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裝置,特別是一種在燈頭、燈座上設有定位裝置的燈具裝置。
一般燈具都由燈泡、燈頭、燈座、電源線或接觸片等組成,普通燈具中的燈頭、燈座都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格,無法對燈具采取統(tǒng)一的管理與限制,只能在使用說明中具體標示,所以使用者在更換燈頭、燈座時很容易疏忽,而致使用不當,發(fā)生過熱、燃燒等危險。
多年來,使用螺口(Screw Base)燈具的用戶較多,如家用燈泡,10W,20W直至2000W的燈泡都使用E26燈座與燈頭(base andholder),很多情形要加以限制使用,只有說明或警告,缺少真正有效的方法或設計,以保證使用者在安裝或更換時不會出錯。
近幾十年來,一些串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的燈串組及不同規(guī)格的燈泡,使用相同的燈頭或燈座,完全靠產品上的使用說明或警語來防止錯誤使用,尤其是一般消費者,對產品及規(guī)格了解不多,往往因為疏忽而引發(fā)災害,列舉一些習用產品,如專利號為3,286,088;4,631,650;4,679,126;4,779,177;4,807,098;4,970,632;4,999,751;5,001,615;5,193,255;5,418,698等;都是不同燈泡使用相同的燈頭或燈座,雖然具有縱向或橫向的組合限制,其目的僅只是要使燈泡的導絲能與導線或接觸片在組合時能互相接觸而完成電器回路。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一定限制性及可組合使用的燈具裝置,以確保安全使用。
為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措施為完全避免生產與使用中的疏忽與錯誤,本實用新型的燈泡、燈頭與燈座的組合,相互具有可接受性,可組合性,有選擇性,有方向性或獨占性的功能。例如只能使用10W燈泡的裝置,只能裝置于一種燈座,10W以上的燈泡就完全不能使用于該種燈座。又如一種串燈組,使用12V燈泡10只,串聯(lián)使用于120V電壓端,設定只能用A種燈座,不能用其它種燈座;其他規(guī)格的燈泡,如6V,3.5V,2.5V燈泡,皆不能組合在A種燈座上,6V,3.5V,2.5V的燈泡,只能分別組合在B、C、D種燈座上,而不能互相替換。
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具體結構本實用新型的燈具裝置,包括燈泡、燈頭與燈座,燈頭固接在燈泡下端,燈頭與燈座相插接,燈座上設有接觸片及與接觸片連接的電源導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與燈頭插接處設有定位裝置。
其中,所述燈頭上設有環(huán)狀凸緣;所述定位裝置包括由環(huán)狀凸緣上延伸的至少一個支柱,以及所述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支柱相插接的缺口。
其中,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一個支柱,燈座上設有一個缺口。
其中,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兩個支柱,燈座上設有兩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其中,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3個支柱,燈座上設有3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其中,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4個支柱,燈座上設有4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其中,所述燈頭上設有環(huán)狀凸緣;所述定位裝置包括環(huán)狀凸緣上的至少一個缺口,以及所述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缺口相插接的凸塊。
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詳細說明如下
圖1~4本實用新型第1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圖1A~1G為第1組實施例中設有1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其中圖1A~1B為燈座的主、俯視圖;圖1C~1D為燈泡及燈頭的主、俯視圖;圖1E為燈頭的側視圖;圖1F、1G為燈具裝置組合后的主、俯視圖;圖2A~2G為第1組實施例中設有2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3A~3F為第1組實施例中設有3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4A~4F為第1組實施例中設有4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5~8本實用新型第2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圖5A~5G為第2組實施例中設有1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6A~6G為第2組實施例中設有2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7A~7F為第2組實施例中設有3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8A~8F為第2組實施例中設有4個支柱及缺口的示意圖;圖9~12本實用新型第3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圖9A~9E為第3組實施例中設有1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0A~10F為第3組實施例中設有2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1A~11E為第3組實施例中設有3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2A~12E為第3組實施例中設有4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3~16本實用新型第4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圖13A~13F為第4組實施例中設有1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4A~14F為第4組實施例中設有2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5A~15F為第4組實施例中設有3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圖16A~16F為第4組實施例中設有4個凸塊及缺口的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燈具裝置由燈泡1、燈頭21、燈座31、接觸片4與導線5組成,燈泡1具有封在真空玻璃罩內的鎢絲,延伸導線11在真空玻璃罩外,燈頭21具有頸部28與基部29;燈泡1部分穿入燈頭頸部28的孔洞,且其燈絲導線11穿出基部29并彎曲,靠于基部29的側邊,以與接觸片4的導線5連接成電回路。在習用燈具裝置中,燈頭具有橫切面為長方形的基部29,燈泡1的導線11靠于長方形基部29的短邊面處,且兩接觸片4之間相對距離較寬度大,形成橫切面為長方形的孔洞,恰與燈頭的長方形基部互相密合,僅做為長邊與長邊、短邊與短邊組合方向的限制,確保導線11與接觸片4能互相接觸。
如圖1~4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第1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燈頭21頸部28的上緣都具有環(huán)狀凸緣201,凸緣201上,向頸部28方向各延伸有至少一個支柱210;燈座31與燈頭21接連的開口端邊緣具有環(huán)狀凸緣301,在凸緣310上,具有至少一個缺口310;如圖1A~1F所示,燈座31與燈頭21接連的開口端邊緣的環(huán)狀凸緣301上,具有一個缺口310;一支柱210與一缺口310分別設在燈頭21與燈座31的同側,支柱210插入缺口310中定位。
如圖2所示,其與圖1的燈具裝置不同處在于,燈頭21上設有二個支柱210,燈座31上設有二個缺口310;二個支柱210與二個缺口310的位置,分別在同一直徑上,以圖1的支柱210與缺口310為基準,各設定于90度角位置;組合時,兩支柱210分別插入兩缺口310,并定位。
如圖3所示,其與圖1的燈具裝置不同處在于,燈頭21上設有三個支柱210,燈座31上設有三個缺口310;三個支柱210與三缺口310的位置,是如圖1所示的支柱210與缺口310為基準,依順時針或反時針方向各旋轉30、150、270度角的位置,均勻設定;組合時,三支柱210分別插入三缺口310中定位。
如圖4所示,其與圖1的燈具裝置不同處在于,燈頭21上設有四個支柱210,燈座31上設有四個缺口310,四個支柱210與四個缺口310的位置,是如圖1所示的支柱210與缺口310為基準,依順時針或反時針方向各旋轉45、135、225及135度角的位置,均勻分布,組合時,四支柱210分別插入四缺口310中定位。
上述支柱與缺口的數(shù)目及設定角度可以變化,可形成更多種組配形式。
如圖5~8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第2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燈座31的腰部設有環(huán)狀凸緣302,至少一個缺口310設在凸緣302上;燈頭21的頸部28上的凸緣201上向頸部28方向延伸有至少一個較長的支柱210;支柱210的長度超過燈座凸緣302的上緣;同樣,支柱210與缺口310設定于同側,組合時,燈頭的基部29與頸部28插入燈座31的開口,支柱210插入缺口310定位;如圖5~8所示,其分別為第2組實施例中設有1、2、3、4個支柱與缺口的示意圖。燈頭21與燈座31上分別設有1、2、3、4個支柱210與缺口310。
如圖9~12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第3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燈座31與燈頭21接連的開口端邊緣不具有環(huán)狀凸緣,燈座31與燈頭21的凸緣201的外徑相同;燈座31的上端部與燈頭21的凸緣201上分別設有至少一個缺口330與至少一個凸塊230,缺口330與凸塊230可相插合。
如圖9、10、11、12中的燈具裝置不同處在于,其分別設有1、2、3、4個凸塊230及缺口330;相應的凸塊及缺口都是以圖9所示的凸塊230與缺口330為基準,均勻分布,可相互定位。
如圖13~16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第4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燈頭21的凸緣204上,具有至少一個缺口240,燈座31與燈頭21接連的開口端上緣延伸有至少一個凸塊340;同樣,燈頭21基部29與頸部28插入燈座31的開口,凸塊340插入缺口240定位。
圖13、14、15、16中的燈具裝置不同處在于,其分別設有1、2、3、4個凸塊340與缺口240,這些凸塊與缺口都是以圖13中的缺口240與凸塊340為基準均勻分布,以可相互定位。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效果由于本實用新型采取分別位于燈頭與燈座上的凸塊與缺口設置,使燈頭與燈座之間具有可接受性,可組合性,有選擇性,有方向性或獨占性的功能,這樣可保證燈頭與燈座的準確插接及安全使用。
以下表1、2、3為詳細比較的示例表1
表2說明實線表示
表3燈頭或燈泡Type B-X-1 B-X-2 B-X-3 B-X-4 ... B-X-Y
燈座Type H-X-1 H-X-2 H-X-3 H-X-4 ... H-X-YB-X=燈頭或燈泡的形態(tài)H-X=燈座的形態(tài)Y =支柱或凸塊,缺口或凹孔的數(shù)目,如1、2、3、4……Y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裝置,包括燈泡、燈頭與燈座,燈頭固接在燈泡下端,燈頭與燈座相插接,燈座上設有接觸片及與接觸片連接的電源導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與燈頭插接處設有定位裝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上設有環(huán)狀凸緣;所述定位裝置包括由環(huán)狀凸緣上延伸的至少一個支柱,以及所述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支柱相插接的缺口。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一個支柱,燈座上設有一個缺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兩個支柱,燈座上設有兩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3個支柱,燈座上設有3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的環(huán)狀凸緣上設有4個支柱,燈座上設有4個缺口,支柱與缺口分別呈均勻分布。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上設有環(huán)狀凸緣;所述定位裝置包括環(huán)狀凸緣上的至少一個缺口,以及所述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缺口相插接的凸塊。
專利摘要一種燈具裝置,包括燈泡、燈頭與燈座;燈頭與燈座相插接,燈座上設有接觸片及與接觸片連接的電源導線;燈座與燈頭插接處設有定位裝置;燈頭上設有環(huán)狀凸緣;定位裝置包括由環(huán)狀凸緣上延伸的至少一個支柱,以及所述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支柱相插接的缺口;定位裝置可包括環(huán)狀凸緣上的至少一個缺口,以及燈座與燈頭接連的開口端的至少一個可與缺口相插接的凸塊;本燈具裝置可保證燈頭與燈座的準確插接及安全使用。
文檔編號F21S4/00GK2383219SQ9921123
公開日2000年6月14日 申請日期1999年5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吳政雄, 陳仲維 申請人:吳政雄, 陳仲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