專利名稱:具有可拆裝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通常涉及鞋類物品,且尤其涉及具有可拆裝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運動鞋類物品包括兩個主要部件,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通常由皮革,合成材料,或其組合物制成并且將鞋舒適地固定在腳上,同時提供透氣性和來自各部件的保護。鞋底結構一般包含多個層,傳統(tǒng)意義上指的是鞋內底,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內底是薄的緩沖構件,位于鞋面之內并且鄰近腳底以增加鞋子的舒適度。鞋底夾層,通常沿著鞋面的整個長度連接到鞋面上,構成鞋底結構的中間層并且適合多種需求包括控制潛在地有害的足部運動,像過度內轉,減小地面反作用力,及緩沖能量。為了達到這些需求,鞋底夾層可具有多種構造,如下面更詳細的論述。鞋外底形成鞋類的接地部件并且通常由經久耐用,耐磨的材料制作,材料包括增大摩擦的構造。
腳跟穩(wěn)定器(heel counter)通常設置在鞋的后部,以及環(huán)繞著使用者腳后跟并沿著鞋的側面形成輪廓。腳跟穩(wěn)定器為使用者的腳后跟提供穩(wěn)定性和支撐。鞋面環(huán)繞著腳跟穩(wěn)定器后部的外表面并被固定到那里,接縫通常設置在腳跟穩(wěn)定器后部的鞋面內。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腳跟墊的鞋類物品,該腳跟墊減少或克服了現(xiàn)有組件中固有的一些或所有的困難。鑒于下面發(fā)明的公開內容和某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詳細敘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也就是,那些在本技術領域方面知識淵博和富有經驗的人,將會明白本發(fā)明特有的目的和優(yōu)點。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原則可用來有利于提供具有可拆裝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其對使用者的腳后跟和腳踝提供了額外的緩沖和支撐。
根據(jù)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鞋類物品包括鞋底組件,固定到鞋底組件的鞋面,固定到鞋面的腳跟穩(wěn)定器,和可拆裝地固定到腳跟穩(wěn)定器內表面的腳跟墊。
根據(jù)另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鞋類物品包括鞋底組件和固定到鞋底組件的鞋面。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鞋面并且具有多個凹進部分。腳跟墊具有多個突起,其從腳后跟的外表面向外延伸,每一個突起被相應的凹進部分容納以便可拆裝地將腳跟墊連接到腳跟穩(wěn)定器。
根據(jù)另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鞋類物品包括具有鞋外底,鞋底夾層和鞋內底的鞋底組件。鞋面固定到鞋底夾層上,并且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鞋面上。腳跟穩(wěn)定器在其內側具有第一凹進部分并且在其外側具有第二凹進部分。腳跟墊在其內側具有第一突起并且在其外側具有第二突起。第一凹進部分容納第一突起并且第二凹進部分容納第二突起。第一緊固件將第一突起固定在第一凹進部分內,并且第二緊固件將第二突起固定在第二凹進部分內。領(collar)固定到鞋面的內表面,領的下表面鄰近腳跟墊的上邊緣。
根據(jù)另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鞋類物品包括具有鞋外底,鞋底夾層和鞋內底的鞋底組件。鞋面固定到鞋底夾層上,并且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鞋面上。腳跟穩(wěn)定器在其內側具有第一開口并且在其外側具有第二開口。腳跟墊在其內側具有第一突起并且在其外側具有第二突起。第一開口容納第一突起并且第二開口容納第二突起。領固定到鞋面的內表面,領的下表面鄰近腳跟墊的上邊緣。
通過提供具有可拆裝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獲得了本發(fā)明重要的優(yōu)點。尤其是,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幫助提高對使用者腳跟的適合,這種適合幫助把腳跟在維持適當?shù)奈恢茫档褪褂谜吣_跟的相對運動,并且提高舒適度。此外,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允許在鞋類物品內設置不同的腳跟墊,允許了鞋類物品的定制和/或最優(yōu)化。
根據(jù)下面某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詳細公開,將會進一步理解這些和傳統(tǒng)的特征以及在此公開的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透視圖。
圖2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腳跟穩(wěn)定器和腳跟墊的分解形式的透視圖。
圖3是在圖1中以裝配的形式顯示的腳跟穩(wěn)定器,腳跟墊和領(顯示了局部的斷面)的透視圖。
圖4是圖2的腳跟墊的可替代的實施方案的截面圖。
圖5是圖2的腳跟墊的另一個可替代的實施方案的截面圖。
圖6是圖2的腳跟墊的又一個可替代實施方案的一部分的截面圖。
上面提到的附圖并不必須按比例繪出并且應該理解為提供了本發(fā)明的涉及闡釋原理的代表性例子。圖中描繪的具有可替換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的一些特征相對于其他特征已經被放大或變形以便于解釋和理解。在各種可替代的實施方案中顯示相似的或相同的部件和特征時,圖中應使用相同的參考數(shù)字。在此公開的具有可替換的腳跟墊的鞋類物品將具有,部分地,由他們被期望使用的場合和環(huán)境來確定的結構和部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可以各種形式被實施。下面的論述和附圖公開了一種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鞋類物品10。鞋類物品10可以是任何樣式的鞋類物品,包括,如運動鞋。雖然此處闡釋的實施方案描繪的是運動鞋,但是本發(fā)明并不被限定為運動鞋,并且實際上可包含任何樣式的鞋類物品。
在圖1中顯示了鞋類物品10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鞋類10包括鞋底組件12和固定到鞋底組件12上的鞋面14。鞋面14可以通過任何適當?shù)姆绞桨?,例如,縫合或粘結固定到鞋底組件12上。鞋面14形成內部空間,舒適地容納腳并且將使用者的腳固定到相對于鞋底組件12的位置上。如上面提到的,此處描繪的鞋面14的結構適合于在體育運動中使用。因此,鞋面14可以具有輕質的,可透氣的構型,包括粘結地粘合和縫合在一起的多層皮革、紡織品、聚合物和泡沫材料。例如,鞋面14可具有包括皮革元件和紡織物元件的外部,分別為了耐磨和提供透氣性能。鞋面14的外部可具有增加鞋類10舒適度的泡沫元件,并且內表面可以包括吸汗功能的紡織品,用于去除來自緊挨者腳周圍的區(qū)域的過量水分。
為了通用參考的目的,鞋類10可分成3個通用的部分前腳部分11,中腳部分13,和腳后跟部分15。部分11,13和15并不旨在精確的劃定鞋類10的區(qū)域界限。相反地,部分11,13和15旨在表示鞋類10的通用區(qū)域,這在下面的論述過程中提供了參考框架。
鞋底組件12包括鞋底夾層16,鞋面14固定到鞋底夾層16上,并且鞋外底18,為了增加摩擦可包括鞋底花紋(未示出)。鞋內底19(還稱為鞋墊),圖3所示,可以設置在鞋面14內,位于鞋底夾層16上。鞋10具有內側或內側面20和外側或外側面22。雖然側面20、22通常適用于鞋10,但是提及的側面20,22還可以具體應用于鞋面14,鞋底組件12或鞋10的其它任何單個部件。
除非另作說明,或以其他方式從上下文清楚地看出,在此使用的指向性術語,如后部、向后地、前部、向前地、向內地、向外地、下面的、向下地、上面的、向上地,等,指的是相對于鞋10自身的方向。圖1中顯示的鞋10大體上水平放置,當被使用者穿上時,它就被放置在水平面上。然而,應該理解鞋10不一定限于這個方向。因此,在圖1闡釋的實施方案中,向后地是指朝向腳后跟部分15,也就是說,朝向如圖1所示的左面。自然地,向前地是指朝向前腳部分11,也就是說,朝向如圖1所示的右面,向下地和下面的是指朝向如圖1所示的頁面底部方向,并且向上地是指朝向如圖1所示的頁面的頂部方向。向內地是朝向鞋10中心的方向,并且向外地是朝向鞋10外部周邊的方向。
在圖2-3所示,腳跟穩(wěn)定器24固定到鞋面14的腳后跟部分15的內表面26上。在某些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腳跟穩(wěn)定器24通過接合劑或其他任一種合適的粘合劑方式粘合固定到內表面26上。腳跟穩(wěn)定器24包括形成于內側20的第一開口28和形成于外側22的第二開口30。優(yōu)選地,腳跟穩(wěn)定器24由一種基本上剛性的材料形成,如熱塑性聚氨酯,尼龍,或其他半剛性的或可剛性成型的材料。腳跟穩(wěn)定器24的作用是為使用者的腳后跟和腳踝周圍提供穩(wěn)定性和支撐。
腳跟墊32可拆裝地放置在鞋10內并且緊靠腳跟穩(wěn)定器24的內表面34。在闡釋的實施方案中,第一突起36形成于腳跟墊32的內側20,并且第二突起38形成于腳跟墊32的外側22。第一突起和第二突起36和38分別被第一和第二孔28、30容納,從而腳跟墊32可拆裝地連接到腳跟穩(wěn)定器24上。突起36、38可形成整體的,也就是說,和腳跟墊32組成單體構型,或它們可以是單獨的元件,通過粘著的或其他合適的緊固方式固定到腳跟墊32上。
應該理解,可拆裝的腳跟墊32并不必須具有兩個突起,而腳跟穩(wěn)定器24也并不必須要求兩個孔,這兩個突起延伸到這兩個孔內并被它們容納。單一的突起和配對的孔或兩個以上的突起和配對的孔可以分別形成在腳跟墊32和腳跟穩(wěn)定器24上。
進一步,可以理解,突起和配對的孔的尺寸和形狀也可以變化。在闡釋的實施方案中,突起36、38和孔28、30通常具有L-形和反向的L-形結構。然而,應該理解,這些結構僅僅是示例的并且認為其他任何的形狀都在本發(fā)明范圍之內。
在某些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領40放置在鄰近位于腳跟穩(wěn)定器24和腳跟墊32之上的鞋面14的腳后跟部分15的內表面,如圖3所示。領40可通過接合劑,環(huán)氧樹脂或其他的粘合劑粘合固定到鞋面14上。應該理解,領40可通過縫合或任何其他合適的方式固定到鞋面14上,考慮到本公開內容的益處,這些方式對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
在闡釋的實施方案中,肋42形成在領40的外表面44上鄰近其上邊緣的位置。肋42被放置在鄰近鞋面14的腳后跟部分15的上邊緣48。領40幫助固定住腳跟墊32并且使它維持在鞋面14之內適當?shù)奈恢?。在?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領40的內表面50大體上與腳跟墊32的內表面52齊平。領40的前部下端53沿著鞋面14的內表面26向下卷并在鞋10的內側20和外側22上的鞋內底19的下面延伸。鞋內底19放置在腳跟墊32的下表面55的上面。
在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凹進部分54形成于腳跟墊32的上邊緣56的后部區(qū)域。類似地,凹進部分57形成于腳跟穩(wěn)定器24的后部的上邊緣59。匹配的肋58形成于領40的后部的下邊緣60。肋58被構造成配合或重疊放置在凹進部分54內以便為了幫助將腳跟墊32放入鞋面14內適當?shù)奈恢谩?br>
為了去除腳跟墊32,使用者從腳跟墊32將鞋內底19向上拿出,并且將腳跟墊32從其與腳跟穩(wěn)定器24的嚙合狀態(tài)拿出,并從領40的下面拿出。腳跟墊32以相反的順序放入。因此,使用者把腳跟墊32放置在鞋面14的腳后跟部分15內,將突起36、38按壓進相應的凹進部分28、30內并且保證腳跟墊32的上邊緣56被放置在領40的下面。然后把鞋內底19放在腳跟墊32的上面。
另一個腳跟墊32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在圖4中顯示。就像上面提到的,突起36、38可以和腳跟墊32為一個整體或者是固定到腳跟墊32上的單獨元件。在闡釋的實施方案中,在外側22上的突起38和腳跟墊32是整體結構而內側20上的突起36是通過接合劑或其他粘合劑或者是和腳跟墊32的剩余部分共同模制成形的不同的材料來固定到腳跟墊32上的單獨元件。雖然特定腳跟墊32上的突起36、38可以既是整體結構或是單獨的元件,但是它們并不必須具有相同的結構。
如此處所闡釋的,襯里62固定到腳跟墊32的內表面64上。襯里62可通過接合劑或其他合適的粘合劑的方式固定到腳跟墊32上。此外,為了保證在那之間的良好的結合,在襯里62和腳跟墊32上施加熱和壓力。襯里62的作用是為使用者的腳提供光滑的舒服的表面。襯里62可由柔軟的織物,如尼龍,聚酯纖維,合成皮革,或任何柔軟的織物制成。
為了在使用者的腳踝和腳后跟附近提供額外的支撐和緩沖,腳跟墊32可以有利地被定制。腳跟墊32的厚度可以被改變以使它的放置最佳。腳跟墊32可以,例如被定制放置以非常緊密地貼合特定個人的腳的輪廓。在其它實施方案中,基于標準的或一般的腳結構的形狀以普遍的方式進行放置。因此,腳跟墊32的形狀可以被定制以更準確地反映使用者的腳的形狀,尤其在使用者腳踝周圍的形狀。例如,如圖4所示,腳跟墊32在第一和第二突起36和38向內的位置較厚,以便在使用者腳踝附近提供額外的緩沖來減小或消除通常在使用者的腳踝和鞋10的內表面間形成的空隙。
進一步,由于腳跟墊32可拆裝地連接到腳跟穩(wěn)定器24上,使用者可換出腳跟墊32并且用另一個腳跟墊來替代。因此,使用者,或其他個人,可把帶有想要的結構的腳跟墊插入到鞋10里面,并且如果期望的話,可以容易地用另一個結構的襯墊代替它。這一結構允許鞋10可以容易地被定制,用于特定個人,特定的條件,或其他任何參數(shù)。
腳跟墊32優(yōu)選由柔軟的,有彈性的材料制成,目的是為使用者的腳和腳踝提供舒適感。腳跟墊32可由,例如熱成型的乙烯醋酸乙烯酯(EVA)泡沫,或灌注的聚氨酯泡沫(它可包括一種起泡劑),任何一種能夠制成泡沫的塑料,或任何一種加壓或可充氣的囊狀物制成,囊狀物可為獨立元件或包含在泡沫部件中??紤]到本公開內容的優(yōu)勢,其他合適的腳跟墊32的材料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顯而易見。
如在圖5中用圖說明,腳跟墊32可包括由第一材料制成的第一部分68和第二材料制成的第二部分70。在某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部分68可由具有第一密度或第一硬度的材料制成,并且第二部分70可由具有第二密度或第二硬度的材料制成,由此對腳跟墊32的不同區(qū)域提供不同程度的支撐。例如,正如在圖5中所闡釋的,第一部分68是外層以及第二部分70是內層,且第一部分68具有比第二部分70更大的硬度??梢岳斫?,用于第一部分68和第二部分70的材料的任一種組合都是可以的。此外,可以理解,第一部分68和第二部分70不一定分別為內層和外層,相反,其可形成腳跟墊32的任何部分。
因此,可以理解,在某些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腳跟墊32可以是期望的材料的多層層壓,如不同的泡沫材料,并且這種層壓不限于上面結合圖5所述的內層和外層。腳跟墊32可由任何期望的材料的三層或多層層壓形成。
另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在圖6中顯示,其中在腳跟穩(wěn)定器24上形成的凹進部分72容納突起38。雖然這里只闡釋了突起38和凹進部分72,但是成套組件可以理解為凹進部分還可以形成于腳跟穩(wěn)定器24的內側20以容納突起36。
在某些優(yōu)選的施方案中,緊固件74可用于幫助突起38固定到凹進部分72內。在闡釋的實施方案中,緊固件74是鉤狀和環(huán)狀的緊固件,其第一部分76固定到突起38上并且第二部分78固定到凹進部分72的內表面。應該理解,適合于將突起38固定到凹進部分72內的其他類型的緊固件包括,如,按扣和按扣鉚釘??紤]到本公開內容的益處,其他適合的緊固件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顯而易見。
借助本發(fā)明前面的公開內容和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描述,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會很容易理解,可以進行各種變化和改進而不背離本發(fā)明的范圍和主旨。所有這樣的變化和改進都旨在被下面的權利要求所覆蓋。
權利要求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下面的組合一鞋底組件;一鞋面,固定到所述鞋底組件;一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所述鞋面;和一腳跟墊,可拆裝地固定到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的內表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包括至少一個突起,以及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包括至少一個凹進部分,每一凹進部分容納一相應的突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一突起的周邊邊緣被切去下部以便以咬合配合的方式嚙合一相應的凹進部分。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緊固件,每一緊固件構造成將突起固定到相應的凹進部分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緊固件包括一個鉤和環(huán)緊固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鉤和環(huán)緊固件的第一部分固定到所述突起,以及所述鉤和環(huán)緊固件的第二部分固定到所述凹進部分。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個突起與所述腳跟墊是整體的結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包括至少一個突起,以及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包括至少一個孔,每一孔容納一相應的突起。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一突起的周邊邊緣被切去下部以便以咬合配合的方式嚙合一相應的孔。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每一突起與所述腳跟墊是整體的結構。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固定到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的內表面的領,所述領的下邊緣鄰近所述腳跟墊的上邊緣放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一肋鄰近所述領的上邊緣沿所述領的外表面形成,所述肋沿所述鞋底組件上部的上邊緣延伸。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領由具有織物襯料的泡沫材料形成。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包括在其內側的第一凹進部分和在其外側的第二凹進部分,以及所述腳跟墊包括在其內側的第一突起和在其外側的第二突起,第一凹進部分容納所述第一突起,且所述第二凹進部分容納所述第二突起。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第一緊固件和第二緊固件,所述第一緊固件將所述第一突起固定到所述第一凹進部分內,所述第二緊固件將所述第二突起固定到所述第二凹進部分。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由塑料形成。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由聚氨酯形成。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由EVA形成。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由層壓在一起的多層形成。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固定到所述腳跟墊內表面的襯里。
2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的一部分由第一材料形成,以及所述腳跟墊的第二部分由第二材料形成。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的外部分的硬度比所述腳跟墊的內部分的硬度大。
2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腳跟墊具有可變化的厚度。
24.一種鞋類物品,包括下面的組合一鞋底組件;一鞋面,固定到所述鞋底組件;一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所述鞋面,且具有多個凹進部分;以及一腳跟墊,具有多個突起,該突起從其外表面向外延伸,每一突起由一相應的凹進部分容納以可拆裝地將所述腳跟墊固定到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緊固件,每一緊固件構造成將所述突起固定到相應的凹進部分內。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緊固件包括一個鉤和環(huán)緊固件,所述鉤和環(huán)緊固件的第一部分固定到所述突起,且所述鉤和環(huán)緊固件的第二部分固定到所述凹進部分。
27.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鞋類物品,進一步包括固定到所述腳跟穩(wěn)定器的內表面的領,所述領的下邊緣鄰近所述腳跟墊的上邊緣放置。
28.一種鞋類物品,包括下面的組合一鞋底組件,包括鞋外底、鞋底夾層和鞋內底;一鞋面,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一腳跟穩(wěn)定器,固定到所述鞋面,且具有在其內側的第一凹進部分和在其外側的第二凹進部分;一腳跟墊,具有在其內側的第一突起和在其外側的第二突起,所述第一凹進部分容納所述第一突起,以及所述第二凹進部分容納所述第二突起;第一緊固件,其將所述第一突起固定到所述第一凹進部分內;第二緊固件,其將所述第二突起固定到所述第二凹進部分內;以及一領,固定到所述鞋面的內表面,所述領的下表面鄰近所述腳跟墊的上邊緣。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每一緊固件包括鉤和環(huán)緊固件,每一鉤和環(huán)緊固件的第一部分固定到一突起,且每一鉤和環(huán)狀緊固件的第二部分固定到一凹進部分。
30.一種鞋類物品,包括下面的組合一鞋底組件,包括鞋外底、鞋底夾層和鞋內底;一鞋面,其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一腳跟穩(wěn)定器,其固定到所述鞋面,且具有在其內側的第一孔和在其外側的第二孔;一腳跟墊,具有在其內側的第一突起和在其外側的第二突起,所述第一孔容納所述第一突起,以及所述第二孔容納所述第二突起;以及一領,其固定到所述鞋面的內表面,所述領的下表面鄰近所述腳跟墊的上邊緣。
全文摘要
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組件,固定到鞋底組件的鞋面,固定到鞋面的腳跟穩(wěn)定器,和可拆裝地固定到腳跟穩(wěn)定器內表面的腳跟墊。
文檔編號A43B23/08GK1984577SQ200580023110
公開日2007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7月15日
發(fā)明者佩里·W·奧格, 尼爾·克拉姆博霍爾姆, 布賴恩·D·貝克, 彼得·A·哈德森 申請人:耐克國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