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三唑酮-硫磺超微粒粉劑及制作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農藥,具體地說是一種用于防治小麥銹病、白粉病及水稻云形病、稻瘟等病的新型殺菌劑。
硫磺是一種公知的保護性殺菌劑,目前普遍單獨使用,這種硫磺一般是200目的粉劑,其平均粒徑為18微米左右,使用效果較差。三唑酮也是一種公知的治療性殺菌劑,目前一般單獨使用,因其使用成本較高,難于大量推廣使用。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主要用于防治小麥、水稻病害,能充分綜合發(fā)揮硫磺與三唑酮的殺菌能力,有最好地防治小麥銹病、白粉病及水稻云形病、稻瘟病效果,而且使用成本比較低廉的三唑酮-硫磺超微粉劑。
實現(xiàn)本發(fā)明目的的技術方案包括配以有效成份三唑酮為10-15%,硫磺為5-10%,并配以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子型乳化劑,穩(wěn)定劑膨潤土及填料陶土共為80%,各組份總和為100%(重量)。其制作工藝的步驟是1、按陶土、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子型乳化劑,三唑酮、硫磺的先后順序加入混勻機內混勻;2、在0.5-0.7MPa工作壓力下以每小時75公斤的進料速度將其全部粉碎;3、在相同條件下進行再一次粉碎至其平均粒徑小于10微米。
使用本發(fā)明產品能有效地防治小麥的銹病、白粉病和水稻的云形病、稻瘟病,比較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性粉劑有更好的防治效果,而且其使用成本僅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性粉劑的60-70%,較單獨使用硫磺粉效果提高60-70%。
以下結合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按下列配比(重量)三唑酮10%,硫磺10%,非離子型乳化劑1%,陰離子型乳化劑2%,穩(wěn)定劑膨潤土2%,填料陶土75%,各組份的總和為100%。
按陶土、膨潤土,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子型乳化劑、三唑酮、硫磺先后順序加入混勻機內混勻10分鐘左右,然后在0.5-0.6MPa工作壓力下進行超微粉碎,進料速度保持在每小時75公斤至完全粉碎后,在相同條件下,再進行一次粉碎即成。本發(fā)明實施例產品用于防治小麥銹病、白粉病和水稻云形病、稻瘟等,按每畝50克兌水50公斤,噴霧施用一次即可,其效果十分顯著,使用成本僅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粉劑的60%,本實施例為最佳方案,用于防治小麥銹病效果最佳。
實施例2按下列配比(重量)三唑酮15%,硫磺5%,非離子型乳化劑1%,陰離子型乳化劑2%,穩(wěn)定劑膨潤土2%,
填料陶土75%。
各組份的總和為100%。
其制作工藝的步驟與實施例1相同。
本發(fā)明實施例產品用于防治小麥條銹病,白粉病和水稻云形病、稻瘟等。按每畝50克兌水50公斤,噴霧施用一次即可,其使用效果十分顯著,使用成本僅為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粉劑的75%。
實施例3按下列配比(重量)三唑酮12%,硫磺8%,非離子型乳化劑1%,陰離子型乳化劑2%,隱定劑膨潤土2%,填料陶土75%。
各組份的總和為100%。
其制作工藝的步驟與實施例1相同。本發(fā)明實施例產品用于防治小麥銹病、白粉病和水稻云形病,稻瘟等,按每畝50g兌水50公斤,噴霧施用一次即可。其使用效果十分明顯。使用成本僅為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粉劑的65%。
本發(fā)明產品外觀為淡黃色粉末,其懸浮率大于70%,平均粒徑小于10微米,濕潤時間2秒左右。經使用,其防治效果如表1和表2。
表1、20%三唑酮-硫磺超微粉劑防治小麥白粉病效果
表2、防治小麥銹病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三唑酮-硫磺超微粉劑,其特征在于有效成份三唑酮為10-15%,硫磺為5-10%,和配以80%的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子型乳化劑、穩(wěn)定劑膨潤土、填料陶土(各組份的重量總和為100%)混合而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超微粉劑,其特征在于非離子型乳化劑為1%,陰離五型乳化劑為2%,穩(wěn)定劑膨潤土為2%,填料陶土75%;
3.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唑酮-硫磺超微粉劑的制作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按陶土、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型乳化劑、三唑酮、硫磺的先后順序加入混勻機內混勻;2)在0.5-0.7MPa工作壓力下以每小時75公斤的進料速度進料并完全粉碎;3)在相同條件下,至少進行二次粉碎使其粒徑小于10微米。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農藥,它是一種保護性和治療性殺菌的三唑酮—硫磺超微粉劑,主要由有效成分三唑酮10—15%和硫磺5—10%,并配以非離子型乳化劑,陰離子型乳化劑、穩(wěn)定劑膨潤土及填料陶土共80%混勻(各組分重量總和為10%),在0.5—0.7MPa工作壓力下以每小時75公斤的進料速度進行粉碎而成。具有防治小麥銹病、白粉病,水稻的云形病、稻瘟病的顯著效果,而且在相同防治效果的情況下,其使用成本僅為單獨使用三唑酮可濕粉劑的60—70%。
文檔編號A01N59/02GK1081064SQ9210593
公開日1994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1992年7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7月16日
發(fā)明者王正明, 黃水平, 董擁軍, 魏俊華 申請人:湖北省棗陽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