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監(jiān)控白蟻的方法及其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白蟻,由于它們的破壞性行為,每年都給建筑物造成約10億美元的損失。白蟻的活動在發(fā)作時是很難檢測和控制的,這是由于破壞是在木結構的內部發(fā)生,直到白蟻大量活動而引起明顯破壞之前在外面沒有破壞的痕跡。
通常,白蟻破壞的防治主要是著眼于怎樣制止。例如,對建筑物結構中所用的木頭用白蟻不喜歡的材料進行涂覆或處理,或者在家的周圍樹立防護管和挖溝,并注入保護家園的家藥。但是,這兩種方法都主張不加區(qū)別地使用毒藥,這對早期監(jiān)測該區(qū)域以確定白蟻是否存在,且白蟻在哪兒存在是無利的。
本發(fā)明涉及監(jiān)測白蟻大量出沒情況的方法及其組合物以及在白蟻蔓延時控制白蟻的方法。這種方法是利用白蟻的食料和其它白蟻自身的社會習性,使用殺昆蟲劑來對付白蟻群落。
更具體地說,該監(jiān)測組合物包括一纖維素源,一氮源、水和瓊脂或其它膠結營養(yǎng)介質。監(jiān)測方法是在一筒中放入監(jiān)測組合物,該筒被放在靠近推測可能有白蟻活動的地點附近,它至少有一個孔,該孔可檢查是否有白蟻的跡象。如果白蟻已在筒中蔓延,用第二個筒代替第一個筒,第二筒的監(jiān)視組合物中包括了農(nóng)藥。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和方法不象過去的抑制白蟻的方法,而是利用白蟻的天生覓食和社會習性。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設計是使白蟻如果遇上時會吸引巢穴伙伴居住于該組合物上并以其為食,于是房屋結構得到了保護。本發(fā)明不是把注意力集中于白蟻不喜歡什么,而是關心白蟻需要什么,怎樣在習性上使白蟻本能地得到最大的營養(yǎng)。
人們一般所知的是白蟻吃木頭,但是,木頭一般含有白蟻可加以利用的纖維素和白蟻不能消化的木質素。所以,監(jiān)測組合物應含有高纖維素/木質素比率的木頭。另外,腐爛的木頭對白蟻是有吸引力的,但不同的木頭的腐爛類型不一樣,許多是被真菌所腐爛,但是真菌也有許多種,所以腐爛過程可能產(chǎn)生的付產(chǎn)品也有成千上萬。這許多的次級化合物對白蟻喂食有抑制作用,或可減少白蟻的生存,但這種抑制作用是本發(fā)明的一個障礙。成千上萬種樹種是有利的,已發(fā)現(xiàn)白樺(Betula)具有本發(fā)明所尋求的特性,它具有高的纖維素/木質素比率和如果有也是只有較少的對白蟻進食或生存有抑制作用的次級化合物,被腐蝕后,生成了可促進集結和進食的非常具有吸引力的食物,白樺(Betulapapyrifera)是特別優(yōu)選的。但是,在本發(fā)明中的纖維素源也可是全部或部分合成得到的。
本發(fā)明的纖維素源包括不同樹種和/或經(jīng)加工的純化纖維素和/或纖維素的衍生物例如甲氧基化的纖維素,例如纖維素原料可以是腐爛的樺樹木和商用加工或純化的纖維素的混和物。本發(fā)明通過商業(yè)生產(chǎn)來利用商用形態(tài)的纖維素是有利的,例如微晶纖維素,或單獨使用或與少量腐化的樺樹木混和作為纖維素源。
除了纖維素外,白蟻還需要水分和氮,所以監(jiān)測組合物最好包括白蟻可利用的水和氮源,例如尿酸。根據(jù)本發(fā)明,加入氮源后明顯增加了集結,加快了監(jiān)測組合物消耗的開始和監(jiān)測組合物的利用速率。最后,監(jiān)控組合物也可包括一適當?shù)臓I養(yǎng)膠結介質例如瓊脂或瓊脂/水膠混合物。
監(jiān)測組合物的上述成份的比率是可以伸縮的,尿酸(氮源)的百分率是重要的,因為氮太多會驅逐走白蟻。一般優(yōu)選的組合物含有約0.25-25%的尿酸,約30-90%的樺木(優(yōu)選70-85%),0-約1%瓊脂(優(yōu)選0.1-1%)和約10-60%水(優(yōu)選15-25%)。
重要的是注意實質上監(jiān)測組合物本身并不吸引白蟻,在先前沒有白蟻存在的地方就會產(chǎn)生吸引不到白蟻的問題。但是,因為白蟻愿意吃監(jiān)測組合物,一旦被白蟻發(fā)現(xiàn)后,它們會返回到該處并吸引同伴。地下的白蟻在地底下開坑孔到監(jiān)測組合物中,并促使其它的群落成員來吃食物,然后返回群落去分配食物。這些行為的特點在本發(fā)明的監(jiān)控方法中得到了很有利的應用。
本發(fā)明的監(jiān)測方法包括把監(jiān)測組合物放入一個筒中,該筒中在可能出現(xiàn)白蟻行動的附近至少有一孔,然后檢查筒上白蟻的痕跡或白蟻的損傷。該筒在此同時申請的專利申請“檢測和控制白蟻的系統(tǒng)”中有完整的描寫,并在此參考加以引用。筒可放在家周圍的地上,例如,可考慮把筒直接放在梁或橫桿上。在給白蟻(如果有的話)一個能停留于監(jiān)測組合物上的機會后,移開筒并用眼睛觀察白蟻的痕跡,包括觀察白蟻消耗組合物情況、留下白蟻所挖的坑孔或其它可表明白蟻存在的痕跡。筒的恰當放置自然是重要的,單個筒可能不被白蟻發(fā)現(xiàn),所以本發(fā)明通常用多個筒,最好一旦監(jiān)測筒放好后,就重復觀察直到白蟻行跡被發(fā)現(xiàn)。因為直到找到白蟻在哪兒之前不使用農(nóng)藥或毒藥,所以避免了不加區(qū)分地使用農(nóng)藥。
如果在上述的白蟻監(jiān)測方法中觀察到有白蟻存在,該筒便可用第二個含殺昆蟲劑的筒替換。第二個筒最好含有與監(jiān)測組合物混和的緩釋毒物、昆蟲生長調節(jié)劑或把病原體混和入監(jiān)測組合物,具有同一位置的孔。通過在第一個筒的地方替換上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位置孔的第二筒,放在泥土的坑中或木桿上,使筒不被擾亂,緩釋毒藥或農(nóng)藥是較好的,因為白蟻收集了食物然后把帶有殺蟲劑的食物帶回群落中,把它們轉到未直接在放餌處覓食的群落伙伴,因而減少了群落的規(guī)模。
為了更好理解本發(fā)明,下面給出的實施例首先是為了描寫某些更具體的細節(jié)的目的。本發(fā)明除在權利要求書中所描寫的外,不應該認為受到實施例的約束。
實施例1監(jiān)測組合物的制備把9.5g瓊脂溶于750ml沸水中,混和物被冷卻至開始成膠的溫度。
從腐爛的白樺樹(Betulapapyrifera)上去除樹皮,把木頭放于摻水的高細粉末混和器中,其混入體積比為約1份水∶3份木料。完全混和木料和水直到形成均一的木漿,濕漿用毛巾吸干,除去多余的液體。樺樹木漿與瓊脂混和物以4∶1的體積比(樺樹漿比瓊脂混和物)混合,在此之后加入尿酸,濕重比率為1份尿酸∶99份樺樹漿/瓊脂混和物。
實施例2殺白蟻組合物的制備在制備實施例1的監(jiān)測誘餌組合物中,加入0.25%的伏蟻腙(hydramethylnon)一種緩釋毒物,以形成本發(fā)明殺白蟻的組合物。
實施例3松樹與樺樹的田間比較選擇19個地點來監(jiān)測白蟻的蔓延,在每個地方把松樹桿和腐爛樺樹餌放在地上,以比較白蟻對松樹(木制房屋中通常所用的建筑材料)與樺樹(實施例1的鑒定餌組合物中所用的木料)的反應。十到七十天以后,檢查樹桿被白蟻所利用的程度,這是通過計算放餌處的白蟻數(shù)量,化成最近的數(shù)量級來估算。
結果示于表1
表1地點松樹樺樹10>1,00020>1,00030>1,00040>1,00050>1,0006≤10>1,00070>1,0008≤10>1,0009≤10>1,000100>1,000110>1,000120>10013≤10>100140>100150>100160>1,000170>100180>100190>100實施例4氮的補充除在第二筒中不加任何尿酸外,按實施例1的同樣方法來制備兩個監(jiān)測組合物,組合物與白蟻一起被放入一培養(yǎng)皿中,觀察,對在不同時間內每個組合物上的白蟻數(shù)目計數(shù),結果列于表2。
表2觀察時間#組合物上的白蟻天數(shù) (小時) N2+ -101:0015602:004709:0010019:0010121:008122:007122:305223:006024:0080200:309101:008010:309711:0081212:009313:3015814:306515:305417:0013518:0010419:3010620:008421:0020322:0012323:0010224:00159318:3013719:0010821:0015722:0013824:001612421:00199
22:00279521:0012424:00143612:3011814:306517:306422:00106710:008320:0018522:3015223:30106810:0012922:00104910:0012512:307420:0013524:001041010:3012620:00135實施例5間接殺死用有毒餌料喂食一組100個的白蟻24或48小時,進行hydramethylnon濃度為0.5%和2%的重復測試,在24小時末或48小時末的暴露階段后,從每組中移出30個白蟻并放入一個有70個白蟻的新巢中,這70個白蟻未被暴露在含毒食物中。然后記錄這些群落的致死率,如果累積致死率超過30,說明毒物已通過公共食物鏈從暴露于含毒食物的白蟻轉移到了未暴露過的白蟻,即已吃過有毒食物的白蟻把一部分有毒食物回流到其它的群落成員中。所以,白蟻被間接地殺死,因而不必一個群落的全部成員都直接在含毒餌料處進食即可有效控制整個群落。
結果列于表3
表3暴露后12345678910的天數(shù)處理A24對照0223333335B242%023371225477077C242%22888810174265D24.5%05558810121215E24.5%025557771012暴露后12345678910的天數(shù)處理A48對照0222222337B482%15202535455257575860C482%271515152227375058D48.5%0102223232323252833E48.5%021313171718203350實施例6白蟻的控制除了在第一個筒中加0.1%的hydramethylnon,在第二筒中加入0.25%的hydramethylnon外,按實施例1來制備這兩種監(jiān)測組合物,第三種不含hydramethylnon的監(jiān)測組合物作為對照組合物,這些分別單獨地用于處理75,100和100個白蟻的群落。
表4處理.1%處理.25%對照天數(shù)致死率累積%致死率累積%致死率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34%33%0604%03%0704%25%0804%27%0904%07%01004%07%01115.3%07%01205.3%1219%01305.3%1231%014714.6%031%015420%6798%016526.7%2100%0171546.7%--018756%--0191069.3%--020778.7%--021585.3%--022490.6%--0237*100%--0因為在實驗過程中有些白蟻會死亡并被巢穴同伴吞食,所以在實驗結束時清點所有的白蟻,已被吞食的數(shù)目加在最后的致死率上,在第23天百分之百的白蟻死亡。
實施例7使來自兩個地方的白蟻在監(jiān)測組合物餌上進食一段七天的時間,然后提供一種誘餌,它含0.5%或2%hydramethylnon,隨后進行在一定時間內致死率測算。結果(表5)表明,白蟻在鑒別餌上進食的條件與加hydramethylnon的同樣餌的條件沒有區(qū)別。
結果在表5中列出。
表5重復測定1暴露后123456789101112天數(shù)處理A對照344444444455B2%HM25799494969798100----C2%HM27678484878991929395100-D.5%HM46262626313541475162100E.5%HM00449141519242939100重復測定2暴露后12345678910111213天數(shù)處理A對照2222222222222B2%HM8205151515459636566100--C2%HM1545676768707272738084100-D.5%HM3122424252727323640505099E.5%HM1157815162024303797100
權利要求
1.一種監(jiān)測白蟻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約30%-90%的纖維素源,約0.25-25%可為白蟻所利用的氮源,約10-60%的水和0-約1%的適當營養(yǎng)膠結介質。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jiān)測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纖維素原料包括純化的纖維素。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監(jiān)測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氮源是尿酸,營養(yǎng)膠結介質是瓊脂或瓊脂/水的膠混合物。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監(jiān)測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約70%-85%的纖維素源,約0.5-2%的氮源和約15-25%的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監(jiān)測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纖維素源進一步還包括樺樹。
6.一種監(jiān)測白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把監(jiān)測組合物放入一個筒中或其它裝置中,所述的筒或其它裝置在可能有白蟻活動的地方或在該處附近至少有一個孔,并可檢查筒中的白蟻的痕跡。
7.一種控制白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監(jiān)測大批白蟻的蔓延,該監(jiān)測包括把一種監(jiān)測組合物放入一筒或其它裝置中,所述的筒或其它裝置在可能有白蟻活動的地方或該處附近至少有一孔,并可檢查筒中白蟻的痕跡;以確定白蟻的存在;然后用含有農(nóng)藥的第二個筒替換所述的第一個筒。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監(jiān)測組合物是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組合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農(nóng)藥是殺白蟻劑,昆蟲生長調節(jié)劑或病原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殺白蟻劑是伏蟻腙(hydramethylnon)。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監(jiān)測白蟻的組合物和監(jiān)測的方法,以及在白蟻的大量蔓延出現(xiàn)時的控制方法,即利用白蟻的天然覓食和其它社會習性,來收集和分配一個殺白蟻效果較好的餌料的配方。
文檔編號A01N25/10GK1084696SQ9310915
公開日1994年4月6日 申請日期1993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9月8日
發(fā)明者B·L·桑, J·F·A·特蘭尼羅 申請人:B·L·桑, J·F·A·特蘭尼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