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提供可視化彩鈴服務的移動增值業(yè)務模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移動增值業(yè)務,是一種向消費者提供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增值業(yè)務模式。
背景技術:
彩鈴全稱為CRBT(Coloring Ring Back Tone)多彩回鈴音業(yè)務,簡稱彩鈴。是由被叫用戶為呼叫自己移動電話的其他主叫用戶設定特殊音效(音樂、歌曲、故事情節(jié)、人物對話)的回鈴音。在一次電話呼叫過程中,被叫用戶摘機應答前,主叫用戶聽到的將不再是單調的″嘟…嘟…″的振鈴提示音,而是被叫用戶已經定制好的個性化的特殊音效回鈴音。
當前的彩鈴僅僅以聲音作為表現(xiàn)形式。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是一種向消費者提供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增值業(yè)務模式,具體形式為1)通信網(wǎng)絡運營商是服務的提供方,消費者向運營商訂閱該服務;2)對于訂閱了該服務的用戶,當其他用戶以支持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撥打此用戶的電話時,不但能聽到傳統(tǒng)形式的彩鈴聲,在主叫用戶的屏幕上還能看見以視頻、動畫、圖片等視覺形式表現(xiàn)的可視化彩鈴;3)作為本服務的增強模式,消費者還可以訂閱“前向”彩鈴服務,——當訂閱了此項服務的用戶主叫時,假如被叫方的通信設備支持此項業(yè)務,則被叫方的通信設備將以主叫方設定的方式響鈴(包括聲音和可視化的效果)。
為便于區(qū)分,在下文中將以“普通可視化彩鈴”指代上文2)中描述的服務,而以“前向可視化彩鈴”指代上文3)中描述的增強服務模式。這兩種服務基本類似,主要區(qū)別在于“普通可視化彩鈴”由被叫方訂閱,在主叫方的通信設備上以視聽形式表現(xiàn)出來;“前向可視化彩鈴”由主叫方訂閱,在被叫方的通信設備上以視聽形式表現(xiàn)出來。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所描述的服務需要得到運營商的通信網(wǎng)絡以及用戶的通信設備兩方面的支持。下面分別介紹“普通可視化彩鈴”與“前向可視化彩鈴”兩種服務的表現(xiàn)形式1.普通可視化彩鈴服務1)用戶通過某種途徑向運營商注冊本服務,并選擇某一視聽片斷作為自己的“普通可視化彩鈴”。這個視聽片斷可以是運營商提供的,也可能是用戶以某種手段自己錄制的。這個視聽片斷中包含有可視化的內容。
2)如果另一用戶B以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呼叫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則通信網(wǎng)絡自動將A的“普通可視化彩鈴”發(fā)送給B;在呼叫過程中,B的屏幕上將循環(huán)播放A的彩鈴中的視覺效果;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將通過B的聽筒或揚聲器播放。
3)如果用戶C以不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呼叫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則B將只能通過聽筒或揚聲器聽到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
4)運營商的通信網(wǎng)絡能夠通過與用戶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判斷用戶的設備是否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
2.前向可視化彩鈴服務1)用戶通過某種途徑向運營商注冊本服務,并選擇某一視聽片斷作為自己的“前向可視化彩鈴”。這個視聽片斷可以是運營商提供的,也可能是用戶以某種手段自己錄制的。這個視聽片斷中包含有可視化的內容。
2)如果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呼叫另一用戶B的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則通信網(wǎng)絡自動將A的“前向可視化彩鈴”發(fā)送給B;在呼叫過程中,B的屏幕上將循環(huán)播放A的彩鈴中的視覺效果;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將通過B的聽筒或揚聲器播放。
3)如果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呼叫用戶C的不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則B將只能通過聽筒或揚聲器聽到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或者B的通信設備按其自身設置的方式響鈴。
4)運營商的通信網(wǎng)絡能夠通過與用戶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判斷用戶的設備是否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
權利要求
1.一種向消費者提供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增值業(yè)務模式,具體形式為1)通信網(wǎng)絡運營商是服務的提供方,消費者向運營商訂閱該服務;2)對于訂閱了該服務的用戶,當其他用戶以支持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撥打此用戶的電話時,不但能聽到傳統(tǒng)形式的彩鈴聲,在主叫用戶的屏幕上還能看見以視頻、動畫、圖片等視覺形式表現(xiàn)的可視化彩鈴;3)作為本服務的增強模式,消費者還可以訂閱“前向”彩鈴服務,——當訂閱了此項服務的用戶主叫時,假如被叫方的通信設備支持此項業(yè)務,則被叫方的通信設備將以主叫方設定的方式響鈴(包括聲音和可視化的效果)。
2.由權利要求1所描述的增值業(yè)務模式中,“普通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具體表現(xiàn)形式,其主要特征是1)用戶通過某種途徑向運營商注冊本服務,并選擇某一視聽片斷作為自己的“普通可視化彩鈴”;這個視聽片斷可以是運營商提供的,也可能是用戶以某種手段自己錄制的;這個視聽片斷中包含有可視化的內容;2)如果另一用戶B以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呼叫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則通信網(wǎng)絡自動將A的“普通可視化彩鈴”發(fā)送給B;在呼叫過程中,B的屏幕上將循環(huán)播放A的彩鈴中的視覺效果;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將通過B的聽筒或揚聲器播放;3)如果用戶C以不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呼叫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則B將只能通過聽筒或揚聲器聽到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4)運營商的通信網(wǎng)絡能夠通過與用戶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判斷用戶的設備是否支持“普通可視化彩鈴”。
3.由權利要求1所描述的增值業(yè)務模式中,“前向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具體表現(xiàn)形式,其主要特征是1)用戶通過某種途徑向運營商注冊本服務,并選擇某一視聽片斷作為自己的“前向可視化彩鈴”;這個視聽片斷可以是運營商提供的,也可能是用戶以某種手段自己錄制的;這個視聽片斷中包含有可視化的內容。2)如果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呼叫另一用戶B的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則通信網(wǎng)絡自動將A的“前向可視化彩鈴”發(fā)送給B;在呼叫過程中,B的屏幕上將循環(huán)播放A的彩鈴中的視覺效果;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將通過B的聽筒或揚聲器播放;3)如果已訂閱本服務的用戶A呼叫用戶C的不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則B將只能通過聽筒或揚聲器聽到A的彩鈴中的聽覺效果,或者B的通信設備按其自身設置的方式響鈴;4)運營商的通信網(wǎng)絡能夠通過與用戶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判斷用戶的設備是否支持“前向可視化彩鈴”。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向消費者提供可視化彩鈴服務的增值業(yè)務模式,具體形式為1)通信網(wǎng)絡運營商是服務的提供方,消費者向運營商訂閱該服務;2)對于訂閱了該服務的用戶,當其他用戶以支持可視化彩鈴的通信設備撥打此用戶的電話時,不但能聽到傳統(tǒng)形式的彩鈴聲,在主叫用戶的屏幕上還能看見以視頻、動畫、圖片等視覺形式表現(xiàn)的可視化彩鈴;3)作為本服務的增強模式,消費者還可以訂閱“前向”彩鈴服務,當訂閱了此項服務的用戶主叫時,假如被叫方的通信設備支持此項業(yè)務,則被叫方的通信設備將以主叫方設定的方式響鈴(包括聲音和可視化的效果)。
文檔編號H04M3/42GK1805481SQ20051013227
公開日2006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27日
發(fā)明者江波 申請人: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