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包括:外環(huán)火供氣腔(1),中心火供氣腔(2),及至少兩個對外環(huán)火供氣腔(1)供氣的燃氣通道(3);其特征在于,在燃氣通道(3)出口處設有分流柱(4),分流柱(4)將燃氣均分到兩側的外環(huán)火供氣腔。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分火器能將燃氣均勻的分配,降低燃氣通道出口處靜壓,且不會產生擾流影響正常燃燒。
【專利說明】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燃氣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
【背景技術】
[0002]分火器是家用燃氣灶的一個重要部件,具有導氣、預混氣體、均壓,承載火蓋的作用。一般包括中心火供氣腔和外環(huán)火供氣腔,燃氣從中心火供氣腔底部進入,并通過燃氣通道進入外環(huán)火供氣腔。
[0003]目前,市場上常見的分火器的燃氣是通過燃氣通道直接進入外環(huán)火供氣腔的,因燃氣通道有限,導致燃氣剛進入外環(huán)火供氣腔時,不能有效的將燃氣均勻的分配到各個火孔,導致燃氣通道出口處因內部靜壓過大而離焰、黃焰,甚至熄火而使產品不合格。為此,有些產品在燃氣通道出口處增加均流板,可以對燃氣進行均流,但易使產生擾流,影響燃燒工況。
【發(fā)明內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將燃氣均勻分配,降低燃氣通道出口處靜壓,且產生擾流較小的分火器。
[0005]為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6]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包括:安裝在一起的外環(huán)火供氣腔和中心火供氣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huán)火供氣腔上連接有至少兩個燃氣通道,在燃氣通道出口處設有將燃氣均分的分流柱。
[0007]作為上述方案的一種改進,分流柱的形狀是橢圓柱,圓柱,棱柱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
[0008]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燃氣通道與分流柱的數(shù)量不一致。
[0009]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通過設置分流柱,將燃氣均勻的分配到燃氣通道出口兩側,有效降低通道出口處的靜壓,并實現(xiàn)了燃氣的進一步預混,降低了燃燒煙氣,提高了熱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所示為分火器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所示為分火器整體結構在另一視角上的示意圖;
[0012]圖3所示為分火器結構分解圖。
[0013]附圖標記說明:
[0014]1、外環(huán)火供氣腔,2、中心火供氣腔,3、燃氣通道,4、分流柱。
【具體實施方式】
[0015]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0016]如圖1、圖2所示,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包括:安裝在一起的外環(huán)火供氣腔I和中心火供氣腔2,及對外環(huán)火供氣腔I供氣的四個燃氣通道3。其中,在每個燃氣通道3出口處設有分流柱4。當燃氣經(jīng)過燃氣通道3進入外環(huán)火供氣腔I時,分流柱4將燃氣均勻的分配到燃氣通道3出口兩側,可以有效降低燃氣通道4出口處的靜壓。
[0017]作為本實施例的一種等效實施方式,只在上述四個燃氣通道中的一個或多個設置分流柱即可,不限于本實施例。
[0018]進一步地,為保證燃氣均勻的分配到分流柱兩側外環(huán)火供氣腔,且不會阻礙燃氣的正常流動而產生擾流。分流柱的形狀為三角柱與圓柱的組合,其中三角柱的一個尖角指向中心火供氣腔。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分流柱為圓柱形、橢圓柱形、棱柱形或其它可將燃氣分流至兩側的形狀,不限于本實施例。
[0019]如圖3所示,其為本實施例提供的分火器的結構分解圖,從圖中可以看出,燃氣通道3、分流柱4都由上、下兩個部分裝配而成。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整個分火器為一體成型結構,不限于本實施例。
[0020]以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實質進行了詳細說明,但并不能以此來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進行限制。顯而易見地,在本實用新型實質的啟示下,本【技術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還可進行許多改進和修飾,比如,對燃氣通道的數(shù)量進行適當調整等等。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簡單改進、修飾或等效變換都落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帶分流功能的分火器,包括:安裝在一起的外環(huán)火供氣腔(I)和中心火供氣腔(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huán)火供氣腔上連接有至少兩個燃氣通道(3),在燃氣通道(3)出口處設有可將燃氣均分的分流柱(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柱(4)的形狀是橢圓柱,圓柱,棱柱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燃氣通道與分流柱的數(shù)量不一致。
【文檔編號】F23D14/84GK203949181SQ201420197334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22日
【發(fā)明者】余少言, 徐其魁, 劉建明, 魏立, 銀航, 謝鵬琰 申請人:廣東萬家樂燃氣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