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燃燒器用遮盤及具有其的燃燒器組件和燃氣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廚衛(wèi)制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燃燒器用遮盤及具有其的燃燒器組件和燃氣灶。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燃氣灶中爐頭包括引射管、分氣盤和中心火管,為了便于模具制作和便于爐頭出模,通常在分氣盤和中心火管處設置有一圈空隙。使用灶具的過程中,爐頭上的空隙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是敞開的,使用過程中,污物和雜質等異物會從此空隙進入爐頭內部,帶來清潔問題和安全隱患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或至少提供一種有用的商業(yè)選擇。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防止污物和雜質進入分氣盤和中心火管之間的空隙的燃燒器用遮盤。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包括:本體,所述本體沿其軸向貫通開設有開口 ;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所述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形成在所述本體上且沿所述本體的軸向貫通;和多個氣孔,所述多個氣孔分布在所述本體上,且每個所述氣孔與第一避讓部間隔設置。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燃燒器用遮盤,可以有效防止污物和雜質進入分氣盤和中心火管之間的空隙,避免了因此帶來的清潔問題和安全隱患問題;設置多個氣孔可以補充燃燒器燃燒所需要的二次空氣;氣孔與第一避讓部之間具有預定距離,可以防止第一避讓部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中,從而避免第一避讓部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中導致安裝在第一避讓部上的熱電偶感應不到火焰而使灶具誤保護。另外,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所述多個氣孔沿所述本體的周向均勻地間隔開;且所述多個氣孔的形狀為半圓形、扇形、圓形、橢圓形或邊數(shù)多于三邊的多邊形。由此可以使二次空氣補充均勻,且氣孔實現(xiàn)形式可根據(jù)需要自由選擇。所述遮盤的總面積為3000mm2—5500mm2,所述多個氣孔的總面積300mm2-350mm2,所述氣孔與第一避讓部間隔的距離大于8mm。由此既能滿足燃燒器燃燒所需的二次空氣補充量;同時又能避免第一避讓部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中導致安裝在第一避讓部上的熱電偶感應不到火焰而使灶具誤保護。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凸起,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從所述本體沿其軸向向上延伸出。所述凸起為兩個,且所述兩個凸起相對于所述本體的中心對稱。所述兩個凸起形成在所述開口的周緣上。其目的是方便使用者握持所述凸起輕松實現(xiàn)遮盤的取放。所述本體、第一避讓部、第二避讓部和所述多個氣孔的周邊均形成有翻邊。由此可以更好的收集污物和雜質。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燃燒器組件,包括:爐頭,所述爐頭為環(huán)形,所述爐頭上部設有分氣盤、外環(huán)引射管和中心引射管,所述分氣盤與所述外環(huán)引射管連通且內部限定有與所述外環(huán)引射管連通的燃燒通道;熱電偶;點火針;中心火管,所述中心火管設在所述爐頭圓心處且與所述中心引射管連通,且所述中心火管設有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遮盤,所述遮盤安裝在所述分氣盤和所述中心火管之間,所述遮盤為根據(jù)上述實施例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中熱電偶穿過所述第一避讓部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孔內,點火針穿過所述第二避讓部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孔內;和外火蓋和內火蓋,所述外火蓋安裝在所述分氣盤上且所述內火蓋安裝在所述中心火管上。另外,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所述分氣盤或所述中心火管之間設有遮盤安裝部且所述遮盤安裝在所述遮盤安裝部上。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燃氣灶,包括:面板和安裝在所述面板上的燃燒器組件,其中,所述燃燒器組件為根據(jù)上述實施例所述的燃燒器組件。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分解結構示意圖;圖2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裝配結構的正投影示意圖;圖3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結構示意圖;圖4是根據(jù)圖2中A-A線的剖面示意圖;圖5是根據(jù)圖2中B-B線的剖面示意圖;圖6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裝配結構的立體示意圖;圖7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灶具的局部立體示意圖。附圖標記:10:爐頭;11:分氣盤;12:外環(huán)引射管;13:中心引射管;14:遮盤安裝部;20:熱電偶;30:點火針;40:中心火管;41:第一安裝孔;42:第二安裝孔;50:遮盤;51:第一避讓部;52:第二避讓部;53:氣孔;54:開口 ;55:凸起;56:翻邊;60:外火蓋;70:內火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
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下面首先結合附圖具體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如圖1和圖2所示,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包括:爐頭10、熱電偶20、點火針30、中心火管40、遮盤50、外火蓋60和內火蓋70。具體地,爐頭10為環(huán)形,爐頭10設有分氣盤11、外環(huán)引射管12和中心引射管13,分氣盤11與外環(huán)引射管12連通且內部限定有與外環(huán)引射管12連通的燃燒通道。中心火管40設在爐頭10圓心處且與中心引射管13連通,且中心火管40兩側分別設有第一安裝孔41和第二安裝孔42,其中,第一安裝孔41用于安裝熱電偶20,第二安裝孔42用于安裝點火針30 ;第一安裝孔41和第二安裝孔42可根據(jù)需要對稱設置或者非對稱設置。外火蓋60安裝在所述分氣盤11上且內火蓋70安裝在中心火管40上。遮盤50為根據(jù)下述實施例將詳細描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如圖3所示),遮盤50安裝在分氣盤11和中心火管40之間,熱電偶20穿過遮盤50的第一避讓部51安裝在爐頭的第一安裝孔41內,點火針30穿過遮盤50的第二避讓部52安裝在爐頭第二安裝孔42內。下面具體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50。如圖3所示,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50包括:本體、第一避讓部51、第二避讓部52和多個氣孔53。[0045]具體地,所述本體為圓盤形且內部限定出沿其軸向貫通的開口 54。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形成在所述本體上且沿所述本體的軸向貫通。優(yōu)選地,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可以分別與開口 54連通。由此,可以提高遮盤50的裝配效率。多個氣孔53分布在所述本體上,且每個氣孔53與第一避讓部51間隔設置。由此,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可以有效防止污物和雜質進入分氣盤11和中心火管40之間的空隙,避免了因此帶來的清潔問題和安全隱患問題,并且氣孔53與第一避讓部51之間具有預定距離,可以防止第一避讓部51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53中,從而避免第一避讓部51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中導致安裝在第一避讓部51上的熱電偶20感應不到火焰而使灶具誤保護。需要理解的是,點火針30的作用是點燃燃氣,熱電偶20的作用是感知火焰意外熄滅時,它會自動切斷燃氣通路,是燃燒器組件的安全保護裝置。遮盤50上設置有相應的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熱電偶20和點火針30穿過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裸露在灶具外。在實際使用時,大多數(shù)消費者在將燃燒器組件安裝至櫥柜的過程中,沒有在櫥柜上開設進氣孔,燃燒器組件在密閉的櫥柜中燃燒的過程中在爐頭10的下部形成了負壓區(qū),如果熱電偶20距離遮盤50的氣孔53較近,熱電偶20處的火焰會被倒吸進入爐頭10的下部燃燒,熱電偶20的頭部由于沒能感應到火焰就造成了熄火??紤]到上述問題,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每個氣孔53與第一避讓部51間隔的距離大于8mm。由此,可以有效避免火焰倒吸進入爐頭10下部燃燒,從而避免了熱電偶20誤動作造成熄火。優(yōu)選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多個氣孔53沿所述本體的周向均勻地間隔開。由此,可以使氣孔53進氣均勻,燃燒充分。關于氣孔53的形狀沒有特殊限制,只要能滿足進氣需要即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多個氣孔53的形狀可以為半圓形、扇形、圓形、橢圓形或邊數(shù)多于三邊的多邊形。為了進一步提高進氣需要,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遮盤的總面積為3000mm2—5500mm2,多個氣孔53的總面積300mm2-350mm2。需要理解的是,當安裝遮盤50的燃燒器組件及灶具安裝在密封的廚衛(wèi)中時,氣孔53可以取消。關于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在所述本體上的位置沒有特殊限制,可以根據(jù)熱電偶20和點火針30在中心火管40上的安裝位置進行合理調節(jié)。優(yōu)選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第一避讓部51和第二避讓部52相對于所述本體的中心對稱。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燃燒器組件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凸起55,至少一個凸起55從所述本體沿其軸向向上延伸出。由此,通過設置凸起55,可以便于將遮盤50從分氣盤11和中心火管40之間的空隙中取出。需要理解的是,關于凸起55的結構沒有特殊限制,只要是能夠便于將遮盤50取出的結構即可滿足本實用新型的要求。優(yōu)選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凸起55為兩個,且兩個凸起55相對于所述本體的中心對稱。進一步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兩個凸起55形成在開口 54的周緣上。[0058]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本體、第一避讓部51、第二避讓部52和多個氣孔53的周邊均形成有翻邊56。由此,通過設置翻邊56,可以防止異物從氣孔53或者開口 54中落入爐頭10內,并且可以起到收集異物的作用。如圖4和圖5所示,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爐頭10和中心火管40之間設有遮盤安裝部11且遮盤50安裝在遮盤安裝部14上。由此,可以實現(xiàn)遮盤50在所述燃燒器組件內的裝配。由于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遮盤50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也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第三方面實施例的燃氣灶包括面板和安裝在面板上的燃燒器組件,其中,所述燃燒器組件為根據(jù)上述實施例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具體地,所述燃氣灶還包括旋鈕、燃氣閥,兩者組合用來控制點火針30的點火和控制燃氣的流量大小,即實現(xiàn)灶具的點火和調節(jié)火力大小。使用灶具時,通過旋鈕打開燃氣閥,使外環(huán)引射管12和中心引射管13內的燃氣經(jīng)分氣盤11的燃氣通道和中心火管40分別流到外火蓋60和內火蓋70。同時,點火針30點火引燃外火蓋60和內火蓋70上的燃氣。分氣盤11上均勻設置的空氣補充孔作為一次空氣補充孔,遮盤50上的氣孔53作為二次空氣補充孔,使灶具外的空氣和灶具底殼內部的空氣流經(jīng)內火蓋70和外火蓋60,使得空氣與燃氣充分混合燃燒。由于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燃燒器組件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氣灶也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1.一種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所述本體沿其軸向貫通開設有開口; 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所述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形成在所述本體上且沿所述本體的軸向貫通;和 多個氣孔,所述多個氣孔分布在所述本體上,且每個所述氣孔與第一避讓部間隔設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氣孔沿所述本體的周向均勻地間隔開,且所述多個氣孔的形狀為半圓形、扇形、圓形、橢圓形或邊數(shù)多于三邊的多邊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遮盤的總面積為3000mm2一5500mm2,所述多個氣孔的總面積300mm2-350mm2,所述氣孔與第一避讓部間隔的距離大于8謹。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至少一個凸起,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從所述本體沿其軸向向上延伸出。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為兩個,且所述兩個凸起相對于所述本體的中心對稱。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凸起形成在所述開口的周緣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第一避讓部、第二避讓部和所述多個氣孔的周邊均形成有翻邊。
8.一種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爐頭,所述爐頭為環(huán)形,所述爐頭上部設有分氣盤、外環(huán)引射管和中心引射管,所述分氣盤與所述外環(huán)引射管連通且內部限定有與所述外環(huán)引射管連通的燃燒通道; 熱電偶; 點火針; 中心火管,所述中心火管設在所述爐頭圓心處且與所述中心引射管連通,且所述中心火管設有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 遮盤,所述遮盤安裝在所述分氣盤和所述中心火管之間,所述遮盤為根據(jù)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器用遮盤,其中熱電偶穿過所述第一避讓部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孔內,點火針穿過所述第二避讓部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孔內;和 外火蓋和內火蓋,所述外火蓋安裝在所述分氣盤上且所述內火蓋安裝在所述中心火管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氣盤或所述中心火管之間設有遮盤安裝部且所述遮盤安裝在所述遮盤安裝部上。
10.一種燃氣灶,其特征在于,包括:面板和安裝在所述面板上的燃燒器組件,其中,所述燃燒器組件為根據(jù)權利要求8和9中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器組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燃燒器用遮盤及具有其的燃燒器組件和燃氣灶,所述燃燒器用遮盤包括本體,所述本體沿其軸向貫通開設有開口;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所述第一避讓部和第二避讓部形成在所述本體上且沿所述本體的軸向貫通;和多個氣孔,所述多個氣孔分布在所述本體上,且每個所述氣孔與第一避讓部間隔設置。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燒器用遮盤,可以有效防止污物和雜質進入分氣盤和中心火管之間的空隙,避免了因此帶來的清潔問題和安全隱患問題,并且氣孔與第一避讓部之間具有預定距離,可以防止第一避讓部處的火焰在燃燒時吸入氣孔中。
文檔編號F24C3/08GK203024154SQ20122059211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9日
發(fā)明者孫飛, 李志偉 申請人: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