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光源以及照明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包括半導體發(fā)光元件的直管形的光源以及照明器具。
背景技術:
一般而言,使用直管形熒光燈(fluorescent lamp)的照明器具被大量地用于照明。最近,作為能夠代替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已提出了使用半導體發(fā)光元件即發(fā)光二極體(Light Emitting Diode, LED)的LED燈。該LED燈的管長度與直管形熒光燈的管長度相同,且在兩端突出地設置有與直管形熒光燈相同的燈接腳(lamp pin),該LED燈能夠連接在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照明器具中所配設的一對燈座(socket)之間。而且,在所述LED 燈中內(nèi)置有整流電路,利用整流電路來將從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穩(wěn)定器通過燈座而供給的交流電力轉(zhuǎn)換成直流電力,將該直流電力供給至LED,使LED點燈?,F(xiàn)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1 日本專利第3965419號公報
發(fā)明內(nèi)容
發(fā)明所要解決的課題以往,已提出了可連接于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照明器具而點燈的LED燈,但由于使用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穩(wěn)定器作為電源,因此,電損耗增大,無法效率良好地使LED燈點燈。因此,考慮直接沿用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照明器具的器具本體、反射體以及燈座等的器具構造,且使用可效率良好地使LED燈用點燈的專用電源、以及與該專用電源組合的專用LED燈。然而,在直接沿用器具構造的情況下,直管形熒光燈及專用LED燈均可連接在一對燈座之間。因此,存在如下的可能性,即,會將專用LED燈連接于使用了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穩(wěn)定器的照明器具,或?qū)⒅惫苄螣晒鉄暨B接于使用了專用電源的照明器具,從而有可能會錯誤地進行組合而進行誤動作。本發(fā)明是鑒于如上所述的方面而成,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以正確的組合來正常地使用光源與照明器具的光源以及照明器具。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實施方式的光源包括半導體發(fā)光元件,且形成為直管形,在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2367mm且為1500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 1198mm且為IOOO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580mm且為436mm以上的范圍內(nèi)。
圖1是表示第一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的說明圖。圖2是所述照明器具的立體圖。圖3(a)是所述照明器具的光源的側視圖,圖3(b)是連接于一對燈座以及適配器之間的光源的側視圖,圖3(c)是連接于一對燈座的直管形熒光燈的側視圖。圖4是表示每種所述光源的全長的范圍的表。圖5是表示每種主要直管形熒光燈的不包含燈接腳的管長度的表。圖6是表示第二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的說明圖。圖7是表示第三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的說明圖。圖8是所述照明器具的立體圖。圖9是表示第四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的說明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附圖來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首先,參照圖1至圖5來對第一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圖2中,本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11為天花板直接安裝型的照明器具。該照明器具11包括器具本體13,具有設置于天花板的未圖示的本體部、及安裝于該本體部的倒山形的反射體12 ;—對作為光源安裝單元的燈座14,彼此相向地配設于所述器具本體13的兩端;一對適配器(adapter) 15,安裝于所述各燈座14 ;直管形的作為光源的直管形LED燈 16,經(jīng)由適配器15而連接在一對燈座14之間;以及專用電源(點燈電路)17,將電力供給至所述直管形LED燈16,使直管形LED燈16點燈。所述照明器具11為雙燈用的照明器具, 所述照明器具11包括兩組成對的燈座14,且使用了兩根直管形LED燈16。本實施方式的照明器具11被更新為如下的照明器具11,該照明器具11直接使用原有照明器具構造的器具本體13及燈座14,且使用直管形LED燈16及專用電源17,所述原有照明器具構造的器具本體13及燈座14使用直管形熒光燈?;蛘?,即使當重新設置使用直管形LED燈16及專用電源17的照明器具11時,設置為如下的照明器具11,該照明器具11沿用使用直管形熒光燈的現(xiàn)有照明器具構造的器具本體13及燈座14,且使用直管形 LED燈16及專用電源17。因此,如圖3(c)所示,未安裝有適配器15的一對燈座14之間的間隔Bl的尺寸, 與管長度Ll即兩端的燈口 3的外端面之間的管長度Ll的尺寸相同,所述管長度Ll不包含從直管形熒光燈1的發(fā)光管2的兩端所配設的燈口 3突出的一對燈接腳4。另外,如圖1、圖2、圖3 (a)、及圖3(b)所示,直管形LED燈16例如包括具有透光性的圓筒狀直管形的管體21、收容在該管體21內(nèi)的發(fā)光模塊(module) 22、以及設置于管體 21的兩端的連接部23。管體21是借由具有透光性及擴散性的玻璃(glass)或樹脂而形成為圓筒狀,且在兩端設置有包括連接部23的燈口 24。發(fā)光模塊22包括沿著管體21的管軸方向的細長的基板(未圖示)、以及沿著該基板的長度方向裝配的多個作為半導體發(fā)光元件的LED25。可將基板設為平板狀,將LED25 裝配于該基板的一個面,主要從管體21的規(guī)定的方向放射出光,或者也可將基板設為多角形的筒狀,將LED25裝配于該基板的周面,從管體21的整個周圍放射出光。LED25例如是利用含有熒光體的透明樹脂來將發(fā)出藍色光的LED芯片予以密封,從該透明樹脂的表面放射出白色系的光,所述熒光體被藍色光激發(fā)而放出黃色光。連接部23連接于適配器15,且從設置于管體21的兩端的燈口 24,突出地設置有與直管形熒光燈1的燈接腳4相同的作為受電部的一對燈接腳26。再者,連接部23并不限于一對燈接腳26,可為一根燈接腳,或者也可為其他構成,只要能夠與適配器15形成電性連接或能夠支撐于適配器15,則可為任何構成。而且,如圖4所示,直管形LED燈16至少有三類,S卩,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R110型、FHF86型)的直管形LED燈、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40型、FHF32 型)的直管形LED燈、以及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20型、FHF16S)的直管形LED 燈。如圖3(a) 圖3(c)所示,直管形LED燈16的管軸方向的全長L2,是包含從管體 21的兩端突出的突起物即連接部23的燈接腳沈的全長L2,該全長L2形成得比不包含相當?shù)闹惫苄螣晒鉄?的燈接腳4的管長度Ll或一對燈座14之間的間隔Bl更短,且形成得比不包含如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燈接腳4的管長度Ll更長,所述直管形熒光燈1是比相當?shù)闹惫苄螣晒鉄?更短的直管形熒光燈。另外,直管形LED燈16的管軸方向的管體21 自身的長度L3的尺寸,與安裝于一對燈座14的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的尺寸相同。 再者,圖5中表示了每種主要直管形熒光燈1的不包含燈接腳4的管長度。而且,如圖4所示,對于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R110型、FHF86型)的直管形LED燈16而言,管軸方向的全長L2處于不足2367mm且為1500mm以上的范圍。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2367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LED燈16連接在使用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的全長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l更短。另外,比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更短的高頻點燈專用型的FHF50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1498. 5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 LED燈16連接在使用FHF50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 LED燈16的全長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l更長。換句話說,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長的 IlOff型(FLR110型、FHF86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適合于直管形LED燈16的照明器具11的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 并且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短的FHF50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另外,對于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40型、FHF32型)的直管形LED燈16 而言,管軸方向的全長L2處于不足1198mm且為IOOOmm以上的范圍。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1198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LED燈16連接在使用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的全長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 1更短。另外,比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更短的35W 型(FL35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1000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LED燈16連接在使用35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的全長 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l更長。
換句話說,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長的40W 型(FL40型、FHF32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適合于直管形LED燈16的照明器具11 的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并且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短的35W型(FL35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另外,對于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FL20型、FHF16型)的直管形LED燈16 而言,管軸方向的全長L2處于不足580mm且為436mm以上的范圍。 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580mm或588. 5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LED 燈16連接在使用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 16的全長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l更短。另外,比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更短的15W型(FL15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為436mm,因此,無法將直管形LED燈 16連接在使用15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照明器具的一對燈座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 的全長L2比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間隔B 1更長。換句話說,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長的20W 型(FL20型、FHF16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適合于直管形LED燈16的照明器具11 的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所述直管形LED燈16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并且在尺寸上,無法將管長度Ll比一對適配器15之間的間隔B2更短的15W型(FL15型)的直管形熒光燈1,連接在所述一對適配器15之間。另外,適配器15例如是借由具有絕緣性的合成樹脂而形成為圓筒狀,且在外側端部突出地設置有一對接腳觀,所述一對接腳觀與直管形熒光燈1的燈接腳4同樣地電性連接于燈座14且支撐于燈座14,另外,在內(nèi)側端部,設置有將直管形LED燈16的連接部23 的一對燈接腳26予以電性連接且進行支撐的一對端子或支撐構造等。適配器15是以無法從燈座14上拆下的狀態(tài)而被安裝。所謂所述適配器15的無法從燈座14上拆下的狀態(tài),例如是指因螺釘固定等而無法容易地被拆下的狀態(tài)。與直管形LED燈16的管軸方向相對應的方向上的適配器15的寬度尺寸設為(一對燈座14之間的間隔Ll)-(直管形LED燈16的管體21的長度L3)/2。再者,也可在一對適配器15之間,以可裝脫的方式構成直管形LED燈16。另外,如圖1所示,供給商用交流電源E的一對電源線31在器具本體13內(nèi)通過且連接于各燈座14,從各燈座14通過各適配器15而供給至直管形LED燈16的兩端的燈接腳 26。再者,圖1中僅表示了一個直管形LED燈16,但另一個直管形LED燈16也相同。在所述情況下,專用電源17配置在直管形LED燈16內(nèi),被供給了交流電力的兩端的燈接腳26與專用電源17的輸入側由內(nèi)部配線32連接,專用電源17的直流電力輸出側上串聯(lián)地連接于發(fā)光模塊22的多個LED25。再者,直管形LED燈16的各端部的一對燈接腳 26中,一個燈接腳兼用于供給電力及支撐,另一個燈接腳專用于支撐。專用電源17只要可將交流電力轉(zhuǎn)換成直流電力且供給至LED25,使LED25發(fā)光,則電路構成并無特別的限定,可使用任何電路構成。以所述方式構成的直管形LED燈16的全長L2比相當?shù)闹惫苄螣晒鉄?的管長度 Ll更短,且比如下的種類的直管形熒光燈1的管長度Ll更長,所述種類是指比相當?shù)闹惫苄螣晒鉄?更短的種類,因此,在尺寸上,無法將所述直管形LED燈16連接于直管形熒光燈1用的照明器具,只有正確地將所述直管形LED燈16與適合的照明器具11加以組合,才可正常地使用。在適合于所述直管形LED燈16的照明器具11中,僅直管形LED燈16能夠經(jīng)由適配器15而連接在一對燈座14之間,在尺寸上,任何種類的直管形熒光燈1均無法連接在所述一對燈座14之間,所述照明器具11可借由正確地與適合的直管形LED燈16加以組合而被正常地使用,而且,也可借由專用電源17來效率良好地使直管形LED燈16點燈。另外,由于適配器15以無法從燈座14上拆下的狀態(tài)而被安裝,因此,可防止意外地將適配器15予以拆除而連接直管形熒光燈1。另外,由于從直管形LED燈16的兩端供給交流電力,因此,連接在照明器具11的一對燈座14之間的直管形LED燈16并無方向性,可使設置作業(yè)性變得容易。接著,參照圖6來對第二實施方式進行說明。相對于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直管形LED燈16,供給商用交流電源E的一對電源線31連接于一個燈座14,來自商用交流電源E的交流電力從直管形LED燈16的一個燈口 M的一對燈接腳沈供給至專用電源17。借此,器具本體13內(nèi)的電源線31的拉繞被簡化,可使施工作業(yè)性提高。另外,直管形LED燈16的另一個燈口 M的一對燈接腳沈連接于適配器15,但并不形成電性連接,僅發(fā)揮支撐的作用。再者,在所述情況下,對于一對燈座14,直管形LED燈16的連接產(chǎn)生了方向性,因此,優(yōu)選對直管形LED燈16的另一個燈口 M等采用防止誤連接的單元。在所述情況下,也可不將適配器15安裝于供給電力的一個燈座14,而是將支撐用的適配器15安裝于另一個燈座14,所述支撐用的適配器15具有相當于兩個適配器的管軸方向的長度。在此情況下,直管形LED燈16連接在一個燈座14與安裝于另一個燈座14的適配器15之間。接著,參照圖7以及圖8來對第三實施方式進行說明。相對于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直管形LED燈16,專用電源17配置在器具本體13內(nèi),電源線31連接于該專用電源17的輸入側,專用電源17的輸出側與各燈座14由連接線35連接。專用電源17例如包括直流電源電路,對來自商用交流電源E的交流電力進行整流而產(chǎn)生直流電力;DC-DC轉(zhuǎn)換器,包含將直流電力轉(zhuǎn)換成所期望的電壓的斷路器 (chopper)電路等;以及DC-AC轉(zhuǎn)換器,將已轉(zhuǎn)換成所期望的電壓的直流電力轉(zhuǎn)換成交流電力,所述專用電源17將交流正弦波或交流矩形波的交流電力經(jīng)由燈座14以及適配器15而供給至直管形LED燈16的燈接腳26。在所述情況下,在直管形LED燈16內(nèi)配置有作為直流電路的整流平滑電路36,該整流平滑電路36將從專用電源17供給至燈接腳沈的交流電力轉(zhuǎn)換成直流電力,將該直流電力供給至LED25。如此,將專用電源17配置于器具本體13側,借此,可廉價地構成直管形LED燈16, 從而可使對直管形LED燈16進行更換時的費用上的負擔減輕,另外,可使LED25的熱對于專用電源17產(chǎn)生的影響減小,從而可使專用電源17的可靠性或壽命提高,而且,即使當因直管形LED燈16內(nèi)的電路中的各連接部分的裝脫、接觸不良、以及斷線等而在電路中產(chǎn)生電弧時,由于在每個周期中,供給至直管形LED燈16的交流電力的電壓為0V,因此,可防止繼續(xù)產(chǎn)生電弧。接著,參照圖9來對第四實施方式進行說明。相對于圖7所示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直管形LED燈16,從專用電源17供給交流電力的一對連接線35連接于一個燈座14,來自專用電源17的交流電力從直管形LED燈16的一個燈口 M的一對燈接腳沈供給至整流平滑電路36。專用電源17例如具有如下的功能,S卩,接收來自外部的指令,將調(diào)光信號等的信號輸出至直管形LED燈16,從所述專用電源17傳輸信號的一對信號線39連接于另一個燈座14,來自專用電源17的信號從直管形LED燈16的另一個燈口 M的一對燈接腳沈,傳輸至直管形LED燈16內(nèi)所配置的控制電路40??刂齐娐?0將信號予以輸入而對LED25進行控制,在信號為調(diào)光信號的情況下, 所述控制電路40與整流平滑電路36 —起對直管形LED燈16內(nèi)所配置的調(diào)光電路41進行控制,從而對LED25進行調(diào)光??稍谒稣彰髌骶?1中附加調(diào)光功能等的功能。另外,由于器具本體13內(nèi)的連接線35與信號線39必然分開,因此,器具本體13內(nèi)的連接線35與信號線39的拉繞被簡化,可使施工作業(yè)性提高。再者,在所述照明器具11的情況下,相對于一對燈座14,直管形LED燈16的連接產(chǎn)生方向性,因此,優(yōu)選在直管形LED燈16側或適配器15側,采用防止直管形LED燈16的誤連接的單元。在所述情況下,也可不將適配器15安裝于供給電力的一個燈座14,而是將信號用的適配器15安裝于另一個燈座14,所述信號用的適配器15具有相當于兩個適配器的管軸方向的長度。在此情況下,直管形LED燈16連接在一個燈座14與安裝于另一個燈座14的適配器15之間。再者,在所述各實施方式中,只要未特別地指定,則用語的定義及技術含義如下所述。半導體發(fā)光元件除了可使用LED之外,還可使用有機電致發(fā)光 (Electroluminescence, EL)等。光源的外形例如可為剖面呈圓形或剖面呈多角形等的任何外形,但若設為與直管形熒光燈相同直徑的剖面圓形,則與直管形熒光燈用的照明器具之間的適合性高,因此優(yōu)選。光源的連接部以及受電部例如為燈接腳,但也可為其他受電構造。另外,所謂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以及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是指包含管軸方向的長度或亮度等在內(nèi),相當于各種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對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以及相當于20W 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這三種光源的構成及全長進行了規(guī)定,但例如也可針對相當于35W 型、相當于32W型、相當于30W型、相當于15W型、相當于IOW型、相當于8W型、相當于6W型、 及相當于4W型等的相當于直管形熒光燈的光源,同樣地對構成及全長進行規(guī)定。另外,照明器具例如可為使用有一組作為光源安裝單元的成對的燈座的單燈型的照明器具,也可為使用有多組成對的燈座的多燈型的照明器具。光源安裝單元例如為燈座,但也可使用燈座以外的安裝構造。也可將燈座僅用于支撐光源,且對光源采用其他供電方法。也可不利用燈座來將電力供給至光源,而是借由感應電耦合(dielectric coupling)等的方法,非接觸地將電力從配置于器具本體側的非接觸送電部供給至配置于光源側的非接觸受電部。專用電源例如只要能夠因商用交流電源被接通而將直流電力供給至半導體發(fā)光元件,則可包括任何構成,可將所述專用電源的構成僅配置于器具本體,也可將所述專用電源的構成僅配置在光源內(nèi),或者也可將所述專用電源的構成分開地配置于器具本體與光源。另外,可將適配器例如僅安裝于一對燈座中的一個燈座,接著將光源連接在所述適配器與另一個燈座之間,或者也可將所述適配器安裝于所述一對燈座,接著將光源連接在兩個適配器之間。適配器例如可僅將燈座與光源予以電性連接,也可將專用電源的全部或一部分配置于適配器,該適配器的形狀等也無特別的限定。另外,照明器具11不限于如所述實施方式那樣的天花板直接安裝型照明器具,也可為埋入型照明器具等,只要是使用直管形熒光燈的照明器具,則均可適用。已對本發(fā)明的若干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這些實施方式是作為例子而被提示的實施方式,并無對發(fā)明的范圍進行限定的意圖。能夠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所述新穎的實施方式,在不脫離發(fā)明的宗旨的范圍內(nèi),可進行各種省略、替換、以及變更。所述實施方式或其變形包含于發(fā)明的范圍或宗旨,并且包含于權利要求書所揭示的發(fā)明及其均等的范圍。[符號的說明]11 照明器具13 器具本體14 作為光源安裝單元的燈座15:適配器16 作為光源的直管形LED燈17:專用電源25 作為半導體發(fā)光元件的LED26 作為受電部的燈接腳36 作為直流電路的整流平滑電路
權利要求
1.一種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半導體發(fā)光元件,且形成為直管形,在相當于IlO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 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2367mm且為1500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1198mm且為IOOO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580mm且為436mm以上的范圍內(nèi)。
2.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器具本體,具有一對光源安裝單元,且在所述一對光源安裝單元之間連接有所述光源;以及專用電源,使連接在所述一對光源安裝單元之間的所述光源的半導體發(fā)光元件點燈。
3.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適配器,安裝于器具本體上所配設的一對燈座中的至少一個燈座; 直管形的光源,具有半導體發(fā)光元件,且經(jīng)由所述適配器而連接在所述一對燈座之間;以及專用電源,使經(jīng)由所述適配器而連接在所述一對燈座之間的光源的半導體發(fā)光元件點燈。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器是以無法從所述燈座上拆下的狀態(tài)而被安裝。
5.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受電部、以及直流電路,該直流電路將供給至所述受電部的交流電力轉(zhuǎn)換成直流電力,將所述直流電力供給至所述半導體發(fā)光元件,所述專用電源配置在所述光源以外的位置,將所述交流電力供給至所述光源的所述受電部。
全文摘要
一種光源,包括半導體發(fā)光元件,且形成為直管形,在相當于11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2367mm且為1500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4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1198mm且為1000mm以上的范圍內(nèi),在相當于20W型的直管形熒光燈的情況下,所述光源的管軸方向的全長處于不足580mm且為436mm以上的范圍內(nèi)。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2483223SQ20108003986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1月12日
發(fā)明者久保田洋, 內(nèi)野勝友, 加藤剛, 宇佐美朋和, 寺坂博志, 小林勝之, 工藤啟之, 平岡敏行, 河野仁志, 熊谷昌俊, 鎌田征彥, 高橋浩司 申請人: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 株式會社東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