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釣、捕魚用具,為自動起鉤電子報警魚漂。
背景技術:
在隨著現代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垂釣逐漸成為一種充滿趣味,充滿智慧,充滿活力,格調高雅,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目前,所知的垂釣是非常有講究,不管是競技垂釣還是個人垂釣,都要有著很高的技術含量。魚漂是垂釣中最不可缺少的工具,也是魚兒咬鉤的訊息反應的工具。自古今來,人們通過看魚漂的動作,從而決定提竿的時機,但看漂起竿也有很多缺點和不足,由于現在市場上絕大部分魚漂都是通過看漂動作然后再做起竿動作,這樣經常錯過最佳起竿時間,導致魚兒假吃,不吃,嚇魚,跑魚,甚至經??帐侄鴼w,讓人產生消極心理,直接影響垂釣者的心情。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發(fā)明目的針對目前已有的技術缺點,提供一種自動起鉤電子報警魚漂,當魚兒咬鉤時,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迅速拉起魚鉤鉤住魚兒并同時燈光報警,大大的降低魚兒假吃,不吃,嚇魚,跑魚的機率,其原理簡單,易操作,捕獲效率高。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如下:
本發(fā)明主要包括有起鉤機構和電子報警機構,起鉤機構包括有漂體、直線活動件、旋轉件、彈簧,線,其特征是:所述的漂體、直線活動件、旋轉件上均設置有導軌,直線活動件、旋轉件、彈簧置于漂體內,線的一端與直線活動件相連接,電子報警機構包括有,電池、簡易開關,發(fā)光體,其特征是:電池、簡易開關置于漂體內,電池和發(fā)光體的線路之間設有簡易開關。
進一步的,所述的漂體為中空,結構可為單層或多層。
進一步的,所述的直線活動件的一端上設有推齒,推齒角度為30至60度。
進一步的,所述的旋轉件上設有兩層推齒,其中一層齒的之間設有鎖力臺階。
進一步的,所述的線為魚線,外露一端與魚線或魚鉤相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的發(fā)光體為led燈珠。
進一步的,所述的簡易開關為彈簧,其一端與電池電極相連接,另一端與發(fā)光體的觸腳相連接。
本發(fā)明所述的自動起鉤電子報警魚漂和市場上的普通魚漂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
(1)相對目前市場上普通魚漂來說,多了自動起鉤功能,多了魚兒咬鉤報警功能,當魚兒拖動魚鉤時會在極短的時間內自動提起魚鉤勾住魚兒并燈光報警;
(2)具有起鉤功能、魚漂功能和報警功能三和一,比普通魚漂更具有實用性和新穎性,有效的降低了消費者的漁具成本,其操作簡單,安全性高;
(3)設有燈光報警,無須時時看漂,有效的降低了釣魚者的視力疲勞,全天均可使用,增加了釣魚的樂趣。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圖和剖視圖。
附圖2為本發(fā)明直線活動件和旋轉件的結構圖。
附圖3為本發(fā)明釋放彈力后報警原理圖。
附圖4為本發(fā)明工作原理圖。
附圖5為本發(fā)明工作原理圖。
附圖6為本發(fā)明工作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審查員能對本發(fā)明之目的、特征及功能有進一步的了解,慈舉較佳的實施例并配合圖式詳細說明如下:
請參閱圖1-6所示,為方便了解,圖3、4、5、6、漂體部分沒繪出、只繪出漂體上的導軌,請知,本發(fā)明為自動起鉤電子報警魚漂,主要包括有漂體1、直線活動件2、旋轉件3、彈簧4、線5、電池6、簡易開關7、發(fā)光體8、導軌9、組成。
如圖4所示,當需要使用時,用線5把直線活動件2拉到最高點,使旋轉件3上的導軌9脫離漂體1上的導軌9,直線活動件2和旋轉件3上的推齒10由于相互錯位,在彈簧4的作用下,直線活動件2上的推齒10會推動旋轉件3上的推齒10向左旋轉,形成如圖5所示。
如圖5所示,由于上一步的旋轉,使旋轉件3上的外面一層推齒10與漂體(1)上的導軌9產生錯位,此時松開線5,在彈簧4的作用力下,漂體1上的推齒10會推動旋轉件3上的外一層推齒10向左旋轉,形如成圖6所示。
如圖2和圖6所示,由于在旋轉件3的第二層的推齒10間設有鎖力臺階11(固定住彈力的臺階),頂住了旋轉件3,旋轉件3停止了旋轉和運動,這時直線活動2件和旋轉件3的推齒10又回到了錯位狀態(tài),線5的一端與直線活動件2連接,另一端與魚線或魚鉤相連接,此時,當有魚兒上鉤或者觸動魚線時,直線活動件2上的推齒10會再一次推動旋轉件3上的推齒10向左旋轉,這次旋轉使直線活動件2和旋轉件3上的導軌9與漂體1上的導軌相重合,彈簧4完全釋放彈力,產生彈射,直線活動2件和旋轉件3的推齒10又回到了錯位狀態(tài),形成如圖3所示。
如圖3所示,由于上一步的彈射,直線活動件2在彈簧4的推動下,使線5往反方向作用力彈射,瞬間拉住魚線或魚鉤,鉤住魚兒,直線活動件2的一端是電池6,在彈簧4彈射時,推動電池6的一端與發(fā)光體8的一腳相連接,電池7的另一端電極通過簡易開關7與發(fā)光體8的另一邊電極觸腳12相連接,電路形成通路,發(fā)光體發(fā)光,從而達到自動起鉤電子報警效果。
最后應該說的是,以上圖式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圖式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