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無線通信終端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在針對無線通信終端,特別是手機,通過不斷提高一次修復率,降低一次維修成本和平均維修成本,提高客戶響應時間、縮短維修時間,提升客戶滿意度、保持客戶忠誠度、通過交叉銷售來實現(xiàn)現(xiàn)有客戶價值的提升,提高派工效率,根據(jù)服務人員分布情況實時調整派工,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務執(zhí)行成本和管理成本配件庫對作業(yè)人員的完全可視化,優(yōu)化了配件申領流程,提高了配件管理的效率,降低配件庫存成本。
[0003]但是另一方面針對無線通信終端而言,缺少的是針對用戶角色的管理以及信息欄目的管理,這樣就不能起到很好的運籌作用。
[0004]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提供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設置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所述的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相通信連接,所述的前臺終端設置有前臺運籌模塊,所述的后臺服務器設置有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進行用戶角色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用戶角色進行創(chuàng)建、保存修改和刪除;在角色名稱和備注后填寫要創(chuàng)建的新角色,點擊“創(chuàng)建”按鈕,即可完成創(chuàng)建工作;對頁面的欄目進行添加,保存和刪除:如在首頁添加在線信息欄目,就在上層欄目名稱中選擇“客戶首頁”,在子欄目名稱中填寫“在線信息”,點擊添加按鈕,即可完成欄目添加;如果需要進行模塊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模塊進行添加、修改、保存和修改,點擊“添加模塊”按鈕,進入新建修改模塊頁面,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按鈕,即可完成新模塊的添加;如果需要進行一維代碼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代碼管理進行創(chuàng)建、搜索、刪除、保存修改和編輯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對每個權限進行模塊授權,在相應的模塊中勾選即可完成授權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進行發(fā)布通告,就對公告進行發(fā)布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進行VIP客戶管理,對VIP客戶進行查詢、添加、編輯和刪除;支持導入和導出VIP名單;點擊“添加”按鈕,進入VIP客戶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中;如果需要維修品牌管理,就對可維修的品牌進行查詢、添加、修改和刪除: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可維修品牌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中的針對無線通信終端而言缺少的是針對用戶角色的管理以及信息欄目的管理這樣就不能起到很好的運籌作用的問題。
[0006]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的解決方案,具體如下:
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1:設置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所述的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相通信連接,所述的前臺終端設置有前臺運籌模塊,所述的后臺服務器設置有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2:如果需要進行用戶角色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用戶角色進行創(chuàng)建、保存修改和刪除;在角色名稱和備注后填寫要創(chuàng)建的新角色,點擊“創(chuàng)建”按鈕,即可完成創(chuàng)建工作;步驟3:對頁面的欄目進行添加,保存和刪除:如在首頁添加在線信息欄目,就在上層欄目名稱中選擇“客戶首頁”,在子欄目名稱中填寫“在線信息”,點擊添加按鈕,即可完成欄目添加;
步驟4:如果需要進行模塊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模塊進行添加、修改、保存和修改,點擊“添加模塊”按鈕,進入新建修改模塊頁面,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按鈕,即可完成新模塊的添加;
步驟5:如果需要進行一維代碼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代碼管理進行創(chuàng)建、搜索、刪除、保存修改和編輯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6:如果需要對每個權限進行模塊授權,在相應的模塊中勾選即可完成授權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7:如果需要進行發(fā)布通告,就對公告進行發(fā)布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8:如果需要進行VIP客戶管理,對VIP客戶進行查詢、添加、編輯和刪除;支持導入和導出VIP名單;點擊“添加”按鈕,進入VIP客戶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并保存在后臺運籌t旲塊中;
步驟9:如果需要維修品牌管理,就對可維修的品牌進行查詢、添加、修改和刪除: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可維修品牌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
[0007]本發(fā)明能夠起到很好的運籌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08]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1:設置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所述的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相通信連接,所述的前臺終端設置有前臺運籌模塊,所述的后臺服務器設置有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2:如果需要進行用戶角色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用戶角色進行創(chuàng)建、保存修改和刪除;在角色名稱和備注后填寫要創(chuàng)建的新角色,點擊“創(chuàng)建”按鈕,即可完成創(chuàng)建工作;步驟3:對頁面的欄目進行添加,保存和刪除:如在首頁添加在線信息欄目,就在上層欄目名稱中選擇“客戶首頁”,在子欄目名稱中填寫“在線信息”,點擊添加按鈕,即可完成欄目添加;
步驟4:如果需要進行模塊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模塊進行添加、修改、保存和修改,點擊“添加模塊”按鈕,進入新建修改模塊頁面,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按鈕,即可完成新模塊的添加;
步驟5:如果需要進行一維代碼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代碼管理進行創(chuàng)建、搜索、刪除、保存修改和編輯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6:如果需要對每個權限進行模塊授權,在相應的模塊中勾選即可完成授權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7:如果需要進行發(fā)布通告,就對公告進行發(fā)布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8:如果需要進行VIP客戶管理,對VIP客戶進行查詢、添加、編輯和刪除;支持導入和導出VIP名單;點擊“添加”按鈕,進入VIP客戶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并保存在后臺運籌t旲塊中;
步驟9:如果需要維修品牌管理,就對可維修的品牌進行查詢、添加、修改和刪除: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可維修品牌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本發(fā)明能夠起到很好的運籌作用。
[0009]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nèi),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nèi)容做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內(nèi)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的修改、等同替換與改進等,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步驟1:設置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所述的前臺終端和后臺服務器相通信連接,所述的前臺終端設置有前臺運籌模塊,所述的后臺服務器設置有后臺運籌模塊;步驟2:如果需要進行用戶角色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用戶角色進行創(chuàng)建、保存修改和刪除;在角色名稱和備注后填寫要創(chuàng)建的新角色,點擊“創(chuàng)建”按鈕,即可完成創(chuàng)建工作;步驟3:對頁面的欄目進行添加,保存和刪除:如在首頁添加在線信息欄目,就在上層欄目名稱中選擇“客戶首頁”,在子欄目名稱中填寫“在線信息”,點擊添加按鈕,即可完成欄目添加; 步驟4:如果需要進行模塊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模塊進行添加、修改、保存和修改,點擊“添加模塊”按鈕,進入新建修改模塊頁面,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按鈕,即可完成新模塊的添加; 步驟5:如果需要進行一維代碼管理,前臺運籌模塊就對代碼管理進行創(chuàng)建、搜索、刪除、保存修改和編輯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6:如果需要對每個權限進行模塊授權,在相應的模塊中勾選即可完成授權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7:如果需要進行發(fā)布通告,就對公告進行發(fā)布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 步驟8:如果需要進行VIP客戶管理,對VIP客戶進行查詢、添加、編輯和刪除;支持導入和導出VIP名單;點擊“添加”按鈕,進入VIP客戶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并保存在后臺運籌t旲塊中; 步驟9:如果需要維修品牌管理,就對可維修的品牌進行查詢、添加、修改和刪除: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可維修品牌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
【專利摘要】一種無線通信終端的運籌方法,前臺運籌模塊就對代碼管理進行創(chuàng)建、搜索、刪除、保存修改和編輯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對每個權限進行模塊授權,在相應的模塊中勾選即可完成授權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進行發(fā)布通告,就對公告進行發(fā)布并保存在后臺運籌模塊;如果需要維修品牌管理,就對可維修的品牌進行查詢、添加、修改和刪除:點擊“添加”按鈕,進入可維修品牌管理頁面,完成信息填寫,點擊保存,即可完成添加。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中的針對無線通信終端而言缺少的是針對用戶角色的管理以及信息欄目的管理這樣就不能起到很好的運籌作用的問題。
【IPC分類】G06Q10/06, G06Q30/00
【公開號】CN10499227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65308
【發(fā)明人】蔣路
【申請人】江蘇鴻信系統(tǒng)集成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