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較低的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的煙草產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再造煙草產品,其可用于生產具有較低一氧化碳水平以及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的吸煙制品。再造煙草材料包含聚合物組分和阻燃劑。聚合物組分在再造煙草片的表面上形成涂層。阻燃劑可并入煙草材料中或者與聚合物組分組合并包含在涂層中。
【專利說明】產生較低的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的煙草產品
[0001] 相關申請
[0002] 本申請基于并要求2012年5月9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1/644, 775 的優(yōu)先權,并且其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背景技術】
[0003] 吸煙制品如香煙常規(guī)地通過將煙草柱包裹在包裝紙中來制造。在一端,吸煙制品 通常包括通過其抽吸所述制品的過濾嘴。過濾嘴使用膠粘至包裝紙的水松紙附接至吸煙制 品。當抽吸該制品時,產生主流煙氣,其通過過濾嘴被吸入。主流煙氣可包含多種組分,為 吸煙制品提供了特殊的味道,所述特殊的味道包括不僅通過味覺而且通過嗅覺檢測到的感 覺。
[0004] 在過去已進行了許多嘗試以減少吸煙制品的主流煙氣中可包含的某些組分或成 分。例如,在相對較近的過去,已對減少主流煙氣中的霍夫曼分析物(Hoffmann analyte)進 行了廣泛研宄。本領域技術人員試圖從主流煙氣中減少的一種霍夫曼分析物是一氧化碳。 事實上,目前需要用于減少主流煙氣中一氧化碳的方法,以滿足現(xiàn)在或未來的政府規(guī)定。
[0005] 在過去,降低香煙主流煙氣中一氧化碳水平的各種嘗試集中于用空氣或通過香煙 紙來稀釋主流煙氣。例如,為了稀釋主流煙氣,對香煙的包裝紙進行穿孔或以另外方式構造 以增加空氣孔隙率。還將過濾嘴設計成使得通風空氣在離開過濾嘴之前能夠與主流煙氣混 合。還可調整香煙紙設計以進一步減少主流一氧化碳。
[0006] 雖然在一些應用中,上述方法可降低香煙中的一氧化碳水平,但是仍然需要對降 低一氧化碳水平進行進一步改善。許多之前的方法根本沒有使一氧化碳水平降低至期望程 度,尤其是考慮到現(xiàn)在或即將出現(xiàn)的政府規(guī)定。因此,目前需要降低一氧化碳水平并且特別 是用于降低一氧化碳與焦油值之比的改進法。
【發(fā)明內容】
[0007] 本公開內容一般性地涉及用于降低吸煙制品的一氧化碳以及一氧化碳與焦油之 比的處理。特別地,根據(jù)本公開內容,產生了這樣的再造煙草產品,其可與標準煙葉共混以 產生用于吸煙制品例如香煙的可抽吸桿。與具有相同量的未根據(jù)本公開內容處理的再造 煙草的相同可抽吸桿相比,通過例如將再造煙草產品以按重量計約30%的量并入可抽吸桿 中,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可降低大于5%,例如大于8%,例如甚至大于約10%。
[0008] 為了如上所述地降低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將煙草材料與包括阻燃劑、聚合物組 分和任選的填充顆粒的處理劑相結合。阻燃劑可包括例如碳酸鹽或磷酸鹽。碳酸鹽或磷酸 鹽例如可包括堿金屬鹽,如鉀鹽或鈉鹽。在一個替代實施方案中,阻燃劑可包括銨鹽。
[0009] 另一方面,聚合物組分可包括成膜劑。聚合物組分可包括例如瓜爾膠、果膠、聚乙 烯醇、纖維素衍生物、藻酸酯、淀粉、淀粉衍生物或它們的混合物。
[0010] 各組分添加到煙草材料中的量可取決于多個因素。一般來說,阻燃劑以按重量計 約0. 1 %至約20%的量,例如以按重量計約5%至約15%的量添加。另一方面,聚合物組分 可以以按重量計約0. I %至約10%,例如按重量計約0. 5%至約5%,例如按重量計約0. 5% 至約3%的量添加。發(fā)現(xiàn)阻燃劑與聚合物組分的組合可顯著降低抽吸煙草材料時的一氧化 碳與焦油之比。
[0011] 再造煙草產品包含含有經精制的煙梗和細粒的煙草材料。
[0012] 在精制煙草材料之前或期間,在升高的溫度下將煙草材料與水溶液組合。包含在 煙草材料中的水溶性組分溶解在溶液中,產生煙草可溶部分。然后,將至少一部分的可溶物 從煙草材料中移除。
[0013] 可任選地將上述煙草材料與煙草可溶部分重新組合??蓪煵菘扇懿糠痔砑拥綗?草材料中使得可溶部分以一般按重量計約 5%至約50%的量存在于再造煙草產品中。
[0014] 在制造再造煙草產品的過程中,可在不同點處將本公開內容的處理劑添加到煙草 材料中。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在將煙草材料與可溶部分組合之后或者在將煙草材料與 可溶部分組合之前,將阻燃劑與聚合物組分組合在一起并施用于煙草材料。在一個替代實 施方案中,阻燃劑和聚合物組分分開添加。例如,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在將煙草材料與可 溶部分組合之前將阻燃劑添加到煙草材料中,或者可將阻燃劑添加到具有可溶部分的煙草 材料中。然后在將可溶部分與煙草材料組合之后添加聚合物組分。
[0015] 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將聚合物組分(任選地與阻燃劑一起)施用于煙草材料作 為涂層。本文所使用的涂層包括覆蓋層或施用于基底的層。
[0016] 然后可使用上述再造煙草產品來生產吸煙制品,例如香煙。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例 如,再造煙草可單獨使用或與煙葉產品組合使用以生產可抽吸桿。例如,可抽吸桿可包含按 重量計約10 %至按重量計約70%的再造煙草產品,例如按重量計約15%至約50 %的再造 煙草產品??沙槲鼦U可被包裝紙包圍并且在一端可包括過濾嘴。
[0017] 以下更詳細地討論了本公開內容的其他特征和方面。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 本說明書的剩余部分(包括參照附圖)更具體地闡述了本發(fā)明的完整且可實現(xiàn)的 公開內容,包括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的最佳模式,在附圖中:
[0019]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制造的吸煙制品的透視圖;以及
[0020] 圖2是圖1中所示吸煙制品的分解圖。
[0021] 本說明書和附圖中重復使用的附圖標記旨在代表本發(fā)明相同或相似的特征或元 件。
[0022] 發(fā)明詳述
[0023]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應理解,本討論僅是對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并不旨在限 制本發(fā)明的更寬方面。
[0024] 一般來說,本公開內容涉及一種再造煙草產品,當將其并入吸煙制品中時,與其他 組分如焦油相比,可大幅度減少主流煙氣中的一氧化碳氣體。為了生產根據(jù)本公開內容的 再造煙草產品,將煙草材料與聚合物組分和任選的阻燃劑和/或一種或更多種填料組合。 發(fā)現(xiàn)當將煙草材料并入吸煙制品例如香煙中時,在煙草材料上涂覆聚合物組分(任選地與 阻燃劑組合)可相對于焦油大幅度降低一氧化碳水平。
[0025] 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聚合物組分(具有或沒有阻燃劑)為再造煙草產品上的涂層 的形式。涂層可存在于再造煙草片的一面上或者可存在于再造煙草片的兩面上。涂層可作 為膜存在于再造煙草片的表面上并且可以是連續(xù)的或不連續(xù)的。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涂層 包含聚合物組分和阻燃劑二者。在一個替代實施方案中,涂層僅包含聚合物組分。在該實 施方案中,可在形成涂層之前將阻燃劑任選地并入再造煙草產品中。
[0026] 當生產再造煙草產品時,在升高的溫度下使煙草材料與水溶液相接觸以產生包含 可溶物的部分。然后可將煙草可溶部分與煙草材料分離。在再造煙草產品生產期間可任選 地將煙草可溶部分與煙草材料重新組合。根據(jù)本公開內容,在上述過程期間可將阻燃劑和 聚合物組分與煙草材料相組合。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與將煙草材料和煙草可溶部分重新組 合相獨立地添加兩種材料。
[0027] 例如,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在將煙草可溶部分與煙草材料重新組合之前但優(yōu)選在 這之后,可將阻燃劑與聚合物組分組合在一起并施用于煙草材料。在一個具體的實施方案 中,例如,在將煙草材料與煙草可溶部分重新組合之后,一起或分開施用阻燃劑和聚合物組 分。
[0028] 聚合物組分在再造煙草材料或再造煙草片上形成涂層,這與浸漬所述材料或片不 同。為了形成涂層,可在片被至少部分干燥之后將聚合物組分施用于再造煙草片。例如, 當將聚合物組分施用于再造煙草片的表面時,再造煙草片的含濕量可為按重量計小于約 50%,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30%,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20%,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15%。在 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再造煙草片可被完全干燥并且含濕量可小于10 %。本文所使用的再 造煙草片是指由煙草纖維制造的材料的任何網狀物,并且可包含或可能不包含可溶部分。 聚合物組分可使用任何合適的涂布設備施用于再造煙草片。例如,涂層可通過印刷或任何 合適的輥到輥(roll-to-roll)方法形成。輥到輥涂布方法包括氣刀涂布、幕涂、柔性版涂 布(flexographic coating)、棍襯刮刀涂布(knife over roll coating)、邁耶(Meyer)棒 涂布、逆輥涂布等。將聚合物組分施用于再造煙草片的表面后,就可干燥涂層。在一個實施 方案中,涂層可在再造煙草片的第一面上形成并干燥,然后隨后施用于再造煙草片的第二 相反側并干燥?;蛘撸蓪υ僭鞜煵萜膬擅嫱瑫r進行涂布。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僅再造 煙草片的一個面可涂覆有聚合物組分。
[0029] 發(fā)現(xiàn)當聚合物組分在再造煙草產品上形成涂層時,一氧化碳水平大幅度降低???任選地將阻燃劑并入產品中以進一步降低一氧化碳水平。可在形成由聚合物組分制得的涂 層之前將阻燃劑并入再造煙草產品中。或者,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可將阻燃劑與聚合物 組分組合并且并入形成在再造煙草上的涂層中。
[0030] 阻燃劑一般包括鹽,例如碳酸鹽或磷酸鹽。另一方面,聚合物組分可包括成膜劑。 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聚合物組分包括淀粉或淀粉衍生物。
[0031] 本發(fā)明人發(fā)現(xiàn),上述方法可導致再造煙草產品在主流煙氣中產生與焦油相比顯著 較少的一氧化碳氣體。例如,當與煙草共混物組合以產生可抽吸桿使得本公開內容的再造 煙草產品以按重量計小于約70 %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60 %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 50 %的量,例如甚至按重量計小于約40 %的量包含在所述棒中時,吸煙制品或香煙的一氧 化碳與焦油之比可比包含常規(guī)再造煙草產品的吸煙制品或香煙小至少約5%,例如至少約 10%,例如甚至約15%。在煙草重量為900毫克且硬度為I. 2mm的標準香煙中可實現(xiàn)上述 的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降低。香煙還可產生約7. 5至約8. 5,例如約8. 0至約8. 5的抽吸口 數(shù)(puff count)(如在標準吸煙機器例如Borgwaldt RM20套件上所測量的),尤其是在使 用美國共混煙草產品時。
[0032] 可將本公開內容的再造煙草產品與任何適當?shù)臒煵莨不煳锝M合以產生吸煙制品, 例如香煙。煙草共混物可例如包含美國共混物、東方共混物、維吉尼亞共混物等。
[0033] 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首先使包含煙梗(例如烤煙梗)、細粒和/或來自煙草制 造過程的其他煙草副產物的煙草配料(furnish)與溶劑(例如,水和/或其他化合物)混 合??蓪⑴c水混溶的各種溶劑如醇(例如,乙醇)與水組合以形成水性溶劑。在一些情況 下,水性溶劑的水含量可大于溶劑的50重量%,并且特別地大于溶劑的90重量%。可采用 去離子水、蒸餾水或自來水。懸浮體中溶液的量可變化很大,但是一般以懸液體的約50重 量%至約99重量%的量添加,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以約60重量%至約95重量%的量添加, 并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以約75重量%至約90重量%的量添加。然而,溶劑的量可隨溶劑 的性質、待進行提取的溫度和煙草配料的類型而變化。
[0034] 在形成溶劑/煙草配料混合物之后,可任選地使配料混合物的一些或全部可溶部 分與混合物分離。水性溶劑/煙草配料混合物可通過攪拌、搖動或以另外方式混合混合物 進行攪動以提高溶解速率。通常,該過程進行約半小時至約6小時。過程溫度范圍可為約 10 °C 至約 100°C。
[0035] 在使可溶部分與煙草配料或不溶部分分離后,就可濃縮可溶部分。可使用任何已 知類型的濃縮器例如真空蒸發(fā)器對可溶部分進行濃縮。在本公開內容的一個實施方案中, 可高度濃縮可溶部分。
[0036] 所得共混的可溶部分或煙草可溶部分可單獨用作煙草產品(例如,調味材料),或 者其可隨后與其他材料組合以形成煙草產品。
[0037] 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使用各種施用方法如噴涂、使用上漿輥、飽和、浸漬(例如 使用施膠機)等將可溶部分與不可溶部分(例如,片、煙草共混物、不溶殘余物等)重新組 合。例如,可使不溶部分經歷一個或更多個機械精制機以產生纖維紙漿。合適的精制機的 一些實例可包括盤式精制機、錐形精制機等。例如,可對煙草材料進行精制使得煙草材料的 游離度指數(shù)(freeness index)為至少約30° SR,例如約30° SR至約60° SR0
[0038] 然后,可將來自精制機的紙漿轉移到包括成形設備的造紙站,所述成形設備可 包括例如成形網(forming wire)、重力排放裝置、抽吸排放裝置、毯壓機(felt press)、 Yankee干燥器、鼓式干燥器等。在這樣的成形設備中,將紙漿鋪放到線帶上形成片狀形狀并 通過重力排放裝置和抽吸排放裝置和壓機移除過量的水。不管怎樣,當與煙草可溶部分重 新組合時,所得的煙草產品一般都被稱為"再造煙草"。
[0039] 再造煙草一般可以以各種方式形成。例如,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利用帶鑄(band casting)來形成再造煙草。帶鑄通常采用細分煙草部分和粘合劑的漿體,將其涂布到鋼 帶上然后干燥。在干燥之后,將片與天然煙草條共混或切碎并用于多種煙草產品,包括用 作香煙填料。美國專利第 3, 353, 541、3, 420, 241、3, 386, 449、3, 760, 815 和 4, 674, 519 號 中描述了用于產生再造煙草的方法的一些實例;其出于所有的相關目的通過全文引用并入 本文。再造煙草也可通過造紙過程形成。美國專利第3, 428, 053、3, 415, 253、3, 561,451、 3, 467, 109、3, 483, 874、3, 860, 012、3, 847, 164、4, 182, 349、5, 715, 844、5, 724, 998 和 5, 765, 570號中描述了根據(jù)該過程形成再造煙草的方法的一些實例;其出于所有的相關目 的通過全文引用并入本文。例如,使用造紙技術形成再造煙草可包括以下步驟:將煙草與水 混合、從其中分離可溶部分、濃縮可溶部分、精制煙草、形成網狀物、重新施用經濃縮的可溶 部分、干燥和粉碎。
[0040] 根據(jù)本公開內容,在生產再造煙草產品期間,將阻燃劑與聚合物組分與煙草材料 組合。首先可將阻燃劑和聚合物組分組合在一起并施用于煙草材料,或者可將其彼此獨立 地施用于煙草材料。雖然可將各添加劑與可溶部分組合,然后施用于煙草材料,但是優(yōu)選在 將煙草材料與可溶部分重新組合之前或之后施用兩種添加劑。
[0041] 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在將可溶部分施用于煙草材料(如果需要將可溶部分與 煙草材料組合的話)之后,聚合物組分在煙草材料上形成涂層??蓪⒆枞紕﹩为毷┯糜跓?草材料或者可將阻燃劑與聚合物組分組合并且并入涂層中。
[0042] 阻燃劑一般可包括任何合適的阻燃劑鹽。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阻燃劑可包括 碳酸鹽或磷酸鹽。例如,阻燃劑可包括磷酸或碳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可包括磷酸的銨鹽???使用的阻燃劑的具體實例包括碳酸鈉、碳酸鉀、磷酸二氫鈉、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銨及它 們的混合物。
[0043] 與煙草材料組合的阻燃劑的量可根據(jù)特定應用而變化。一般來說,阻燃劑以按重 量計約0. 1%至約20%的量施用于煙草材料。一般來說,阻燃劑以按重量計大于約5%的 量,例如按重量計大于約7%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大于約10%的量添加。一般來說,阻燃劑 以按重量計小于約15 %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12 %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10 %的 量添加。
[0044] 另一方面,聚合物組分可包括成膜劑,其也可被稱為成膜材料。例如,聚合物組分 可包括瓜爾膠、果膠、聚乙烯醇、纖維素衍生物、藻酸酯、淀粉、淀粉衍生物或它們的混合物。 添加至煙草材料中的聚合物組分的量可取決于多個因素,包括最終用途應用和使用的具體 阻燃劑。一般來說,聚合物組分以按重量計約0.1%至約10%的量添加。例如,聚合物組分 可以以按重量計小于約8%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5%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4% 的量添加。聚合物組分一般以按重量計大于約〇. 5%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大于約1%的量存 在。
[0045] 雖然聚合物組分和阻燃劑可在制造再造煙草的過程期間的任何合適的步驟添加, 但是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聚合物組分在煙草材料已形成片之后添加??蓡为毣蚺c阻燃劑組 合地添加聚合物組分并涂覆到所述片上。當施用于片時,可使用任何合適的裝置以使材料 沉積到片上??墒褂糜∷C或任何合適的設備。涂層可在再造煙草片的表面上形成膜。涂 層可僅存在于再造煙草片的一面上,或者可將涂層施用于再造煙草片的兩面。
[0046] 如上所述的阻燃劑可與聚合物組分組合并施用于煙草材料,或者可單獨施用。當 單獨施用時,可在將煙草材料與可溶部分重新組合之前或者在將煙草材料與可溶部分組合 之后添加阻燃劑。雖然可將阻燃劑與可溶部分組合并施用于煙草材料,但是存在阻燃劑與 可溶部分可能不利地反應的一些可能性。因此,優(yōu)選與可溶部分獨立地添加阻燃劑。
[0047] 除了上述之外,還可將填料顆粒添加到具有聚合物組分的煙草材料中。填料顆粒 可包括例如粘土顆粒、碳酸鈣顆粒、氧化鈦顆粒、氧化鎂顆粒、云母、高嶺土或它們的混合 物。當存在時,填料顆粒一般以按重量計小于約5%的量,例如按重量計小于約3%的量添 加。
[0048] 此外,還可將多種其他成分例如調味劑施用于網狀物。如果與可溶部分和/或其 他成分一起施用時,則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可利用例如隧道式干燥器干燥纖維片材料,以提 供典型含濕量為按重量計小于20 %并且特別地為按重量計約9 %至約14%的片。隨后,可 將該片切割成期望尺寸和/或形狀并干燥至期望的最終含濕量。
[0049] 可由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再造煙草產品形成顯著改進的煙草產品。本文使用的術語"煙 草產品"意指包括吸煙制品(例如,香煙、雪茄、細切的吸煙制品、管等)。僅為了說明性目 的,圖1至2中示出了一種這樣的吸煙制品。如圖所示,吸煙制品10包括可抽吸柱12。吸 煙制品10還可包括包裝紙14,其在包裹可抽吸柱12時限定了外圓周表面16。制品10還 可包括可由水松紙封裝的過濾嘴26。如本領域所公知的,包裝紙可由纖維素纖維和填料制 成。
[0050] 根據(jù)本公開內容,可抽吸柱12可完全由本公開內容的再造煙草產品制成或者可 包含再造煙草產品與其他煙草材料的組合。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可將再造煙草產品 與由細切煙葉制成的標準煙草共混物組合。煙草共混物可主要包含烤亮葉(flue-cured bright leaf)、白肋煙和/或東方煙草。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再造煙草產品可以以按重量計 約10%至約70%的量,例如按重量計約15%至約50%的量包含在可抽吸柱中。如上所述, 新型再造煙草產品的存在可大幅度改善和降低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
[0051] 參照以下實施例可更好地理解本公開內容。
[0052] 實施例1
[0053] 以下實施例證明了本公開內容的一些優(yōu)點和益處。
[0054] 為了生產再造煙草,一般采用以下過程。
[0055] 首先將經粉碎的煙梗和煙草碎片的混合物與水溶液混合。其后是在水壓機中進行 提取步驟以使水性部分與煙草纖維部分分離。將回收的煙草纖維部分再次分散在水溶液 中。在額外的提取(通過擠壓)之后,向煙草纖維殘余物中添加木漿。然后將這些樣品在 打漿機中進行精制。所得原料用于制造片。將水性部分在蒸發(fā)器中進行濃縮,然后浸漬到 片中。然后干燥經浸漬的片。
[0056] 在該實施例中制備了十四個不同的樣品并進行測試。在樣品1至8中,再造煙草 在商業(yè)生產機器上生產。然后,除1號樣品之外,在實驗室中使用實驗室涂布機單獨用聚合 物組分或將聚合物組分與一種或更多種阻燃劑組合對樣品進行涂覆。在2-8號樣品中,在 將可溶部分施用于片之后,將聚合物組分與阻燃劑組合在一起并施用于再造煙草片。以下 歸納了 1-8號樣品。
[0057]表1
[0058]
【權利要求】
1. 一種煙草產品,其包含: 再造煙草材料,所述再造煙草材料包含煙梗和細粒; 煙草可溶部分,所述煙草可溶部分任選地與所述煙梗和細粒結合; 在所述再造煙草材料上的涂層,所述涂層包含聚合物組分,所述再造煙草材料還任選 地包含阻燃劑。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聚合物組分是非纖維的。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阻燃劑包含在所述煙草產品中,并且包括 碳酸鹽、磷酸鹽或它們的混合物。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包括碳酸或磷酸的堿金屬鹽或銨 鹽。
5.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以按重量計約0. 1% 至約20 %的量存在,并且所述聚合物組分以按重量計約0. 1 %至約10 %的量存在。
6.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以按重量計約5%至 約10 %的量存在,并且所述聚合物組分以按重量計約0. 5 %至約5 %的量存在。
7.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將所述聚合物組分和所述阻燃劑 組合在一起并施用于所述再造煙草材料。
8.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聚合物組分包括:瓜爾膠、 果膠、聚乙烯醇、纖維素衍生物、藻酸酯、淀粉、淀粉衍生物或它們的混合物。
9.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聚合物組分包括淀粉或淀粉 衍生物。
10.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在形成所述涂層之前已將阻燃 劑施用于所述再造煙草材料。
11.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再造煙草材料包含具有第 一面和第二面的再造煙草片,并且其中所述再造煙草片僅在一面上涂覆有所述聚合物組 分。
12.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再造煙草材料包含具有第 一面和第二面的再造煙草片,并且其中所述煙草片在所述第一面和所述第二面上涂覆有所 述聚合物組分。
13. -種吸煙制品,其包括可抽吸桿,所述可抽吸桿包含與煙草共混物組合的按重量計 約10 %至按重量計約70%,例如按重量計約15%至約50%的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 所述的煙草產品,所述可抽吸桿被包裝紙圍繞。
14. 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吸煙制品,其中所述可抽吸桿包含一定量的所述煙草產 品,所述量足以使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與包含相同再造煙草材料但不包含所述聚合物組分 或阻燃劑的相同吸煙制品相比降低至少5%,例如至少10%,例如至少15%。
15. 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吸煙制品,其中將所述一氧化碳與焦油之比降低約5%直 至約25%。
16.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煙草產品,其中所述涂層包括在所述再造煙草 材料的表面上的膜。
17. -種形成用于吸煙制品的再造煙草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煙草與溶劑組合以形成可溶組分和不溶組分; 移除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可溶組分; 精制所述煙草; 將經精制的煙草與所述可溶組分重新組合;以及 在將所述可溶組分與所述經精制的煙草重新組合之前或之后,將阻燃劑和聚合物組分 添加至所述經精制的煙草中。
18. 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阻燃劑與所述聚合物組分組合在一起, 然后添加到所述經精制的煙草中作為涂層。
19. 一種用于形成吸煙制品的方法,其通過將權利要求17或18中產生的所述再造煙草 材料與煙草共混物組合以形成可抽吸桿以及用包裝紙圍繞所述可抽吸桿來進行。
20. -種再造煙草產品,其包含: 煙草材料,所述煙草材料包含煙梗和細粒; 與所述煙草材料結合的煙草可溶部分; 存在于所述煙草材料中的阻燃劑;以及 涂覆在至少一部分的所述煙草材料上的聚合物組分。
21. 根據(jù)權利要求20所述的再造煙草產品,其中阻燃劑包含在所述煙草產品中,并且 包括碳酸鹽、磷酸鹽或它們的混合物。
22. 根據(jù)權利要求21所述的再造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包括碳酸或磷酸的堿金屬 鹽或銨鹽。
23. 根據(jù)權利要求20所述的再造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以按重量計約0. 1 %至約 20%的量存在,并且所述聚合物組分以按重量計約0. 1%至約10%的量存在。
24. 根據(jù)權利要求20所述的再造煙草產品,其中所述阻燃劑以按重量計約5%至約 20 %的量存在,并且所述聚合物組分以按重量計約0. 5 %至約5 %的量存在。
25. 根據(jù)權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吸煙制品,其包括可抽吸桿,所述可抽吸桿 包含與煙草共混物組合的按重量計約10%至按重量計約70%,例如按重量計約15%至約 50%的根據(jù)權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再造煙草產品,所述可抽吸桿被包裝紙圍繞。
【文檔編號】A24B15/24GK104486955SQ201380034339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9日
【發(fā)明者】拉尼?!だ肇惪? 斯特凡·魯亞爾, 杰羅姆·阿庫, 彼得·布里根蒂 申請人:拉尼希·勒貝克, 斯特凡·魯亞爾, 杰羅姆·阿庫, 彼得·布里根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