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即刻使用型容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容器包裝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當容器啟封后需要盡快清空與使用的即刻使用型容器。
【背景技術】
[0002]日常生活中,飲用瓶裝飲料是不少人飲用飲料的選擇,因為隨處可購買且便于攜帶。但大多數情況下使用者不能一次性用完,放置一段時間就會使瓶內飲品滋生大量的細菌。尤其是酷暑炎夏,細菌多數是在氣溫30°C左右的夏季迅速繁殖,細菌的繁殖比人們想象得還要快,細菌繁殖可致食品腐敗,導致細菌性食物中毒。盡管直接飲用長時間放置的瓶裝飲料發(fā)生食物中毒的危險很少,但人們千萬不要過于自信。
[0003]另外,直接將嘴對著飲料瓶喝飲料可能導致大腸桿菌、念珠菌和黃色葡萄球菌等細菌混入飲料瓶和飲料中,只要放置一段時間不喝,細菌就有可能在瓶內大量繁殖起來。一旦過了一段時間重新打開喝,就有可能喝下大量的細菌,帶來一些惡劣的健康影響:
[0004]帶來一些惡劣的健康影響,例如會引起如下影響:
[0005]一、引起食物中毒、身體不適等;
[0006]不要小看混入的大腸桿菌,它能夠輕易地讓人體出現腹瀉、嘔吐、發(fā)熱等一系列食物中毒的癥狀,尤其是免疫力差的孩子和經過長期的疲勞導致免疫力下降的大人更容易中招,因此需要更加注意。
[0007]二、導致皮膚粗糙起粉刺
[0008]黃色葡萄球菌是導致遺傳性過敏癥惡化的首要原因。這種細菌一旦在身體中大量繁殖,就有可能造成皮膚干燥掉肩和瘙癢。同時,黃色葡萄球菌和大腸菌還會引起腸道不適,引起便秘。一旦身體中囤積大量老舊廢物,可能引起身體代謝惡化,造成肌膚粗糙、起粉刺等癥狀。
[0009]三、造成口腔炎、口角炎等炎癥
[0010]原本只存在于口腔中的念珠菌大量繁殖后可能導致口腔內膜炎、口角炎等炎癥,引起不適。當口腔發(fā)炎時還有一個巨大的問題,那就是口腔的疼痛讓人沒法好好吃飯,若隱若現的疼痛容易讓人出現易怒、煩躁、不安等其他各種問題。
[0011]實際生活中還存在很多如下的情況:
[0012]1.容器所裝內容物為容器封口打開最好即刻使用的物品;這樣的物品有保質期、保鮮期、有效期或者營養(yǎng)不流失期很短的特性;
[0013]2.容器所裝內容物為容器封口打開必須即刻使用的物品:這樣的物品化學性質很活潑或者具有較強揮發(fā)性。
[0014]當容器所裝內容物具有以上特性時,使用者在打開容器封口的情況下,如果沒有盡快清空及使用內容物,并且能夠很方便的放置容器及剩余內容物,就會導致使用中斷。這樣會帶來營養(yǎng)流失,使用效果降低,安全性降低等問題。
[0015]而現有的食品飲料、化工、機械等行業(yè)所使用的液態(tài),半固態(tài),固態(tài)物品盛裝用包裝容器,大多具有以下三個特征:①、具有能穩(wěn)定擺放的幾何形狀,即使封口打開不再封閉,內容物也處在穩(wěn)定狀態(tài),不會流失、封口在啟封后仍然可以再次封閉的容器,即使容器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內容物也不會流失、兼具以上兩種特性。
[0016]因此,設計一種內容物在容器啟封以后需要盡快清空與使用的容器就是十分必要的。
【發(fā)明內容】
[001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在封口打開狀態(tài)下不能穩(wěn)定固定的即刻使用型容器,解決現有容器由于具有穩(wěn)定擺放的幾何形狀所以無需即刻使用,從而放置一段時間再用使有些內容物滋生細菌或變質的問題,克服了上述現有容器的不足。
[0018]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結合【附圖說明】如下:一種即刻使用型容器,該容器包括容器本體I和在其頂端開口處的一次性密封蓋體2,該容器本體I為曲面體或楔形體,所述的曲面體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為幾何不穩(wěn)定面并且曲面體的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該曲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外,該楔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
[0019]所述的蓋體2為與瓶子本體I上端開口結合的拉環(huán)式的易拉蓋、易拉皇冠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上端的封口撕膜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I上端的翻蓋。
[002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蓋體為一次性密閉,啟封后不能再封閉。該容器本體為曲面體或楔形體,曲面體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為幾何不穩(wěn)定面并且曲面體的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之外。因此,本實用新型不能保證在封口被打開的情況下,內容物既不從開口處流失,容器同時又能穩(wěn)定擺放在水平面上。當本實用新型內置飲品的時候,使用者必須封口被打開后即刻飲用,這樣飲品就不會滋生大量細菌,使飲品的營養(yǎng)不流失,保證了飲用者的人身健康;當本實用新型內置化工、機械原料時,打開封口后必須即刻使用,這樣才會有效保留原料的有效成分,不至于使內容物降低使用功效或者大量揮發(fā)。
【附圖說明】
[0021]圖1為當本實用新型本體為“軟管”形的曲面體,蓋體為拉環(huán)式易拉蓋時,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2]圖2為當本實用新型本體為“軟管”形的曲面體,蓋體為拉環(huán)式易拉蓋時,本實用新型主視示意圖;
[0023]圖3為當本實用新型本體為“軟管”形的曲面體,蓋體為拉環(huán)式易拉蓋時,本實用新型左視示意圖;
[0024]圖4為當本實用新型本體為楔形體,蓋體為拉環(huán)式易拉蓋時,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5]圖5為當本實用新型本體為楔形體,蓋體為拉環(huán)式易拉蓋時,本實用新型后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一種即刻使用型容器,該容器包括容器本體I和在其頂端開口處的一次性密封蓋體2,其特征在于,該容器本體I為曲面體或楔形體,所述的曲面體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為幾何不穩(wěn)定面并且曲面體的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該曲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之外,該楔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
[0027]所述的蓋體2為與瓶子本體I上端開口結合的拉環(huán)式的易拉蓋、易拉皇冠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上端的熱縮封口撕膜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I上端的翻蓋或其他適用的一次性蓋。
[0028]實施例1
[0029]參閱圖1-圖3,本實用新型容器本體I為類似“牙膏軟管”狀的曲面體,其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蓋體2為拉環(huán)式的易拉蓋,因此蓋體2打開后,該容器不能保證內容物既不從開口處流失,容器同時又能穩(wěn)定擺放在水平面上;使用者使用時,需拉開一次性拉環(huán)式易拉蓋,此時該容器被打開,使用者需要即刻使用容器內的內容物,保證了容器內容物的營養(yǎng)成分或有效性。該容器蓋體2還可以采用熱縮封口撕膜蓋及其他適用的一次性蓋。
[0030]實施例2
[0031]參閱圖4-圖5,本實用新型容器本體I為“楔形體”,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之外,蓋體2為拉環(huán)式的易拉蓋,因此蓋體2打開后,該容器不能保證內容物既不從開口處流失,容器同時又能穩(wěn)定擺放在水平面上;使用者使用時,需拉開一次性拉環(huán)易拉蓋,此時該容器被打開,使用者需要即刻使用容器內的內容物,保證了容器內容物的營養(yǎng)成分或有效性。該容器蓋體2還可以采用熱縮封口撕膜蓋及其他適用的一次性蓋。
[0032]如果本實用新型容器開封后,使用者如果不能馬上將容器內內容物清空使用,可以采用如下有四種可能的操作方式:
[0033]1、繼續(xù)親自穩(wěn)定容器,保證容器內容物不流失;
[0034]2、借助其他物品、工具保持容器能穩(wěn)定擺放于平面上,內容物不流失;
[0035]3、將容器內容物轉入另一容器存放;
[0036]4、將容器與其中的內容物一并丟棄。
[0037]但上述方式這都加大了使用者的不方便,經濟上的不利,也同時在法律上終結了容器內容物生產者對使用者提供的質量、安全承諾義務。
[0038]因此,以上各種不利的后果一定會迫使使用者在打開本實用新型一次性蓋體的情況下,馬上將容器內內容物清空使用,所以本實用新型具有一定的優(yōu)點,能夠保證內容物不被污染和浪費。
【主權項】
1.一種即刻使用型容器,該容器包括容器本體(I)和在其頂端開口處的一次性密封蓋體(2),其特征在于,該容器本體(I)為曲面體或楔形體,所述的曲面體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為幾何不穩(wěn)定面并且曲面體的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該曲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之外,該楔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即刻使用型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蓋體(2)為與瓶子本體(I)上端開口結合的拉環(huán)式的易拉蓋、易拉皇冠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上端的熱縮封口撕膜蓋或設置在瓶子本體(I)上端的翻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容器包裝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當容器啟封后需要盡快清空與使用的即刻使用型容器。該容器包括容器本體和在其頂端開口處的一次性密封蓋體,該容器本體為曲面體或楔形體,所述的曲面體上端為幾何穩(wěn)定面,下端為幾何不穩(wěn)定面,并且曲面體的下端和與其要放置的平面為線接觸,該曲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所述的楔形體的重心投影在楔形體下底面之外,該楔形體不能穩(wěn)定放置在平面上。因此本實用新型打開一次性該蓋體后,使用者必須封口被打開后即刻使用,這樣就保證了內容物不被污染和浪費。
【IPC分類】B65D6-02, B65D17-34
【公開號】CN20452793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23977
【發(fā)明人】金勝昔
【申請人】金勝昔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