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皮革亮光鞋油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屬于皮革成品表面處理的一種高檔油劑,具體地說就是用拋光劑、成膜劑和油劑使皮鞋鞋面產(chǎn)生具有持久光亮的效果。
皮鞋商品在使用時,其表面光亮度是其使用最重要的價值,以往應用的鞋油靠用蠟來增加它的光亮度,它的缺點是鞋在使有時,由于與其他物體接觸摩擦而造成其表面凹凸不平,上的蠟膜不能把凹凸面搓平,而且蠟也容易被布擦掉。
本鞋油除了解決原來鞋油解決的問題處,還能使皮革在拋光劑和成膜劑的作用下使皮革產(chǎn)生持久性光亮效果,使凹凸面搓平使皮鞋給人增加了光亮色彩。
皮鞋亮光鞋油是以拋光劑作為主體,成膜劑和油劑作為輔助劑,共同組成皮鞋亮光鞋油,配方中加以防腐劑、顏色、香精、抗靜電劑以改善產(chǎn)品性能,使產(chǎn)品存放性能和使用性能更佳。
本發(fā)明皮革亮光鞋油的重量組成為拋光劑為鐵紅粉或碳酸鈣等物質(zhì),它在配方中用量為10-20%,成膜劑為聚丙烯酸乳液10%,油劑為煤油或松油用量為10%-20%,添加劑有防腐劑、顏色、香精和柔軟劑,將上述各種物質(zhì)按一定要求比例混合,即可得到皮革光亮鞋油。
本發(fā)明的使用特點是將油劑涂布于皮革上,用布進行磨擦整個鞋面,個別地方可根據(jù)鞋面情況進行不同程度的研磨,最后用清潔布將皮鞋表面重新進行擦磨至達到光亮為止,以后的應用過程中可不再上油,只要用干凈布擦磨即可,可減少鞋油用量。
本發(fā)明應用范圍可用于出廠皮鞋增光,使用過程中皮鞋除污增光、箱包、瓷器、汽車等各個需要上光拋亮的物體表面。
下面將介紹皮鞋亮光鞋油具體實施例在一帶有攪拌,加熱裝置的反應罐中,先加入上光蠟30公斤、石蠟10公斤、煤油20公斤、松節(jié)油10公斤加熱80-90℃熔化后,降溫到50℃,加入聚丙烯酸乳液10公斤,防腐劑0.5公斤,顏色1公斤,柔軟劑2公斤、香精適量,拋光劑25公斤,攪拌降溫至膏狀形成為止,即可包裝。若需要膏體更細膩時,可用膠體磨處理。
權利要求
1.皮革亮光鞋油,本發(fā)明的特點是一種膏狀油劑,它是由拋光劑,成膜劑和油劑如煤油,上光蠟、石蠟組成,添加劑包括抗靜電劑,防腐劑、顏色和香精。
2.正如權利1.所述皮革亮光鞋油中的拋光劑可用鐵紅粉、碳酸鈣、氧化鎂、氧化鋅、碳酸鎂等用于拋光的物質(zhì)來充當。
3.正如權利1.所述皮革亮光鞋油的成膜劑可用聚丙烯酸乳液或聚氨酯乳液替代。
4.正如權利1.所述皮革亮光鞋油,其膏體的組成為拋光劑為25%,上光蠟30%,石蠟10%,煤油10%,松節(jié)油10%成膜劑為10%,添加劑為柔軟劑2%,顏色1%,防腐劑1%,香精1%。
5.磨花上光油適用于使用中的皮鞋、箱包、金屬制品、瓷器、汽車、木制品等用于拋光,上光物質(zhì)。
全文摘要
皮革亮光鞋油是一種膏狀油劑,它由拋光劑,成膜劑油劑及添加劑組成,本產(chǎn)品有各種顏色,適用于中、高檔皮鞋鞋面處理,處理一次后能保持一周長,使鞋面光亮,并且用布搓擦后,效果更佳,是一種高檔鞋油。
文檔編號C09G1/08GK1095740SQ9311125
公開日1994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1993年5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5月25日
發(fā)明者郭建華 申請人:郭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