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育苗培育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獼猴桃育苗裝置。
背景技術:
獼猴桃,也稱奇異果,果形一般為橢圓形,早期外觀呈綠褐色,成熟后呈紅褐色,表皮覆蓋濃密絨毛,其內(nèi)是呈亮綠色的果肉和一排褐色或者紅色的種子,獼猴桃的質地柔軟,口感酸甜,味道被描述為草莓、香蕉、菠蘿三者的混合,獼猴桃處含有獼猴桃堿、蛋白水解酶、單寧果膠和糖類等有機物以及鈣、鉀、硒、鋅、鍺等微量元素和人體所需17種氨基酸外,還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葡萄酸、果糖、檸檬酸、蘋果酸、脂肪,因此獼猴桃深受人們的喜愛。
由于市場的需求,現(xiàn)在很多企業(yè)都在種植獼猴桃,獼猴桃的繁殖主要是嫁接和扦插,但不管是嫁接還是扦插都需要用到育苗裝置,因為育苗在育苗裝置中就能獲得更多的營養(yǎng)基質,這樣就可以快速的生長,現(xiàn)在使用的獼猴桃育苗裝置大都是育苗盤,現(xiàn)在使用的育苗盤上有很多育苗腔,將土壤和營養(yǎng)基質放到育苗腔中,然后在育苗腔中進行育苗,當育苗成長到一定程度后,需要移栽時,就必須要育苗從育苗腔中取出,育苗取出時就容易損傷育苗苗的根系,這就使得育苗的存活率大大降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意在提供一種獼猴桃育苗裝置,以解決使用現(xiàn)在的育苗盤育苗后在移栽育苗的過程中容易損傷育苗根系的問題。
本方案中的一種獼猴桃育苗裝置,包括底座、推動器和育苗筒,所述底座包括底板和鉸接在底板兩端的支撐板,所述底板上設有通孔,所述推動器包括圓形推盤和推桿,所述推桿的頂端垂直連接于圓形推盤的圓心,所述推桿與通孔活動連接,所述育苗筒呈中空圓柱體,所述育苗筒垂直連接于底板上表面,所述圓形推盤滑動套接在育苗筒內(nèi),所述推桿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育苗筒的高度且小于支撐板的高度。
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
本發(fā)明中的獼猴桃育苗裝置,使用時,將土壤和營養(yǎng)基質放入育苗筒中,然后在育苗筒中播種,育苗可以移栽時,將鉸接在底板兩端的支撐板攤平,推桿就用于支撐底板,然后雙手向下按底板,在壓力的作用下,推桿上連接的圓形推盤就向上運動,由于圓形推盤滑動套接在育苗筒內(nèi),并且推桿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育苗筒的高度且小于支撐板的高度,隨著底板往下移動,就能將帶有營養(yǎng)基質的土壤和育苗一起從育苗筒中推出來。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通過該裝置育苗完成后,移栽獼猴桃育苗時就可以向下壓底板,在壓力的作用下,推動器向上運動,推動器上的圓形推盤就能將帶有營養(yǎng)基質的土壤和育苗一起推出,就不需要將育苗單獨取出移栽,這樣育苗的根系就不會損傷,育苗的存活率就大大提高。
進一步,所述育苗筒的側壁設有通氣孔。通氣孔就可以使了空氣能夠很好的流通,保證了培育獼猴桃育苗時所需要的氧氣。
進一步,所述推桿的底端設有圓臺。向下壓底板的過程中,推桿底端的圓臺就起到了支撐的作用,并且還有效的保證了力的平衡。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獼猴桃育苗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處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底座1、推動器2、育苗筒3、底板4、支撐板5、圓形推盤6、推桿7、圓臺8、通氣孔9。
如圖1和如圖2所示,一種獼猴桃育苗裝置,包括底座1、推動器2和育苗筒3,底座1包括底板4和鉸接在底板兩端的支撐板5,底板4上設有通孔,推動器2包括圓形推盤6和推桿7,推桿7的頂端垂直連接于圓形推盤6的圓心,推桿7與通孔活動連接,育苗筒3呈中空圓柱體,育苗筒3垂直連接于底板4上表面,圓形推盤6滑動套接在育苗筒3內(nèi),推桿7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育苗筒3的高度且小于支撐板5的高度,育苗筒3的側壁設有通氣孔9,推桿7的底端設有圓臺8。
本實施例中底板4上間隔均勻設置有十二個育苗筒3,也可根據(jù)實際需求而定,本發(fā)明中的獼猴桃育苗裝置,使用時,將土壤和營養(yǎng)基質放入育苗筒3中,然后在育苗筒3中播種,育苗可以移栽時,將鉸接在底板4兩端的支撐板5攤平,推桿7就用于支撐底板4,然后雙手向下按底板4,在壓力的作用下,推桿7上連接的圓形推盤6就向上運動,由于圓形推盤6滑動套接在育苗筒3內(nèi),并且推桿7的長度大于或等于育苗筒3的高度且小于支撐板5的高度,隨著底板4往下移動,就能將帶有營養(yǎng)基質的土壤和育苗一起從育苗筒3中推出來,通氣孔9就可以使了空氣能夠很好的流通,保證了培育獼猴桃育苗時所需要的氧氣。以上器件均采用普通材質即可實施。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fā)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本技術:
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nèi)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