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用于測試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性能,燈具底座設有磁鐵,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包括:鐵質吸附件,用于與燈具底座相吸引;燈具固定夾,與鐵質吸附件相對間隔設置,燈具固定夾相對于鐵質吸附件可來回移動,并用于固定燈具或燈具底座;電機,其驅動軸的自由端上設有電機轉盤,驅動軸帶動電機轉盤以驅動軸為軸心轉動;拉桿,一端與電機轉盤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燈具固定夾可轉動連接。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通過模擬燈具底座磁鐵吸附在鐵質吸附件上,經(jīng)過多次循環(huán)后再查看燈具底座磁力吸附功能是否降低,從而能有效的評估出燈具底座磁力吸附的可靠性。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
【專利說明】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燈具測試裝置及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鐵路信號燈作為一種指揮列車通行停止的一種燈具,因其光線在空氣中穿透力強、使用便捷、體積小、可移動使用等特點,使用非常廣泛;而鐵路信號燈在使用時是通過燈具底座的磁鐵吸附在金屬上,使用完后取下,這樣循環(huán)長期使用后燈具底座磁鐵吸附性能是否降低,所以鐵路信號燈的磁力吸附功能是衡量此燈具的重要指標,因此鐵路信號燈的磁力吸附功能是在研發(fā)設計中必須考慮的。
[0003]然而,鐵路信號燈的磁力吸附能力難以在實際使用前有效進行評估。
【
【發(fā)明內容】
】
[0004]鑒于上述狀況,有必要提供一種在實際使用前可有效評估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性能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及方法。
[0005]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用于測試所述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性能,所述燈具底座設有磁鐵,所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包括:
[0006]鐵質吸附件,用于與所述燈具底座相吸引;
[0007]燈具固定夾,與所述鐵質吸附件相對間隔設置,所述燈具固定夾相對于所述鐵質吸附件可來回移動,并且所述燈具固定夾用于固定所述燈具或所述燈具底座;
[0008]電機,其驅動軸的自由端上設有電機轉盤,所述電機轉盤垂直于所述驅動軸設置,所述驅動軸帶動所述電機轉盤以所述驅動軸為軸心轉動;及
[0009]拉桿,其一端與所述電機轉盤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燈具固定夾可轉動連接,以形成一個二連桿結構,所述拉桿相對于所述電機轉盤的軸心與所述電機轉盤相對于所述驅動軸轉動的軸心不共軸;
[0010]其中,所述電機通過所述驅動軸驅動所述電機轉盤轉動,所述電機轉盤帶動所述拉桿來回拉動,所述拉桿帶動所述燈具固定夾來回移動,使所述燈具底座多次在所述鐵質吸附件上進行吸附。
[0011]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通過模擬燈具底座的磁鐵吸附在鐵質吸附件上,然后取下,再吸附在鐵質吸附件上,如此循環(huán),經(jīng)過多次循環(huán)后再查看燈具底座磁力吸附功能是否降低,從而能有效的評估出燈具底座磁力吸附的可靠性。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燈具固定夾包括固定塊及連接塊,所述固定塊與所述連接塊的中部垂直連接,以形成T型結構。
[00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第一拉桿轉軸,所述連接塊的中部設有貫穿孔,所述第一拉桿轉軸固定于所述貫穿孔內,所述拉桿的端部設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可轉動地套設于所述第一拉桿轉軸上,使所述拉桿與所述燈具固定夾可轉動連接。巨孔用于穿設鎖緊件,所述鎖緊件夾緊所述I用上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所I!燈具固定夾上;
I轉盤拉動所述拉桿,所述拉桿帶動所述燈述鐵質吸附件上進行吸附 '及底座的磁力吸附能力是否降低。
3吸附試驗裝置的立體圖;
泛裝置的局部放大圖;
3吸附試驗方法的流程圖。
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00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第二拉桿轉軸,所述第二拉桿轉軸垂直地固定于所述電機轉盤與所述電機的驅動軸相對的表面上,所述拉桿的端部設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套設于所述第二拉桿轉軸上,使所述拉桿與所述電機轉盤可轉動連接起來。
[00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兩個平行間隔設置的導軌,所述連接塊的兩端分別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00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導軌為導向桿,所述連接塊的兩端各設有一個供所述導軌穿過的通孔,使所述連接塊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導軌為燕尾形的導向塊,所述連接塊的兩端的均設有與所述導軌相配合的燕尾形的滑槽,使所述連接塊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四個固定柱,所述四個固定柱用于固定支撐所述導軌,其中每兩個所述固定柱分別與一個所述導軌的兩端固定連接。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固定塊的自由端設有槽口及位于槽口的上下兩側的固定孔,所述槽口用于容置所述燈具底座,所述固定孔用于穿設鎖緊件,所述鎖緊件夾緊所述燈具底座。
[0020]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其采用上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所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21]將所述燈具或所述燈具底座固定于所述燈具固定夾上;
[0022]開啟所述電機,所述電機通過所述電機轉盤拉動所述拉桿,所述拉桿帶動所述燈具固定夾來回移動,使所述燈具底座不停地在所述鐵質吸附件上進行吸附;及
[0023]在所述燈具底座多次吸附后,判斷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能力是否降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4]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的立體圖;
[0025]圖2為圖1所示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的局部放大圖;
[0026]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fā)明的較佳的實施例。但是,本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fā)明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0028]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
[0029]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0030]請參閱圖1及圖2,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用于測試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性能,燈具底座(圖未示)設有磁鐵。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包括鐵質吸附件110、燈具固定夾120、電機130及拉桿140。鐵質吸附件110用于模擬燈具底座在實際使用中吸附在支撐物上,例如,鐵路信號燈吸附在鐵軌上。燈具固定夾120用于固定待測試的燈具或燈具底座。電機130用于驅動拉桿140做來回拉動,拉桿140帶動燈具固定夾120來回移動,以模擬燈具底座多次吸附在支撐物上。
[0031]鐵質吸附件110用于與燈具底座相吸引。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鐵質吸附件110為鋼板。當然,鐵質吸附件110也可為其他鐵質物件,例如,鐵板等。
[0032]燈具固定夾120與鐵質吸附件110相對間隔設置。燈具固定夾120相對于鐵質吸附件Iio可來回移動,并且燈具固定夾120用于固定燈具或燈具底座。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具固定夾120包括固定塊121及連接塊123,固定塊121與連接塊123的中部垂直連接,以形成T型結構。
[0033]進一步地,固定塊121的自由端設有槽口 121a及位于槽口 121a的上下兩側的固定孔121b,槽口 121a用于容置燈具底座的局部或全部,固定孔121b用于穿設鎖緊件(圖未示),鎖緊件夾緊燈具底座。
[0034]需要說明的是,在本發(fā)明中,燈具固定夾120不限于上述結構,也可以其他結構,需要根據(jù)待測試燈具或燈具底座的具體結構來設計燈具固定夾120,只需該燈具固定夾120可以夾緊待測試的燈具或燈具底座即可。
[0035]電機130的驅動軸的自由端上設有電機轉盤133,電機轉盤133垂直于驅動軸設置,驅動軸帶動電機轉盤133以驅動軸為軸心轉動。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電機130的驅動軸朝上設置,電機轉盤133為圓盤。當然,在本發(fā)明中,電機130的設置方式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來設置,電機轉盤133也可以為其他形狀的結構,例如,電機轉盤133為矩形盤。
[0036]拉桿140的一端與電機轉盤133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燈具固定夾120可轉動連接,以形成一個二連桿結構,拉桿140相對于電機轉盤133的軸心與電機轉盤133相對于驅動軸轉動的軸心不共軸。其中,電機130通過驅動軸驅動電機轉盤133轉動,電機轉盤133帶動拉桿140來回拉動,拉桿140帶動燈具固定夾120來回移動,使燈具底座多次在鐵質吸附件110上進行吸附。
[0037]由于拉桿140相對于電機轉盤133的軸心與電機轉盤133相對于驅動軸轉動的軸心不共軸,使得電機130驅動電機轉盤133轉動時,電機轉盤133帶動拉桿140做擺動,從而使拉桿140可來回拉動。
[0038]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還包括第一拉桿轉軸150,燈具固定夾120的連接塊123的中部設有貫穿孔123a,第一拉桿轉軸150固定于貫穿孔123a內,拉桿140的端部設有第一套筒141,第一套筒141可轉動地套設于第一拉桿轉軸150上,使拉桿140與燈具固定夾120可轉動連接。
[0039]進一步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還包括第二拉桿轉軸160,第二拉桿轉軸160垂直地固定于電機轉盤133與電機130的驅動軸相對的表面上,拉桿140的端部設有第二套筒143,第二套筒143套設于第二拉桿轉軸160上,使拉桿140與電機轉盤133可轉動連接起來。
[0040]需要說明的是,在發(fā)明中,拉桿140不限于采用第一拉桿轉軸150及第二拉桿轉軸160與燈具固定夾120及電機轉盤133可轉動連接,也可采用其他連接結構,例如,拉桿140不限于采用單獨的轉動鉸鏈與燈具固定夾120及電機轉盤133可轉動連接。
[0041]進一步地,為了使燈具固定夾120能夠較為平穩(wěn)地來回移動,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還包括兩個平行間隔設置的導軌170,連接塊123的兩端分別沿兩個導軌170可滑動。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導軌170為導向桿,燈具固定夾120的連接塊123的兩端各設有一個供導軌170穿過的通孔123b,使連接塊123沿兩個導軌170可滑動。
[0042]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導軌170為燕尾形的導向塊,連接塊123的兩端均設有與導軌170相配合的燕尾形的滑槽,使連接塊123沿兩個導軌170可滑動。
[0043]進一步地,為了固定兩個導軌170,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還包括四個固定柱180,四個固定柱180用于固定支撐導軌170,其中每兩個固定柱180分別與一個導軌170的兩端固定連接。當然,在本發(fā)明中,不限于采用四個固定柱180來固定導軌170,也可采用其他方式來固定,例如,可以采用固定支架支撐兩個導軌170。
[0044]需要說明的是,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具固定夾120、拉桿140、電機轉盤133基本位于一條軸線上。當然,在本發(fā)明中,若采用其他傳動結構,燈具固定夾120、拉桿140、電機轉盤133也可不位于一條軸線上。
[0045]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通過模擬燈具燈底座的磁鐵吸附在鐵質吸附件110上,然后取下,再吸附在鐵質吸附件110上,如此循環(huán),經(jīng)過多次循環(huán)后再查看燈具底座磁力吸附功能是否降低,從而能有效的評估出燈具底座磁力吸附的可靠性。
[0046]同時,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該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其采用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100。請一并參閱圖3,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包括如下步驟S201?步驟S203。
[0047]步驟S201,將燈具或燈具底座固定于燈具固定夾120上。
[0048]步驟S202,開啟電機130,電機130通過電機轉盤133拉動拉桿140,拉桿140帶動燈具固定夾120來回移動,使燈具底座不停地在鐵質吸附件110上進行吸附。
[0049]步驟S203,在燈具底座多次吸附后,判斷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能力是否降低。
[0050]下面以測試鐵路信號為例說明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
[0051]上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通過模擬鐵路信號燈底座的磁鐵吸附在金屬上,然后取下,再吸附在金屬上,如此循環(huán)而設計。首先將燈具固定在燈具固定夾120 (燈具固定夾120上有一個槽口 121a,在槽口 121a上下各有三個固定孔121b)上并給電機130通AC220電壓,使電機轉盤133不停地轉動。然后,電機轉盤133通過第二拉桿轉軸160拉動拉桿140,拉桿140通過連接燈具固定夾120的第一拉桿轉軸150,使燈具固定夾120沿軸承方向不停的來回拉動,從而達到鐵路燈具信號燈的底座磁鐵不停地在鐵質吸附件HO上進行吸附,從而能有效的評估出鐵路信號燈磁力吸附的可靠性。
[0052]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用于測試所述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性能,所述燈具底座設有磁鐵,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包括: 鐵質吸附件,用于與所述燈具底座相吸引; 燈具固定夾,與所述鐵質吸附件相對間隔設置,所述燈具固定夾相對于所述鐵質吸附件可來回移動,并且所述燈具固定夾用于固定所述燈具或所述燈具底座; 電機,其驅動軸的自由端上設有電機轉盤,所述電機轉盤垂直于所述驅動軸設置,所述驅動軸帶動所述電機轉盤以所述驅動軸為軸心轉動;及 拉桿,其一端與所述電機轉盤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燈具固定夾可轉動連接,以形成一個二連桿結構,所述拉桿相對于所述電機轉盤的軸心與所述電機轉盤相對于所述驅動軸轉動的軸心不共軸; 其中,所述電機通過所述驅動軸驅動所述電機轉盤轉動,所述電機轉盤帶動所述拉桿來回拉動,所述拉桿帶動所述燈具固定夾來回移動,使所述燈具底座多次在所述鐵質吸附件上進行吸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夾包括固定塊及連接塊,所述固定塊與所述連接塊的中部垂直連接,以形成T型結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拉桿轉軸,所述連接塊的中部設有貫穿孔,所述第一拉桿轉軸固定于所述貫穿孔內,所述拉桿的端部設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可轉動地套設于所述第一拉桿轉軸上,使所述拉桿與所述燈具固定夾可轉動連接 。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拉桿轉軸,所述第二拉桿轉軸垂直地固定于所述電機轉盤與所述電機的驅動軸相對的表面上,所述拉桿的端部設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套設于所述第二拉桿轉軸上,使所述拉桿與所述電機轉盤可轉動連接起來。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平行間隔設置的導軌,所述連接塊的兩端分別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為導向桿,所述連接塊的兩端各設有一個供所述導軌穿過的通孔,使所述連接塊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為燕尾形的導向塊,所述連接塊的兩端的均設有與所述導軌相配合的燕尾形的滑槽,使所述連接塊沿所述兩個導軌可滑動。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四個固定柱,所述四個固定柱用于固定支撐所述導軌,其中每兩個所述固定柱分別與一個所述導軌的兩端固定連接。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的自由端設有槽口及位于槽口的上下兩側的固定孔,所述槽口用于容置所述燈具底座,所述固定孔用于穿設鎖緊件,所述鎖緊件夾緊所述燈具底座。
10.一種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其采用如權利要求1、任一項所述的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底座磁力吸附試驗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所述燈具或所述燈具底座固定于所述燈具固定夾上; 開啟所述電機,所述電機通過所述電機轉盤拉動所述拉桿,所述拉桿帶動所述燈具固定夾來回移動,使所述燈具底座不停地在所述鐵質吸附件上進行吸附;及在所述燈具 底座多次吸附后,判斷燈具底座的磁力吸附能力是否降低。
【文檔編號】G01R33/12GK103837846SQ201210492689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7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汪輝 申請人: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