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可驅使一集煙罩上升后與一裝置于高處且銜接有排煙機的排煙囪對接,以將集煙罩所攔截的油煙,循該排煙囪向外排出;由于排煙囪用以排煙的管路是布置、隱藏在天花板中,不會外露,因此本發(fā)明在廚柜的框架本體內,便不需要安裝排煙機及其排煙管路,因此應用本發(fā)明的廚柜便可以安裝于室內的中央,無排煙管路外露之虞。
【專利說明】
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尤指一種可驅使一集煙罩上升后與一裝置于高處且銜接有排煙機的排煙囪對接。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應用于廚房的抽油煙機,通常是被單獨的安裝在爐具的正上方,當使用者烹調食物時,所產生的油煙、氣味部分可以被抽油煙機吸入,排至一集中筒或向外界排出。但這樣的廚房設備并無法將所產生的油煙、氣味完全排出,原因在于,該爐具到抽油煙機間的周圍,除了一側靠墻外,并無任何遮閉,尤其是開放式廚房,除了上方,其它四面全無遮閉,油煙、氣味在未受抽油煙機的吸附、牽引時,會朝四周飄散,造成廚房的墻壁在長期使用后會積附一層油污,而顯臟亂影響衛(wèi)生。
[0003]緣此,本
【申請人】便揭示一種「集煙廂型抽油煙機」,如發(fā)明專利公布第CN104344439A號,含有頂框及自該頂框周圍向下突伸的側壁,其中該側壁是框圍在一爐具的左側、右側及后側的位置,使爐具至頂框間及由側壁共同構成一集煙廂,且令該集煙廂的內面設有吸油煙口,并令該吸油煙口連接一抽風馬達的吸風口,借由集煙箱的結構將爐具的上、左、右、后方圍住,使烹調時所產生的油煙幾乎可以完全被攔截,降低向外散出的機會。
[0004]但,上述的專利先前技術,該抽風馬達必須安裝在廚柜本體內,由于該抽風馬達所連接的排煙管,在裝置時必須是沿著地面通往外界,這樣的安裝方式,存在以下的缺點:
[0005]1.當該廚柜必須安裝于室內的中央時,排煙管便無法隱藏,導致該廚柜無法獨立安裝于室內的中央處。
[0006]2.抽風馬達安裝于廚柜本體內,啟動時容易在室內產生噪音。
[0007]本發(fā)明人有鑒于此,加予研究創(chuàng)新,揭示出本發(fā)明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
【發(fā)明內容】
[0008]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而提供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可驅使一集煙罩上升后與一裝置于高處且銜接有排煙機的排煙囪對接。
[0009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10]—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包括:框架本體,含有一臺面,該臺面鋪置于該框架本體的頂端,該臺面設有一開口部,且該臺面的下方形成一空間;一對導軌,裝置于該框架本體位于該臺面下方的空間相對兩側;一升降載臺,裝置于該對導軌間,該升降載臺裝置至少一驅動馬達,用以聯(lián)動至少一驅動組件,驅使該升降載臺沿著該對導軌上升或下降;一集煙罩,含有一上遮板,令該上遮板吻合該臺面的開口部形狀,并設有一對合口部,于該上遮板的后側,向下連設一后遮板,且于該上遮板的左、右兩側,向下連設有左遮板及右遮板,令該左、右遮板的底端跨置于該升降載臺上,使該集煙罩隨該升降載臺上升或下降;一爐具載臺,含有一面板,用以承載一爐具,令該面板的前端,跨置于一固定桿上,令該固定桿的兩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的兩側,而該面板的后端,跨置于一支撐架上,該支撐架的底端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的底部,且令該面板投影地位于該上遮板的下方,且位該左、右遮板及后遮板所框圍的區(qū)域內;以及一排煙囪,含有一吸煙口及一排煙口,令該排煙口銜接一排煙機,且令該集煙罩隨升降載臺上升至一高度時,該排煙囪的下方吸煙口相對地穿入該上遮板的對合口部,伸入于該集煙罩中,而與該集煙罩對接。
[0011]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對導軌設有齒條,而該驅動組件是指齒輪,令該齒輪嚙合該齒條。
[0012]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上遮板的對合口部,吻合地跨置一蓋板,以構成一完整的平面。上述的蓋板可直接跨置于該對合口部中或者借鉸練或連桿組安裝于該對合口部上。
[0013]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升降載臺與該集煙罩的后遮板間相隔一間距,以容許該支撐架穿置于內。
[0014]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是固定于一固定物上。
[0015]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是安裝于一升降機構上,以隨該升降機構升降。其中令該排煙囪于上升至頂點時,其底部與建筑物的天花板齊平。
[0016]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蓋板是以鉸鏈或連桿組安裝于該上遮板的對合口部上。
[0017]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的底部銜接一盛油盤。
[0018]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具有以下的優(yōu)點:
[0019]1.用以排煙的管路,可以隱藏于天花板,使應用本發(fā)明的廚柜可以單獨設置在室內的中央處。
[0020]2.廚柜內無須安裝排煙機等機具,在應用上不會產生噪音。
[0021]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其可驅使一集煙罩上升后與一裝置于高處且銜接有排煙機的排煙囪對接。
【附圖說明】
[002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0023]圖1是本發(fā)明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4]圖2是本發(fā)明尚未升起集煙罩的狀態(tài)示意圖;
[0025]圖3是圖2所示3-3方向剖結構示意圖;
[0026]圖4是圖2所示4-4方向剖面結構示意圖;
[0027]圖5是本發(fā)明排煙囪的局部分解示意圖;
[0028]圖6是本發(fā)明升起集煙罩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0029]圖7是本發(fā)明排煙囪安裝于一升降機構的示意圖;
[0030]圖8是圖7所示實施例該排煙囪下降的操作示意圖。
[0031]圖中標號說明:
[0032]10框架本體11臺面111開口部
[0033]12空間13底部20導軌
[0034]21齒條30升降載臺31驅動馬達
[0035]32驅動組件40集煙罩41上遮板
[0036]411對合口部412蓋板42后遮板
[0037]43左遮板44右遮板50爐具載臺
[0038]51面板52爐具53固定桿
[0039]54支撐架60排煙囪60a底部
[0040]61吸煙口62排煙口63盛油盤[0041 ]64升降機構70固定物80排煙機
[0042]P間距F天花板S油煙
【具體實施方式】
[0043]請參閱圖1至圖8所示,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可驅使一集煙罩40上升后與一裝置于高處且銜接有排煙機80的排煙囪60對接,以將集煙罩40所攔截的油煙,循該排煙囪60向外排出;由于用以吸煙的排煙機80是銜接在排煙囪60上,故用以排煙的管路可以被布置、隱藏在天花板中,不會外露,本發(fā)明在廚柜的框架本體10內或者地面,無需安裝排煙機及其排煙管路,因此應用本發(fā)明的廚柜便可以獨立地安裝于室內的中央,無排煙管路外露、影響室內美觀之虞。
[0044]如圖1至圖6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包括:框架本體10,含有一臺面11,該臺面11鋪置于該框架本體10的頂端,該臺面11設有一開口部111,且該臺面11的下方形成一空間12; —對導軌20,裝置于該框架本體10位于該臺面11下方的空間12相對兩側;一升降載臺30,裝置于該對導軌20間,該升降載臺30裝置至少一驅動馬達31,用以聯(lián)動至少一驅動組件32,驅使該升降載臺30沿著該對導軌20上升或下降;一集煙罩40,含有一上遮板41,令該上遮板41吻合該臺面11的開口部111形狀,且該上遮板41設有一對合口部411,于該上遮板41的后側,向下連設一后遮板42,且于該上遮板41的左、右兩側,向下連設有左遮板43及右遮板44,令該左、右遮板43、44的底端跨置于該升降載臺30上,使該集煙罩40隨該升降載臺30上升或下降;一爐具載臺50,含有一面板51,用以承載一爐具52,令該面板51的前端,跨置于一固定桿53上,令該固定桿53的兩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10的兩側,而該面板51的后端,跨置于一支撐架54上,該支撐架54的底端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10的底部13,且令該面板51投影地位于該上遮板41的下方,且位該左、右遮板43、44及后遮板42所遮蔽的區(qū)域內;以及一排煙囪60,含有一吸煙口 61及一排煙口 62,令該排煙口 62銜接一排煙機80,且令該集煙罩40隨升降載臺30上升至一高度時,該排煙囪60的下方吸煙口 61系相對地穿入該上遮板41的對合口部411,伸入于該集煙罩40中,如圖6所示,而與該集煙罩50對接。上述的排煙機80可安裝于該排煙囪60的內部或者安裝于該排煙囪60的外部,本發(fā)明并不予自限。
[0045]如圖6所示,本發(fā)明在應用時由于該爐具52的左、右、后及上方,分別為該集煙罩40的左、右遮板43、44、后遮板42與上遮板41所遮蔽,因此在爐具52烹調食物所產生的油煙S,便無法由左側、右側、后側及上方飄向外界,絕大部分均可由伸入于該集煙罩40內的排煙囪60吸入,并循排煙管路排至外界,以降低油煙飄散至室內。
[0046]如圖1、圖3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升降載臺30的驅動馬達31,可用以聯(lián)動如皮帶輪或者齒輪等驅動組件32,以帶動該升降載臺30沿該對導軌20運動;如圖3所示,其中該對導軌20設有齒條21,而該驅動組件32是指齒輪,令該齒輪嚙合該齒條21,以于啟動該驅動馬達31后,該驅動組件32便可嚙合該齒條21,帶動該升降載臺30沿該對導軌20上升或下降。
[0047]如圖1、圖2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上遮板41的對合口部411,吻合地跨置一蓋板412,以構成一完整的平面。使本發(fā)明于平時,可將該集煙罩40下降,并使該上遮板41與該臺面11齊平,構成一平整的桌面使用。上述的蓋板412可以直接跨置于該對合口部411中,或者令該蓋板412借由鉸鏈或者連桿組安裝于該上遮板41上,本發(fā)明并不自限該蓋板412的安裝方式。
[0048]如圖4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升降載臺30與該集煙罩40的后遮板42間相隔一間距P,以容許用以支撐爐具載臺50面板51的支撐架54穿置于內。
[0049]如圖2、圖6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60是固定于一固定物70上。上述的固定物70是指墻面、天花板、建筑物的固定梁或天花板的桁架,但本發(fā)明并不自限。
[0050]如圖7、圖8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60猶可安裝于一升降機構64,使該排煙囪60可以并隨該升降機構64升降。本發(fā)明于此一實施例中,可令該排煙囪60于上升至頂點時,其底部60a與天花板F齊平,即本發(fā)明在未使用狀態(tài)下,可使該排煙囪60完全隱藏于天花板內,以增進室內的美觀,而在使用狀態(tài)時,啟動該升降機構64,如圖8的假想線所示,該排煙囪60依D方向下降后,其吸煙口61下降至天花板F的下方。
[0051]如圖5所示,本發(fā)明所揭示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中該排煙囪60的底段周圍設有數個穿孔或網孔,以構成該吸煙口 61,并于該排煙囪60的底部銜接一盛油盤63,上述的盛油盤63可以滑設或扣接于該排煙囪60的底部,本發(fā)明并不予自限。
[0052]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本體,含有一臺面,該臺面鋪置于該框架本體的頂端,該臺面設有一開口部,且該臺面的下方形成一空間; 一對導軌,裝置于該框架本體位于該臺面下方的空間相對兩側; 一升降載臺,裝置于該對導軌間,該升降載臺裝置至少一驅動馬達,用以聯(lián)動至少一驅動組件,驅使該升降載臺沿著該對導軌上升或下降; 一集煙罩,含有一上遮板,令該上遮板吻合該臺面的開口部形狀,并設有一對合口部,于該上遮板的后側,向下連設一后遮板,且于該上遮板的左、右兩側,向下連設有左遮板及右遮板,令該左、右遮板的底端跨置于該升降載臺上,使該集煙罩隨該升降載臺上升或下降; 一爐具載臺,含有一面板,用以承載一爐具,令該面板的前端,跨置于一固定桿上,令該固定桿的兩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的兩側,而該面板的后端,跨置于一支撐架上,該支撐架的底端是固定于該框架本體的底部,且令該面板投影地位于該上遮板的下方,且位該左、右遮板及后遮板所框圍的區(qū)域內;以及 一排煙囪,含有一吸煙口及一排煙口,令該排煙口銜接一排煙機,且令該集煙罩隨升降載臺上升至一高度時,該排煙囪的下方吸煙口相對地穿入該上遮板的對合口部,伸入于該集煙卓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對導軌設有齒條,而該驅動組件是齒輪,令該齒輪嚙合該齒條。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遮板的對合口部,吻合地跨置一蓋板,以構成一完整的平面。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載臺與該集煙罩的后遮板間相隔一間距,以容許該支撐架穿置于內。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囪固定于一固定物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囪安裝于一升降機構上,以隨該升降機構升降。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是以鉸鏈或連桿組安裝于該上遮板的對合口部。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機安裝在該排煙囪的內部。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囪在上升至頂點時,其底部與天花板齊平。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對接式的廚柜強制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囪的底部銜接一盛油盤。
【文檔編號】F24C15/20GK105953276SQ201610289362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5月4日
【發(fā)明人】陳育書
【申請人】陳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