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碎煤裝置,具體的說是一種內(nèi)設有雙轉軸的碎煤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工業(yè)生產(chǎn)的大量需求,對于煤礦的燃燒率要求越來越高,而碎煤裝置直接影響到破碎后煤粉的均勻狀態(tài)、燃燒狀態(tài)。傳統(tǒng)的碎煤裝置機械結構復雜、工作噪聲大、成品出料不夠均勻,帶來煤粉燃燒率低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內(nèi)設雙轉軸的碎煤裝置。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內(nèi)設雙轉軸的碎煤裝置,包括進料口,出料口,碎煤筒,碎煤螺旋槳,主軸,次軸,主電機,次電機和支架,碎煤筒上側和下側分別鉸接進料口和出料口,主軸和次軸穿過所述碎煤筒,主軸和次軸通過軸承座固定在支架上,在主軸和次軸上分別設有數(shù)個碎煤螺旋槳,由主電機和次電機通過皮帶分別帶動主軸和次軸。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于:主軸上設有四個碎煤螺旋槳,次軸上設有三個碎煤螺旋槳。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碎煤螺旋槳的槳葉設有菱形銼齒。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于:在碎煤筒內(nèi)側壁上焊接有數(shù)個錐形凸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改變了原始的碎煤裝置,結構簡單,雙轉軸上設有碎煤螺旋槳,且在螺旋槳葉上密集的菱形銼齒能大大提高破碎煤礦的工作效率,在碎煤筒體內(nèi)側壁上焊接的數(shù)個錐形凸塊,也使得筒體本身在物理結構上輔助破碎工作,確保成品料的均勻。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碎煤螺旋槳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碎煤筒筒體的內(nèi)部結構示意圖。其中:1-進料口,2-出料口,3-碎煤筒,4-碎煤螺旋槳,5-主軸,6-次軸,7-主電機,8-次電機,9-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加深對本實用新型的理解,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構成限定。如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包括進料口 I,出料口 2,碎煤筒3,碎煤螺旋槳4,主軸5,次軸6,主電機7,次電機8和支架9,其所述碎煤筒3上側和下側分別鉸接所述進料口 I和所述出料口 2,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穿過所述碎煤筒3,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通過軸承座固定在所述支架上。在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上分別設有數(shù)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所述主軸5上設有四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所述次軸6上設有三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在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上數(shù)個的所述碎煤螺旋槳4是相互交叉設置的,所述主電機7通過皮帶帶動所述主軸5向后轉動,所述次電機8通過皮帶帶動所述次軸6向前轉動,所述碎煤螺旋槳4的槳葉設有密集的菱形銼齒,提高了所述碎煤螺旋槳4的工作強度。在所述碎煤筒3內(nèi)側壁上焊接有數(shù)個錐形凸塊,也使得所述碎煤筒3的筒體在物理結構上輔助破碎工作 ,確保成品料的均勻。
權利要求1.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包括進料口( I),出料口( 2),碎煤筒(3),碎煤螺旋槳(4),主軸(5),次軸(6),主電機(7),次電機(8)和支架(9),其特征在于:所述碎煤筒(3)上側和下側分別鉸接所述進料口(I)和所述出料口(2),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穿過所述碎煤筒(3 ),所述主軸(5 )和所述次軸(6 )通過軸承座固定在所述支架(9 )上,在所述主軸(5 )和所述次軸(6)上分別設有數(shù)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由所述主電機(7)和所述次電機(8)通過皮帶分別帶動所述主軸(5)和所述次軸(6)。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軸(5)上設有四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 ),所述次軸(6 )上設有三個所述碎煤螺旋槳(4 )。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碎煤螺旋槳(4)的槳葉設有菱形銼齒。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碎煤筒(3)內(nèi)側壁上焊接有數(shù)個錐形凸 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雙轉軸碎煤裝置,包括進料口,出料口,碎煤筒,碎煤螺旋槳,主軸,次軸,主電機,次電機和支架,碎煤筒上側和下側分別鉸接進料口和出料口,主軸和次軸穿過碎煤筒,主軸和次軸通過軸承座固定在支架上,在主軸和次軸上分別設有數(shù)個碎煤螺旋槳,由主電機和次電機通過皮帶分別帶動主軸和所述次軸。在主軸和次軸上的數(shù)個碎煤螺旋槳是相互交叉設置的,主軸向后轉動,次軸向前轉動,并且碎煤螺旋槳的槳葉設有密集的菱形銼齒。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更有效的進行碎煤工作,確保成品料的均勻。
文檔編號B02C17/20GK203140080SQ2013201417
公開日2013年8月21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27日
發(fā)明者陳素琴 申請人:陳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