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鑄造齒輪毛坯件的切割裝置,屬于機械加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齒輪是依靠齒的嚙合傳遞扭矩的輪狀機械零件。齒輪通過與其它齒狀機械零件(如另一齒輪、齒條、蝸桿)傳動,可實現(xiàn)改變轉速與扭矩、改變運動方向和改變運動形式等功能。由于傳動效率高、傳動比準確、功率范圍大等優(yōu)點,齒輪機構在工業(yè)產(chǎn)品中廣泛應用,其設計與制造水平直接影響到工業(yè)產(chǎn)品的質量。齒輪輪齒相互扣住齒輪會帶動另一個齒輪轉動來傳送動力。
在制造齒輪時,傳統(tǒng)的坯件切割,是將坯件水平放置在切割臺上,切割時,切割處的碎削會散落在工作臺上,刀具切割時,受到碎削的影響,不僅容易損壞刀具,還會使切割面不平整,達不到預期的切割要求;切割的長度是一定的,不能根據(jù)實際的需求改變切割的長度。有所改進的,將切割件放置在豎向的固定機構內(nèi),進行切割,然后設置通道將碎削排出,很好的解決了切割碎削影響切割質量的問題,但是仍存在不足,切割件的長度固定,不能滿足不同型號的齒輪毛坯件切割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
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
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包括配合使用的固定機構和切割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一工作臺,所述工作臺上設置有配合使用的固定軸和壓緊裝置,所述壓緊裝置包括支撐件,所述支撐件通過一轉軸支撐一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可繞轉軸轉動,所述固定件上設置有螺釘,所述螺釘穿過所述固定件抵靠轉軸。
所述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所述工作臺上設置有滑軌,所述切割機構包括可在滑軌內(nèi)移動的支撐座,所述支撐座支撐有切刀。
所述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所述支撐座包括高度可調節(jié)的支撐桿和支撐桿支撐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支撐所述切刀。
所述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所述支撐桿由第一支撐桿和第二支撐桿組成,所述第一支撐桿可在第二支撐桿內(nèi)上下移動。
所述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所述壓緊裝置設置有兩個,分別位于固定軸的兩側。
所述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所述固定件上設置有卡槽。
本發(fā)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的切割裝置結構簡單,通過將齒輪放置在固定軸內(nèi),壓緊裝置對齒輪進行再次固定,牢固的將齒輪固定,并且,固定件可以繞轉軸轉動,可以固定不同種類的齒輪,從而方便切割機構進行加工。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俯視圖
圖中:1、工作臺,2、固定軸,3、支撐件,4、轉軸,5、固定件,51、卡槽,6、螺釘,7、滑軌,8、支撐座,81、支撐桿,82、連接部,83、第一支撐桿,84、第二支撐桿,9、切刀,10、齒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用于鑄造齒輪的切割裝置,包括配合使用的固定機構和切割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一工作臺1,所述工作臺1上設置有配合使用的固定軸2和壓緊裝置,所述壓緊裝置包括支撐件3,所述支撐件3通過一轉軸4支撐一固定件5,所述固定件5可繞轉軸4轉動,所述固定件5上設置有螺釘6,所述螺釘6穿過所述固定件5抵靠轉軸4。
更進一步地,所述工作臺1上設置有滑軌7,所述切割機構包括可在滑軌7內(nèi)移動的支撐座8,所述支撐座8支撐有切刀9。具體地,所述支撐座8包括高度可調節(jié)的支撐桿81和支撐桿81支撐的連接部82,所述連接部82支撐所述切刀9。所述支撐桿81由第一支撐桿83和第二支撐桿84組成,所述第一支撐桿83可在第二支撐桿84內(nèi)上下移動。
通過滑軌7帶動切割機構運動,從而帶動切刀9多角度對齒輪10進行加工;通過第一支撐桿83在第二支撐桿84內(nèi)上下移動,支撐桿81的高度可調節(jié),也就是切刀9的高度可調節(jié),從而滿足不同的加工需求。
更進一步地,所述壓緊裝置設置有兩個,分別位于固定軸2的兩側。通過固定軸2兩側的壓緊裝置,固定件5可固定齒輪10同一直徑上的齒,從而固定效果好。
更進一步地,所述固定件5上設置有卡槽51??ú?1可以卡合齒輪10上的齒,從而提高固定的穩(wěn)定性。
本發(fā)明的切割裝置在使用時,齒輪10穿過所述固定軸2,通過固定件5固定齒輪10的齒從而將齒輪10進行固定,同時,固定件5可繞轉軸4轉動,即固定件5可根據(jù)齒輪10上齒的角度進行調節(jié),轉動后通過螺釘6進行固定,從而滿足不同齒輪10的加工需求。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形,這些改進和變形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