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污水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環(huán)保領域,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尤其涉及一種污水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常用的污泥處理方法有濃縮、污泥調理、厭氧消化、脫水、堆肥等處理技術;污泥的最終處置方式有填埋、焚燒、農用、和園林、花卉綠化等方式。近些年,隨著污水處理產業(yè)的迅速發(fā)展,污泥產生量不斷增加,對污泥的處置也開始走向多元化,但還是以填埋和農用為主。李貴寶等對我國29家污水處理廠的調查結果表明,采用土地利用、土地填埋和堆肥處置污泥的污水處理廠比例為14 10 1,43個城市75家污水處理廠中約有90%的污泥用作農家肥。然而,我國的污水處理廠中污泥未經任何處理直接農用的約占60%以上,即使在設有消化池的污水處理廠,消化后的污泥也只是稍加脫水后就直接農用,并未作任何無害化處理,仍不符合污泥農用衛(wèi)生標準,與國外先進國家相比尚有較大差]。某些地方的污水雖然得到了有效治理,污水處理的伴生產物污泥卻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和處置,大量未經穩(wěn)定處理的污泥沒有正常出路,許多城市的污泥仍采用購地露天堆放的方法,造成了城市周圍垃圾成山、蚊蠅孽生、環(huán)境污染的狀況。這些隨意排放的污泥,帶來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并已威脅到人類的健康,使污水處理工作變得毫無意義。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出水水質滿足污水排放標準的保證率,適用于處理難生化降解的低濃工業(yè)廢水,一般城市污水,能高效脫氮,污泥產量小且穩(wěn)定,污泥無需消化。本發(fā)明是以如下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污水處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物、污泥和固型物,將沉除泥渣污水流入深井做生化處理,將污水中的雜物用格柵清除,經細柵去除污水中的雜物,雜物在集合池內,不需要進行對漂浮物和固型物的處理,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然后將處理后的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排出,漂浮物和固型物自行分解。
具體實施例方式一種污水處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物、污泥和固型物,將沉除泥渣污水流入深井做生化處理,將污水中的雜物用格柵清除,經細柵去除污水中的雜物,雜物在集合池內,不需要進行對漂浮物和固型物的處理,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然后將處理后的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排出,漂浮物和固型物自行分解。實施例過程為通過粗格刪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經過格刪或者篩率器,之后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淀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 和電滲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后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干燥設備后,污泥被最后利用。
權利要求
1.一種污水處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物、污泥和固型物,將沉除泥渣污水流入深井做生化處理,其特征在于將污水中的雜物用格柵清除,經細柵去除污水中的雜物,雜物在集合池內,不需要進行對漂浮物和固型物的處理,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然后將處理后的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排出,漂浮物和固型物自行分解。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環(huán)保領域,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尤其涉及一種污水處理方法。該污水處理方法,通過除去污水中漂浮物、污泥和固型物,將沉除泥渣污水流入深井做生化處理,將污水中的雜物用格柵清除,經細柵去除污水中的雜物,雜物在集合池內,不需要進行對漂浮物和固型物的處理,成本低,沒有二次污染,然后將處理后的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排出,漂浮物和固型物自行分解。
文檔編號C02F9/14GK103030248SQ20111030756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孫敏 申請人:孫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