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鏡片的手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鏡片的手機。
隨著通信技術的飛速發(fā)展,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尤其是在現今生活中,手機已成為人們必不可少的通信工具,其設計趨向小型化,便攜化。各廠商無不努力爭取更多的市場與商機,除可以通話、發(fā)短信息外,還可以上網、玩游戲以及傳真等,使手機的功能愈加齊全。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發(fā)展,生活節(jié)奏的加快,影響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習慣。例如那些愛打扮的女孩子,隨身都攜帶鏡子和化妝用品,在打扮時,需要拿出鏡子甚至化妝用品。特別在吃飯時,要隨身攜帶鏡子或化妝用品,就顯得不方便了,但很多女孩子卻喜歡吃飯后照下鏡子甚至進行化妝,在遇到時間緊迫時,即使是拿出鏡子來照一下,都很不方便。而手機作為隨身用品,若能結合鏡子甚至化妝用品使用,將給愛打扮的女孩子們帶來很大的方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且方便日常生活攜帶和使用的帶鏡片的手機。
本實用新型帶鏡片的手機是這樣實現的,包括手機,手機殼體設有鉸鏈連接的翻蓋,該翻蓋與外殼夾成一鈍角的使用位置間擺動。關鍵是在手機翻蓋上設有反光鏡片。該反光鏡片可以是平面鏡片也可以是球面鏡片。其中,反光鏡片與手機翻蓋為可拆式結構。且反光鏡片粘貼在翻蓋面板表面或翻蓋面板內。翻蓋可以設置于手機功能鍵表面也可以設置于手機背面。當翻蓋設于手機背面時,可呈多層結構,且翻蓋面板下為中空結構,設有化妝盒層,該反光鏡片可設于化妝盒層表面,而且在化妝盒層表面軌道上移動。
采用上述結構帶鏡片的手機,由于反光鏡片設于翻蓋上,且鏡片與手機翻蓋為可拆式結構,既方便人們使用,且對手機的結構不產生影響。另外,當翻蓋設于手機背面時,呈多層結構,翻蓋面板下為中空結構,可設為化妝盒層,反光鏡片設于該化妝盒層表面,且可在化妝盒層表面軌道上移動,故此,手機上不但攜帶鏡片,而且可以在化妝盒層內盛放化妝用品,方便女孩子化妝時不同的需要。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第二個實施例示意圖。
圖3為第三個實施例示意圖。
圖4為第四個實施例示意圖。
圖5為第五個實施例示意圖。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帶鏡片的手機是這樣實現的,手機殼體設有鉸鏈連接的翻蓋1,該翻蓋1與外殼2夾成一鈍角的使用位置間擺動。關鍵是在手機翻蓋1上設有反光鏡片3。該反光鏡片3可以是平面鏡片也可以是球面鏡片。其中,反光鏡片3與手機翻蓋1為可拆式結構。且反光鏡片3粘貼在翻蓋面板表面4或翻蓋面板內5。
如圖1和圖2所示,翻蓋1設于手機功能鍵表面4上,反光鏡片3粘貼在翻蓋面板表面5或翻蓋面板內6,這樣,既方便人們使用,對手機的結構又不產生影響。
如圖3所示,反光鏡片3設于手機殼體背面7,其結構簡單,且方便安裝和使用。
如圖4和圖5所示,翻蓋1設于手機殼體背面7時,呈多層結構,翻蓋1面板下為中空結構,可設為化妝盒層8,該反光鏡片3設于化妝盒層8表面,且可在化妝盒層8表面軌道上移動。使手機上不但攜帶鏡片,而且可以在化妝盒層8內盛放化妝用品,放便女孩子化妝時不同的需要,其結構簡單、成本低,對手機的生產廠家來說,該實用新型為其在日益競爭激烈的手機市場上帶來一定的優(yōu)勢。
故此,本實用新型帶鏡片的手機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且方便日常生活攜帶和使用的優(yōu)點。
權利要求1.一種帶鏡片的手機,包括手機,手機殼體設有鉸鏈連接的翻蓋,該翻蓋與外殼夾成一鈍角的使用位置間擺動,其特征在于手機翻蓋上設有反光鏡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是平面鏡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是球面鏡片。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與手機翻蓋為可拆式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粘貼在翻蓋面板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粘貼在翻蓋面板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蓋設于手機功能鍵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蓋設于手機背面,呈多層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蓋面板下為中空結構,可設為化妝盒層。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帶鏡片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片設在化妝盒層表面,且可在化妝盒層表面軌道上移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鏡片的手機,手機翻蓋上設有反光鏡片。該反光鏡片可以是平面鏡片也可以是球面鏡片。其中,反光鏡片與手機翻蓋為可拆式結構。且反光鏡片粘貼在翻蓋面板表面或翻蓋面板內。本實用新型帶鏡片的手機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且方便日常生活攜帶和使用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H04M1/21GK2560172SQ02271528
公開日2003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7月5日
發(fā)明者盧超勝 申請人:盧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