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農業(yè)驅蟲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農業(yè)用驅蟲裝置。
背景技術:
害蟲是危害農作物正常生長的主要問題之一。農作物生長條件除了施肥、除草、澆水外還有驅蟲,一般種植者是通過噴灑農藥進行驅蟲,但是因為綠色有機產品的推廣,種植者盡量避免向農作物噴灑農藥,所以驅蟲成了一大難題?,F有的驅蟲裝置通常采用超聲波驅蟲或是殺蟲燈等方式,大多存在驅蟲效率低下,自潔效果差,昆蟲粘附在捕蟲網上,影響后期的驅蟲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農業(yè)用驅蟲裝置,包括驅蟲主體,所述驅蟲主體的的上方安裝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通過導線連接有蓄電池,所述驅蟲主體包括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在上支撐板的上表面安裝有基座,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之間通過捕蟲網連接,所述捕蟲網由多根相互平行的金屬管組成,所述下支撐板的中間為圓形通孔,且下支撐板的下端設置有接蟲盒,所述上支撐板的底面圓心設置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有驅動馬達和擋蟲框,所述驅動馬達與蓄電池均位于基座的內部,且驅動馬達與蓄電池之間也通過導線連接,所述擋蟲框由兩根撥動絲組成,且撥動絲與金屬管相互貼合接觸,所述驅蟲主體的內部安裝有誘蟲燈。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基座的上端設置有掛軸,且掛軸為四根長桿組成的口字型結構,所述掛軸下端的長桿貫穿基座與基座套接。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多根所述金屬管等間距均勻分布在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的外邊緣形成一個圓柱體框架。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均為圓形,且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的圓心在同一條鉛錘線上。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撥動絲均為波浪形結構,且兩根撥動絲呈倒“v”字型固定安裝在轉動軸末端。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頂部通過撥桿支撐,且撥桿鉸鏈在基座上表面,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通過撥桿的轉動調整傾角。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誘蟲燈的外側設置有套框,所述套框通過兩根斜桿固定連接在下支撐板上。
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接蟲盒與下支撐板之間通過螺紋方式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農業(yè)用驅蟲裝置,通過設置驅動馬達旋轉帶動撥動絲旋轉,能夠避免昆蟲的尸體粘附在誘蟲燈或是金屬管上,撥動絲的旋轉一方面形成氣流,避免昆蟲飛出驅蟲主體,另一方面,能夠撥動金屬管,使金屬管產生一定振動,使昆蟲的尸體從金屬管脫落,經過圓形通孔掉入接蟲盒,自潔效果良好,對蟲體收集后可將接蟲盒拆下,對昆蟲尸體進行處理。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金屬管分布結構示意圖。
圖中:1-驅蟲主體;2-太陽能電池板;3-蓄電池;4-上支撐板;5-下支撐板;6-基座;7-捕蟲網;8-金屬管;9-圓形通孔;10-接蟲盒;11-轉動軸;12-驅動馬達;13-擋蟲框;14-撥動絲;15-誘蟲燈;16-掛軸;17-長桿;18-撥桿;19-套框;20-斜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農業(yè)用驅蟲裝置,包括驅蟲主體1,所述驅蟲主體1的上方安裝有太陽能電池板2,所述太陽能電池板2通過導線連接有蓄電池3,所述驅蟲主體1包括上支撐板4和下支撐板5,在上支撐板4的上表面安裝有基座6,所述上支撐板4與下支撐板5之間通過捕蟲網7連接,所述捕蟲網7由多根相互平行的金屬管8組成,所述下支撐板5的中間為圓形通孔9,且下支撐板5的下端設置有接蟲盒10,所述上支撐板4的底面圓心設置有轉動軸11,所述轉動軸11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有驅動馬達12和擋蟲框13,所述驅動馬達12與蓄電池3均位于基座3的內部,且驅動馬達12與蓄電池3之間也通過導線連接,所述擋蟲框13由兩根撥動絲14組成,且撥動絲14與金屬管8相互貼合接觸,所述驅蟲主體1的內部安裝有誘蟲燈15。
優(yōu)選的是,所述基座的上端設置有掛軸16,且掛軸16為四根長桿17組成的口字型結構,所述掛軸下端的長桿17貫穿基座6與基座6套接;多根所述金屬管8等間距均勻分布在上支撐板4與下支撐板5的外邊緣形成一個圓柱體框架;所述上支撐板4與下支撐板5均為圓形,且上支撐板4和下支撐板5的圓心在同一條鉛錘線上;所述撥動絲14均為波浪形結構,且兩根撥動絲14呈倒“v”字型固定安裝在轉動軸11末端;所述太陽能電池板2頂部通過撥桿18支撐,且撥桿18鉸鏈在基座6上表面,所述太陽能電池板2通過撥桿18的轉動調整傾角,能夠調節(jié)太陽能電池板2的傾斜角度,使其更好地吸收光能;所述誘蟲燈15的外側設置有套框19,所述套框19通過兩根斜桿20固定連接在下支撐板5上,將誘蟲燈15穩(wěn)定地固定在套框19的內部;所述接蟲盒10與下支撐板5之間通過螺紋方式連接,可將接蟲盒10旋轉扭下,對蟲子進行處理,具有良好的自潔效果。
具體使用方式及優(yōu)點:該農業(yè)用驅蟲裝置,通過向金屬管通入高壓電,采用電擊的方式殺蟲,利用太陽能電池板收集光能,并由蓄電池儲存,對誘蟲燈與驅動馬達進行供電,昆蟲經誘蟲燈的吸引,經過金屬管時被金屬管電擊,驅動馬達旋轉帶動撥動絲旋轉,能夠避免昆蟲的尸體粘附在誘蟲燈或是金屬管上,撥動絲的旋轉一方面形成氣流,避免昆蟲飛出驅蟲主體,另一方面,能夠撥動金屬管,使金屬管產生一定振動,使昆蟲的尸體從金屬管脫落,經過圓形通孔掉入接蟲盒,收集后可將接蟲盒拆下,對蟲體進行處理。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