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畜牧養(yǎng)殖領(lǐng)域,具體說是一種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
【背景技術(shù)】
[0002]秸桿青貯技術(shù)廣泛應(yīng)用于畜牧業(yè)生產(chǎn)。傳統(tǒng)的青貯池一般為地下式、長方形、單個、露天,上口大、下口??;寬3-4m、深4-5m、長50_70m ;青貯池一側(cè)是寬約8m、長約50_70m的玉米秸桿存放、鍘草等青貯活動場所。
[0003]傳統(tǒng)青貯池的缺點是:
[0004]1、夏秋季節(jié)雨水直接下入青貯池內(nèi),池內(nèi)污水泛濫,污染青貯飼草料,容易引起草料腐爛變質(zhì)。
[0005]2、從青貯池底部到取料口地面坡度大,青貯草料拉運費力,取用不方便。
[0006]3、整個青貯場所占地面積大,每年只有在搞青貯時使用15-20天,其余時間因露天而無法利用;取完草料的空閑青貯池同樣因露天而無法利用。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7]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雙列式暖棚圈舍。
[0008]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shù)來實現(xiàn)的:
[0009]—種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包括第一青貯池、青貯活動場地、第二青貯池、棚柱、棚頂,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之間設(shè)有青貯活動場地;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上方設(shè)有棚頂;所述棚頂通過棚柱支撐;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的上端高于地平面。
[0010]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及有益效果:
[0011]本實用新型將青貯池由傳統(tǒng)的地下式改為半地上式,深4.5m、地上1.5m、地下3m,上口寬4m、下口寬3m,長50m,降低了從青貯池內(nèi)取草料的坡度,克服了傳統(tǒng)青貯池取料費力的缺陷。
[0012]本實用新型青貯池由單個改為雙列,縮短了青貯池子的長度,兩池之間的活動場地可以為兩個池子的青貯活動使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同時,由傳統(tǒng)的單個青貯池改為雙青貯池,兩個青貯池子可以交替使用,增加了青貯和取料的靈活性,方便實用。
[0013]本實用新型在兩個青貯池和兩池之間青貯活動場地上方搭建了簡易彩鋼棚,灰塵等污染物不能直接落入青貯池內(nèi)和兩池之間青貯活動場地上,減少了飼草料的污染,保證了青貯池和青貯活動場所的干凈衛(wèi)生;同時,鍘草機等飼草料加工設(shè)備、苜蓿草捆、小麥秸桿等其它飼草料在非青貯期可以存放在青貯活動場地和空閑青貯池內(nèi),提高了青貯活動場地和青貯池的利用率。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5]圖中:1-地平面 2-第一青貯池 3-青貯活動場地 4-第二青貯池 5-棚柱6-棚頂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所示,一種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包括第一青貯池2、青貯活動場地3、第二青貯池4、棚柱5、棚頂6,第一青貯池2與第二青貯池4之間設(shè)有青貯活動場地3 ;第一青貯池2與第二青貯池4上方設(shè)有棚頂6 ;棚頂6通過棚柱5支撐;第一青貯池2與第二青貯池4的上端高于地平面I。
【主權(quán)項】
1.一種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包括第一青貯池(2)、青貯活動場地(3)、第二青貯池(4)、棚柱(5)、棚頂(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青貯池(2)與第二青貯池(4)之間設(shè)有青貯活動場地(3);所述第一青貯池(2)與第二青貯池(4)上方設(shè)有棚頂(6);所述棚頂(6)通過棚柱(5 )支撐;所述第一青貯池(2 )與第二青貯池(4 )的上端高于地平面(I)。
【專利摘要】一種半地上式雙列頂棚青貯池,包括第一青貯池、青貯活動場地、第二青貯池、棚柱、棚頂,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之間設(shè)有青貯活動場地;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上方設(shè)有棚頂;所述棚頂通過棚柱支撐;所述第一青貯池與第二青貯池的上端高于地平面。本實用新型將青貯池由傳統(tǒng)的地下式改為半地上式,降低了從青貯池內(nèi)取草料的坡度,克服了傳統(tǒng)青貯池取料費力的缺陷;青貯池由單個改為雙列,縮短了青貯池子的長度,兩個青貯池子可以交替使用,增加了青貯和取料的靈活性,方便實用,增加棚頂減少了飼草料的污染,保證了青貯池和青貯活動場所的干凈衛(wèi)生;兩池之間的活動場地可以為兩個池子的青貯時使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IPC分類】A01F25/14
【公開號】CN20486018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76817
【發(fā)明人】吳志倉, 羅仁云, 田猷強, 王烈英
【申請人】永靖縣瑞霖科技養(yǎng)殖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