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釣捕鱔魚的餌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釣魚的誘餌,特別是一種釣捕鱔魚的餌。屬于釣餌技術(shù)領域。
背景技術(shù):
鱔魚屬合鰓魚目,合鰓魚科,黃鱔屬。亦稱黃鱔、蟬魚、羅鱔、蛇魚。體細長呈蛇形, 體前圓后部側(cè)扁,尾尖細。頭長而圓。口大,端位,上頌稍突出,唇頗發(fā)達。上下頌及口蓋骨 上都有細齒。眼小,為一薄皮所覆蓋。左右鰓孔于腹面合而為一,呈“V”字形。鰓膜連于鰓 峽。體表一般有潤滑液體,方便逃逸,無鱗。無胸鰭和腹鰭;背鰭和臀鰭退化僅留皮褶,無軟 刺,都與尾鰭相聯(lián)合。生活時體呈大多是黃褐色、微黃或橙黃,有深灰色斑點,也有少許鱔魚 是白色,俗稱"白鱔"。目前,人們在捕鱔魚時,一般都使用鉤、籠具、網(wǎng)具,在使用鉤、籠具、網(wǎng)具時,都喜 歡使用誘餌,將誘餌掛在鉤上或放入籠具、網(wǎng)具中,以此將鱔魚捕獲。這些誘鱔魚餌一般使 用的是較為傳統(tǒng)的方法,使用這些較為傳統(tǒng)的誘餌時沒有一定的特殊香味源,所以只能針 對鱔魚采食活動附近的鱔魚類產(chǎn)生引誘作用,但如果在大水面河、湖、江等水面捕鱔魚時, 就失去了誘捕的作用,且誘捕鱔魚慢,鱔魚的集中量小,誘捕鱔魚效果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上鉤快、誘鱔、釣鱔效果好的一種釣捕鱔魚的餌??朔?了使用傳統(tǒng)的方法,使用這些誘餌時沒有一定的特殊香味源,所以只能針對鱔魚采食活動 附近的鱔魚類產(chǎn)生引誘作用,但如果在大水面河、湖、江等水面捕鱔魚時,就失去了誘捕的 作用的缺陷。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阿魏水劑200克、鱔魚專用亢奮劑200克、 蚯蚓粉150克、甘草劑50克、蠶蛹粉50克、魚用誘食劑30克、魚用拉絲粉30克組成。將阿魏水劑、鱔魚專用亢奮劑、蚯蚓粉、甘草劑、蠶蛹粉、魚用誘食劑、魚用拉絲粉 按重量比例全部組合一起,加水120克拌勻放入玻璃瓶中,然后將裝有混合劑的玻璃瓶放 入電飯鍋中蒸60鐘,取出等涼后備用。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誘鱔餌上鉤放入洞口中或籠具后,誘鱔餌發(fā)出的 食物香味迅速擴散,促使鱔魚加快饑餓感,根據(jù)鱔魚類的吃食習性、活動原理,鱔魚聞味后 會快速游出,兇猛吞食鱔餌,達到了本發(fā)明的目的。上述配方配制的鱔魚專用餌,是根據(jù)鱔 魚的生活習性,聲波原理及鱔魚類的活動規(guī)律和條件反射及鱔魚的特性配制而成,鱔餌入 水后,腥香味特濃,能夠有效地促使鱔魚類保持旺盛的聶食亢奮狀態(tài),且擴散性能強,會促 使各種鱔魚類聞味后從很遠的地方趕來搶食,有效地解決了人們長期以來無法將鱔魚集中 及釣捕的缺陷。
具體實施例方式阿魏水劑200克、鱔魚專用亢奮劑200克、蚯蚓粉150克、甘草劑50克、蠶蛹粉50克、魚用誘食劑30克、魚用拉絲粉30克。配制方法將阿魏水劑、鱔魚專用亢奮劑、蚯蚓粉、甘草劑、蠶蛹粉、魚用誘食劑、魚 用拉絲粉按重量比例全部組合一起,加水120克拌勻放入玻璃瓶中,然后將裝有混合劑的 玻璃瓶放入電飯鍋中蒸60鐘,取出等涼后備用。使用方法1、使用鱔魚釣鉤時,將蚯蚓穿鉤后,打開瓶蓋粘上鉤鱔魚專用餌水劑即 可直接入鱔洞鉤捕。2、使用籠具捕撈時,將鱔魚專用餌劑倒出30克,加溫開水120克拌勻, 將蚯蚓浸泡后放入籠具中即可,上述30克鱔魚專用餌水劑可供60只捕鱔籠具使用。本配方中的阿魏水劑、鱔魚專用亢奮劑、蚯蚓粉、甘草劑、蠶蛹粉、魚用誘食劑、魚 用拉絲粉均從市場購得。上述釣捕黃鱔的專用餌,一次性可使用1500只捕鱔魚籠具,用不完可以密封繼續(xù) 使用,有效期60天,60天后會變質(zhì),不能再用。
權(quán)利要求
一種釣捕鱔魚的餌,其特征是由阿魏水劑200克、鱔魚專用亢奮劑200克、蚯蚓粉150克、甘草劑50克、蠶蛹粉50克、魚用誘食劑30克、魚用拉絲粉30克組成。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釣捕鱔魚的餌,其特征是將阿魏水劑、鱔魚專用亢奮 劑、蚯蚓粉、甘草劑、蠶蛹粉、魚用誘食劑、魚用拉絲粉按重量比例全部組合一起,加水120 克拌勻放入玻璃瓶中,然后將裝有混合劑的玻璃瓶放入電飯鍋中蒸60鐘,取出等涼后備 用。
全文摘要
一種釣捕鱔魚的餌,它是由阿魏水劑200克、鱔魚專用亢奮劑200克、蚯蚓粉150克、甘草劑50克、蠶蛹粉50克、魚用誘食劑30克、魚用拉絲粉30克組成。將阿魏水劑、鱔魚專用亢奮劑、蚯蚓粉、甘草劑、蠶蛹粉、魚用誘食劑、魚用拉絲粉按重量比例全部組合一起,加水120克拌勻放入玻璃瓶中,然后將裝有混合劑的玻璃瓶放入電飯鍋中蒸60鐘,取出等涼后備用。
文檔編號A23K1/18GK101897390SQ20091003397
公開日2010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2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5月27日
發(fā)明者李萬華 申請人:李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