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
背景技術(shù):
自然界中的各種害蟲一旦泛濫成災,往往會對農(nóng)林作物造成極大的危害。為此,人們發(fā) 明了包括性誘捕殺、帶膠色板誘殺等方法來防止多種害蟲泛濫成災。目前使用較普遍的一種 產(chǎn)品是自帶黏蟲膠的誘蟲板,這種自帶黏蟲膠的誘蟲板為一次性使用產(chǎn)品,由于制造材料不 易降解,大量使用這種產(chǎn)品必然會形成大量會污染環(huán)境的廢棄物。此外,這種自帶黏蟲膠的 誘蟲板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其表面會沾滿蟲子和灰塵,導致其失去捕殺效果,必須整個進行 更新,使得捕殺害蟲的成本增大。
實用新型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重復使用以降低色板引誘捕殺害蟲的成本,減少誘蟲板 被廢棄,除害蟲效率高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
本實用新型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包括色板,色板的至少一個表面涂覆有害蟲引誘色 層,所述色板的外部包覆有透明薄膜,透明薄膜的外表面涂覆有黏蟲膠或抽油煙機廢油或食 用油或凡士林層。
本實用新型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其中所述色板的前、后表面分別涂覆有害蟲引誘色 層,色板采用三合板或五合板或鈣塑板或薄木板或厚紙板或玻璃制成。
本實用新型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其中所述色板頂部設有掛鏈或掛孔。
本實用新型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在使用時,當透明薄膜的外表面會沾滿蟲子和灰塵, 導致其失去捕殺效果時,只需更換透明薄膜,就可以繼續(xù)誘殺害蟲了。由于不用更換不易降 解的色板,可大量減少會污染環(huán)境的廢棄物。此外,僅僅更新造價很低的透明薄膜,使得捕 殺害蟲的成本減少。故本實用新型具有可降低色板引誘捕殺害蟲的成本,減少誘蟲板被廢棄 的廢棄物,除害蟲效率高的特點。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的主視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由圖1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包括色板2,色板2的前、后 表面分別涂覆有害蟲引誘色層,色板2的外部包覆有透明薄膜3,透明薄膜3的外表面涂覆 有黏蟲膠或抽油煙機廢油或食用油或凡士林層。色板2頂部設有掛鏈1或掛孔(圖中未畫出), 色板2可采用三合板或五合板或鈣塑板或薄木板或厚紙板或玻璃制成。
本實用新型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在使用時,可根據(jù)需要誘殺的害蟲種類選定色板2 上害蟲引誘色層的顏色,如果是需要誘殺蚜蟲、粉虱和潛蠅,可用黃色的害蟲引誘色層,如 果是需要誘殺薊馬,則可用藍色的害蟲引誘色層,當透明薄膜3的外表面會沾滿蟲子和灰塵, 導致其失去捕殺效果時,只需更換透明薄膜3,就可以繼續(xù)誘殺害蟲了。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 構(gòu)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gòu)思前提下,本領(lǐng)域中普通工程技術(shù)人員對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 型請求保護的技術(shù)內(nèi)容,已經(jīng)全部記載在權(quán)利要求書中。
權(quán)利要求1.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包括色板(2),色板(2)的至少一個表面涂覆有害蟲引誘色層,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板(2)的外部包覆有透明薄膜(3),透明薄膜(3)的外表面涂覆有黏蟲膠或抽油煙機廢油或食用油或凡士林層。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板(2)的前、后 表面分別涂覆有害蟲引誘色層,色板(2)采用三合板或五合板或鈣塑板或薄木板或厚紙板或 玻璃制成。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色板(2)頂部設有 掛鏈(1)或掛孔。
專利摘要一種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包括色板(2),色板(2)的至少一個表面涂覆有害蟲引誘色層,所述色板(2)的外部包覆有透明薄膜(3),透明薄膜(3)的外表面涂覆有黏蟲膠或抽油煙機廢油或食用油或凡士林層。本實用新型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在使用時,當透明薄膜的外表面會沾滿蟲子和灰塵,導致其失去捕殺效果時,只需更換透明薄膜,就可以繼續(xù)誘殺害蟲了。由于不用更換不易降解的色板,故可大量減少會污染環(huán)境的廢棄物。此外,僅僅更新造價很低的透明薄膜,使得捕殺害蟲的成本減少。其目的是提供一種可重復使用以降低色板引誘捕殺害蟲的成本,減少誘蟲板被廢棄,除害蟲效率高的色板引誘捕殺害蟲裝置。
文檔編號A01M1/02GK201004935SQ200720103999
公開日2008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7年3月28日
發(fā)明者鄭建秋 申請人:鄭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