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開關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壁元件(如尤其是車輛的門、活門或窗戶)的開關裝置、一種用于這種開關裝置的密封裝置以及一種用于操作這種開關裝置的方法。
背景技術:
開關裝置例如已知地應用在汽車的車尾門上。開關裝置在那里用于手動開鎖或閉鎖以打開車尾門。由文獻DE 10 2006 057 034 Al可知一種開關裝置。所述開關裝置的卡固盤與微型開關共同作用,從而在卡固盤受壓時操作微型開關。由此已證明不利的是,向卡固盤按壓時要使用較大的操作力。此外,在所述已知的開關裝置中不能完全避免濕氣和/或污染物侵入該開關裝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簡單操作的開關裝置,并降低污染物和/或濕氣侵入的危險。該技術問題通過一種用于壁元件如尤其是車輛的門、活門或窗戶的開關裝置解決,該開關裝置具有布置或能夠布置在壁元件之上或之內(nèi)的第一殼體件;具有尤其是圓盤形或板形的第二殼體件;具有至少布置或能夠布置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的密封裝置,并且,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可彼此相對運動地彼此固定;具有布置或能夠布置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并且可通過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的運動來操作的開關元件。第一殼體件能夠可拆卸地或不可拆卸地布置在壁元件之上或之內(nèi)。但是優(yōu)選的是,第一殼體件是可拆卸的,例如通過螺栓或銷釘連接布置在壁元件的凹槽中。這種情況下可獲得視覺上滿意的外觀。第二殼體件可以是任意的形狀。但是優(yōu)選的是圓盤形或平板形。此外,可以在第二殼體件遠離第一殼體件的側面例如布置有徽章或標志。這種情況下也可獲得視覺上滿意的外觀。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的運動可以包括第二殼體件朝向第一殼體件方向或背離第一殼體件的運動。所述運動例如可以包括平移運動或旋轉(zhuǎn)運動。還可以考慮的是,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附加地間接或直接地彼此相連,例如通過鉤接。這種情況下優(yōu)選的是,這種連接具有足夠的空隙,以允許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運動。密封結構能夠全部或僅部分地覆蓋第一殼體件。但是優(yōu)選的是,密封裝置在朝壁元件的方向上基本全部覆蓋第一殼體件。由此可降低到達開關裝置后面的污染物或濕氣侵入的危險。
密封裝置可基本上可拆卸地或不可拆卸地與第一殼體件相連。例如密封裝置能如皮膚一樣壓緊在第一殼體件上。在本發(fā)明的擴展設計中規(guī)定,第一殼體件、第二殼體件和密封裝置共同構成封閉的、對外密封的系統(tǒng)。由此可防止?jié)駳夂?或污染物侵入開關裝置。被證實有利的是,開關裝置附加地包括尤其具有夾持環(huán)的夾持裝置,該夾持裝置在密封裝置上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夾持結構并且在第二殼體件上具有至少一個第二夾持結構,借助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夾持結構,第二殼體件可與密封裝置連接。通過第二殼體件可與密封裝置連接,第一殼體件可與第二殼體件彼此固定。在前述發(fā)明構思的擴展設計中被證實有利的是,夾持裝置布置在由第一殼體件、 第二殼體件和密封裝置構成的系統(tǒng)之內(nèi)和/或之外。在這種情況下,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夾持結構和至少一個第二夾持結構可布置在系統(tǒng)之外或之內(nèi)。此外,夾持結構既能夠設計在系統(tǒng)之內(nèi)也能夠設計在系統(tǒng)之外。夾持裝置可任意布置在由第一殼體件、第二殼體件和密封裝置構成的系統(tǒng)之內(nèi)和 /或之外。但是優(yōu)選的是,夾持裝置至少區(qū)段性地延伸系統(tǒng)的外部輪廓或內(nèi)部輪廓,例如邊緣和/或棱邊的走向。這種情況下,夾持裝置比如可以具有直線形的或曲線形的部段。當夾持裝置具有曲線形的部段時被證實有利的是,夾持裝置具有夾持環(huán)。夾持環(huán)可輕易而簡單地布置在密封裝置上或者是密封裝置的一部分。夾持環(huán)優(yōu)選地布置在密封裝置遠離第二殼體件的表面上。第一夾持結構和第二夾持結構基本上能夠任意地設計。但是優(yōu)選的是,夾持裝置的至少一個第一夾持結構具有至少一個開口,第二殼體件的設計成至少一個凸起結構的第二夾持結構可進入上述開口,尤其用于構成咬邊。這種情況下,第二殼體件可輕易地夾緊在密封裝置上。此外可以考慮的是,第一夾持結構具有多個開口和/或第二夾持結構具有多個凸起結構。由此可提高第一殼體件與第二殼體件連接的堅固性。開口基本上可具有任意的形狀,特別是圓形、橢圓形或矩形。當夾持裝置延伸了棱邊和/或側壁的走向時,被證實相宜的是,開口和/或凸起結構均勻地或不均勻地沿棱邊和/或側壁的走向布置。尤其當通過夾持裝置延伸的外部輪廓是圓形時,被證實有利的是, 兩個鄰近的開口相對于第一殼體件和/或第二殼體件的橫截面的中心所構成的角度小于 180。,優(yōu)選小于90°,優(yōu)選小于45°,優(yōu)選小于30°,優(yōu)選小于15°。開關裝置的部件基本上能夠分別由任意材料構成。但是被證實廉價的是,第一夾持結構尤其是夾持環(huán)和/或第二夾持結構和/或第一殼體件和/或第二殼體件和/或密封裝置含有軟塑料成分或硬塑料成分。尤其優(yōu)選的是開關裝置的這種結構設計,其中,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以及夾持環(huán)和第二夾持結構中包含硬塑料成分,并且密封裝置由軟塑料成分構成。如果密封裝置包含軟塑料成分,該密封裝置優(yōu)選可彈性變形。這種情況下,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能夠輕易地彼此相對運動。第一殼體件能夠基本上以任意的方式方法布置在壁元件之上或之內(nèi)。但是優(yōu)選的是,開關裝置借助螺栓或銷釘連接固定在壁元件上。這種情況下被證實有利的是,密封裝置和/或第一殼體件具有至少一個通透的開口,開關裝置可借助所述開口固定在壁元件之上或之內(nèi)。螺栓和/或銷釘可輕易地穿過通透的開口。通透的開口尤其設計為與可穿過的銷釘或螺栓相配合。由此可提高密封性能。此外可以考慮的是,在第一殼體件朝向壁元件的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尤其設計為銷釘或螺栓的凸出結構。所述凸出結構優(yōu)選能夠穿過通透的開口插入密封裝置中。在本發(fā)明的一種擴展設計中規(guī)定,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設計有至少一個止擋,該止擋限制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的運動(尤其是轉(zhuǎn)動),在此,開關裝置始終對外密封。所述止擋例如可由開關元件或用于開關元件的容納結構構成,當?shù)谝粴んw件使開關元件運動到操作位置時,所述止擋阻止第二殼體件進一步運動。原理上可以考慮的是,密封裝置導引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的運動。但是被證實有利的是,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布置支承裝置,尤其是第一殼體件具有第一支承結構并且第二殼體件具有第二支承結構。這種情況下,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的運動通過支承裝置來支持,尤其通過支承裝置導引。為此,支承裝置能啟動圍繞至少一條空間軸線的至少一圈轉(zhuǎn)動。尤其優(yōu)選的是,第一支承結構和第二支承結構一起鉸鏈式地共同作用。支承裝置的旋轉(zhuǎn)軸線原則上可任意設置,尤其可包含圍繞平行于表面的軸線或垂直于表面的軸線的旋轉(zhuǎn)。但是優(yōu)選的是,旋轉(zhuǎn)軸線相對第一殼體件和/或第二殼體件的橫截面中心偏心地延伸,并且尤其平行于車輛行駛的表面。由此構成了實現(xiàn)開關裝置簡單和省力的操作的杠桿臂。通過旋轉(zhuǎn)軸線的偏心布置,可實現(xiàn)例如通過用戶用很小的力進行的舒適的操作。此外被證實有利的是,開關裝置附加地具有尤其由在第一殼體件上的至少一個第一導引搭邊和在第二殼體件上的至少一個第二導引搭邊構成的導引裝置和/或用于開關元件的容納機構。通過所述導引裝置能夠以簡單的方式支持第二殼體件相對于第一殼體件的相對運動。在本發(fā)明的一種擴展設計中規(guī)定,開關元件包含有微型開關。這種情況下,開關裝置可設計得節(jié)省空間而緊湊。原理上可以考慮的是,分別通過用戶使第二殼體件相對第一殼體件運動來連接和斷開開關元件。但是被證實有利的是,開關元件具有復位裝置,尤其是板簧,所述復位裝置可將開關裝置自動地由操作位置復置于未操作位置。在前述發(fā)明構思的擴展設計中被證實有利的是,復位裝置布置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尤其在第一殼體件和開關元件之間。這種情況下,開關元件和復位裝置布置在由第一殼體件、第二殼體件和密封裝置構成的系統(tǒng)之內(nèi),并且相對外界避免了濕氣和污染物的侵入。此外,前述技術問題通過用于使第一殼體件與第二殼體件可彼此相對運動地固定的、按照本發(fā)明的密封裝置解決,該密封裝置合適于應用在具有前述特征的開關裝置中。最后,前述技術問題通過一種操作開關裝置的方法解決,該開關裝置具有第一殼體件、第二殼體件和布置在第一殼體件與第二殼體件之間的密封結構,其中,a.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通過密封裝置彼此固定;
b.當在開關裝置上施加力(特別通過手動),第二殼體件可相對第一殼體件運動 (特別通過手動);c.通過所述相對運動操作開關元件;并且d.開關元件由壓緊裝置預緊在未操作的基礎位置上,因此當?shù)诙んw件和/或第一殼體件不受力時,開關元件就移動回到未操作的基礎位置。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在多個方面被證實是有利的。通過第二殼體件借助密封裝置固定在第一殼體件上,在第一殼體件和第二殼體件之間建立起簡單的彈性連接。這在較小的重量和較少的制造成本的同時實現(xiàn)了緊湊的構造形式。通過支承裝置的旋轉(zhuǎn)軸線偏心布置,開關裝置能以較小的操作力操作。通過使用密封裝置以及將開關元件布置在由第一殼體件、第二殼體件和密封裝置構成的系統(tǒng)內(nèi),所述開關裝置(尤其是開關元件)可防止?jié)駳夂?或污染物的侵入。
本發(fā)明其它的特征、細節(jié)和優(yōu)點由以下對本發(fā)明實施形式的說明的附圖描述中得出。在附圖中圖Ia和Ib顯示了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的立體分解圖;圖2顯示了帶有密封裝置和開關元件的第一殼體件的立體圖;圖3顯示了第二殼體件的立體圖;圖4顯示了參照圖I的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的側視圖;圖5顯示了參照圖4的開關裝置沿偏心剖切軸線的截面圖;圖6a至6c顯示了第二殼體件處于不同位置時的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具體實施形式圖Ia和Ib顯示了總體上配有附圖標記2的開關裝置。開關裝置2適用于布置在壁元件3 (如圖6a至6c所示)之上或之中,壁元件3例如尤其是汽車的門、活門或窗戶。開關裝置2具有由密封裝置6包圍的第一殼體件4。在密封裝置6中,第一殼體件4朝向壁元件3基本上完整地密封。此外,第一殼體件4構成用于開關元件7的容納機構,借助該容納機構例如可控制汽車的開鎖和/或閉鎖裝置。此外,開關裝置2具有可相對第一殼體件 4運動的第二殼體件8。 圖Ia和圖Ib顯示了開關裝置2的單個部件的設計方案,其中,在第一殼體件4上并且在朝向壁元件3的表面上布置有兩個設計成銷釘10的凸出結構11,開關裝置2可借助該凸出結構固定在壁元件3上。所述兩個銷釘10可穿過配合設計的開口 12插入密封裝置 6中。此外,第一殼體件4具有接觸導引件(Kontaktfiihrung) 14,借助該接觸導引件可建立開關元件7與開鎖和/或閉鎖裝置的連接。在第一殼體件4的遠離壁元件3的側面上具有容納機構16,開關元件7可布置在容納機構16中。為了能使開關元件7從操作位置自動地回置到非操作位置,在容納機構16 里附加地布置了設計成板簧18的復位裝置20。所述復位裝置20按圖Ib所示布置在第一殼體件4和開關元件7之間。此外,第一殼體件4具有支承裝置24的第一支承結構22,借助第一支承結構22可使第二殼體件8與支承裝置24的第二支承結構26連接。支承裝置 24相對于第一殼體件4的橫截面中心偏心地布置。第二殼體件8通過支承裝置24可圍繞旋轉(zhuǎn)軸線27旋轉(zhuǎn)地支承。第二殼體件8具有基本上為圓盤的形狀。在第二殼體件8朝向第一殼體件4的表面上布置有夾持裝置30的第二夾持結構28。該第二夾持結構28由凸起結構32構成。第二殼體件8通過由凸起結構32構成的第二夾持結構28可插入夾持裝置30的設計成開口 34的第一夾持結構36中。第二殼體件8由此固定在密封裝置6上。開口 34和凸起結構 32基本上設計成彼此配合的形式。在圖Ia和圖Ib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夾持結構36包括優(yōu)選含有硬塑料成分的夾持環(huán)38。所述夾持環(huán)38優(yōu)選布置在密封裝置6的遠離第二殼體件的表面上。圖2顯示的是第一殼體件4的立體圖,該第一殼體件4布置密封裝置6內(nèi),并且在第一殼體件4中,開關元件7裝在容納機構16中。圖2中清晰的是,密封裝置6基本上將第一殼體件4全部包圍,特別是將第一殼體件4的邊緣輪廓向外延伸。圖3顯示的是第二殼體件8的立體圖。同樣的零件配設有同樣的附圖標記,因此, 為了避免重復可引用圖Ia和圖Ib的描述。在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附加地設計了導引裝置40,其包括第一殼體件4中的第一導引搭邊42和第二殼體件8中的第二導引搭邊44。第二殼體件8在相對第一殼體件4的相對運動中沿導引搭邊42、44滑動。圖4顯示的是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2的側視圖。圖4清晰地顯示了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2可以設計得特別緊湊。圖5顯示了參照圖4的開關裝置沿偏心剖切線的截面圖。由圖5可知,除了第二殼體件8固定在密封裝置6上,在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還附加地存在借助夾持裝置30形成的直接連接。這由至少一個鉤接形式的連接46構成,其留有足夠的空隙以使得第二殼體件8可相對第一殼體件4相對運動。參照圖6a至6c進一步闡述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2的功能方式。圖6a顯示的是處于未操作的基礎位置的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2。在此,第二殼體件8未相對第一殼體件4運動。開關元件7處于未操作的基礎位置。圖6b顯示的是按照本發(fā)明的開關裝置2,在此,第二殼體件8已經(jīng)相對地朝第一殼體件4的方向運動。在此,開關元件7處于操作位置。容納機構16限制第二殼體件8在操作方向上的運動,并且構成第二殼體件8的止擋。圖6c顯示的是圖6a和圖6b的重疊圖。在此可清晰看到第二殼體件8朝第一殼體件4方向的微小的相對運動足以操作開關元件7。在之前的說明書中、在權利要求書中以及在附圖中所公開的本發(fā)明的特征,既能夠單獨地,又能任意組合地在不同的實施形式中實現(xiàn)本發(fā)明。附圖標記清單2.開關裝置3.壁元件4.第一殼體件6.密封裝置
7.開關元件
8.;第二殼體件
10.銷釘
11.凸出結構
12.開口
14.接觸導引件
16.容納機構
18.復位裝置
20.板簧
22.第一支承結構
24.支承裝置
26.第二支承結構
27.旋轉(zhuǎn)軸線
28.第二夾持結構
30.夾持裝置
32.凸起結構
34.開口
36.第一夾持結構
38.夾持環(huán)
40.導引裝置
42.第一導引搭邊
44.第二導引搭邊
46.鉤形連接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壁元件(3)如尤其是車輛的門、活門或窗戶的開關裝置(2),該開關裝置 (2)具有布置或能夠布置在所述壁元件(3)之上或之內(nèi)的第一殼體件(4);具有尤其是圓盤形或板形的第二殼體件(8);具有至少布置或能夠布置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的密封裝置¢),并且,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可彼此相對運動地彼此固定;具有布置或能夠布置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并且可通過所述第二殼體件(8)相對第一殼體件(4)的運動來操作的開關元件(7)。
2.按照權利要求I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裝置(6)基本上在朝壁元件(3)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第一殼體件(4)。
3.按照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裝置(2)附加地包括尤其具有夾持環(huán)(38)的夾持裝置(30),該夾持裝置(30)在所述密封裝置(6)上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夾持結構(34)并且在所述第二殼體件(8)上具有至少一個第二夾持結構(28), 借助所述第二夾持結構(28)將或能夠?qū)⑺龅诙んw件(8)與密封裝置(6)連接。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裝置(30)布置在由所述第一殼體件(4)、第二殼體件(8)和密封裝置(6)構成的系統(tǒng)之內(nèi)或之外。
5.按照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裝置(6)的至少一個第一夾持結構(34)具有至少一個開口(36),所述第二殼體件(8)的設計成至少一個凸起結構(32)的第二夾持結構(28)可進入上述開口(36),尤其用于構成咬邊。
6.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持結構(34), 尤其是夾持環(huán)(38),和/或所述第二夾持結構(28)和/或第一殼體件(4)和/或第二殼體件(8)和/或密封裝置(6)含有軟塑料成分或硬塑料成分。
7.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裝置(6)和/或第一殼體件(4)具有至少一個通透的開口(12),所述開關裝置(2)可借助所述開口(12)固定在壁元件(3)之上或之內(nèi)。
8.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設計有至少一個止擋,該止擋限制第二殼體件(8)相對第一殼體件(4) 的運動,尤其是轉(zhuǎn)動。
9.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布置有支承裝置(24),尤其是第一殼體件(4)具有第一支承結構(22) 并且第二殼體件(8)具有第二支承結構(26)。
10.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裝置(24)的旋轉(zhuǎn)軸線(27)相對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或第二殼體件(8)的橫截面中心偏心地延伸,并且尤其平行于車輛行駛的表面。
11.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附加地具有尤其由所述第一殼體件(4)上的第一導引搭邊(42)和所述第二殼體件(8)上的第二導引搭邊(44)構成的導引裝置(40)和/或用于所述開關元件(7)的容納機構(16)。
12.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元件(7)包含有微型開關和/或尤其是板簧(20)的復位裝置(18),所述復位裝置(18)將所述開關元件(7)自動地由操作位置復置于未操作位置。
13.按照權利要求12所述的開關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裝置布置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尤其在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開關元件(7)之間。
14.一種密封裝置(6),用于使第一殼體件(4)與第二殼體件(8)能夠彼此相對運動地固定,其特征在于,這適用于按照權利要求I至13之一所述的開關裝置(2)。
15.一種操作開關裝置(2)的方法,該開關裝置(2)具有第一殼體件(4)、第二殼體件 (8)和布置在第一殼體件(4)與第二殼體件(8)之間的密封裝置(6),其特征在于,e.將所述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通過所述密封裝置(6)彼此固定;f.當在所述開關裝置(2)上施加尤其是手動的力時,所述第二殼體件(8)可相對所述第一殼體件(4)尤其是手動地運動;g.通過所述相對運動操作開關元件(7);并且d.所述開關元件(7)由壓緊裝置預緊在未操作的基礎位置上,因此當所述第二殼體件(8)和/或第一殼體件(4)不受力時,所述開關元件(7)移動回到未操作的基礎位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壁元件(3)(如尤其是車輛的門、活門、或窗戶)的開關裝置(2),該開關裝置(2)具有可在壁元件(3)之上或之內(nèi)布置的第一殼體件(4);具有尤其是圓盤形或板形的第二殼體件(8);具有可至少在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之間布置的密封裝置(6),并且,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8)可彼此相對運動地彼此固定;具有可在第一殼體件(4)和第二殼體件之間(8)布置并且可通過第二殼體件(8)相對第一殼體件(4)的運動來操作的開關元件(7)。
文檔編號H01H9/04GK102610405SQ20121001477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月20日
發(fā)明者C.吉哈寧, F.海因, J-G.羅伊茲, M.福克斯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huán)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