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不直接通過銀行的利用移動電話購物消費的記帳結算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利用移動電話的通訊領域和付款支付的結算記帳領域。
發(fā)明的技術背景現在通訊技術的發(fā)展,如移動電話的普及為人們及時得到和發(fā)送各種信息提供了可能。
發(fā)明目的現代科技的發(fā)展,使現在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支付結算方式,并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但絕大多數非現金結算記帳均需直接通過銀行或者使用各種各樣的銀行卡,不僅耗時長,增加了中間環(huán)節(jié),而且提高了結算成本。所以,發(fā)明一種既方便又安全的結算記帳方法便是十分必須的了,本發(fā)明就是為了達到以上目的。
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基于現代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技術的發(fā)展。
為表述上的方便,本說明書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中國聯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所有經營移動電信服務的單位統(tǒng)稱為移動電信經營商,將向消費者提供購物、消費的商場、酒店、賓館等單位統(tǒng)稱為商家。
另外,在本說明書中,“移動電話中心”是移動電話經營商擁有的可以打出和接受電話打入的系統(tǒng)網絡;“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是移動電信經營商計算機系統(tǒng)內一個記錄包括商家特定電話號碼、商家銀行帳戶號碼在內的子系統(tǒng);“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是移動電信經營商計算機系統(tǒng)內一個記錄包括消費者特定電話號碼、消費者銀行帳戶號碼在內的子系統(tǒng)。
本發(fā)明的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驟a、商家依據消費者購物或消費的金額,用有特定號碼的移動電話向移動電信經營商“移動電話中心”發(fā)送包括消費者電話號碼和收款金額在內的收款信息;b、移動電信經營商的“移動電話中心”一旦收到商家收款信息并對來電號碼進行識別后,將收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c、“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利用收款信息中消費者的電話號碼,將收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d、“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要求“移動電話中心”向消費者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信息;e、“移動電話中心”向消費者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信息;f、消費者利用移動電話對付款信息進行確認或拒絕并反饋“移動電話中心”;g、“移動電話中心”收到消費者確認的付款信息后,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h、“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i、“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移動電話中心”;j、“移動電話中心”依據消費者和銀行的確認或拒絕行為通知商家;k、移動電信經營商依據消費者的確認行為,從消費者的電話費帳戶中扣除相應款項,并將上述相應款項轉入自己帳戶;l、移動電信經營商將相應款項支付給商家。
在本發(fā)明方法中,步驟f中的消費者拒絕確認付款請求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直接將拒絕確認信息反饋商家;另外在交易成功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向消費者發(fā)送交易成功的手機短信通知;在本方法中,消費者、商家和移動電信經營商收發(fā)信息可采用聲訊電話的方式或手機短信的方式。
下面通過附圖
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說明書附圖的流程說明本發(fā)明的方法的步驟。
a、如消費者甲在商家**超市購得一彩電,價值人民幣5000元。消費者甲要求采用本方法支付彩電價款,并向商家**超市提供了自己移動電話號碼。于是商家**超市利用具有特定電話號碼的移動電話,如10012345678,依據消費者甲購物或消費的金額,如人民幣5000元,向移動電信經營商“移動電話中心”指定號碼(如1818),發(fā)送包括消費者電話號碼13902966788和收款金額人民幣5000元在內的收款信息;如收款信息為“13902966788*5000”,上述收款信息也可以手機短信的形式發(fā)送;b、移動電信經營商的“移動電話中心”指定號碼1818一收到商家特定電話號碼10012345678發(fā)來的信息,并對來電號碼10012345678進行識別后,將收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以確認10012345678是否是與移動電信經營商簽約使用本方法的商家;c、“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對商家身份進行確認后,利用收款信息中消費者的電話號碼13902966788,將收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d、“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對消費者甲的電話號碼13902966788進行識別并確認其為本方法有權使用消費者之后,要求“移動電話中心”向消費者甲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信息;e、“移動電話中心”立即向消費者甲13902966788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聲訊電話信息,如“甲先生(小姐),**超市要求你付款人民幣5000元,請確認或拒絕,謝謝!”;上述收款信息也可以手機短信的形式發(fā)送;
f、消費者甲利用移動電話13902966788對付款信息進行確認或拒絕;如消費者甲在手機上按確認密碼888或拒絕密碼444并反饋“移動電話中心”;g、“移動電話中心”收到消費者甲確認的付款信息后,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h、“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為商家**超市10012345678在移動電信經營商處的帳戶增加人民幣5000元的記帳額;i、“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移動電話中心”;j、“移動電話中心”依據消費者或銀行的確認或拒絕行為通知商家**超市10012345678,如“移動電話13902966788的主人已確認支付人民幣5000元”或“移動電話13902966788的主人已拒絕支付人民幣5000元”;k、移動電信經營商依據消費者的確認行為,從消費者的電話費帳戶中扣除相應款項,并將上述相應款項,如人民幣5000元轉入自己帳戶;l、移動電信經營商將上述款項人民幣5000元轉入商家**超市銀行帳戶;或開具支票,由商家**超市從移動電信經營商銀行帳戶處取得相應款項;在本發(fā)明方法中,步驟f中的消費者拒絕確認付款請求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直接將拒絕確認信息反饋商家;另外在交易成功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向消費者發(fā)送交易成功的手機短信通知;在本方法中,消費者、商家和移動電信經營商收發(fā)信息可采用聲訊電話的方式或手機短信的方式。
本發(fā)明方法由于由移動電信經營商代為記帳,減少了結算時的中間環(huán)節(jié),加快了結算的速度,有利于消費者和商家的交易行為。另外,本方法主要采用無線傳輸方式,減少了銀行設備,如POS機的采購和線路安裝,大大降低了交易和結算的成本,而且可以大大拓寬移動電信經營商的經營范圍,增加其收入。而且,本方法可以減少各種各樣的銀行卡,如信用卡、借記卡等的使用,使消費者不必攜帶大量的卡,而僅依據一個移動電話,便可享受安全便捷的結算服務。
權利要求
1.一種不直接通過銀行的利用移動電話購物消費的記帳結算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商家依據消費者購物或消費的金額,用有特定號碼的移動電話向移動電信經營商“移動電話中心”發(fā)送包括消費者電話號碼和收款金額在內的收款信息;b、移動電信經營商的“移動電話中心”一旦收到商家收款信息并對來電號碼進行識別后,將收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c、“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利用收款信息中消費者的電話號碼,將收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d、“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要求“移動電話中心”向消費者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信息;e、“移動電話中心”向消費者發(fā)送請求消費者確認或拒絕的付款信息;f、消費者利用移動電話對付款信息進行確認或拒絕并反饋“移動電話中心”;g、“移動電話中心”收到消費者確認的付款信息后,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h、“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i、“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將確認付款信息轉入“移動電話中心”;j、“移動電話中心”依據消費者和銀行的確認或拒絕行為通知商家;k、移動電信經營商依據消費者的確認行為,從消費者的電話費帳戶中扣除相應款項,并將上述相應款項轉入自己帳戶;l、移動電信經營商將相應款項支付給商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步驟f中的消費者拒絕確認付款請求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直接將拒絕確認信息反饋商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交易成功后,移動電信經營商可向消費者發(fā)送交易成功的手機短信通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消費者、商家和移動電信經營商收發(fā)信息可采用聲訊電話的方式或手機短信的方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移動電話中心”是移動電話經營商擁有的可以打出和接受電話打入的系統(tǒng)網絡;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商家移動電話記帳子系統(tǒng)”是移動電信經營商計算機系統(tǒng)內一個記錄包括商家特定電話號碼、商家銀行帳戶號碼在內的子系統(tǒng);
7.如權利要求1所述,“消費者確認和記帳子系統(tǒng)”是移動電信經營商計算機系統(tǒng)內一個記錄包括消費者電話號碼、消費者銀行帳戶號碼在內的子系統(tǒng);
全文摘要
一種不直接通過銀行的利用移動電話購物消費的記帳結算方法。在本方法里,消費者在購物或消費后,商家便利用一個具有特定號碼的移動電話發(fā)送收款信息到移動電信經營商,由移動電信經營商發(fā)送付款信息到消費者移動電話,再由消費者利用移動電話對付款信息進行確認或拒絕。移動電信經營商依據消費者的確認或拒絕信息通知商家。如消費者確認付款信息,則移動電信經營商從其電話費帳戶中扣除相應款項,并將上述相應款項轉入商家銀行帳戶;或開具支票,由商家從移動電信經營商銀行帳戶處取得相應款項的一種無線支票結算記帳方法。
文檔編號H04W4/24GK1549173SQ0312655
公開日2004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5月15日
發(fā)明者黃金富 申請人:黃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