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前支撐板、后支撐板、側板和底板,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側面底端設有第一凹槽,第一凹槽貫穿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的一個側面,底板設置在第一凹槽內,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凹槽,第二凹槽貫穿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的頂面,側板設置在第二凹槽內,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三凹槽,第三凹槽貫穿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的頂面,前支撐板靠近底面處沿中心線對稱設有一對可視窗,前支撐板和后支撐板上設有提拉機構。本發(fā)明可直接看到產品外觀,既能當作手提盒使用用來提拎酒水,又能拼接組合成酒架,便于酒水的整理與擺放,結構簡單、成本低廉、木質材質,實用環(huán)保。
【專利說明】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容器,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注重生活的品質,酒也就成了人們生活中的常用品。
[0003]目前國內外大多數酒盒基本只能實現包裝這一單一功能,飲用完酒后便丟棄,并且大多數酒盒都存在過度包裝的現象,大多數酒盒造型設計比較中規(guī)中矩,常常給人以千篇一律的感覺,另外,現有的包裝盒,一般將產品完全包裝在里面,對于富有美感的產品外觀設計不能直觀其形,從而難以顯示產品的設計理念,并且不利于產品銷售,此外,現有技術中的包裝盒,使用較多材料,不符合環(huán)保的理念。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可直接看到產品外觀,既能當作手提盒使用用來提拎酒水,又能拆解后組合成酒架,便于酒水的整理與擺放,結構簡單、成本低廉、綠色環(huán)保。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包括前支撐板1、后支撐板2、側板3和底板4,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側面底端對應位置設有第一凹槽5,所述的第一凹槽5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一個側面,所述的底板4設置在第一凹槽5內,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凹槽6,所述的第二凹槽6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側板3設置在第二凹槽6內,所述的前支撐板I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三凹槽7,所述的后支撐板2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四凹槽8,所述的第三凹槽7和第四凹槽8分別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前支撐板I靠近底面處沿中心線對稱設有一對可視窗9,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上設有提拉機構。
[0006]進一步的,提拉機構包括分別沿第三凹槽7的中心線和第四凹槽8的中心線對稱設置的一對通孔10和連接通孔10的提拉繩11。
[0007]進一步的,可視窗9的縱截面的形狀是倒U形。
[0008]進一步的,可視窗9的高度為200-300mm。
[0009]進一步的,可視窗9的寬度為60_80mm。
[0010]本發(fā)明具有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可直接看到產品外觀,既能當作手提盒使用用來提拎酒水,又能拼接組合成酒架,便于酒水的整理與擺放,結構簡單、成本低廉、木質材質,實用又環(huán)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是本發(fā)明組合成酒架示意圖
[0013]圖中:1、前支撐板,2、后支撐板,3、側板,4、底板,5、第一凹槽,6、第二凹槽,7、第三凹槽,8、第四凹槽,9、可視窗,10、通孔,11、提拉繩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0015]如圖1所示,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包括前支撐板1、后支撐板2、側板3和底板4,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側面底端對應位置設有第一凹槽5,所述的第一凹槽5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一個側面,所述的底板4設置在第一凹槽5內,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凹槽6,所述的第二凹槽6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側板3設置在第二凹槽6內,述的前支撐板I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三凹槽7,所述的后支撐板2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四凹槽8,所述的第三凹槽7和第四凹槽8分別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前支撐板I靠近底面處沿中心線對稱設有一對可視窗9,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上設有提拉機構。
[0016]提拉機構包括分別沿第三凹槽7的中心線和第四凹槽8的中心線對稱設置的一對通孔10和連接通孔10的提拉繩11,用于提拉酒盒,省力方便。
[0017]可視窗9的縱截面的形狀是倒U形,與紅酒瓶的瓶身形狀相適應,可是窗9的寬度為60-80mm,能夠更方便直觀觀察產品。
[0018]如圖2所示,當木質提盒取出紅酒后可以拼接成酒架使用,使用時,拆解酒盒,前支撐板I傾斜放置,后支撐板2通過第四凹槽8與前支撐板的第三凹槽7相組合,兩個側板3分別通過前支撐板的第一凹槽5和后支撐板的第一凹槽5組合,形成三個容納部用于容納紅酒瓶。
[0019]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其特征在于:前支撐板(I)、后支撐板(2)、側板(3)和底板(4),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側面底端對應位置設有第一凹槽(5),所述的第一凹槽(5)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一個側面,所述的底板(4)設置在第一凹槽(5)內,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左右兩側均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的第二凹槽(6)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側板(3)設置在第二凹槽(6)內,所述的前支撐板(I)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三凹槽(7),所述的后支撐板(2)的中心線處靠近頂面設有第四凹槽(8),所述的第三凹槽(7)和第四凹槽(8)分別貫穿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的頂面,所述的前支撐板(I)靠近底面處沿中心線對稱設有一對可視窗(9),所述的前支撐板(I)和后支撐板(2)上設有提拉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拉機構包括分別沿第三凹槽(7)的中心線和第四凹槽(8)的中心線對稱設置的一對通孔(10)和連接通孔(10)的提拉繩(1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視窗(9)的縱截面的形狀是倒U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視窗(9)的高度為 200_300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木質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視窗(9)的寬度為 60_80mm。
【文檔編號】B65D6/24GK104386335SQ201410637201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1月13日
【發(fā)明者】張瑋 申請人:天津飛思吉爾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