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大口徑供水水管施工中逐段進行管道試壓時必須要先將末端管口堵塞的末端試壓裝置,屬于給水管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城市供水管線多采用承插膠圈連接技術,為了確保管道密封不漏水,在施工過程中都必須逐段對新安裝的管道進行加水試壓,所以必須要先將水管末端堵塞后才能進行試壓,但因供水管線的直徑很大,又由于這種末端堵塞是臨時行為,只能是使用可卸式密封裝置,這種可卸式密封裝置也稱為末端試壓裝置。目前的末端試壓裝置主要有兩種,第一種試壓裝置主要由試壓盲板加頂桿和混凝土結構的后座組成;第二種試壓裝置主要由試壓盲板加頂桿和原土加鋼木結構的后座組成。第一種試壓裝置只要驗算正確,升壓時不會出問題,但混凝土結構后座造價太高,拆除也不方便。第二種試壓裝置的原土加鋼木結構的后座具有造價低和拆除方便等優(yōu)點,但在管道升壓時原土會受壓變形,變形量過大時會導致試壓盲板從末端管口滑出,造成試壓工作失敗,甚至引起安全事故而基本不用。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兩種試壓裝置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具有補償能力的結構簡單合理,造價低,安裝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本實用新型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其結構包括試壓盲板、鋼木后座,原土區(qū),還包括有千斤頂,所述試壓盲板套裝在末端管口上,鋼木后座安裝在末端管口對面的原土區(qū)的原土壁上,千斤頂支撐在試壓盲板與鋼木后座之間。為了提高試壓盲板強度,可增設有鋼板墊,所述鋼板墊墊在試壓盲板與千斤頂之間。上述鋼木后座包括加肋鋼板和兩排道木,所述兩排道木分別以立向和橫向排列在原土壁上,加肋鋼板再壓裝在道木上。本實用新型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由于在試壓盲板與鋼木后座之間選用千斤頂作頂桿,可以根據(jù)鋼木后座受力時的位移量及時調(diào)整千斤頂?shù)纳斐鲩L度,所以能確保試壓盲板對水管末端的正常密封。對于試壓盲板與鋼木后座之間的距離較大時,可在千斤頂?shù)囊欢舜右桓饘贄U。在完成對管道進行加水試壓后,經(jīng)放空閥放空管中積水,降低千斤頂長度,即可方便的拆卸該裝置以備下次使用。既解決了原土加鋼木結構式后座存在試壓盲板容易滑出而造成試壓失敗的問題。又避免了混凝土結構式后座造價太高和拆除不方便等缺點。具有結構簡單合理,造價低,安裝拆除方便,補償能力強,使用安全可靠等優(yōu)點, 是一種補償式后座的試壓裝置,最適合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使用。
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附圖,圖中的1是大口徑水管的末端管口,2是試壓盲板,3是試壓盲板上的放空閥,4是鋼板墊,5是千斤頂,6是加肋鋼板,7是橫向排列的一排道木,8是立向排列的另一排道木,9是原土區(qū)的原土壁。所述試壓盲板2套裝在末端管口 1上,鋼木后座安裝在末端管口對面的原土區(qū)的原土壁9上,千斤頂5支撐在試壓盲板2與鋼木后座之間。調(diào)整千斤頂5的伸出長度即可補償鋼木后座受力時的位移量,確保試壓盲板2的堵塞作用而成功試壓。為了提高試壓盲板強度,可增設有鋼板墊4,所述鋼板墊4墊在試壓盲板1與千斤頂5之間。上述鋼木后座包括加肋鋼板6和兩排道木7和8,所述兩排道木8和7分別以立向和橫向排列在原土壁9上,加肋鋼板6再壓裝在橫向排列的道木7上。
權利要求1.一種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包括試壓盲板、鋼木后座和原土區(qū),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千斤頂,所述試壓盲板套裝在末端管口上,鋼木后座安裝在末端管口對面的原土區(qū)壁上,千斤頂支撐在試壓盲板與鋼木后座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鋼板墊,所述鋼板墊墊在試壓盲板與千斤頂桿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鋼木后座包括加肋鋼板和兩排道木,所述兩排道木在原土壁上分別以立向和橫向排列后,加肋鋼板再壓裝在道木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裝置,包括試壓盲板、鋼木后座和原土區(qū),還包括有千斤頂,所述試壓盲板套裝在末端管口上,鋼木后座安裝在末端管口對面的原土區(qū)壁上,千斤頂支撐在試壓盲板與鋼木后座之間。可以根據(jù)鋼木后座受力時的位移量及時調(diào)整千斤頂?shù)纳斐鲩L度,能確保試壓盲板對水管末端的正常密封。既解決了原土加鋼木結構式后座存在試壓盲板容易滑出而造成試壓失敗的問題。又避免了混凝土結構式后座造價太高和拆除不方便等缺點。具有結構簡單合理,造價低,安裝拆除方便,補償能力強,使用安全可靠等優(yōu)點,是一種補償式后座的試壓裝置,最適合大口徑水管末端試壓使用。
文檔編號G01N3/12GK201955199SQ20102062252
公開日2011年8月3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24日
發(fā)明者全有維, 周玫生 申請人:中建八局第三建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