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機短信(sms)防偽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防偽技術領域,涉及一種使用手機短信息交互驗證信息的商品防偽方法,利用手機日漸普及、用戶眾多,手機短信息直觀可視,操作簡便快捷的特點,對市場上銷售的商品進行防偽。
為了防止商品被假冒,現在有許多措施,例如通過在包裝商粘貼激光防偽標志,或者使用可以根據溫度變色的油墨,但是這些防偽方法均可能被偽造。新出現的密碼、密碼卡及密碼回執(zhí)等防偽方法,雖然難以仿造,但是操作不夠簡易快捷,有的還需要通過煩瑣的上網等程序,不便即時查詢。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依據手機短信息的優(yōu)點及手機用戶數量迅猛發(fā)展的現實,對市場上銷售的商品提供一種新的簡易快捷的防偽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消費者根據商品說明書、商品廣告或廠商聲明了解的查詢方法及步驟進行查詢,通過使用手機向短信息接收查詢專用號碼發(fā)送商品特征信息(特征信息是指設立在商品包裝或者商品自身上,并與之一一對應的隨機產生的僅供一次性查詢的數字、字母、數字和字母的組合、圖案等具有相互區(qū)別功能的符號),查詢系統(tǒng)利用數據庫技術及查詢程序進行防偽查詢,并即時通過手機短信息向消費者提供查詢商品真?zhèn)蔚姆答仭?br>
以上設想,保證了防偽查詢實現方式的簡易性和即時性。消費者將不會再因為不便在購買商品的同時對商品的真?zhèn)芜M行鑒別而心存疑慮,真正實現了消費者在查詢時間、空間上的靈活性。消費者通過手機短信息進行商品真?zhèn)舞b別,整個過程簡易快捷,并且也因為短信息的直觀可視性而保證了查詢的準確性。
以下,通過對實施方法的介紹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
具體實施方法之一是廠家向電信運營商申請一個短信息接收查詢專用號碼(如“8850”等特服號碼),同時在電信運營商的服務器上建立一個為自身單獨服務的查詢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由存放特征信息的數據庫、短信息接收查詢專用號碼和查詢程序組成。
綜合運用信息編碼技術、加密技術,給每件商品編一個唯一的防偽特征信息,使商品擁有一個類似身份證的特征信息,這個特征信息可以是一組數字組合碼、一組字母組合碼,也可以是數字和字母的組合碼或者圖案。
特征信息生成后可以利用現代噴印技術將數碼等組合直接噴印到商品的表面或商品包裝(適用于具有大批量、小包裝生產特點的商品,如香煙、藥品等);也可以利用現代印刷技術將其印在防偽標識物上,然后再次利用印刷技術將其覆蓋(適用于酒類等商品)。消費者在需要鑒別真?zhèn)螘r,只要將覆蓋層刮掉,便可看見防偽特征信息。
當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或者購買后對商品真?zhèn)斡幸蓱]時可以隨時隨地非常便捷準確地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查詢。消費者向查詢系統(tǒng)的短信息接收專用號碼發(fā)送所購商品的特征信息后,查詢程序即依據所接收的特征信息,在商品信息數據庫中進行查找、核對,按照查詢程序自身建立的判斷規(guī)則,判斷商品的真?zhèn)?,并即時給出反饋。
如查詢的產品為真、特征信息輸入正確,系統(tǒng)將回復短信息“您所查詢的產品為xx所生產的xx產品,是正牌產品的特征信息”;
如是假冒產品或特征信息輸入有誤,系統(tǒng)將回復短信息“您所查詢的產品特征信息有誤,謹防假冒,請與盡快廠家技術人員聯系,舉報有獎”;如產品已被查詢過,系統(tǒng)將回復短信息“您所查詢的產品已于×年×月×日×時×分被第×次查詢過,該商品防偽特征信息作廢”。
同時,查詢系統(tǒng)還可以即時得到消費者的手機號碼和顧客給出的其它信息,便于復查或者政府執(zhí)法單位打假。
具體的實施方二是可以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手機短信息防偽查詢系統(tǒng)。同時向電信運營商申請不同的短信息查詢專用號碼,可以在一部服務器上為不同廠家的商品提供商品真?zhèn)尾樵儭?br>
以上的介紹表明,手機短信防偽的優(yōu)點在于1.簡易快捷性。消費者通過手機短信息發(fā)送防偽特征信息進行鑒別,整個過程簡易快捷,可以讓消費者及時、方便地辯知產品真?zhèn)?,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查詢系統(tǒng)通過短信息查詢可以在最快時間將消費者所報出的假特征信息、重復、失效特征信息,及消費者的手機號碼反映給企業(yè),以便企業(yè)立即采取行動,有力打假,及時制止假貨在市場上泛濫。
2.統(tǒng)一性。企業(yè)通過利用遍布全國的移動通信網絡,能夠迅速建立全國性的打假防偽網絡,便于隨時監(jiān)控,統(tǒng)一管理。
3.多功能性。防偽商品特征信息除了具有防偽功能外,還具有進行有獎舉報(甚至有獎銷售)等多方面功能。在手機迅速普及,移動通信技術迅猛發(fā)展的今天,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
權利要求
1.手機短信(SMS)防偽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費者通過使用手機短信息服務向短信息接收專用號碼發(fā)送商品特征信息(特征信息是指設立在商品包裝或者商品自身上,并與之一一對應的隨機產生的僅供一次性查詢的數字、字母、數字和字母的組合、圖案等具有相互區(qū)別功能的符號),利用數據庫技術及查詢程序進行防偽查詢,并即時通過手機短信息向消費者提供查詢反饋。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防偽方式,其特征在于由數據庫和短信息接收專用號碼以及查詢程序構成一個查詢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可以建立在電信運營商的服務器上,也可以建立在廠家自己的服務器上;可以在一個查詢系統(tǒng)為不同的商品同時查詢,也可以在一部服務器上為不同的商品建立單獨的查詢系統(tǒng)。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防偽方式,其特征在于消費者發(fā)送商品查詢短信息時需要使用手機來輸入、編輯商品特征信息。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防偽方式,其特征在于是通過電信運營商提供的一個或者多個接收短信息專用號碼(可以申請多個接收短信息號碼,既可以使用一個短信息接收號碼為很多種商品提供真?zhèn)尾樵儯部梢悦恳环N商品使用一個短信息接收號碼)來接收消費者發(fā)送的關于商品真?zhèn)蔚牟樵冃畔ⅰ?br>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防偽方式,其特征在于是通過即時向消費者的手機發(fā)送反饋短信息的方式將商品真?zhèn)蔚牟樵兘Y果以直觀可視的形式反饋給消費者。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防偽方式,其特征在于可以即時得到消費者的手機號碼和顧客給出的其它信息,便于復查或者政府執(zhí)法單位打假。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使用手機短信息(SMS)交互驗證信息的商品防偽方法,通過消費者使用手機向查詢系統(tǒng)的短信息接收專用號碼發(fā)送商品特征信息,利用數據庫技術及查詢程序進行防偽查詢,并即時通過手機短信息向消費者提供反饋。
文檔編號G06K5/00GK1413011SQ0113645
公開日2003年4月23日 申請日期2001年10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0月18日
發(fā)明者蘇紋 申請人: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