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具備無線電接收機(11)和車載裝置(12)。其中,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從車輛的外部發(fā)射的規(guī)定頻率的電波,并且能夠執(zhí)行搜索動作,即,從當前的接收頻率以規(guī)定的移動速度使接收頻率移動由此搜索電波,在接收到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的情況下停止接收頻率的移動。車載裝置(12)在通過無線電接收機(11)執(zhí)行搜索動作的期間,將基于送電機(24)向便攜機(1)的電力的傳送中斷。
【專利說明】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以往,例如,已知車輛用非接觸充電系統(tǒng),其能夠通過將移動電話載置于車輛室內的載置臺而進行移動電話的非接觸充電(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07-104868號)。
【發(fā)明內容】
[0003]根據(jù)上述以往技術的車輛用非接觸充電系統(tǒng),存在當充電時從設置于載置臺的線圈發(fā)出的電磁波干擾其他的車載儀器的擔憂。
[0004]例如,在對車載無線電接收機等進行一邊自動地改變頻率一邊搜索廣播電臺的動作(所謂的掃描動作)等的情況下,若接收到從線圈發(fā)出的電磁波的頻率的倍增波,則會產生搜索廣播電臺的動作與意愿相悖地停止的問題。
[0005]本發(fā)明的方式是鑒于上述情況而作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當通過電磁波的發(fā)射以非接觸方式進行電力傳送時,能夠抑制對于電波接收機的頻率搜索動作的干擾。
[0006]為了解決上述課題實現(xiàn)其目的,本發(fā)明的方式采用以下的手段。
[0007](I)本發(fā)明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設置于對具備受電機構的便攜機傳送電力的車輛中,具備:電力傳送機構,其通過向所述便攜機發(fā)射規(guī)定的傳送頻率的電磁波而對所述便攜機的所述受電機構傳送電力;接收機,其能夠接收從所述車輛的外部發(fā)射的規(guī)定頻率的電波,并且能夠執(zhí)行搜索動作,即從當前的接收頻率以規(guī)定的移動速度使接收頻率移動由此搜索所述電波,在接收到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的情況下,停止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中斷機構,在通過所述接收機執(zhí)行所述搜索動作期間,中斷基于所述電力傳送機構進行的所述電力的傳送。
[0008](2)在上述(I)的方式中,具備頻率變更機構,在所述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該頻率變更機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0009](3)在上述(2)的方式中,具備能夠通過所述車輛的乘坐者進行操作的操作機構,所述接收機,在檢測到對所述操作機構的所述操作的情況下,開始所述搜索動作的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所述頻率變更機構,以如下方式僅以所述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即以所述搜索動作的所述移動速度從所述當前的接收頻率移動至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為止的時間比根據(jù)對所述操作機構的所述操作而通過所述接收機開始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起直至通過所述中斷機構中斷所述電力的傳送的時間長。
[0010](4)在上述(2)或(3)的方式中,具備:區(qū)域判定機構,其檢測所述車輛的當前位置,并根據(jù)該當前位置判定區(qū)域;存儲機構,其將所述接收機能夠接收的所述電波的頻率與所述各個區(qū)域對應地預先存儲,所述頻率變更機構,在存儲于所述存儲機構的所述區(qū)域中能夠接收的所述電波的頻率與最接近該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0011](5)在上述(2)?(4)的任一個方式中,具備能夠存儲多個所述規(guī)定頻率的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所述頻率變更機構,在存儲于所述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的所述規(guī)定頻率與最接近該規(guī)定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0012](6)在上述(I)?(5)的任一個方式中,所述規(guī)定頻率是用于從所述車輛的外部的廣播電臺將聲音信號或者圖像信號作為所述電波調制并發(fā)射的所述廣播電臺所固有的頻率。
[0013]根據(jù)上述(I)的方式,在執(zhí)行接收機的搜索動作期間,中斷電力的傳送,因此,能夠防止電力的傳送所使用的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搜索動作造成干擾。由此,例如,能夠防止接收機將電力的傳送所使用的電磁波誤檢測為所希望的電波而導致基于接收機的電波的搜索動作停止,能夠確保接收機的所希望的使用的便利性以及功能性。
[0014]在上述(2)的情況下,在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相對于接收機的當前的接收頻率接近的情況下(例如,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由此能夠抑制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
[0015]由此,例如,即使是在傳送頻率以及傳送頻率的倍增波具有適當?shù)淖V寬的情況下,也能夠進一步減少使用于電力的傳送的電磁波的頻率對接收機的當前的接收頻率造成影響。
[0016]在上述(3)的情況下,在檢測到對操作機構的操作的情況下,在相對于開始基于接收機的搜索動作的接收頻率的移動的時刻,通過中斷機構而將電力的傳送中斷的時刻早的情況下,例如不會產生根據(jù)當前的接收頻率與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等的干擾(換句話說電磁波對于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
[0017]另一方面,在檢測到對操作機構的操作的情況下,在相對于開始基于接收機的搜索動作的接收頻率的移動的時刻,通過中斷機構而中斷電力的傳送的時刻晚的情況下,存在產生干擾的可能性。該情況下,在搜索動作中從當前的接收頻率移動至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時間若比從開始接收頻率的移動到中斷電力的傳送的時間長,則能夠抑制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
[0018]因此,通過以使基于接收機的接收頻率的移動比從當前的接收頻率到達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更早地中斷電力的傳送的方式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能夠與當前的接收頻率無關地,不必延遲接收頻率的移動開始的時刻,便能夠抑制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
[0019]在上述(4)的情況下,對于在包含車輛的當前位置的區(qū)域內接收機能夠接收的全部的電波的頻率,只要車輛存在于該區(qū)域內,則僅一次且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由此能夠抑制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由此,能夠不必頻繁地變更傳送頻率,而容易地確保所希望的傳送效率。
[0020]在上述(5)的情況下,對于存儲于預設存儲器等的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中的多個規(guī)定頻率,僅一次且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由此能夠抑制電磁波對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干擾。由此,能夠不必頻繁地變更傳送頻率,而容易地確保所希望的傳送效率。[0021]在上述(6)的情況下,能夠防止使用于電力的傳送的電磁波對接受廣播電臺所固有的規(guī)定頻率的電波的接收機的搜索動作造成干擾。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結構圖。
[0023]圖2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無線電接收機的動作的流程圖。
[0024]圖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操作信號以及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有無以及搜索動作的動作信息以及電力傳送的執(zhí)行有無的例子的圖。
[0025]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操作信號以及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有無以及搜索動作的動作信息以及電力傳送的執(zhí)行有無的例子的圖。
[0026]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車載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
[0027]圖6A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傳送頻率(變更前)的例子的圖。
[0028]圖6B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的傳送頻率(變更后)的例子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進行說明。
[0030]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例如搭載于車輛,當對車輛的乘坐者能夠攜帶的便攜機I傳送電力時,能夠抑制對于無線電接收機11(接收機)的接收動作的電磁波的干擾。
[0031]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例如如圖1所示,具備無線電接收機11、車載裝置12、車輛狀態(tài)傳感器13。
[0032]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能夠接收從車輛的外部的廣播電臺B等發(fā)射的規(guī)定頻率的電波。
[0033]規(guī)定頻率,例如,是用于從車輛的外部的廣播電臺B將聲音信號或者圖像信號作為電波調制并發(fā)射的廣播電臺B所固有的頻率等,是在包含車輛的當前位置的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等,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的電波的頻率。
[0034]此外,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還可以構成為,與車載裝置12等相同地,在預先安裝于車輛的狀態(tài)下通過有線通信等而能夠與車載裝置12通信。
[0035]另外,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還可以構成為,在被新搭載于車輛、或者通過車輛的乘坐者等帶入車室內、或是存在于車輛周邊的規(guī)定范圍內等的各狀態(tài)下能夠通過無線通信等與車載裝置12通信。
[0036]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具備操作者能夠操作的輸入操作部I Ia (操作機構)。
[0037]輸入操作部11a,例如是能夠通過操作者的手指進行輸入操作的按鈕或開關或觸摸面板,或者是,例如能夠通過操作者的聲音進行輸入操作的聲音輸入裝置等,其檢測有無基于操作者的規(guī)定的操作的輸入,并輸出表示該檢測結果的操作信號。[0038]輸入操作部Ila例如輸出與操作的輸入相應的操作信號,所述操作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探尋(seek)或者掃描(scan)等的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開始或執(zhí)行結束進行指示。
[0039]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在從輸入操作部Ila接收到表示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開始的操作信號的情況下,將搜索動作的動作信息即搜索開始的信息和當前的接收頻率等的信息輸出。
[0040]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在從輸入操作部Ila接收到表示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結束的操作信號的情況下,將搜索動作的動作信息即搜索結束的信息輸出。
[0041]此外,探尋是例如通過從無線電接收機11的當前的接收頻率以規(guī)定的移動速度使接收頻率移動,由此在從當前的接收頻率向頻率的低側或高側搜索下一能夠接收的電波(例如,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等)的動作。
[0042]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在探尋的執(zhí)行時從當前的接收頻率向頻率的低側或高側搜索到下一能夠接收的電波(例如,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等)的情況下,或者在到達規(guī)定的上限頻率或者下限頻率的情況等時,輸出表示搜索結束的信息,結束探尋的執(zhí)行。
[0043]另外,掃描是例如通過從無線電接收機11的當前的接收頻率以規(guī)定的移動速度使接收頻率移動,由此在從當前的接收頻率按照頻率的降低順序或升高順序對能夠接收的電波(例如,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等)每隔規(guī)定時間進行切換接收的動作。
[0044]無線電接收機11,例如,在掃描的執(zhí)行時從輸入操作部Ila接收到表示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結束的操作信號的情況下,或者是到達規(guī)定的上限頻率或者下限頻率的情況等時,輸出表示搜索結束的信息,結束掃描的執(zhí)行。
[0045]此外,從無線電接收機11輸出搜索開始的信息起直至實際上開始搜索動作的時刻(搜索開始時刻)的時間,既可以預先存儲于車載裝置12,也可以與實際上開始搜索動作的時刻(搜索開始時刻)的信息從無線電接收機11輸出同時地通過車載裝置12進行接收。
[0046]車載裝置12例如能夠與便攜機I進行無線通信,并且,能夠與無線電接收機11通過有線或者無線進行通信。
[0047]車載裝置12例如具備:當前位置檢測部21 (區(qū)域判定機構)、頻率存儲部22 (存儲機構、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通信部23、送電機24 (電力傳送機構)、控制部25 (中斷機構、頻率變更機構、區(qū)域判定機構)。
[0048]當前位置檢測部21例如接收用于利用人造衛(wèi)星對車輛的位置進行測定的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信號等的測位信號,根據(jù)該測位信號檢測車輛的當前位置。另外,當前位置檢測部21還能夠同時采用根據(jù)車輛的速度以及偏航率等的自律航法的運算處理,檢測車輛的當前位置。
[0049]頻率存儲部22例如是預設存儲器等,預先存儲有從車輛的外部發(fā)射且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的電波的多個規(guī)定頻率。
[0050]頻率存儲部22,例如,將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的電波的頻率(例如,廣播電臺B所固有的頻率等)以使其與預先設定的規(guī)定的區(qū)域(例如,廣播電臺B的廣播區(qū)域等)分別對應的方式預先存儲。[0051]通信部23例如能夠與便攜機I進行無線通信,進行各種信息的收發(fā)。
[0052]送電機24,例如,根據(jù)控制部25的控制,通過天線(圖示略)而發(fā)送從電流轉換的微波的電磁波,該電磁波通過便攜機I的天線(圖示略)而轉換為電流,由此對便攜機I傳送電力。
[0053]送電機24例如預先存儲有與電磁波的傳送頻率相應的傳送特性的信息。
[0054]送電機24例如以如下方式設定:根據(jù)控制部25的控制變更電磁波的傳送頻率,與傳送頻率的變化量相應地使電磁波的傳送電力增大,并根據(jù)預先存儲的傳送特性的信息,在傳送頻率的變更前后確保便攜機I的受電電力幾乎相等。
[0055]控制部25例如輸出指示通信部23以及送電機24的動作的指令信號。
[0056]控制部25例如通過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通信而能夠取得接收頻率的搜索開始以及搜索結束的各信息及當前的接收頻率等的信息。
[0057]控制部25例如在執(zhí)行基于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的情況下,對送電機24作出將具有預先設定的規(guī)定的允許頻率范圍內的傳送頻率的電磁波發(fā)送至便攜機I的指示。
[0058]此外,規(guī)定的允許頻率范圍,例如,根據(jù)便攜機I以及送電機24的特性等而設定。
[0059]控制部25,例如,當執(zhí)行基于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時,根據(jù)從無線電接收機11取得的搜索開始的信息,在通過無線電接收機11執(zhí)行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期間,對送電機24作出將基于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中斷的指示。
[0060]控制部25,例如,根據(jù)從無線電接收機11取得的當前的接收頻率以及存儲于頻率存儲部22的各頻率、和從送電機24發(fā)送至便攜機I的電磁波的傳送頻率,對送電機24作出對從送電機24發(fā)送至便攜機I的電磁波的傳送頻率進行變更的指示。
[0061]更詳細地說,控制部25,例如,在無線電接收機11的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對送電機24作出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的指示。
[0062]該情況下,控制部25例如以如下方式對送電機24作出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的指示,即以無線電接收機11的搜索動作的移動速度從當前的接收頻率移動至與該接收頻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為止的時間,比根據(jù)操作者對輸入操作部Ila的規(guī)定的操作而開始基于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的移動到通過送電機24將電力的傳送中斷為止的時間長。
[0063]并且,控制部25例如根據(jù)傳送頻率的變化量以如下方式對送電機24作出使電磁波的發(fā)射電力增減的指示,即在傳送頻率的變更前后,基于便攜機I的受電電力幾乎相等。
[0064]此外,相對于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的規(guī)定值,被設定為用于避免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中的誤檢測的頻率差分。
[0065]該頻率差分,例如,根據(jù)無線電接收機11的特性、車載裝置12的特性、車輛的CAN (Controller Area Network)通信等的通信系統(tǒng)的特性等而設定。
[0066]另外,控制部25例如根據(jù)通過當前位置檢測部21檢測的車輛的當前位置,對車輛的當前位置是否包含于預先設定的多個規(guī)定的區(qū)域(例如,廣播電臺B的廣播區(qū)域等)的任一個進行判定。
[0067]而且,控制部25,例如,在被判定為包含車輛的當前位置的區(qū)域中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的電波的頻率。而且,在取得的頻率與最接近所取得的頻率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對送電機24作出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的指示。
[0068]車輛狀態(tài)傳感器13例如具備根據(jù)自車輛的車輪速度等而檢測自車輛的速度(車速)的車速傳感器和檢測自車輛的偏航率的偏航率傳感器等,并輸出各檢測結果的信號。
[0069]此外,便攜機I能夠與車載裝置12無線通信并且能夠通過車載裝置12以非接觸方式供電,例如,具備控制部31、受電機32 (受電機構)、通信部33。
[0070]控制部31輸出指示受電機32以及通信部33的動作的指令信號。
[0071]受電機32例如根據(jù)控制部31的控制,將通過天線(圖示略)接收的微波轉換為電流,由此取得電力。
[0072]通信部33例如能夠與車載裝置12無線通信,進行各種的信息的收發(fā)。
[0073]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具備上述結構,接下來,對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的動作進行說明。
[0074]首先,以下,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動作進行說明。
[0075]例如在圖2所示的步驟SOl中,輸入操作部Ila對是否檢測到操作者對輸入操作部Ila的規(guī)定的操作的輸入進行判定。
[0076]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反復執(zhí)行步驟SOl的判定處理。
[0077]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02。
[0078]此外,操作者對輸入操作部Ila的規(guī)定的操作的輸入的檢測結果,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在適當?shù)臅r間(例如,從時刻t0到時刻tl的時間)內通過成為ON的操作信號被表不。
[0079]接下來,在步驟S02中,將針對探尋或者掃描等的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搜索開始的信息以及當前的接收頻率等的信息輸出。
[0080]此外,輸出搜索開始的信息(例如,探尋的開始等)的時刻,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是從無線電接收機11接收到從輸入操作部Ila輸出的操作信號(換句話說,表示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開始的操作信號)的時刻(例如,時刻tl)起,經(jīng)過了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特性等相應的第二規(guī)定時間Tb的時刻(例如,時刻t2)等。
[0081]接下來,在步驟S03中,開始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
[0082]此外,開始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時刻,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是從無線電接收機11接收到從輸入操作部Ila輸出的操作信號(換句話說,表示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開始的操作信號)的時刻(例如,時刻tl)起,經(jīng)過了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特性等相應的第一規(guī)定時間Ta的時刻(例如,圖3的時刻t5或者圖4的時刻t4)等。
[0083]接下來,在步驟S04中,對電波的接收強度是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進行判定。
[0084]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反復執(zhí)行步驟S04的判定處理。
[0085]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05。
[0086]接下來,在步驟S05中,結束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
[0087]接下來,在步驟S06中,將針對探尋或者掃描等的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搜索結束的信息輸出。而且,進入完結。
[0088]此外,輸出搜索結束的信息(例如,探尋的結束等)的時刻,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是從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結束的時刻(例如,時刻t6)起,經(jīng)過了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特性等相應的規(guī)定時間的時刻(例如,從時刻t7到時刻t8之間)等。
[0089]接下來,以下,對車載裝置12的動作進行說明。
[0090]例如在圖5所示的步驟Sll中,對指示車輛的起動的點火開關的接通、無線電接收機11的電源的接通、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的變更中的某一個是否被執(zhí)行進行判定。
[0091]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反復執(zhí)行步驟Sll的判定處理。
[0092]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12。
[0093]接下來,在步驟S12中,對當前的接收頻率與從送電機24發(fā)射的電磁波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中的和當前的接收頻率最接近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是否不足規(guī)定值進行判定。
[0094]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進入后述的步驟S16。
[0095]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13。
[0096]接下來,在步驟S13中,對開始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時刻(搜索開始時刻)是否比從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傳送中斷的時刻(電力傳送中斷時刻)更后進行判定。
[0097]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例如,圖3所示的狀態(tài)等),進入步驟S14,在該步驟S14中,不使傳送頻率變更地進入后述的步驟S20。
[0098]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例如,圖4所示的狀態(tài)等),進入步驟S15,在該步驟S15中,執(zhí)行第一傳送頻率變更處理,進入后述的步驟S20。
[0099]此外,電力傳送中斷時刻,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是從車載裝置12接收到從無線電接收機11輸出的搜索開始的信息的時刻(例如,時刻t3)起,經(jīng)過了與車載裝置12的特性等相應的第四規(guī)定時間Td的時刻(例如,圖3的時刻t4或者圖4的時刻t5)等。
[0100]另外,該電力傳送中斷時刻,例如如圖3或者圖4所示,是從無線電接收機11接收到從輸入操作部Ila輸出的操作信號(換句話說,表示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執(zhí)行開始的操作信號)的時刻(例如,時刻tl)起,經(jīng)過了第二規(guī)定時間Tb和第三規(guī)定時間Tc和第四規(guī)定時間Td的時刻(例如,圖3的時刻t4或者圖4的時刻t5)等。
[0101]第三規(guī)定時間Tc,例如相當于與車輛的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通信等的通信系統(tǒng)的特性等相應的信息的傳送時間。
[0102]另外,第一傳送頻率變更處理,例如,以如下方式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即以無線電接收機11的搜索動作的移動速度從當前的接收頻率移動至與該接收頻率最接近的變更對象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為止的時間,比從根據(jù)操作者對輸入操作部Ila的規(guī)定的操作而開始基于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的移動到通過送電機24將電力的傳送中斷為止的時間(換句話說,圖4所示的(Tb+Tc+Td)-Ta)長。
[0103]另外,在步驟S16中,檢測車輛的當前位置。
[0104]接下來,在步驟S17中,取得存儲于頻率存儲部22的頻率,例如,在包含車輛的當前位置的區(qū)域內無線電接收機11能夠接收的電波的多個規(guī)定頻率以及廣播電臺B所固有
的頻率等。
[0105]接下來,在步驟S18中,對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的頻率與從送電機24發(fā)射的電磁波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中與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的頻率最接近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是否不足規(guī)定值進行判定。[0106]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進入后述的步驟S20。
[0107]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19。
[0108]而且,在步驟S19中,執(zhí)行第二傳送頻率變更處理,進入步驟S20。
[0109]此外,第二傳送頻率變更處理,例如,是以避免無線電噪聲的方式僅使傳送頻率變更規(guī)定量的處理,將當前的傳送頻率變更為不在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的頻率的約數(shù)附近的上升側或者下降側的變更對象傳送頻率。
[0110]更詳細地說,例如,在設定于當前的傳送頻率的前后的規(guī)定的允許頻率范圍內,以變更對象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與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的頻率的差分成為接收頻率的I頻道間隔(例如,IOkHz等)以上的方式,使傳送頻率僅變更規(guī)定量。
[0111]而且,在步驟S20中,對是否通過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通信接收了接收頻率的搜索開始的信息進行判定。
[0112]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反復執(zhí)行步驟S20的判定處理。
[0113]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21。
[0114]而且,在步驟S21中,作出將從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中斷的指示。
[0115]而且,在步驟S22中,對是否通過與無線電接收機11的通信接收了接收頻率的搜索結束的信息進行判定。
[0116]在該判定結果為“NO”的情況下,反復執(zhí)行步驟S22的判定處理。
[0117]另一方面,在該判定結果為“YES”的情況下,進入步驟S23。
[0118]而且,在步驟S23中,作出開始(再次開始)從送電機24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的指示,并進入完結。
[0119]例如如圖6A所示,在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例如,580kHz)與當前的傳送頻率(例如,145kHz)的倍增波的頻率(例如,4倍頻的頻率)相同的情況下,作出使傳送頻率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的指示。
[0120]這里,例如如圖3所示,若(Tb+Tc+Td) ( Ta,則傳送頻率不變更。
[0121]另一方面,例如如圖4所示,若(Tb+Tc+Td) >Ta,則通過第一傳送頻率變更處理,例如如圖6B所示,使傳送頻率(變更前)(例如,145kHz)僅以規(guī)定量(例如,比+5kHz大的值)變更。
[0122]例如,對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Ta (=30ms)、第二規(guī)定時間Tb (=20ms)、第三規(guī)定時間Tc (=20ms)、第四規(guī)定時間Td(=40ms),滿足((Tb+Tc+Td)-Ta) =50ms,從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開始起在50ms后中斷電力傳送。
[0123]與此相對,若規(guī)定量為+5kHz,則以無線電接收機11的搜索動作的移動速度(例如,400kHz / sec)從當前的接收頻率(例如,580kHz)移動至最接近的變更對象傳送頻率(例如,150kHz)的倍增波的頻率(例如,4倍頻的600kHz)為止的時間為50ms。這一時間與從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開始起至電力傳送中斷為止的時間一致。
[0124]因此,傳送頻率以直至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移動至最接近的變更對象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為止的時間,比從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開始起至電力傳送中斷為止的時間長的方式,僅以作為規(guī)定量的比+5kHz大的值(例如,+6kHz等)變更。
[0125]如上述那樣,根據(jù)本實施方式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在執(zhí)行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探尋或者掃描等的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期間,中斷從車載裝置12向便攜機I的電力的傳送。
[0126]由此,能夠防止電力的傳送所使用的電磁波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搜索動作造成干擾。
[0127]并且,例如能夠防止無線電接收機11將基于車載裝置12的電力的傳送所使用的電磁波誤檢測為所希望的電波而導致將電波的搜索動作停止的情況,能夠確保無線電接收機11的所希望的使用的便利性以及功能性。
[0128]并且,在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接近于無線電接收機11的當前的接收頻率的情況下(例如,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通過僅使傳送頻率變更規(guī)定量,能夠抑制電磁波針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動作的干擾。
[0129]由此,例如,即使是在傳送頻率以及傳送頻率的倍增波具有適當?shù)淖V帶寬度的情況下,也能夠減少電力的傳送所使用的電磁波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動作造成的影響,能夠避免無線電噪聲的產生。
[0130]并且,以在通過無線電接收機11的搜索動作使接收頻率的移動從當前的接收頻率到達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之前中斷電力的傳送的方式,使傳送頻率僅以規(guī)
定量變更。
[0131]由此,與當前的接收頻率無關地,能夠不必使接收頻率的移動開始的時刻延遲地,抑制電磁波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動作的干擾,能夠避免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中的誤檢測。
[0132]另外,在存儲于頻率存儲部22的頻率與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接近的情況下(例如,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在車輛存在于包含當前位置的規(guī)定區(qū)域內的狀態(tài)等下僅使傳送頻率以規(guī)定量變更一次。
[0133]由此,能夠不必再次變更傳送頻率地抑制電磁波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動作的干擾,能夠容易地確保所希望的傳送效率。
[0134]此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抑制對無線電接收機11的干擾,但并不局限于此,還能夠抑制對其他的接收機例如各種地上廣播或者衛(wèi)星廣播的接收機等的干擾。該情況下,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10代替無線電接收機11而具備其他的接收機。
[0135]此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車載裝置12在點火開關接通、無線電接收機11的電源接通、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的變更中的某一個被執(zhí)行時,執(zhí)行各傳送頻率變更處理。然而,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在適當?shù)臅r刻,若無線電接收機11的接收頻率或從頻率存儲部22取得的頻率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則執(zhí)行變更傳送頻率的處理。
[0136]此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車載裝置12,如從步驟S12至步驟S18所示,在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為規(guī)定值以上的情況下,對存儲于頻率存儲部22的頻率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是否不足規(guī)定值進行判定。然而,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在適當?shù)臅r刻執(zhí)行對存儲于頻率存儲部22的頻率的判定處理。
[0137]此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除了第一以及第二各傳送頻率變更處理,還可以執(zhí)行為了避免無線電噪聲而使傳送頻率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的處理。[0138]該情況下,例如,將相對于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的規(guī)定值設定為,用于避免無線電噪聲的頻率差分和用于避免接收頻率的搜索動作的誤檢測的頻率差分之中某個較大的一方等。
[0139]而且,對于控制部25而言,在無線電接收機11的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對送電機24作出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的指示。
[0140]此外,用于避免無線電噪聲的頻率差分,例如,根據(jù)無線電接收機11的天線的種類、天線的布局、天線與無線電接收機11主體的布線、無線電接收機11的特性等而變化,并根據(jù)預先實施的試驗的結果等進行設定。
[0141]另外,為了避免無線電噪聲,例如,能夠以變更對象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與接收頻率的差分成為接收頻率的I頻道間隔(例如,IOkHZ等)以上的方式,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傳送頻率。
[0142]此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車載裝置12的通信部23以及送電機24,既可以具備于其他的各種裝置,也可以單體構成。
[0143]此外,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不限定于上述實施方式,還包括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主旨的范圍內對上述實施方式施加各種變更的方式。即,上述實施方式的結構僅為一個例子,能夠適當?shù)刈兏?br>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設置于對具備受電機構的便攜機傳送電力的車輛中,其特征在于,具備: 電力傳送機構,其通過向所述便攜機發(fā)射規(guī)定的傳送頻率的電磁波而對所述便攜機的所述受電機構傳送電力; 接收機,其能夠接收從所述車輛的外部發(fā)射的規(guī)定頻率的電波,并且能夠執(zhí)行搜索動作,即從當前的接收頻率以規(guī)定的移動速度使接收頻率移動由此搜索所述電波,在接收到接收強度為規(guī)定強度以上的電波的情況下,停止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 中斷機構,在通過所述接收機執(zhí)行所述搜索動作期間,中斷基于所述電力傳送機構進行的所述電力的傳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頻率變更機構,在所述當前的接收頻率與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該頻率變更機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能夠通過所述車輛的乘坐者進行操作的操作機構, 所述接收機,在檢測到對所述操作機構的所述操作的情況下,開始所述搜索動作的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 所述頻率變更機構,以如下方式僅以所述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即以所述搜索動作的所述移動速度從所述當前的接收頻率移動至最接近該接收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為止的時間比根據(jù)對所述操作機構的所述操作而通過所述接收機開始所述接收頻率的移動起直至通過所述中斷機構中斷所述電力的傳送的時間長。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 區(qū)域判定機構,其檢測所述車輛的當前位置,并根據(jù)該當前位置判定區(qū)域; 存儲機構,其將所述接收機能夠接收的所述電波的頻率與所述各個區(qū)域對應地預先存儲, 所述頻率變更機構,在存儲于所述存儲機構的所述區(qū)域中能夠接收的所述電波的頻率與最接近該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5.如權利要求2?4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能夠存儲多個所述規(guī)定頻率的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 所述頻率變更機構,在存儲于所述規(guī)定頻率存儲機構的所述規(guī)定頻率與最接近該規(guī)定頻率的所述傳送頻率的倍增波的頻率的差分不足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僅以規(guī)定量變更所述傳送頻率。
6.如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電力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規(guī)定頻率是用于從所述車輛的外部的廣播電臺將聲音信號或者圖像信號作為所述電波調制并發(fā)射的所述廣播電臺所固有的頻率。
【文檔編號】H04B1/10GK103780274SQ201310477289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17日
【發(fā)明者】金原裕和, 廣瀨素久, 畦上敬, 橫田裕二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