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系統(tǒng)及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工作交接系統(tǒng),包括:接收模塊,用于接收交接者電子裝置內的基本信息;執(zhí)行模塊,用于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訪問云端服務器中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及控制模塊,用于控制工作裝置訪問云端服務器,并于工作裝置上顯示交接者和被交接者所選擇的交接工作內容。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工作交接方法,利用本發(fā)明,可以準確完成工作的交接。
【專利說明】工作交接系統(tǒng)及方法【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工作管理系統(tǒng)及方法,尤其涉及一種工作交接系統(tǒng)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工種都是多人通過輪流換班完成一項工作,需要進行工作的交接。如工廠的生產線、醫(yī)院的醫(yī)護工作等等。目前,采用的交接工作為書面交接工作,交接人員需要逐條確認交接內容,在工作量很大的時候,該書面交接會浪費交接人員和被交接人員的大量時間,工作效率低下。
【發(fā)明內容】
[0003]鑒于以上內容,有必要提供一種工作交接系統(tǒng),可以準確完成工作的交接。
[0004]鑒于以上內容,還有必要提供一種工作交接方法,可以準確完成工作的交接。
[0005]一種工作交接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接收模塊,用于接收交接者電子裝置內的基本信息;執(zhí)行模塊,用于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訪問云端服務器中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及控制模塊,用于控制工作裝置訪問云端服務器,并于工作裝置上顯示交接者和被交接者所選擇的交接工作內容。
[0006]一種工作交接方法,該方法包括:接收步驟,接收交接者電子裝置內的基本信息;執(zhí)行步驟,當交接者的基本 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訪問云端服務器中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及控制步驟,控制工作裝置訪問云端服務器,并于工作裝置上顯示交接者和被交接者所選擇的交接工作內容。
[0007]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所述工作交接系統(tǒng)及方法,通過對交接人員的識別以及交接工作的準確傳送,使得交接人員和被交接人員可以順利完成工作的交接,提高工作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發(fā)明工作交接系統(tǒng)較佳實施例的運行環(huán)境圖。
[0009]圖2是圖1中工作交接系統(tǒng)10的功能模塊圖。
[0010]圖3是本發(fā)明工作交接方法較佳實施例的作業(yè)流程圖。
[0011]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0012]
【權利要求】
1.一種工作交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系統(tǒng)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交接者電子裝置內的基本信息; 執(zhí)行模塊,用于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訪問云端服務器中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 '及 控制模塊,用于控制工作裝置訪問云端服務器,并于工作裝置上顯示交接者和被交接者所選擇的交接工作內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交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系統(tǒng)還包括:獲取模塊,用于通過交接者的身份信息來確認交接者為本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交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班表包括排班時間和交接者的基本彳目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交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服務器存儲了排班表、交接者的身份信息和交接的工作內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交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系統(tǒng)還包括:判斷模塊,用于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不符合排班表時,提示該交接者出現(xiàn)交接班錯誤。
6.—種工作交接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接收步驟,接收交接者電子裝置內的基本信息; 執(zhí)行步驟,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訪問云端服務器中需要交接的工作內容 '及 控制步驟,控制工作裝置訪問云端服務器,并于工作裝置上顯示交接者和被交接者所選擇的交接工作內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交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執(zhí)行步驟之前還包括:獲取步驟,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符合云端服務器中的排班表時,通過交接者的身份信息來確認交接者為本人。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交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班表包括排班時間和交接者的基本彳目息。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交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服務器存儲了排班表、交接者的身份信息和交接的工作內容。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交接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步驟:當交接者的基本信息不符合排班表時,提示該交接者出現(xiàn)交接班錯誤。
【文檔編號】G06Q10/06GK103870910SQ201310027462
【公開日】2014年6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7日
【發(fā)明者】劉立, 王國峯, 林華洋 申請人:永明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