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尤其是交通工具如汽車、火車上用的照明燈自動轉向裝置。
現有技術中,汽車、火車的照明燈是固定不能自動轉向的,在汽車、火車急轉彎、大幅度轉彎時,由于車燈不能自動轉向,靠方向盤的轉向,鐵軌的彎度轉向,因而司機對左、右彎道方向的目標不能很清楚地看見,特別在山區(qū),彎路行車容易造成危險。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交通工具在彎路上行走時其照明燈全自動轉向照明的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由照明燈和燈座等組成,其結構特點為照明燈固定在控轉軸的前端,控轉軸的后端連接有重力錘,支轉軸上端活動或固定連接在控轉軸上且支撐著,支轉軸的下部連接在燈座上且能在燈座上轉動,燈座下的燈座板上設有凹型控擺缺口,重力錘平穩(wěn)??吭诎夹涂財[缺口上,重力錘能以支轉軸為轉軸在燈座板上左右滑動或滾動。
本實用新型由于在照明燈后端連接重力錘,而重力錘能隨汽車或火車急轉彎或大幅度轉彎也相應轉向,而在汽車或火車直線運動時平穩(wěn)不動,且汽車或火車由轉彎運動轉為直線運動時,能迅速回復原位;而汽車或火車在一般的顛簸行駛時,重力錘能平穩(wěn)地??吭跓糇迳系陌夹涂財[缺口上,從而照明燈也不擺動,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如
圖1和圖2所示,照明燈4焊接或掛鎖在控轉軸2的前端,重力錘采用半圓形球缺、長方體形。四方體形。斧頭體形或桃心體形且其重心必須高于重力錘和控轉軸2相連處,即重力錘上重下輕,(不論何種體形其底部與控擺缺口10相接觸的地方兩側面呈弧形狀態(tài)。)因而照燈4通過控轉通過控轉軸2與重力錘相連,支轉軸5的上端可以焊接軸承球套3,也可以直接焊接在控轉軸2,而軸承珠套的目的在于重力錘和控轉軸靈活隨軸承珠套轉動,控轉軸下部所支撐的支轉軸5的下部通過筒式珠套6連接在燈座7上,即筒式珠套6套在支轉軸5上,而筒式珠套6下端又焊接在燈座7上,因而支轉軸5很容易地在燈座上轉動,支轉軸5轉動由與相連的控轉軸2也轉動,隨著照明燈也轉動,燈座7的下面是燈座板8,燈座板8可固定在汽車或火車上,燈座板上沒置有凹型控擺缺口10,其作用是用于平穩(wěn)??恐亓﹀N,使與重力錘相連的照明燈在汽車或火車直線行駛時保持直線照射,因而重力錘必須具有所要求的重量,以保持照明燈不隨汽車顛簸而左右擺動;在燈座板8上還設有控制重力錘1離開凹型控擺缺口后在燈座板上左右滑動或滾動幅度大小的左右擋柱11—般角度預設在15-20度。同時加上方向盤轉向角度與車路彎道角度保持一致,其具體工作如下當汽車、火車直線行駛,在行駛中可以左右顛簸,但幅度不是很大,則重力錘由于重力作用平穩(wěn)地??吭诎夹涂財[缺口上,因而與之相連的照明燈也就直線照射不轉向,當汽車或火車左右急轉彎或大幅度轉彎(如山區(qū)彎路行駛)時,由于重力錘受到相當大的離心力作用,隨著也左右滑離或滾離凹型控擺缺口,由于重力錘相連控轉軸及支轉軸上,因而重力錘的運動也只能是作弧線運動,即繞某支點運動,此時重力錘和照明燈及控制軸以及支轉軸則繞燈座運動,由于支轉軸通過筒式珠套與燈座相連,因而此運動較容易,重力錘滑離凹型控擺缺口在燈座板上作弧線運動,當重力錘與控轉軸通過軸承珠套與支轉軸相連時,則重力錘在燈座板上主要以滾動方式運動,因而此軸承珠套使重力錘運動自如。當重力錘左右滑離凹型控擺缺口作弧線運動時,則照燈也相應作左右轉向,具體轉向角度由燈座板上的擋柱及重力錘來控制;當汽車、火車回復直線運動時,此時原來重力錘因受到離心力的壓制作左右轉動,重力錘的重心偏移,由于重力錘的重力作用,不得不以原來運動的相反方向作返回運動,最終又平穩(wěn)地??吭诎夹涂財[缺口上,從而照明燈又回復直線照射;因而本實用新型在汽車彎路行駛時能自動轉向,直路行駛時又回復直線照射,具有使用安全、方便的優(yōu)點。
權利要求1.一種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由照明燈和燈座等組成,其特征在于照明燈(4)固定在控轉軸(2)的前端,控轉軸的后端連接有重力錘(1);支轉軸(5)上端活動或固定連接在控轉軸上且支撐著,支轉軸(5)的下部連接在燈座上且能在燈座(7)上轉動;燈座(7)下的燈座板上設有凹型控擺缺口(10),重力錘(1)平穩(wěn)??吭诎夹涂財[缺口(10)上;重力錘能以支轉軸為轉軸的燈座板上左右滑動或滾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其特特征在于控轉軸(2)的中部套上軸承珠套(3),軸承珠套(3)再與支轉軸(5)固定連接,重力錘(1)和控轉軸(2)能在軸承珠套中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其特征在于燈座(7)上固定的筒式珠套(6),筒式珠套(6)再套在支轉軸(5)上,支轉軸(5)能在燈座上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其特征在于燈座下的燈座板上設置有控制重力錘(1)向左、右滑動或滾動幅度的擋柱(11)。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其特征在于重力錘(1)采用半圓形球缺、長方體形、四方體形、斧頭體形或桃心體形的重力錘,且重力錘上重下輕,重力錘其底部與控擺凹形缺口相接觸的地方的兩側面呈弧形狀。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用的全自動轉向照明燈裝置,它由照明燈和燈座等組成,照明燈固定在控轉軸的前端,控轉軸的后端連接有重力錘,支轉軸上端活動或固定連接在控轉軸上且支撐著,支轉軸的下部連接在燈座上且能在燈座上轉動,燈座下的燈座板上設有凹型控擺缺口,重力錘平穩(wěn)地停靠在凹型控擺缺口上,重力錘能以支轉軸為轉軸在燈座板上左右滑動或滾動,因而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特點。
文檔編號B60Q1/04GK2228602SQ9520891
公開日1996年6月5日 申請日期1995年4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4月12日
發(fā)明者林圣棟 申請人:林圣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