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系統(tǒng)及電子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刑偵信息化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系統(tǒng)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公知地,公安機關為了根據(jù)已掌握的可疑人員的資料鎖定犯罪嫌疑人,需要結(jié)合案件的時空條件,在一定范圍內(nèi)對可疑人員進行核查、分析、對比,以排除干擾信息,最終排除無辜者,鎖定犯罪嫌疑人。其中的時空條件是指案件的發(fā)生時間及發(fā)生地點,它是構成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任何案件都只能在以時空條件為基礎的一定范圍內(nèi)進行,偵查工作若想迅速有效地鎖定嫌疑人,就必須根據(jù)案件的時空條件劃定一個適當?shù)姆秶?,并在此范圍?nèi)開展摸排工作。 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識別嫌疑人的方法是在案件的時空條件確定的前提下,對可疑人員逐一進行時間、空間的人工比對排查,排查工作重復、工作量大,且排查方式較隨意,沒有相應的工具記錄。在本背景技術本部分所公開的上述信息僅僅用于增加對本發(fā)明背景技術的理解,因此其可能包括不構成對該國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現(xiàn)有技術。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識別嫌疑人的方法,旨在解決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識別嫌疑人的方法是采用人工比對排查的方式,排查工作重復、工作量大,且沒有相應的工具記錄的問題。本發(fā)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包括案件的可疑人;提取所述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以及顯示計算結(jié)果。其中,所述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的步驟可以包括根據(jù)存儲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以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判斷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若矛盾,則確定對應可疑人為嫌疑人,并以第一顏色顯示所述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存儲的所述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
進一步地,所述案件相關人員還可包括案件的證人,若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所述方法還可包括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則以第一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關注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更進一步地,若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 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qū)梢扇说南右啥仍黾拥诙謹?shù)的步驟之后,所述方法還可包括根據(jù)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I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根據(jù)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獲取的所述地理坐標信息、以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判斷所述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是則以第二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其它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更進一步地,所述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的表達式可以為可到達時間=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土(其它時間段的地點信息與案發(fā)地點之間的最短沿道路測量距離/選取的交通工具時速)土誤差值,其中,若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早于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則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正;若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晚于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則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負。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所述系統(tǒng)包括導入模塊,用于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包括案件的可疑人;行蹤表建立模塊,用于提取所述導入模塊導入的所述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嫌疑度計算模塊,用于根據(jù)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以及顯示模塊,用于顯示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的計算結(jié)果。其中,所述系統(tǒng)還可包括存儲模塊,用于預存案件時空信息和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可包括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用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以及所述存儲模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時,確定對應可疑人為嫌疑人,并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一顏色顯示所述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進一步地,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還可包括第二判斷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判斷所述 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時,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二判斷模塊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一致時,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一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關注時間段,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更進一步地,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還可包括提取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二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將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I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計算模塊,用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所述提取模塊獲取的所述地理坐標信息、以及所述存儲模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第三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計算模塊計算得到的所述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三判斷模塊判斷所述計算模塊計算得到的所述可到達時間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二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其它時間段,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一如上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系統(tǒng)及電子設備通過建立每一相關人員的行蹤表,并結(jié)合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每一嫌疑人的嫌疑度,之后顯示計算結(jié)果。該方法克服了現(xiàn)有人工比對排查方式排查工作重復、工作量大,沒有相應的工具記錄、且依賴人為經(jīng)驗、易于出錯等諸多缺點,有助于案件偵查過程中對重點嫌疑人的快速確定。
圖I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的流程圖;圖2是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的執(zhí)行流程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可疑人甲的行蹤表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可疑人的時間軸順序排列示意
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的結(jié)構圖;圖6是圖5中嫌疑度計算模塊的結(jié)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jié)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針對現(xiàn)有人工比對排查方式所存在的弊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是通過建立每一相關人員的行蹤表,并結(jié)合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每一嫌疑人的嫌疑度,之后顯示計算結(jié)果。圖I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的流程。步驟S101,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中,案件相關人員為與案件有關系的人員,其包括案件的可疑人和證人。本發(fā)明其它實施方式中,案件相關人員可以僅為案件的可疑人。步驟S102,提取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如口供提供人信息、人物信息、時間信息、地點信息等),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其中,所提取的口供記錄為每一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該行蹤表至少記錄有口供提供人信息及其對應的時間信息、地點信息,該行蹤表還可記錄有案件涉及的口供提供人以外其它人物信息及其對應的時間信息、地點信
肩、O步驟S103,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行蹤表,計算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其中的案件時空信息包括了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具體地,步驟S103可以包括以下步驟根據(jù)存儲的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行蹤表以及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判斷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若矛盾,則確定該可疑人為嫌疑人,并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存儲的該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進一步地,若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還可包括以下步驟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則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該關注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更進一步地,若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qū)⒃摽梢扇说南右啥仍黾拥诙謹?shù)后,還可包括以下步驟根據(jù)存儲的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 I 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根據(jù)存儲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獲取的地理坐標信息、以及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該可疑人到達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判斷該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是則以第二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該其它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其中,計算該可疑人到達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的表達式 為可到達時間=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土(其它時間段的地點信息與案發(fā)地點之間的最短沿道路測量距離/選取的交通工具時速)土誤差值。若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早于案發(fā)時間段,則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正;若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晚于案發(fā)時間段,則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負。步驟S104,顯示計算結(jié)果。即,顯示計算后的可疑人的時間軸。具體的,可以根據(jù)嫌疑度的分值大小,將可疑人的時間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顯示。當然,也可以不按順序排列可疑人的時間軸。其中,根據(jù)嫌疑度的分值大小,將可疑人的時間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顯示可以在將存儲的該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的步驟之后、或?qū)⒃摽梢扇说南右啥仍黾拥谌謹?shù)的步驟之后、或判斷該可到達時間不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方式,如圖2示出了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的執(zhí)行流程。步驟S201,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步驟S202,提取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步驟S203,根據(jù)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I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并存儲。步驟S204,以時間軸方式展示對應可疑人的地理位置。步驟S205,判斷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是則執(zhí)行步驟S206,否則執(zhí)行步驟S207。步驟S206,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嫌疑人的時間軸,將該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之后執(zhí)行步驟S211。步驟S207,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是則執(zhí)行步驟S209,否則執(zhí)行步驟S211。步驟S208,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關注時間段,將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
二分數(shù)。步驟S209,計算該可疑人到達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并判斷該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是則執(zhí)行步驟S210,否則執(zhí)行步驟S211。步驟S210,以第二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該其它時間段,同時將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之后執(zhí)行步驟S211。步驟S211,根據(jù)嫌疑度的分值大小,將可疑人的時間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顯示,還可根據(jù)嫌疑度的分值大小在可疑人姓名后顯示其為重度嫌疑犯、中度嫌疑犯或輕度可疑人。下面舉例說明如圖2所示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的執(zhí)行流程假設現(xiàn)有一搶劫殺人案,案發(fā)時間段為2012-5-20 21 :00_21:30,案發(fā)地點為**廣場地下停車場B區(qū),案件相關人員包括可疑人甲、可疑 人乙、可疑人丙、證人丁、證人戊、證人A。步驟S201,導入的可疑人甲的口供記錄20時30分-22時39分環(huán)城西路;導入的可疑人乙的口供記錄19時33分-22時26分**西路;導入的可疑人丙的口供記錄20時0分-22時30分在家;導入的證人丁的口供記錄20時13分-21時40分甲在林東路;19時3分-19時56分丙在**東路;導入的證人戊的口供記錄19時3分-19時56分丙在**東路;導入的證人A的口供記錄19時33分-22時26分甲在**西路。步驟S202,以可疑人甲為例,其行蹤表如圖3所示。對甲進行排查時,步驟S205,由于甲自身的口供記錄和丁提供的口供記錄中,在同一時間段地點沖突,因此判斷甲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一8分,甲的時間軸顯示第一顏色一紅色,確定甲的口供不可信、甲為嫌疑人;對乙進行排查時,步驟S207,由于乙自身口供記錄與證人A提供的口供記錄的時空信息匹配,因此乙有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的不在場證據(jù),所以其嫌疑度為0分;對丙進行排查時,步驟S207,由于丙自身的口供記錄沒有得到其他證人的證實,因此丙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一5分,相應時間軸顯示紅色;且步驟S209,根據(jù)證人丁和證人戊兩人的口供顯示,丙在“ 19時3分-19時56分丙在**東路”,且通過計算“可到達時間”,這一地點的地點信息可以在案發(fā)時間段到達案發(fā)地點,因此丙的嫌疑度再增加第三分數(shù)一2分,相應時間軸顯示第二顏色一黃色,最終丙的嫌疑度是7分。最后,根據(jù)可疑人甲、可疑人乙、可疑人丙的嫌疑度的分值大小,將可疑人的時間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如圖4所示。圖5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的結(jié)構,為了便于說明,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包括導入模塊12,用于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行蹤表建立模塊13,用于提取導入模塊12導入的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嫌疑度計算模塊14,用于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行蹤表,計算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該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顯示模塊15,用于顯示嫌疑度計算模塊14的計算結(jié)果。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還可包括存儲模塊11,用于預存案件時空信息,還可存儲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嫌疑度。圖6示出了圖5中嫌疑度計算模塊14的結(jié)構。嫌疑度計算模塊14可以包括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141,用于根據(jù)存儲模塊11存儲的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行蹤表以及存儲模塊11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控制顯示模塊15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第一判斷模塊142,用于判斷存儲模塊11存儲的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141還用于當?shù)谝慌袛嗄K142判斷存儲模塊11存儲的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時,確定該可疑人為嫌疑人,并控制顯示模塊15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進一步地,嫌疑度計算模塊14還可以包括第二判斷模塊143,用于當?shù)谝慌袛嗄K142判斷存儲模塊11存儲的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時,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 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141還用于當?shù)诙袛嗄K143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一致時,控制顯示模塊15以第一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該關注時間段,同時將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更進一步地,嫌疑度計算模塊14還可以包括提取模塊144,用于當?shù)诙袛嗄K143判斷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證人的行蹤表中記錄的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141將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后,根據(jù)存儲模塊11存儲的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I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計算模塊145,用于根據(jù)存儲模塊11存儲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該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提取模塊144獲取的地理坐標信息、以及存儲模塊11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該可疑人到達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第三判斷模塊146,用于判斷計算模塊145計算得到的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141還用于當?shù)谌袛嗄K146判斷計算模塊145計算得到的可到達時間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控制顯示模塊15以第二顏色顯示該可疑人的該其它時間段,同時將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其中,計算模塊145的計算步驟如上所述,在此不再贅述。更進一步地,控制顯示模塊15還用于在將存儲模塊11存儲的該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的步驟之后、或?qū)⒋鎯δK11存儲的該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的步驟之后、或當?shù)谌袛嗄K146判斷計算模塊145計算得到的可到達時間不在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根據(jù)存儲的嫌疑度的分值大小,控制顯示模塊15將可疑人的時間軸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顯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及系統(tǒng)通過建立每一相關人員的行蹤表,并結(jié)合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每一嫌疑人的嫌疑度,之后顯示計算結(jié)果。該方法克服了現(xiàn)有人工比對排查方式排查工作重復、工作量大,沒有相應的工具記錄、且依賴人為經(jīng)驗、易于出錯等諸多缺點,有助于案件偵查過程中對重點嫌疑人的快速確定。另外,以時間抽的方式顯示可疑人的行蹤,其可在時間軸上直觀顯示比對結(jié)果,方便偵查人員確定偵查重點。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上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xiàn)上述實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是可以通過程序來控制相關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在存儲于一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zhì)中,所述的存儲介質(zhì),如R0M/RAM、磁盤、光盤等。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 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包括案件的可疑人; 提取所述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 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以及 顯示計算結(jié)果。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的步驟包括 根據(jù)存儲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以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 判斷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若矛盾,則確定對應可疑人為嫌疑人,并以第一顏色顯示所述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存儲的所述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案件相關人員還包括案件的證人,若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則以第一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關注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qū)梢扇说南右啥仍黾拥诙謹?shù)的步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jù)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 I 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 根據(jù)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獲取的所述地理坐標信息、以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 判斷所述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是則以第二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其它時間段,同時將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的表達式為 可到達時間=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 (其它時間段的地點信息與案發(fā)地點之間的最短沿道路測量距離/選取的交通工具時速)土誤差值,其中,若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早于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則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正;若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晚于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則所述其它時間段的時間信息取值為負。
6.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tǒng)包括 導入模塊,用于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所述案件相關人員包括案件的可疑人; 行蹤表建立模塊,用于提取所述導入模塊導入的所述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 嫌疑度計算模塊,用于根據(jù)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計算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以及 顯示模塊,用于顯示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的計算結(jié)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tǒng)還包括存儲模塊,用于預存案件時空信息和所述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嫌疑度;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又包括 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用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案件相關人員中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以及所述存儲模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單一顏色的時間軸展示對應可疑人在案發(fā)前預設長度時間段、案發(fā)時間段、案發(fā)后預設長度時間段內(nèi)分別所在的地理位置;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 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矛盾時,確定對應可疑人為嫌疑人,并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一顏色顯示所述嫌疑人的時間軸,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嫌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一分數(sh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還包括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矛盾時,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是否一致; 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二判斷模塊判斷在一預設關注時間段內(nèi),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不一致時,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一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關注時間段,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嫌疑度計算模塊還包括 提取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二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與其它案件相關人員中證人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一致,或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將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二分數(shù)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關鍵字段信息中的地點信息,從GIS地圖上獲取相應的地理坐標信息; 計算模塊,用于根據(jù)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所述行蹤表中記錄的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外一其它時間段對應可疑人的時間信息和地點信息、所述提取模塊獲取的所述地理坐標信息、以及所述存儲模塊預存的所述案件時空信息,計算對應可疑人到達所述案發(fā)地點的可到達時間; 第三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計算模塊計算得到的所述可到達時間是否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 所述時間軸顯示控制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三判斷模塊判斷所述計算模塊計算得到的所述可到達時間在所述案發(fā)時間段內(nèi)時,控制所述顯示模塊以第二顏色顯示對應可疑人的所述其它時間段,同時將所述存儲模塊存儲的對應可疑人的嫌疑度增加第三分數(shù)。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一如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系統(tǒng)。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于刑偵信息化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利用口供識別嫌疑人的方法、系統(tǒng)及電子設備。其中的方法包括導入案件相關人員的口供記錄;提取口供記錄中的關鍵字段信息,形成對應的行蹤表并存儲;根據(jù)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以及存儲的行蹤表,計算案件相關人員中每個可疑人的嫌疑度,該案件時空信息包括案發(fā)時間段和案發(fā)地點;顯示計算結(jié)果。該方法通過建立每一相關人員的行蹤表,并結(jié)合預存的案件時空信息,計算每一嫌疑人的嫌疑度,之后顯示計算結(jié)果,克服了現(xiàn)有人工比對排查方式排查工作重復、工作量大,沒有相應的工具記錄、且依賴人為經(jīng)驗、易于出錯等諸多缺點,有助于案件偵查過程中對重點嫌疑人的快速確定。
文檔編號G06F17/30GK102789482SQ20121022227
公開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29日
發(fā)明者夏衛(wèi)君, 郭家棟 申請人:安科智慧城市技術(中國)有限公司, 杭州天視智能系統(tǒng)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