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可樂架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組合可樂架結構,設置在冰箱的門體上,包括擱架,所述擱架由底板、豎板、安裝側板圍攏而成,所述安裝側板與冰箱門體上的定位架連接,所述豎板按照易位罐的圓柱形狀設置若干弧形擋板,從而使豎板形成可定位瓶罐的波浪形狀。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可樂架因擱架板設計為柱狀弧形,使圓柱形的可樂易拉罐等小瓶在門體擱架上得到定位,不晃動。同時有效地節(jié)省了冷藏室的使用空間,提高冷藏室的空間利用率。
【專利說明】組合可樂架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冰箱附件,尤其是涉及一種應用在冰箱門體上的組合可樂架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節(jié)奏的加快,瓶裝的、易拉罐裝的飲料食品越來越多,特別是在夏天,如何在冰箱里放置并冷藏更多的瓶裝飲料、易拉罐成為用戶更為關注的問題,瓶裝飲料、易拉罐都具有一個圓柱形的外殼,目前的冰箱箱體內并沒有設計專用于放置易拉罐的飲料架,存放易拉罐占用空間,而且易滾落、不穩(wěn)定。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利用冰箱門體放置可樂易拉罐等小瓶的組合可樂架結構,充分利用門體空間,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組合可樂架結構,設置在冰箱的門體上,包括擱架,所述擱架由底板、豎板、安裝側板圍攏而成,所述安裝側板與冰箱門體上的定位架連接,所述豎板按照易位罐的圓柱形狀設置若干弧形擋板,從而使豎板形成可定位瓶罐的波浪形狀。
[0005]所述擱架的數(shù)量是一個或多個,多個擱架之間的距離可調。
[0006]所述擱架的豎板與門體的夾角為A,A的取值范圍是10° -45°。
[0007]所述豎板上方設置有波浪形的護欄。
[0008]所述護欄的兩端連接豎直桿,所述豎直桿插在安裝側板的槽孔內。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0]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可樂架因擱架板設計為柱狀弧形,使圓柱形的可樂易拉罐等小瓶在門體擱架上得到定位,不晃動。同時有效地節(jié)省了冷藏室的使用空間,提高冷藏室的空間利用率。
[0011]擱架板上多個柱狀弧形形成波浪形狀的豎板,使門體的外觀更新穎,也能貯藏更多的易拉罐。
[0012]位于擱架板下方的豎擱架采用傾斜放置的結構方式,完全滿足了擱物架占用空間少、方便存取的要求,且可樂架采用圍欄擱置的結構,外形簡潔,美觀大方。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帶組合可樂架結構的冰箱門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帶組合可樂架結構的示意圖。
[0015]圖3是帶多個組合可樂架結構的冰箱門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0017]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的美觀實用的可樂架結構,安裝在冰箱冷藏室的門體I上,它包括多個擱架2,每個擱架2均由底板4、豎板3、安裝側板5圍攏而成,擱架的安裝側板5與冰箱門體內膽上的定位架連接,通常在定位架上設置定位塊,擱架的安裝側板設置卡槽,通過卡槽與定位塊的卡插方式安裝固定。所述豎板3按照易位罐的圓柱形狀設置若干弧形擋板,從而使豎板形成可定位瓶罐的波浪形狀。
[0018]在門體上,可以布置多個擱架2,多個擱架2之間的距離可調。
[0019]作為一種改進的方式,門體上可以布置分別垂直的、傾斜的擱架2,如擱架2的豎板3與門體的夾角為A,那么垂直的擱架2的夾角A=O度,而傾斜的擱架的夾角A的取值范圍是10。-45。(見圖2)。
[0020]而且,作為一種改進的方式,在豎板3上方設置有波浪形的護欄6。護欄6的兩端連接豎直桿7,豎直桿7插在安裝側板5的槽孔內。使擱架更為美觀,并能放置瓶身更高的罐裝飲料瓶。
【權利要求】
1.一種組合可樂架結構,設置在冰箱的門體上,包括擱架,所述擱架由底板、豎板、安裝側板圍攏而成,所述安裝側板與冰箱門體上的定位架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板按照易位罐的圓柱形狀設置若干弧形擋板,從而使豎板形成可定位瓶罐的波浪形狀。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可樂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架的數(shù)量是一個或多個,多個擱架之間的距離可調。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可樂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架的豎板與門體的夾角為A,A的取值范圍是10° -45°。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組合可樂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板上方設置有波浪形的護欄。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可樂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欄的兩端連接豎直桿,所述豎直桿插在安裝側板的槽孔內。
【文檔編號】F25D25/02GK203980786SQ201420432799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4日
【發(fā)明者】蔡拾貳, 吳世慶, 熊明友 申請人: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