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站立式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包括:擺臺本體、燈筒、裝飾燈和擺臺簾,所述的擺臺本體形狀為長方體,所述的擺臺本體上的四個對應的面上均設置有長方形的通孔,所述的擺臺本體的內部設置有燈筒,所述的燈筒上設置有燈筒罩,所述的擺臺本體上的通孔處均設置有擺臺簾。此燈具可以放置在地面使用,且擺臺本體上的擺臺簾可以有效的遮擋蚊蟲,燈筒可以將燈光發(fā)散的更均勻。
【專利說明】可站立式的燈具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工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
【背景技術】
[0002] 早期的燈具,類似陶制的盛食器"豆",上盤下座,中間以柱相連,雖然形制比較簡 單,卻奠立了中國油燈的基本造型,千百年發(fā)展下來,燈的功能也逐漸由最初單一的實用性 變?yōu)閷嵱煤脱b飾性相結合,這些歷代墓葬出土的精美的燈具,以及宮中傳世的作品,造型考 究、裝飾繁富,反映了當時主流社會的審美時尚,每一次改變都影響到照明企業(yè)的發(fā)展,由 于LED照明技術的發(fā)展,中國照明產業(yè)又一次進入產業(yè)格局發(fā)生明顯變化的關鍵時期。
[0003] 目前市場上急需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 實用新型內容
[0004] 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
[0005]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可站立式的 燈具,包括:擺臺本體、燈筒、裝飾燈和擺臺簾,所述的擺臺本體形狀為長方體,所述的擺臺 本體上的四個對應的面上均設置有長方形的通孔,所述的擺臺本體的內部設置有燈筒,所 述的燈筒上設置有燈筒罩,所述的擺臺本體上的通孔處均設置有擺臺簾。
[0006]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擺臺本體的頂部設置多個裝飾燈。
[0007]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擺臺本體與所述的裝飾燈之間設置有開 關控制器。
[0008]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可站立式的燈具,此燈具可以放置在地面 使用,且擺臺本體上的擺臺簾可以有效的遮擋蚊蟲,燈筒罩可以將燈光發(fā)散的更均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 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 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 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0] 圖1是本實用新型可站立式的燈具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1]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擺臺本體,2、燈筒,3、裝飾燈,4、擺臺簾。
【具體實施方式】
[0012] 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 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 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 請參閱圖1,圖1是本實用新型可站立式的燈具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 圖。
[0014] 本實用新型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包括:擺臺本體1、燈筒2、裝飾燈3和擺臺簾4, 所述的擺臺本體1形狀為長方體,所述的擺臺本體1上的四個對應的面上均設置有長方形 的通孔,燈光從長方形通孔中照射出來,所述的擺臺本體1的內部設置有燈筒2,所述的燈 筒2上設置有燈筒罩,所述的擺臺本體1上的通孔處均設置有擺臺簾4,燈筒罩可以將燈筒 2中的燈的光亮均勻的分布出來,擺臺簾4可以較好的營造氣氛,也可以較好的隔絕蚊蟲。
[0015]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擺臺本體1的頂部設置多個裝飾燈3,裝 飾燈3可以在關掉燈的時候,只打開裝飾燈3作為景觀燈使用。
[0016]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的擺臺本體1與所述的裝飾燈3之間設置 有開關控制器,開關控制器可以分開控制燈筒2或者裝飾燈3。
[0017] 本實用新型可站立式的燈具,解決了技術方案里的缺陷,此燈具可以放置在地面 使用,且擺臺本體上的擺臺簾可以有效的遮擋蚊蟲,燈筒可以將燈光發(fā)散的更均勻。
[0018]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 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 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可站立式的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擺臺本體、燈筒、裝飾燈和擺臺簾,所述的 擺臺本體形狀為長方體,所述的擺臺本體上的四個對應的面上均設置有長方形的通孔,所 述的擺臺本體的內部設置有燈筒,所述的燈筒上設置有燈筒罩,所述的擺臺本體上的通孔 處均設置有擺臺簾。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站立式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擺臺本體的頂部設置 多個裝飾燈。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站立式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擺臺本體與所述的裝 飾燈之間設置有開關控制器。
【文檔編號】F21V19/00GK203907336SQ201420303168
【公開日】2014年10月29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陳葉陽 申請人:常州華億陽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