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基座和用于形成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體上涉及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本發(fā)明還涉及用于形成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方法、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巖石固定法蘭、包括這種基座的風力渦輪機、 以及這種基座在風力渦輪機中的用途。
背景技術:
風力渦輪機塔架通常是30-80m高且直徑在2_10m。通常,現(xiàn)代塔架重量對于用于 44m轉子直徑的渦輪機(600kW)的50m塔架是40噸重,對于7 !轉子直徑的60m塔架是80 噸重。由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高度和重量、風力渦輪機葉片的旋轉運動所形成的力、以及塔架暴露于風的十分大的表面,塔架必須被容易地緊固到地面上。取決于土壤狀況(例如,巖石、泥土或沙礫),使用不同類型的基座,以將風力渦輪機塔架緊固到地面上。在實心巖石上形成基座的一種方法是在腔中形成混凝土基座、在混凝土基座上設置支承結構從而形成至塔架的連接、以及將錨定器設置到巖石中鉆出的孔中。由于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暴露于十分大的力,期望的是改進基座的穩(wěn)定性和剛性。此外,期望的是基座的設計不阻礙風力渦輪機塔架的運輸或者影響風力渦輪機塔架的設計。WO 2005/0U651公開了一種用于風力渦輪機發(fā)生器的加固基座。該基座包括混凝土平板、多個張緊鋼筋束和多個地面錨定器。地面錨定器在豎直方向上延伸。張緊鋼筋束是兩種類型,即筆直鋼筋束和彎曲鋼筋束,該筆直鋼筋束以兩組延伸通過混凝土平板,每組在八邊形混凝土平板的相對面部之間延伸,該彎曲鋼筋束具有半圓形狀且圍繞地面錨定器。塔架的底部部分附連到可部分嵌入到混凝土平板中的圓柱體上。不是如WO 2005/0U651中那樣地使用圓柱體部分以將塔架連接到基座上,已知的是使用包括形成于巖石上的混凝土基座的基座,圓形元件直接設置在混凝土基座上,豎直延伸的支承結構在其上部部分具有至塔架的接口,且支承件在圓形元件與支承結構之間延伸,用于穩(wěn)定圓形元件并且保持圓形元件的剛度。類似于上述方案,地面錨定器被提供在圓形元件的內(nèi)圓周和外圓周,用于將基座緊固到巖石上。因此,地面錨定器設置在腿部的兩側。DK200300203U3公開了一種具有兩組錨定器的巖石基座,在一組中的錨定器平行于塔架的縱向方向,且另一組的錨定器向下和向外成角度。該配置的缺陷在于,由于成角度的錨定器而需要錐形支承件,所述錐形支承件是相對復雜的且因此制造昂貴。
發(fā)明內(nèi)容
鑒于前述,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現(xiàn)有技術基座的改進或替代方式。具體地,目的在于提供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從而提供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更穩(wěn)定支承。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座,其不會由于運輸?shù)南拗贫绊戯L力渦輪機塔架的直徑。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更緊湊基座。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不需要任何支承件的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又一目的在于減少基座所需的材料。另一目的在于針對風力渦輪機基座提供更簡易的配置。根據(jù)第一方面,本發(fā)明通過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來實現(xiàn),所述基座包括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的巖石固定法蘭,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當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要理解的是,當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在基座的內(nèi)部意味著當渦輪機豎立時錨定孔上端位于塔架或塔架支承件的內(nèi)側。優(yōu)選地,第二組錨定孔的錨定孔設置成在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在采用向下方向時向外延伸。由于第二組錨定孔中錨定孔的上端位于基座的內(nèi)部,因此基座可具有圓柱體狀而不是錐形的支承結構,從而簡化了基座的制造因此降低了其制造成本。本發(fā)明還允許塔架的下端連接到巖石固定法蘭,再次消除了對于錐形支承結構的需要。優(yōu)選地,當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第一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向外布置,即位于基座的外側上。優(yōu)選地,巖石固定法蘭具有上表面,所述表面具有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所述第一表面部分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且所述第二表面部分具有第二組貫通錨定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彼此形成角度。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優(yōu)勢在于,與錨定器僅在豎直方向延伸的現(xiàn)有技術方案相比,基座被緊固到更大的巖石塊體上。錨定器可引入到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中,因此錨定器沿著彼此形成角度的第一和第二縱向軸線延伸。藉此,提供更為穩(wěn)定和剛性的基座。另一優(yōu)勢在于,與現(xiàn)有技術方案中的對應元件相比,巖石固定法蘭在塔架的徑向上的延伸更小。藉此,巖石固定法蘭的設計不影響或很低程度地影響塔架的最大直徑。塔架的最大直徑受運輸限制的約束,例如在長距離卡車和公路網(wǎng)上可能運輸?shù)淖畲髮挾取Ec類似現(xiàn)有技術基座相比,基座突出到塔架最下部分的邊界線以外的部分的長度減少。藉此, 在不考慮基座的情況下,可最大化塔架的直徑。又一優(yōu)勢在于,巖石固定法蘭的高度減少且不需要支承件,以便保持巖石固定法蘭的穩(wěn)定性和剛度。由于巖石固定法蘭在徑向上的延伸減少,因此在分別設置在巖石固定法蘭的內(nèi)端和外端的錨定器之間的距離減少。藉此,作用在巖石固定法蘭上的扭矩減少。在現(xiàn)有技術方案中,巖石固定法蘭必須通過支承件或通過增加巖石固定法蘭的高度來加固, 以便耐受扭矩。此外,由于本基座不需要支承件,提供用于安裝基座和錨定器的更多空間。 藉此,形成和安裝基座被簡化。由于基座的更緊湊設計以及不需要支承件,本基座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方案提供材料節(jié)約。
第一縱向軸線可垂直于第一表面部分,第二縱向軸線可垂直于第二表面部分。因此,當錨定器被引入到錨定孔中時,源自張緊錨定器的力分別被垂直于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的表面導向。巖石固定法蘭可具有對應于風力渦輪機塔架圓周形狀的圓周延伸部。藉此,巖石固定法蘭提供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穩(wěn)定支承表面。基座還可包括支承結構,其適于與風力渦輪機塔架形成接口,所述支承結構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支承結構形成在巖石固定法蘭與風力渦輪機塔架之間的連接部件。巖石固定法蘭可適于形成至風力渦輪機塔架的接口。藉此,巖石固定法蘭直接附連到風力渦輪機塔架,沒有連接部件。巖石固定法蘭可適于設置在混凝土基座上?;炷粱峁┯糜谠O置基座的穩(wěn)定和剛性的基座并且補償巖石中的任何不規(guī)則性。第一表面部分可平行于混凝土基座的上表面。第二表面部分可面向風力渦輪機塔架的中心。藉此,設置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器在徑向從巖石固定法蘭向外延伸到地面中。因此,通過錨定器可達到更大的巖石塊體。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可適于接收錨定器。錨定器適于附連和緊固基座,風力渦輪機塔架附連到基座上、到巖石上。根據(jù)第二方面,本發(fā)明通過一種形成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方法來實現(xiàn), 所述方法包括在地面中鉆出孔;將巖石固定法蘭設置在地面上,所述巖石固定法蘭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 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設置所述巖石固定法蘭,其中第一組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與所述鉆出的孔配合; 以及將錨定器設置在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錨定孔中。本方法的優(yōu)勢在于,與使得錨定器僅在豎直方向延伸的現(xiàn)有技術方案相比,由于基座緊固到較大的巖石塊體上,得到更穩(wěn)定和剛性的基座。另一優(yōu)勢在于,通過本方法實現(xiàn)更為緊湊的基座。與現(xiàn)有技術方案中的對應元件相比,巖石固定法蘭在塔架徑向上的延伸更小。藉此,基座、且尤其是巖石固定法蘭的設計不影響或較低程度地影響塔架的最大直徑。塔架的最大直徑受運輸限制的約束,例如在長距離卡車和公路網(wǎng)上可能運輸?shù)淖畲髮挾?。與類似現(xiàn)有技術基座相比,基座突出到塔架最下部分的邊界線以外的部分的長度減少。藉此,在不考慮基座的情況下,可最大化塔架的直徑。另一優(yōu)勢在于,巖石固定法蘭的高度減少且不需要支承件,以便保持巖石固定法蘭的穩(wěn)定性和剛度。由于巖石固定法蘭在徑向上的延伸減少,因此在分別設置在巖石固定法蘭的內(nèi)端和外端的錨定器之間的距離減少。藉此,作用在巖石固定法蘭上的扭矩減少。在現(xiàn)有技術方案中,巖石固定法蘭必須通過支承件或通過增加巖石固定法蘭的高度來加固, 以便耐受扭矩。此外,由于本基座不需要支承件,提供用于安裝基座和錨定器的更多空間。 藉此,形成和安裝基座被簡化。由于基座的更緊湊設計以及不需要支承件,根據(jù)本方法形成基座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
5方案提供材料節(jié)約。該方法還可包括在地面上形成混凝土基座。混凝土基座提供用于配置支承結構的穩(wěn)定和剛性基座并且補償在巖石中的任何不規(guī)則性。該方法還可包括在形成混凝土基座時將巖石固定法蘭從地面升高。當巖石固定法蘭被用作用于在地面中鉆出錨定孔的樣板時,巖石固定法蘭可從地面升高以便能夠形成混凝土基座。錨定器可在形成混凝土基座之前被配置。該方法還可包括通過粘結劑將錨定器固定在地面中。藉此,基座甚至更牢固地附連到巖石上。巖石固定法蘭在鉆出孔時可用作樣板。該方法還可包括張緊錨定器。藉此,巖石固定法蘭被進一步壓靠混凝土基座,使得形成穩(wěn)定基座。該方法還可包括設置巖石固定法蘭,使得第二表面部分面向風力渦輪機塔架的中心。藉此,設置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器在徑向從巖石固定法蘭向外延伸到地面中。因此,通過錨定器可達到更大的巖石塊體。根據(jù)第三方面,本發(fā)明通過一種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基座的巖石固定法蘭來實現(xiàn),所述巖石固定法蘭包括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巖石固定法蘭包括本基座在前述討論的所有優(yōu)勢,藉此前述討論還適于巖石固定法蘭。根據(jù)第四方面,本發(fā)明通過風力渦輪機來實現(xiàn),所述風力渦輪機包括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基座。包括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基座的風力渦輪機包括基座在前述討論的所有優(yōu)勢,藉此前述討論還適于風力渦輪機。根據(jù)第五方面,本發(fā)明通過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基座在風力渦輪機中的用途來實現(xiàn)。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基座在風力渦輪機中的用途包括基座在前述討論的所有優(yōu)勢,藉此前述討論還適于本基座在風力渦輪機中的用途。本發(fā)明的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勢從下述詳細公開、所附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將顯而易見。一般而言,用于權利要求書中的所有術語要根據(jù)其在技術領域中的普通含義來解釋,除非在本文以其它方式明確地限定?!耙?/ 一個/該元件、裝置、部件、機構和步驟等等” 的所有引用應被開放性地解釋為指代所述元件、裝置、部件、機構和步驟等等中的至少一個示例,除非在本文以其它方式明確地限定。本文所公開任何方法的步驟不必要以恰好所公開的順序執(zhí)行,除非明確地指明。
本發(fā)明的上述目標、特征和優(yōu)勢以及其它目標、特征和優(yōu)勢通過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下述描述性且非限制的詳細描述結合附圖將被更充分地理解,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將用于指代相似的元件,在附圖中 圖1示意性地描述了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截圖2示意性地描述了從上方看的圖1中的基座。圖3a示意性地描述了如圖1中所示的基座一部分的截面。圖北示意性地描述了基座的一部分的截面,其中風力渦輪機塔架直接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圖4示意性地描述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截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描述了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2的基座1?;?適于接合塔架2的下部部分并且提供用于塔架2的穩(wěn)定支承。塔架2在圓周方向可由多個塔架節(jié)段形成,每個塔架節(jié)段形成塔架2的一部分。在豎直方向上,塔架2可由多個塔架區(qū)段形成,一個塔架區(qū)段被放置在另一個的頂部上?;?尤其適于放置在巖石或巖石質(zhì)地面上?;?包括巖石固定法蘭10。巖石固定法蘭10的形狀對應于塔架2的外圍的形狀。例如,巖石固定法蘭10可以是如圖2所示的環(huán)形、或者具有大致對應于塔架2形狀的任何其它形狀。提供多個錨定器16、17,用于將基座緊固到地面3上。在如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基座1還包括支承結構20,其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10 并且在豎直方向上延伸。支承結構20的形狀對應于塔架2的形狀。支承結構20可以是環(huán)形。支承結構20適于接合塔架2并且附連到塔架2。將參考圖3a更詳細地描述支承結構 20。在將參考圖北更詳細描述的另一實施例中,巖石固定法蘭10直接附連到塔架2。巖石固定法蘭10設置在形成于地面上或地面中的腔中的混凝土基座30上?;炷粱?0可用加固條31來加固。參考圖1、2、3a和3b,將更詳細地描述巖石固定法蘭10。巖石固定法蘭10包括上表面11,其具有第一表面部分12和第二表面部分13。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12、13彼此形成一角度。第一表面部分12平行于混凝土基座30的上表面。第二表面部分13面向塔架 2的中心。第二表面部分13從第一表面部分12朝向地面向下傾斜。第一表面部分12配置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第二表面部分13配置有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第一組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延伸通過巖石固定法蘭10并且例如沿著巖石固定法蘭10的環(huán)形延伸部設置。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可在水平平面內(nèi)相對于彼此偏移, 如圖2所示。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適于接收錨定器16、17,所述錨定器適于將基座緊固到地面3上。典型地,大約一百個錨定器16和對應的錨定孔14可配置在第一表面部分12中,大約一百個錨定器17和對應的錨定孔15可配置在第二表面部分13 中(在圖2中,錨定器的數(shù)量被減少且被示意性地示出)。自然地,錨定器的數(shù)量取決于巖石固定法蘭10的直徑。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可被凹進并且適于至少部分地接收錨定器的頭部,使得錨定器16、17的頭部不突出到巖石固定法蘭10的上表面11以外。從第一表面部分12延伸的第一組錨定孔14在第一縱向方向Ll延伸。第一縱向方向Ll可垂直于第一表面部分12。從第二表面部分13延伸的第二組錨定孔15在第二縱向方向L2延伸。第二縱向方向L2可垂直于第二表面部分13。藉此,在第一縱向方向Ll與第二縱向方向L2之間形成角度。第一縱向方向Ll與第二縱向方向L2之間的角度優(yōu)選地為5-50°、更優(yōu)選地為5-25°。在該示例中,第一縱向方向Ll平行于豎立時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縱向方向LT,第二縱向方向L2處于與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縱向方向LT的非零第二角度 A2。錨定器16、17被引入到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中并且進入到在與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相同方向(即,在縱向方向Ll和L2)延伸的地面中的預鉆出的孔32、33中。當將第一組錨定器16引入到第一組錨定孔14中時,第一組錨定器16通過第一組錨定孔14的延伸部引導。藉此,第一組錨定器16在第一縱向方向Ll延伸。第二組錨定器 17由第二組錨定孔15引入并引導。第二組錨定器17從塔架的中心以徑向方向向外延伸。 藉此,第二組錨定器17在第二縱向方向L2延伸。通過相對于第二組錨定孔15偏移第一組錨定孔14,第一組錨定器16不與第二組錨定器17干涉。通過將在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中的第一組錨定器16設置成沿著第一縱向軸線Ll 延伸以及將在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中的第二組錨定器17設置成沿著第二縱向軸線L2延伸,其中第一和第二縱向軸線彼此形成角度,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器彼此形成角度。藉此,基座1連接到大巖石塊體,因而改進基座1的穩(wěn)定性。巖石固定法蘭10可由諸如鋼的金屬制成。作為替代方式,巖石固定法蘭10可由混凝土制成,且可制成與混凝土基座30成整體。參考圖3a,將更詳細地描述形成至塔架2的接口的支承結構20。支承結構20環(huán)形地形成且包括在其上部部分的凸緣21。凸緣21例如可以是L形凸緣或T形凸緣。凸緣 21適于接合設置在塔架節(jié)段中的對應凸緣,例如通過將螺栓23穿過孔22來實現(xiàn)。凸緣21 包括沿著環(huán)形延伸部的多個孔22,藉此塔架2通過將螺栓23穿過每個孔22而牢固地附連到支承結構20上。參考圖北,將描述基座1的另一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巖石固定法蘭10附連到塔架2。在巖石固定法蘭10與塔架2之間未設置支承結構。 本基座可以兩種替代方式來形成。在第一方式中,本方法包括通過使用示出要放置孔的位置的樣板鉆出多個孔32、33。第一組孔32沿著第一縱向方向Ll延伸,第二組孔33 沿著第二縱向方向L2延伸。在鉆出孔32、33之后,錨定器16、17被設置到孔32、33中。錨定器16、17通過粘結劑固定到孔32、33中并且張緊。之后,混凝土基座30形成在地面上, 例如在成型腔中。在需要時,加固件31可設置在混凝土基座30中。在形成混凝土基座30 之后,巖石固定法蘭10被放置在混凝土基座30上,使得巖石固定法蘭10的錨定孔14、15 配合鉆出的孔32、33。最后,錨定器16、17被再張緊,使得巖石固定法蘭10壓靠混凝土基座 30。 為了在安裝錨定器16、17之后放置巖石固定法蘭10,第二表面部分13及其錨定孔 15必須被設計成使得可能將巖石固定法蘭10放置到錨定器17上,例如通過在巖石固定法蘭10中形成凹槽或擴口錨定孔15來實現(xiàn)。作為前述公開方法的替代方式,巖石固定法蘭10自身可用作在鉆出孔32、33時的樣板。首先,巖石固定法蘭10在要放置基座1的位置上在地面上被升高大約10-20cm。例如,塊體可放置在巖石固定法蘭10下面。在該情形中,巖石固定法蘭10的第一組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用于確保在地面中鉆出的孔32、33被正確定位。藉此,第一組孔32沿著第一縱向方向Ll延伸,第二組孔33沿著第二縱向方向L2延伸。在使用巖石固定法蘭10作為樣板鉆出孔32、33之后,錨定器16、17被設置在鉆出的孔32、33中以及在錨定孔14、15中。錨定器16、17通過粘結劑固定到孔32、33中并被張緊。在設置錨定器16、17之后,混凝土基座30現(xiàn)可在巖石固定法蘭10的下方形成。加固件31可設置在混凝土基座30中,以便加固混凝土基座。在形成混凝土基座30之后,巖石固定法蘭10被降低并放置在混凝土基座30上。最后,錨定器16、17被再張緊,使得巖石固定法蘭10壓靠混凝土基座30。對于形成基座的兩種替代方式,塔架2可如前所述地附連到支承結構20上。支承結構20可已經(jīng)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10上或在巖石固定法蘭20被放置到混凝土基座30上之后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20上。替代性地,巖石固定法蘭20可直接附連到塔架2上,其間不存在部件。對于該替代方式,在可能的情形中由于運輸限制,巖石固定法蘭20可已經(jīng)附連到塔架2上,或者當形成基座1時塔架2被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10上。構想的是,提供塔架一部分的支承的支承結構可以是具有與塔架的不同接口的不同類型支承結構。雖然在附圖中公開環(huán)形巖石固定法蘭,但是巖石固定法蘭可具有任何其它形狀。 此外,構想的是,巖石固定法蘭的截面可具有任何形狀,并且?guī)r石固定法蘭可包括不止兩個上表面。還構想的是,巖石固定法蘭在圓周方向上可由多個巖石固定法蘭節(jié)段形成。圖4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ň哂械谝唤M貫通錨定孔14的巖石固定法蘭,每個錨定孔設置成平行于風力渦輪機塔架在豎立時的縱向軸線LT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縱向方向LT以非零的第二角度A2延伸。 第一和第二組錨定孔14、15適于接收錨定器16、17,錨定器16、17適于將基座緊固到地面上。如在上述實施例中的那樣,第二組錨定孔的錨定孔15設置成在采用向下方向時向外延伸。在第一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14的上端外部布置,即位于基座的外側ES上;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15的上端內(nèi)部布置,即位于基座的內(nèi)側IS上。巖石固定法蘭具有上表面,所述表面具有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12、13,所述第一表面部分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所述第二表面部分具有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12、13相對于彼此形成角度,且第一表面部分12位于基座的外側ES上,第二表面部分13位于基座的內(nèi)側IS上。應當注意的是,替代性地,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錨定孔14可每個設置成在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縱向方向LT的第一角度延伸,第一角度不同于第二角度A2。第一角度可使得第一組錨定孔的錨定孔14設置成在采用向下方向時向外延伸,或者使得錨定孔14 設置成在采用向下方向時向內(nèi)延伸。本發(fā)明已經(jīng)參考數(shù)個實施例被主要描述。然而,如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理解的,除了所公開實施例以外的其它實施例等同地可能落入由所附專利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包括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的巖石固定法蘭,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當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設置成在向下方向上向外延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在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在第一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位于基座外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巖石固定法蘭具有上表面,所述表面具有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所述第一表面部分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且所述第二表面部分具有第二組貫通錨定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表面部分彼此形成角度。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第二表面部分面向風力渦輪機塔架的中心。
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還包括支承結構,所述支承結構適于形成至風力渦輪機塔架的接口,所述支承結構附連到巖石固定法蘭。
7.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巖石固定法蘭適于形成至風力渦輪機塔架的接口。
8.一種用于形成風力渦輪機塔架的基座的方法,包括在地面中鉆出孔;將巖石固定法蘭設置在地面上,所述巖石固定法蘭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設置所述巖石固定法蘭,其中第一組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與所述鉆出的孔配合;以及將錨定器設置在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錨定孔中。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通過粘結劑將錨定器固定在地面中。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巖石固定法蘭在鉆出孔時用作樣板。
11.根據(jù)權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張緊錨定器。
12.一種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基座的巖石固定法蘭,包括第一組貫通錨定孔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第一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
13.一種風力渦輪機,其包括根據(jù)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基座在風力渦輪機中的用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包括用于風力渦輪機塔架(2)的基座(1),包括具有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和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的巖石固定法蘭(10),第一組貫通錨定孔(14)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LT)以非零的第一角度延伸或平行于該縱向方向延伸,第二組貫通錨定孔(15)中的每個設置成相對于風力渦輪機塔架豎立時的縱向方向(LT)以非零的第二角度延伸,其中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彼此不同,且其中,在第二組錨定孔中的錨定孔的上端布置在基座的內(nèi)部。
文檔編號E02D27/42GK102224301SQ200980147251
公開日2011年10月19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1月26日
發(fā)明者J·克里斯滕森 申請人:維斯塔斯風力系統(tǒng)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