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及其應用的制作方法
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及其應用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農藥技術領域,尤其是除草劑領域,涉及西瑪津與綠草定的二元復配 劑。該除草組合物可應用于林地、非耕地除草。
背景技術:
綠草定(triclopyr),化學名稱3,5,6_三氯-2-吡啶氧乙酸,其化學式為 C7H4C13N03。
綠草定是一種傳導型除草劑,作用于核酸代謝,使植物產生過量的核酸,使一些組 織轉變成分生組織,造成葉片、莖和根生長畸形,貯藏物質耗盡,維管束組織被栓塞或破裂, 植株逐漸死亡。在土壤中能迅速被微生物分解。用于防除林地及非耕地中的雜草和灌木, 如空心蓮子草、婆婆納、蕨、紫莖澤蘭、香蒿等。但是,綠草定除草譜單一,對禾本科雜草無 效,此外,其在土壤殘留較大,一對下茬作物或林地套種作物照成藥害,因此,為了徹底殺除 林地及非耕地中的雜草和提高安全性,綠草定多與其他除草劑混用。
西瑪津(simazine),化學名稱2-氯-4,6-二(乙胺基)_1,3,5_三嗪,其化學式 為C7H12C1N5。西瑪津是內吸選擇性除草劑,能被植物根部吸收并傳導。可防除1年生闊葉 雜草和部分禾本科雜草,持效期長??煞莱肺膊?、畫眉草、虎尾草、莎草、蒼耳、鱧腸、野莧 菜、青葙、馬齒莧、灰菜、野西瓜苗、羅布麻、馬唐、蟋蟀草、稗草、三棱草、荊三棱、莧菜、地錦 草、鐵莧菜、藜等1年生闊葉草和禾本科雜草。但是,西瑪津對多年生雜草防效較差,制約了 其在林地或非耕地除草中的應用。
目前林地及非耕地除草劑受雜草草齡大所限,殺草譜也有限,單獨使用一種除草 劑單劑不能完全有效地控制林地及非耕地雜草和小灌木的發(fā)生,再者有些除草劑由于水溶 性大或田間持效期太長、用量過大或施藥不均勻都容易造成對當季作物或后茬作物的殘留 毒害。因此,本發(fā)明選擇可殺草譜不同,優(yōu)缺點互補的綠草定與西瑪津兩種除草劑適當減量 后配成合劑使用,這樣既擴大了殺草譜,明顯提高了除草效果,并有效地控制了小灌木的發(fā) 生,也避免了過多的藥劑殘留對后茬作物或套種作物的藥害。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該除草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林地或非耕地除草的除草劑 中的應用。
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除草組合物以綠草定與西瑪 津為主要有效成分,其中,綠草定與西瑪津的質量比為1 70 1 90。優(yōu)選綠草定與西 瑪津的質量比為1 50 1 60。
在除草組合物中,綠草定與西瑪津二者在除草組合物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1 85%,優(yōu)選質量百分含量為20 80%。本發(fā)明所述的有效成分以增效有效劑量存在于組合 物中。
本發(fā)明的綠草定與西瑪津的二元復配制劑中,除了綠草定與西瑪津等有效成分 外,還可以添加農藥制劑上允許的常規(guī)表面活性劑、增稠劑、溶劑或固體填料等助劑配制成 農藥上允許的任意一種劑型。優(yōu)選加工成可濕性粉劑、可溶性粉劑、懸浮劑、懸乳劑、水分散 粒劑、水乳劑。施用該組合物可采用噴施等公知方法。
所述表面活性劑具體可以采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苯乙基酚聚氧乙烯醚、甲基萘 磺酸鈉甲醛縮合物、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NO(亞甲基雙荼磺酸鈉)等,固體填料可選用高嶺 土、硅藻土等,溶劑可采用乙二醇、環(huán)己酮、二甲苯、水等。這些助劑可以單用或混合并用,還 可加入農藥制劑上允許的其它輔料。
本發(fā)明所述的“ %,,均為重量百分含量。
本發(fā)明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可在林地或非耕地苗后除草中應用,特別是在防除林地 或非耕地中各種禾本科、闊葉雜草和小灌木中應用具有顯著效果。
本發(fā)明的除草組合物具有以下優(yōu)點
1、除草活性高。綠草定作用于核酸代謝,西瑪津是內吸選擇性除草劑,也就是說, 本發(fā)明的除草組合物可以通過兩種不同的方式殺死雜草,可以極大地提高除草組合物的殺 草活性。
2、除草譜廣。綠草定能防除闊葉雜草,西瑪津能防除闊葉雜草和部分禾本科雜草, 兩者混合后,除草譜更寬了。
3、延緩雜草抗性。本發(fā)明的除草組合物,具有不同的除草機理,能夠防治各種抗性 雜草,并延緩雜草產生抗性,延長藥劑的使用壽命。
4、安全性高。本發(fā)明的除草組合物,應用于林地或非耕地除草,其能夠防除林地或 非耕地中各種禾本科、闊葉雜草和小灌木,在提高了藥效的前提下,其對林木以及后茬作物 的安全性也得到了提高。
因此,本發(fā)明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可在制備用于林地或非耕地除草的除草劑中應 用,特別是在制備用于防除林地或非耕地中禾本科、闊葉雜草和小灌木的除草劑中應用。具體實施方案
實施例1
西瑪津10g,綠草定15g,甲基萘磺酸鈉甲醛縮合物6g、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g、硅酸 鎂鋁0. 5g,乙二醇7g,磷酸三丁酯2g,硅油0. 2g,余量為水,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 量百分含量為25%的懸浮劑。
實施例2
西瑪津15g,綠草定25g,NN0 (亞甲基雙荼磺酸鈉)8g,烷基酚聚氧乙烯醚7g,木質 素磺酸鈉補足100g,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量百分含量為40%的可溶性粉劑。
實施例3
西瑪津60g,綠草定15g,十二烷基硫酸鈉5g、硫酸銨3g,聚乙烯醇2g,高嶺土至 100g,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量百分含量為75%的水分散顆粒劑。
實施例4
西瑪津20g,綠草定60g,,NNO (亞甲基雙荼磺酸鈉)6g,木質碘酸鈉5g,高嶺土至 100g,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量百分含量為80%的可濕性粉劑。
實施例5
西瑪津19g,綠草定lg,甲基萘磺酸鈉甲醛縮合物6g、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g,乙二 醇7g,磷酸三丁酯2g,硅油0. 2g,二甲苯20g,水至100g,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量百 分含量為20%的水乳劑。
實施例6
西瑪津lg,綠草定39g,甲基萘磺酸鈉甲醛縮合物6g、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g、硅酸 鎂鋁0. 5g,乙二醇7g,磷酸三丁酯2g,硅油0. 2g,二甲苯至100g,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 成質量百分含量為40%的懸乳劑。
實施例7
西瑪津2g,綠草定3g,甲基萘磺酸鈉甲醛縮合物6g、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g、硅酸鎂 鋁0. 5g,乙二醇7g,磷酸三丁酯2g,硅油0. 2g,余量為水,按照常規(guī)的制劑方法配制成質量 百分含量為5%的懸浮劑。
實施例8
1)、室內活性測定試驗
利用實施例1 4中的制劑,測定其對鐵莧菜的共毒系數。
試驗方法將定量的鐵莧菜的種子分別播種于9cm的一次性紙杯中,每杯中播種 10 15粒種子,在光照培養(yǎng)箱中培養(yǎng),待鐵莧菜3 6葉期時,在履帶式作物噴霧劑上進行 噴霧處理。處理后溫室內繼續(xù)培養(yǎng),定期觀察各處理對雜草的防除效果,30d后稱量各處理 后的雜草鮮重,按孫云沛法(I960年提出),計算其毒力回歸曲線和共毒系數。共毒系數大 于100,表明兩種有效物質具有增效作用,共毒系數小于100,表明兩種有效物質具有拮抗 作用。測定結果如表1所示。
表1室內活性測定結果
雜草藥劑回歸直線ED50(ga.i./畝)共毒系數48%綠草定乳油y=1.8556x+1.817452.41一鐵莧菜50%西瑪津懸浮劑y=1.1632x+3.557866.33一實例1y=1.6518x+2.620727.71121.42實例2y=1.5076x+2.916224.25163.84實例3y=1.1553x+3.700813.22282.20實例4y-1.5102x+2.916424.10180.86
從上表可以看出,兩種有效物質復配后的共毒系數都大于100,說明本發(fā)明具有明 顯的增效作用。
2、田間藥效試驗。
供試藥劑
實施例1 4中的4種二元復配除草組合物。
對照藥劑
50 %西瑪津懸浮劑(市售),48 %綠草定乳油(市售)。
供試作物針葉樹幼苗
針葉樹幼苗,長勢良好,植株健壯,無其他病蟲害。
防除對象
狗尾草、畫眉草、馬齒莧、灰菜、馬唐、莧菜等雜草和小灌木。
試驗方法
按照試驗小區(qū)的面積,準確稱量好各種藥劑,并兌水稀釋后,利用背負式噴霧器, 進行均勻噴霧,噴頭選用除草劑專用的扇形噴頭。噴霧時,要注意將藥液均勻噴施到試驗小 區(qū)中,做到沒有漏噴、多噴的現(xiàn)象。
試驗后分別在藥后20d、40d觀察雜草死亡情況,并比較各種藥劑的除草活性(用 量均為每畝地有效成分的用量)。此外,還要在藥后1 15d內觀察作物的生產情況,以考 察藥劑對作物是否有藥害。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制劑除草試驗效果見下表2 (藥后20d)和表3 (藥后40d)
表2田間藥效試驗結果(藥后20d)
權利要求
1.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除草組合物以綠草定與西瑪津 為主要有效成分,其中,綠草定與西瑪津的質量比為1 70 1 9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除草組合物 中綠草定與西瑪津的質量比為1 50 1 60。
3.根據權利要求1 2中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綠草定與西瑪津二者在除草 組合物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1 85%。
4.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綠草定與西瑪津二者在除草組合 物中的質量百分含量為20 80%。
5.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以綠草定與西瑪津為主要有效 成分和農藥上允許的助劑配制成任意一種劑型。
6.根據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劑型為可濕性粉劑、可溶 性粉劑、懸浮劑、懸乳劑、水分散粒劑或水乳劑。
7.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林地、非耕地除草的除草劑中的應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在制備用于防除林地、 非耕地中各種禾本科、闊葉雜草和小灌木的除草劑中的應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含綠草定與西瑪津的除草組合物及其應用,該除草組合物以綠草定與西瑪津為主要有效成分,綠草定與西瑪津的質量比為1~70∶1~90。該除草組合物可制備用于林地或非耕地除草的除草劑。本發(fā)明除草組合物相對于單劑在提高了藥效的前提下,除草譜廣,持效期長,而且對林木以及后茬作物都具有安全性,特別是在防除林地或非耕地中各種禾本科、闊葉雜草和小灌木具有顯著效果。
文檔編號A01N43/70GK102027939SQ200910036170
公開日2011年4月27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呂旭東, 彭永強, 楊芳, 葛九敢, 陳新春 申請人:南京華洲藥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