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噴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儲料器、噴粉管和氣源組件;
所述儲料器具有用于容納藥粉的容納腔,所述儲料器固定在所述殼體上;
所述噴粉管一端位于所述殼體的外部以用于出粉,另一端穿過所述儲料器的側壁并延伸至所述儲料器相對的內(nèi)壁處;所述噴粉管位于所述容納腔內(nèi)的一端具有進料孔,所述進料孔靠近所述噴粉管該端的端部;
所述氣源組件與所述容納腔連通,所述氣源組件用于通過向所述容納腔內(nèi)噴氣來將所述容納腔內(nèi)的所述藥粉從所述進料孔以及所述噴粉管內(nèi)噴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孔離所述噴粉管的端部的距離為0.8-1.2cm。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粉管上具有多個進料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孔的個數(shù)為偶數(shù),每兩個所述進料孔在所述噴粉管上相對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粉管的內(nèi)直徑為0.3-0.5cm,所述進料孔的直徑為0.15-0.25cm。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橡膠管;所述氣源組件通過管道與所述容納腔連通,所述管道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容納腔內(nèi);所述橡膠管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管道上,所述橡膠管的另一端封口,所述橡膠管的管壁上設有至少一條透氣縫,當所述氣源組件噴氣時能夠使得所述透氣縫張開,并通過所述透氣縫向所述容納腔內(nèi)噴氣,當所述氣源組件停止噴氣時,所述透氣縫復位。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管的長度為2.5-3.5cm,所述透氣縫的長度為0.8-1.2cm。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源組件包括氣泵、控制電路板、電池、電源開關和控制開關;所述氣泵、所述控制電路板、所述電池、所述電源開關及所述控制開關依次串聯(lián),所述氣泵通過所述管道與所述橡膠管相連通;所述氣泵、所述控制電路板及所述電池均固設所述殼體內(nèi),所述電源開關和所述控制開關設在所述殼體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源組件還包括檔位調(diào)控開關,所述檔位調(diào)節(jié)開關設在所述殼體上,所述檔位調(diào)控開關與所述控制電路板連接以用于調(diào)控所述氣泵的供氣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粉管朝外的一端朝外逐漸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