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雙火苗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打火機,尤其是涉及一種雙火苗打火機。
背景技術:
目前已有的雙火苗打火機,如專利號為92100999.2,公告號為1076263的名稱為《具有高點火率的雙火苗打火機》的發(fā)明專利,該具有高點火率的雙火苗打火機包括殼體、儲氣箱組件、防風組件、發(fā)火裝置、供氣控制機構和火苗轉換機構、發(fā)火裝置與火苗轉換機構相連接,發(fā)火裝置壓下時,發(fā)出防風火苗,發(fā)火裝置松開至自由狀態(tài)時,轉換為明火火苗,其發(fā)明點在于(1)當發(fā)火裝置松開至自由狀態(tài)時供氣控制機構還保持出氣閥呈開啟狀態(tài);(2)當發(fā)火裝置壓下時火苗轉換機構壓迫明火供氣管,點燃防風火苗,當發(fā)火裝置松開至自由狀態(tài)時火苗轉換機構放開明火供氣管,從而達到轉換成明火之目的。該打火機的缺點是(1)供氣控制機構對出氣閥的作用力不平衡,會造成出氣閥的磨損和變形非常嚴重,甚至失去其原有的功能;(2)火苗轉換機構壓迫明火供氣管的方法不合理,會造成明火供氣管破裂或粘在一起,從而影響打火機的使用;(3)使用防風火苗時,由于火苗轉換機構對明火供氣管壓迫不穩(wěn)定,防風火苗會出現(xiàn)抬火、跳火、竄火等現(xiàn)象。(4)該打火機使用完防風火苗后,不管是否需要都必須轉換成明火火苗繼續(xù)燃燒,造成燃氣的浪費。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操作方便、結構更加合理、性能更加穩(wěn)定的雙火苗打火機。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設置在殼體上的二個火苗組件,即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以及點火器、設有出氣閥的氣箱、點火按紐、旋紐,點火器設二個,出氣閥的出氣嘴為雙頭出氣嘴,雙頭出氣嘴上的二條出氣管分別經(jīng)過點火按紐上的二個圓孔與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連通,在出氣閥上設置有雙向跳板,點火按紐設置在殼體上可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轉動,點火按紐和旋紐連接可傳動給點火器和雙向跳板,點火按紐還和設置在殼體上的柱體形成出氣管阻斷或開通的開頭關機構。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性能穩(wěn)定等優(yōu)點。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發(fā)明本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本實施例分解式結構示意圖。
圖中1——殼體 2——氣箱 3——點火器B 4——雙向跳板 5——出氣閥 6——旋紐 7——方柱 8——柱體B 9——點火器B的導線10——出氣管B 11——第2火苗組件 12——第1火苗組件 13——出氣管A 14——柱體A 15——點火器A的導線 16——點火按紐 17——點火器A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包括設置在殼體1上的二個火苗組件,即第1火苗組件12和第2火苗組件11以及點火器A17、點火器B3、設有出氣閥5的氣箱2、點火按紐16、旋紐6,出氣閥5的出氣嘴為雙頭出氣嘴,雙頭出氣嘴上的出氣管A13和出氣管B10分別經(jīng)過點火按紐16上的二個圓孔與第1火苗組件12和第2火苗組件11連通,在出氣閥5上設置有雙向跳板4,點火按紐16設置在殼體1上可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轉動,在點火按紐16上設置了一個方柱7,方柱7穿過殼體1和旋紐6連接,點火按紐16上有二條壓柱分別控制點火器A17和點火器B3,點火器A17的導線15連接到第2火苗組件11,點火器B3的導線9連接到第1火苗組件12,當旋紐6順時針方向轉動時帶動點火按紐16順時針方向轉動,點火按紐16壓迫點火器B3至點火,同時點火按紐16將出氣管B10壓在設置在殼體1上的柱體B8上,從而阻斷出氣管B10內(nèi)的氣流;當旋紐6逆時針方向轉動時帶動點火按紐16逆時針方向轉動,點火按紐16壓迫點火器A17至點火,同時點火按紐16將出氣管A13壓在設置在殼體1上的柱體A14上,從而阻斷出氣管A13內(nèi)的氣流。
雖然以上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了詳細的描述,但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認識到,前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說明本發(fā)明,而非限定本發(fā)明。在本發(fā)明的構思內(nèi),還可以對前述實施例做出多種變化或變形,這些變化或變形都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包括設置在殼體上的二個火苗組件,即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以及點火器、設有出氣閥的氣箱、點火按紐、旋紐,其特征是點火器設二個,出氣閥的出氣嘴為雙頭出氣嘴,雙頭出氣嘴上的二條出氣管分別經(jīng)過點火按紐上的二個圓孔與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連通,在出氣閥上設置有雙向跳板,點火按紐設置在殼體上可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轉動,點火按紐和旋紐連接可傳動給點火器和雙向跳板,點火按紐還和設置在殼體上的柱體形成出氣管阻斷或開通的開頭關機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二個點火器分別設置在出氣閥的兩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點火按紐上有二條壓柱分別控制二個點火器,點火按紐順時針方向轉動壓迫點火器B至點火,點火按紐逆時針方向轉動壓迫點火器A至點火。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點火按紐順時針方向轉動時帶動出氣管B壓在柱體B上,點火按紐逆時針方向轉動時帶動皮管A壓在柱體A上以構成阻斷或開通氣路的開關機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打火機,尤其是涉及一種雙火苗打火機。包括設置在殼體上的二個火苗組件,即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以及點火器、設有出氣閥的氣箱、點火按鈕、旋鈕,點火器設二個,出氣閥的出氣嘴為雙頭出氣嘴,雙頭出氣嘴上的二條出氣管分別經(jīng)過點火按鈕上的二個圓孔與第1火苗組件和第2火苗組件連通,在出氣閥上設置有雙向跳板,點火按鈕設置在殼體上可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轉動,點火按鈕和旋鈕連接可傳動給點火器和雙向跳板,點火按鈕還和設置在殼體上的柱體形成出氣管阻斷或開通的開頭關機構。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性能穩(wěn)定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F23Q2/00GK1932387SQ200510098918
公開日2007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14日
發(fā)明者伍愛明 申請人:汪祥衛(wèi), 伍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