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草坪中雜草的防治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植物保護及環(huán)境衛(wèi)生領域,更具體地,涉及農(nóng)業(yè)化學品用于選擇性防治某些有用植物中、特別是草坪或草皮中使用的各種植物中的雜草涉及改善草皮草的品質(zhì)的用途。
背景技術:
高品質(zhì)、有益健康的草皮或草坪是例如高爾夫球行業(yè)必需的,而且通常也是公園、公共或私人花園、運動場或競技場中的草坪、草皮或綠地(例如特別是高爾夫球場、賽馬場、足球場、棒球場、曲棍球場、網(wǎng)球場的草皮)以及花卉園、觀賞園、種植園和果園中的綠地所需要的。在例如花園、高爾夫球場、公共綠地、路邊等的草坪管理中,為保持景觀和對場地的良好維護,防治草坪雜草是最重要的任務。但是,迄今仍沒有令人滿意的草坪或草皮用除草劑。為防治草坪或草皮中的雜草,所使用的農(nóng)業(yè)化學品必須對雜草,即一年生和多年生雜草及蘚類植物,顯示出選擇性活性,并且對草皮草或草坪沒有實質(zhì)性傷害。雜草防治管理中所用的許多除草劑均未顯示出所需的選擇性。其他農(nóng)業(yè)化學品的缺點在于,不能充分防治雜草植物,或者根本無法防治某些雜草(空白區(qū)(gap))。因此,需要新的替代方法來提高草皮草的品質(zhì)和保護草皮以抵抗雜草。被某些雙環(huán)基 團N-取代的取代二氨基-1,3,5-三嗪類結構的化合物是已知的除草劑,可用于在苗前及苗后施用中對大范圍的雜草進行雜草防治;參見例如 W0-A-97/31904(或 US-A-6069114)或 TO-2004/069814(US2004/0157739)、EPA-0864567、W02007/115695 (US2007/0238617)、W02007/118589 (US2007/0293399)、W003/070710 (US2004/0002424)。所述化合物的選擇性用途通常取決于施用率,并且實際僅限于某些作物植物,優(yōu)選限于多種種植作物。將所述除草活性成分與某些其他雜草防治用除草劑的結合也是已知的,參見例如W02006/007947 (US2006/014642)。
發(fā)明內(nèi)容
出人意料地,現(xiàn)已發(fā)現(xiàn),選自上述取代二氨基-1,3,5-三嗪類的某些化合物可用于選擇性防治草皮或草坪中的雜草,而對草皮草或草坪沒有實質(zhì)性傷害。另外,由于已知化合物(I)不僅對雙子葉雜草而且還對許多禾本科雜草極具活性,因此對草皮草中雜草防治的選擇性是出人意料的。本發(fā)明的一個目標是使用一種或多種式(I)化合物或其鹽來選擇性防治草皮或草坪中的雜草,
權利要求
1.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含有(A)—種或多種式(I)化合物或其鹽
2.權利要求1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還含有一種制劑助劑。
3.權利要求1或2的除草組合物用于防治雜草的用途。
4.權利要求3的用途,其特征在于,選擇性防治草皮或草坪中的雜草。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或多種式(I)化合物或其鹽任選地在其他農(nóng)業(yè)化學活性成分的存在下用于選擇性防治草皮或草坪上雜草的用途,其中基團R1至R8按權利要求1中所述進行定義。
文檔編號A01P13/00GK103210927SQ20131013624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7月21日
發(fā)明者M·克里恩, E·羅斯, E·哈克, H·迪亞特, K·邁恩, D·邁爾斯 申請人:拜爾農(nóng)作物科學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