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行走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重型建設機械的底盤行走機構,特別適應于樁工機械的底盤行走。
目前,樁工機械底盤分為輪胎式、履帶式、走管式和步履式;前兩種行走方式成本較高,在國內樁工機械中難以推廣,走管式僅用于整機重量較輕的樁機,只有步履式底盤在我國應用較廣泛,步履式有縱橫座標式和回轉式兩種,但是縱橫座標式由于只有縱橫兩個行走方向,施工中找正樁位不靈活,回轉式制造成本較高,且穩(wěn)定性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穩(wěn)定性好,可在任意方向行走的行走機構。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4個底面在同一平面的履靴,在4個履靴輪座的外緣通過鋼絲繩與方向盤連接,使4個履靴始終保持同步、平行地在任意方向回轉;此外履靴輪座中心為空心,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通過滑輪組穿過輪座中心,并繞過履靴上的滑輪固定在輪座上,使輪座和履靴產(chǎn)生相對移動。
本實用新型在任意方向均能移動行走,可使整機在施工中迅速找正位置,并具有重心低、操作簡便、成本低的優(yōu)點。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敘述。
圖1為行走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輪座的剖視圖
4個輪座(4)與導向套(10),軸承(9)聯(lián)接于支承座(3)中,端部用螺母(8)固定,在輪座(4)的外緣通過鋼絲繩(7)與方向盤(11)連接。卷筒(12)上的鋼絲繩(14)通過滑輪組(5)穿過輪座(4)中心,并繞過履靴(2)上的滑輪(15)固定在輪座(4)上,平臺(1)和輪座(4)固定在一起當整機行走時,頂升機構(6)將底盤(13)收回,使4個履靴(2)同時落在地面上,驅動卷揚機卷筒(12)帶動鋼絲繩(14),使輪座(4)帶動平臺相對于履靴(2)運動,使整機向前或向后行走。當輪座(4)移動到履靴(2)的盡頭時,頂升機構(6)將底盤(13)頂起,使4個覆靴(2)同時脫離地面卷揚機的另一個卷筒(12)帶動鋼絲繩(14)使履靴(2)相對于輪座(4)移動,如需要轉向,可操縱方向盤(11),使4個履靴(2)同時轉向,然后頂升機構(6)再次將底盤(13)收回,履靴(2)落地,則整機繼續(xù)向轉向的方向行走。因履靴(2)可在任意方向回轉,則整機也可在任意方向行走。
權利要求1.一種行走機構,它由平臺[1]、履靴[2]、支撐座[3]、輪座[4]、滑輪組[5]、頂升機構[6]、轉向機構[7]組成,其特征在于4個履靴[2]的底面在同一平面上,在履靴輪座[4]的外緣通過鋼絲繩[7]與方向盤[11]連接,輪座[4]中心為空心,卷揚機卷筒[12]的銅絲繩[14]通過滑輪組[5]穿過輪座[4]中心,并繞過履靴[2]上的滑輪[15]固定在輪座[4]上;平臺[1]和輪座[4]固定在一起。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重型建設機械的底盤行走機構,特別適用于樁工機械的底盤行走。它采用4個底面在同一平臺的履靴,在4個履靴輪座的外緣通過鋼絲繩與方向盤連接,使4個履靴始終保持同步、平行地在任意方向回轉;此外履靴輪座中心為空心,采用鋼絲繩穿過輪座中心,輪座帶動平臺和履靴產(chǎn)生相對移動。本實用新型在任意方向均能移動行走,使整機在施工中能迅速找正位置,并具有重心低,操作簡便,成本低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E02D7/00GK2251581SQ95236910
公開日1997年4月9日 申請日期1995年6月1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6月1日
發(fā)明者樊金魏 申請人:建設部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