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兌零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零錢兌換設備,具體為一種投入紙幣后可兌換等于紙幣面值的一 元硬幣的兌零機。
背景技術(shù):
目前,公交車上的投幣器及街邊的自動售賣機均沒有自動找零功能,這給沒有帶 夠零錢的人們帶來了不便,常見的兌零機體積較大,成本較高,不利于市場推廣。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兌零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shù)中的缺點。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采用以下技術(shù)方案來實現(xiàn)兌零機包括,馬達、卡盤、紙幣吞入裝置、控制電路、撥片、硬幣出口、取幣口、紙幣 入口、機箱、半圓形凹槽、半圓形槽蓋、磁鐵擋片,所述的機箱上設置紙幣入口,紙幣入口處 設有紙幣吞入裝置,可將投入的紙幣緩慢卷入,并可鑒別所投入紙幣的面值及真?zhèn)危龅?紙幣吞入裝置與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的硬幣出口設有卡盤,卡盤內(nèi)設有半圓形凹槽和磁 鐵擋片,卡盤與馬達連接,受馬達驅(qū)動,馬達與控制電路連接,并受控制電路控制,硬幣出口 處設有一撥片,可將卡盤上的硬幣撥出,硬幣出口處外設有取幣口。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卡盤上的磁鐵擋片和半圓形槽蓋可以防止卡盤在旋轉(zhuǎn)時硬 幣被甩出卡盤。當投入一張紙幣,紙幣吞入裝置進行識別,之后將數(shù)據(jù)傳輸至控制電路,控制電路 分析數(shù)據(jù)后控制馬達驅(qū)動卡盤旋轉(zhuǎn),卡盤上的硬幣則被撥片撥出至出幣口,可以在取幣口 將硬幣取出;當投入假幣時,紙幣吞入裝置則會將其退回。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設計的兌零機體積小方便攜帶,制造成本低,便于市場推廣??ūP的硬 幣存儲量大,且可以通過改變卡盤的直徑和凹槽的數(shù)目來改變其硬幣的最大存儲量。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兌零機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卡盤內(nèi)部結(jié)構(gòu)放大示意圖;其中1馬達、2卡盤、3紙幣吞入裝置、4控制電路、5撥片、6硬幣出口、7取幣口、8 紙幣入口、9金屬機箱、10半圓形凹槽、11半圓形槽蓋、12磁鐵擋片;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圖2,兌零機包括,馬達1、卡盤2、紙幣吞入裝置3、控制電路4、撥片5、硬 幣出口 6、取幣口 7、紙幣入口 8、機箱9、半圓形凹槽10、半圓形槽蓋11、磁鐵擋片12,所述的機箱9上設置紙幣入口 8,紙幣入口 8處設有紙幣吞入裝置3,可將投入的紙幣緩慢卷入,并 可鑒別所投入紙幣的面值及真?zhèn)?,所述的紙幣吞入裝置3與控制電路4相連接,所述的硬幣 出口 6設有卡盤2,卡盤2內(nèi)設有半圓形凹槽10和磁鐵擋片12,卡盤2與馬達1連接受馬 達1驅(qū)動,馬達1與控制電路4連接,硬幣出口 6處設有一撥片5,可將卡盤上的硬幣撥出, 硬幣出口 6外設有取幣口 7。
當投入一張紙幣,紙幣吞入裝置3進行識別,之后將數(shù)據(jù)傳輸至控制電路4,控制 電路4分析數(shù)據(jù)后控制馬達1驅(qū)動卡盤2旋轉(zhuǎn),卡盤2上的硬幣則被撥片5撥出至硬幣出 口 6,可以在取幣口 7將硬幣取出;當投入假幣時,紙幣吞入裝置3則會將其退回。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 業(yè)的技術(shù)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 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 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nèi),本實用新型 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quán)利要求1.兌零機包括,馬達、卡盤、紙幣吞入裝置、控制電路、撥片、硬幣出口、取幣口、紙幣入 口、機箱、半圓形凹槽、半圓形槽蓋、磁鐵擋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箱上設置紙幣入口,紙 幣入口處設有紙幣吞入裝置,所述的紙幣吞入裝置與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的硬幣出口設 有卡盤,卡盤與馬達連接,馬達與控制電路連接,所述的硬幣出口處設有一撥片,硬幣出口 外設有取幣口。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兌零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盤內(nèi)設有半圓形凹槽和磁鐵 擋片。
專利摘要兌零機包括,馬達、卡盤、紙幣吞入裝置、控制電路、撥片、硬幣出口、取幣口、紙幣入口、機箱、半圓形凹槽、半圓形槽蓋、磁鐵擋片,所述的機箱上設置紙幣入口,紙幣入口處設有紙幣吞入裝置,所述的紙幣吞入裝置與控制電路相連接,所述的硬幣出口設有卡盤,卡盤與馬達連接,馬達與控制電路連接,所述的硬幣出口處設有一撥片,硬幣出口外設有取幣口。本實用新型設計的兌零機體積小方便攜帶,制造成本低,便于市場推廣。
文檔編號G07D1/02GK201838063SQ20102060707
公開日2011年5月18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11月15日
發(fā)明者劉強 申請人: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