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led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LED燈,包括縱長延伸的主體部以及位于主體部兩端的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所述主體部為發(fā)光裝置,所述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主體部兩端,所述第一連接器具有公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器具有母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器的公端電連接部與第二連接器的母端電連接部相配合使得所述第一連接器可與另一LED燈的所述第二連接器對接。
【專利說明】—種[£0燈
[0001]【【技術領域】】
[0002]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裝置,尤其指一種[£0燈。
[0003]【【背景技術】】
[0004]現(xiàn)代光源產品,如球泡燈、蠟燭燈和燈具產品中,越來越多的使用發(fā)光二極管(120)作為光源。1^0燈條也是一種常見的照明裝置?,F(xiàn)有技術中,1^0燈條通常被制成固定的長度,使用時,根據(jù)使用者的需要將若干[£0燈條連接成所需的長度。因此[£0燈條之間的連接結構非常重要。然而現(xiàn)有技術中的[£0燈條的連接結構往往體積較大或高度較高,并且不易拆卸,使用不靈活。
[0005]因此,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有必要提供一種改進的[£0燈。
[0006]【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0燈。
[0008]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1^0燈,包括縱長延伸的主體部以及位于主體部兩端的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所述主體部為發(fā)光裝置,所述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主體部兩端,所述第一連接器具有公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器具有母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器的公端電連接部與第二連接器的母端電連接部相配合使得所述第一連接器可與另一 [£0燈的所述第二連接器對接。
[0009]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連接器或第二連接器的兩側具有卡扣部,所述第二連接器或第一連接器的兩側具有與所述卡扣部對應的對接部,所述卡扣部與所述對接部連接,從而將所述第一連接器與第二連接器連接得更穩(wěn)定。
[0010]優(yōu)選地,所述卡扣部為一對卡鉤,所述對接部為一對與所述卡鉤對應的卡槽,所述卡鉤卡扣于卡槽中從而將所述第一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連接器卡接。
[0011]優(yōu)選地,所述主體部包括殼體與位于所述殼體內部的光源板,所述光源板的兩端具有與所述第一連接器對接的第一連接件、以及與所述第二連接器對接的第二連接件。
[0012]優(yōu)選地,所述殼體內具有固定槽,位于所述殼體中部,所述光源板固定于所述固定槽。
[0013]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連接器包括第一絕緣本體和第一導電端子,所述第一導電端子兩端皆為插針形,所述第一導電端子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接器連接,所述第一導電端子的第二端與所述主體部的第一連接件電連接。
[0014]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連接器包括第二絕緣本體和第二導電端子,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一端為中空的筒狀,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二端為插針形,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器的第一端連接,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二端與所述主體部的第二連接件電連接。
[0015]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絕緣本體和所述第二絕緣本體呈有蓋的簸箕形,包括在縱長方向上較短的上蓋和較長的下蓋。
[0016]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連接器的底部、或者所述主體部的兩端分別具有卡扣裝置,所述主體部的兩端、或者第一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連接器的底部分別具有與所述卡扣裝置對應的卡扣槽,所述卡扣裝置分別卡扣于所述卡扣槽。
[0017]優(yōu)選地,所述主體部、第一連接器、第二連接器皆由同種透明透光材料制成。
[0018]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LED燈有以下優(yōu)點:結構簡單、使用靈活,且有利于減小LED燈的高度。
[0019]【【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符合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LED燈的立體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LED燈的主體部的立體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LED燈的第一連接器的立體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LED燈的第二連接器的立體圖。
[0024]圖5為本實用新型LED燈的光源板的示意圖。
[0025]【【具體實施方式】】
[0026]請參照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一種LED燈1,包括縱長延伸的主體部10以及位于主體部10兩端的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主體部10為發(fā)光裝置,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可拆卸的固定于主體部10兩端。第一連接器20具有公端電連接部21,第二連接器30具有母端電連接部31,第一連接器20的公端電連接部21與第二連接器30的母端電連接部31相配合使得第一連接器20可與第二連接器30對接。本實用新型的LED燈I具有可拆卸的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對接使得LED燈I與LED燈I之間可以根據(jù)需要互聯(lián)而增加長度,另一方面,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可拆卸的安裝于主體部10使得本實用新型的LED燈I連接靈活,安裝更方便。
[0027]本實施例中,主體部10、第一連接器20、第二連接器30皆由同種透明透光材料制成。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連接器20、第二連接器30的材料也可以與主體部10不同,只要是用透光材料制成即可。
[0028]第一連接器20的兩側具有卡扣部22,第二連接器30的兩側具有與卡扣部22對應的對接部32,卡扣部22與對接部32連接,從而將第一連接器20與第二連接器30連接的更穩(wěn)定。本實施例中,第一連接器20的卡扣部22為一對卡鉤,第二連接器30的對接部32為一對與卡鉤對應的卡槽,卡鉤卡扣于卡槽中從而將第一連接器20與第二連接器30卡接。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連接器20的卡扣部22可以與第二連接器30的對接部32互換,即第二連接器30具有卡扣部,第一連接器20具有與卡扣部對應的對接部。
[0029]主體部10包括殼體11與位于殼體11內部的光源板12。光源板12的兩端具有與第一連接器20對接的第一連接件120、以及與第二連接器30對接的第二連接件121。殼體10內部具有固定槽110,固定槽110位于殼體10中部,光源板12固定于固定槽110。第一連接件120和第二連接件121位于光源板12不具有光源顆粒122的一面。
[0030]第一連接器20包括第一絕緣本體23和第一導電端子24。第一導電端子24兩端皆為插針形,第一導電端子24的第一端241可與另一 LED燈I的第二連接器30連接,第一導電端子24的第二端242與主體部10的第一連接件120電連接。第一連接器20連接于第一連接件120使得第一連接器20不需要焊接即可與光源板12電連接。本實施例中,第一絕緣本體23大致呈有蓋的簸箕形,具有縱長方向上較短的上蓋25和較長的下蓋26。第一絕緣本體23具有止擋壁27,卡扣部22自止擋壁27向遠離主體部10的方向延伸,第一絕緣本體23還包括自止擋壁27向遠離主體部10的方向延伸形成的包覆部28,第一導電端子24的第一端241的大部分位于包覆部28中,且第一端241的尾部露出包覆部28??鄄?2位于包覆部28兩側。卡扣部22位于第一絕緣本體23的兩側有利于第一絕緣本體23降低其整體高度。
[0031]第二連接器30包括第二絕緣本體33和第二導電端子34。第二導電端子34的第一端341為中空的筒狀,第二導電端子34的第二端342為插針形,第二導電端子34的第一端341可與另一 LED燈I的第一連接器20的第一端241連接。第二導電端子34的第二端342與主體部10的第二連接件121電連接。第二連接器30連接于第二連接件121使得第二連接器30不需要焊接即可與光源板12電連接。本實施例中,第二絕緣本體33大致呈有蓋的簸箕形,具有縱長方向上較短的上蓋35和較長的下蓋36。第二絕緣本體33具有止擋壁37,對接部32位于止擋壁37靠近主體部10的一側。第二絕緣本體33的側壁330分別具有一缺口 331,缺口 331形成一阻擋壁332。阻擋壁332與止擋壁37位于不同的位置,且阻擋壁332與止擋壁37在平行于縱長方向上的平面上的投影位置不同,使得阻擋壁332與止擋壁37之間形成了對接部32的卡槽。第二絕緣本體33還包括自止擋壁37向遠離主體部10的方向延伸形成的包覆部38,第二導電端子34的第一端341位于包覆部38中。
[0032]當?shù)谝贿B接器20與第二連接器30對接時,第一連接器20的包覆部28的頂端抵接第二連接器30的止擋壁37,第二連接器30的包覆部38的頂端抵接第一連接器20的止擋壁27。
[0033]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的底部、或者所述主體部10的兩端分別具有卡扣裝置29、39,主體部10的兩端、或者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的底部分別具有與卡扣裝置29、39對應的卡扣槽(未圖示),卡扣裝置29、39分別卡扣于卡扣槽,從而將第一連接器20和第二連接器30可拆卸地固定于主體部10。
[0034]應當注意的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有較佳的實施性,且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變更或修飾為等同的有效實施例,但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及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LED燈,包括縱長延伸的主體部以及位于主體部兩端的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為發(fā)光裝置,所述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主體部兩端,所述第一連接器具有公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器具有母端電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器的公端電連接部與第二連接器的母端電連接部相配合使得所述第一連接器可與另一 LED燈的所述第二連接器對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器或第二連接器的兩側具有卡扣部,所述第二連接器或第一連接器的兩側具有與所述卡扣部對應的對接部,所述卡扣部與所述對接部連接,從而將所述第一連接器與第二連接器連接得更穩(wěn)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部為一對卡鉤,所述對接部為一對與所述卡鉤對應的卡槽,所述卡鉤卡扣于卡槽中從而將所述第一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連接器卡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包括殼體與位于所述殼體內部的光源板,所述光源板的兩端具有與所述第一連接器對接的第一連接件、以及與所述第二連接器對接的第二連接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具有固定槽,位于所述殼體中部,所述光源板固定于所述固定槽。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器包括第一絕緣本體和第一導電端子,所述第一導電端子兩端皆為插針形,所述第一導電端子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接器連接,所述第一導電端子的第二端與所述主體部的第一連接件電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器包括第二絕緣本體和第二導電端子,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一端為中空的筒狀,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二端為插針形,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器的第一端連接,所述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二端與所述主體部的第二連接件電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絕緣本體和所述第二絕緣本體呈有蓋的簸箕形,包括在縱長方向上較短的上蓋和較長的下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連接器的底部、或者所述主體部的兩端分別具有卡扣裝置,所述主體部的兩端、或者第一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連接器的底部分別具有與所述卡扣裝置對應的卡扣槽,所述卡扣裝置分別卡扣于所述卡扣槽。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第一連接器、第二連接器皆由同種透明透光材料制成。
【文檔編號】F21S4/00GK204141354SQ201420553523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25日
【發(fā)明者】劉澤玉 申請人: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