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寶特瓶組合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套用于寶特瓶瓶口的用具,確切地說是一套帶有吸嘴的具有封口及吸吮兩種功能的瓶口組合蓋。
目前寶特瓶中飲料飲用完畢后,空瓶一般費棄不用,如將不用之空瓶用于便攜式水壺,可以節(jié)省大量物品。寶特瓶做為一種飲料的包裝容器,沒有方便飲用的水杯或吸管,如果將寶特瓶用做水壺,應使寶特瓶增加便于飲用之功能。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設計一種組合用具以滿足便于飲用這種要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設計一種可重復使用的帶有封口及吸吮兩種功能的瓶蓋,瓶蓋是一種新式組合蓋,由外蓋、內蓋及吸管組成。內蓋帶有吸嘴,與吸管相連,用口吸吮吸嘴,飲料就從吸管被吸入口中。外蓋可旋在寶特瓶上,使瓶口密封。
此實用新型的特點在于1、開發(fā)了寶特瓶的新用途,密封效果較好;2、飲用方便,并可重復使用。
下面參考附圖
及實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為組合蓋實施例的剖視圖。
在圖中1、外蓋;2、內蓋;3、吸管在圖中,外蓋(1)帶內螺紋,頂部帶一凸出的封口帽,內蓋(2)帶吸嘴、吸管接口及密封環(huán),內蓋壁有一定錐度,使用時將寶特瓶原封口蓋旋開,內蓋(2)鑲入瓶口中,密封環(huán)與瓶口卡緊,外蓋(1)旋緊后封口帽壓緊內蓋(2)的吸嘴口外,密封的飲料逸出須經過封口帽與螺紋或者經密封環(huán)與螺紋,即必須經過兩道密封過程。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寶特瓶的組合蓋,由外蓋、內蓋及吸管組成,其特征在于外蓋帶有封口帽,內蓋帶有吸嘴、密封環(huán)及吸管接口,內外蓋配合可形成兩道密封。
2.一種如權利1要求的外蓋,其特征在于帶有內螺紋和封口帽,封口帽可壓在內蓋吸嘴處,起到密封作用。
3.一種如權利1要求的內蓋,其特征在于帶有一定錐度的內蓋外壁上帶有密封環(huán)。
4.一種如權利1要求的內蓋,其特征在于吸管接口為圓柱管,可與吸管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帶有吸嘴、具有瓶口封口及直接吸吮兩種功能的用于寶特瓶的組合蓋。它由內蓋、外蓋及吸管組成,可裝在寶特瓶口,不但可起到普通瓶蓋的密封作用,還可用嘴直接從內蓋上的吸嘴處吸吮瓶中的飲料,以方便飲用。
文檔編號B65D85/72GK2173217SQ93241588
公開日1994年8月3日 申請日期1993年10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10月20日
發(fā)明者馬宏亞 申請人:馬宏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