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固持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固持裝置,其包括蓋圈、支架、及鎖緊組件。所述鎖緊組件包括緊固環(huán)、連接件、以及固定夾,所述固定夾包括兩個卡舌,所述緊固環(huán)具有第一主體部及兩個抵持部,所述連接件具有第二主體部及兩個卡勾,所述固定夾的一端具有一個支腳,所述緊固環(huán)設置在所述支架的第一側,所述連接件的第二主體部由該第一側勾住該緊固環(huán)的第一主體部,并穿過該導向孔以使其兩個卡勾位于所述支架的第二側并卡設在該固定夾上,進而將該緊固環(huán)抵壓在該支架的第一側上,所述兩個抵持部與該支架的第一側相抵持,所述卡舌卡設在與其對應的卡槽內,以固定住所述連接件。所述固持裝置可極大地降低了燈具維護工作的繁重性,提升燈具維護的效率。
【專利說明】—種固持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在燈具安裝過程中將燈具鎖緊在天花板上的固持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技術中,一般的嵌入式燈具多數(shù)利用螺絲直接安裝于天花板。本發(fā)明發(fā)明人發(fā)現(xiàn)在將燈具安裝于天花板的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安裝繁瑣且易造成螺絲丟失,給后續(xù)維護造成諸多困難。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固持裝置,用以解決現(xiàn)有燈具安裝存在的技術問題。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固持裝置,包括:
[0005]蓋圈,所述蓋圈的外圓周壁設置兩個凹槽;
[0006]兩個支架,所述支架具有相背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兩個第一端分別固設在所述兩個凹槽內,所述支架開設退位孔及與該退位孔相貫穿的導向孔,且所述支架具有相背的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兩個第一側相對設置,所述兩個第二側沿垂直于所述支架的延伸方向開設分別多個卡槽;以及
[0007]兩個鎖緊組件,其分別設置于所述兩個支架上,所述鎖緊組件包括緊固環(huán)、連接件、以及固定夾,所述固定夾包括兩個卡舌,所述緊固環(huán)具有一個第一主體部及由該第一主體部延伸出來的兩個抵持部,所述連接件具有一個第二主體部及該第二主體部延伸出來的兩個卡勾,所述固定夾的一端具有一個支腳,所述緊固環(huán)設置在所述支架的第一側,所述連接件的第二主體部由該第一側勾住該緊固環(huán)的第一主體部,并穿過該導向孔以使其兩個卡勾位于所述支架的第二側并卡設在該固定夾上,進而將該緊固環(huán)抵壓在該支架的第一側上,所述兩個抵持部與該支架的第一側相抵持,所述卡舌卡設在與其對應的卡槽內,以固定住所述連接件。
[0008]優(yōu)選地,所述退位孔的寬度大于該導向孔的寬度。
[0009]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主體部的寬度與所述導向孔的寬度相匹配。
[0010]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夾包括底板及由該底板的一側傾斜出來的扳手,所述底板上設置用于卡設所述卡勾的通孔。
[0011]優(yōu)選地,所述通孔為一個方形孔。
[0012]優(yōu)選地,所述卡舌與所述扳手分別位于所述底板的兩側。
[0013]優(yōu)選地,所述支腳位于所述扳手遠離所述底板的一端。
[0014]優(yōu)選地,所述連接件的第二主體部為半圓弧狀,所述兩個卡勾由該半圓弧狀主體部的兩側延伸出來并成直線型排列。
[0015]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主體部為圓弧狀。
[0016]優(yōu)選地,所述蓋圈包括底板及由該底板的一側延伸出來的固持圈。
[0017]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所述固持裝置利用鎖緊組件將固定夾緊固在支架上,安裝時,利用蓋圈與固定夾的支腳將燈具固持在固定位置,如天花板上,當所述燈具出現(xiàn)故障需要維護時,只需拆卸所述鎖緊組件即可進行相應的檢測和維修,即將兩個抵持部拉離所述支架,利用緊固環(huán)的扭力通過所述連接件將固定夾的一端頂起,使得固定夾的卡舌松開所述支架,從而方便滑動所述緊固環(huán),帶動固定夾由所述退位孔中滑出,此時燈具脫離天花板,進而方便對燈具進行維護,由此極大地降低了燈具維護工作的繁重性,提升燈具維護的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9]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持裝置的組裝示意圖;
[0020]圖2是圖1所示固持裝置的正視圖;
[0021]圖3是圖1所示固持裝置的側視圖;
[0022]圖4是圖1所示固持裝置中鎖緊組件及支架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3]圖5是圖4所示鎖緊組件中固定夾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6是圖5所示固定夾的正視圖;
[0025]圖7是圖5所示固定夾的側視圖;
[0026]圖8是圖4所示鎖緊組件中緊固環(huán)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9是圖8所示緊固環(huán)的正視圖;
[0028]圖10是圖8所示緊固環(huán)的側視圖;
[0029]圖11是圖4所示鎖緊組件中連接件的正視圖;
[0030]圖12是圖11所示鎖緊組件中連接件的側視圖;
[0031]圖1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持裝置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2]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33]請一并參閱圖1至圖3,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固持裝置100,其包括一個蓋圈10、兩個支架30、以及一個鎖緊組件50。
[0034]如圖1所不,所述蓋圈10用于固定燈具。所述蓋圈10包括一個底板11,以及一個由該底板11的一側延伸出來的固持圈12。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11為一個圓形板,所述固持圈12的外圓周壁設置兩個凹槽120。所述兩個凹槽120位于所述固持圈12軸心相對的兩側。
[0035]如圖1及圖3所示,所述支架30具有相背的第一端31和第二端32,且所述支架30具有相背的第一側33和第二側34。所述兩個第一端31分別固設在所述兩個凹槽120內,且分別通過一個螺釘35鎖緊在所述固持圈12上,如圖1所示。
[0036]如圖3所示,所述支架30為長方體板狀,且所述支架30開設退位孔36及與該退位孔36相貫穿的導向孔38,所述導向孔38沿所述支架30的延伸方向開設。本實施例中,所述導向孔38為一個方形槽,所述退位孔36的寬度大于所述導向孔38的寬度。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架30的第二側34沿垂直于所述支架30的延伸方向開設分別多個卡槽39,如圖1所示。
[0037]所述兩個支架30設置在所述蓋圈10上時,所述兩個第一側31相對設置。
[0038]如圖4所示,所述鎖緊組件50包括緊固環(huán)51、連接件52、以及固定夾53。
[0039]請一并參閱圖5至圖7,所述固定夾53包括底板530及由該底板530的一側傾斜出來的扳手531、以及兩個卡舌532。其中,所述底板530設置方形通孔530A,如圖5所示。所述卡舌532與所述扳手531分別位于所述底板530的兩側。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所述扳手531進一步延伸出支腳531A,所述支腳531A位于所述扳手531遠離所述底板530的一端。
[0040]請一并參閱圖8至圖10,所述緊固環(huán)51具有一個第一主體部510及由該第一主體510部延伸出來的兩個抵持部512,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主體部510為圓弧狀,所述緊固環(huán)51的整體側面呈現(xiàn)如圖10所示的雙圓弧狀。
[0041]如圖11和圖12所示,所述連接件52具有一個第二主體部520及該第二主體部520延伸出來的兩個卡勾522。本實施例中,所述連接件52的第二主體部520為半圓弧狀,所述兩個卡勾522由該半圓弧狀主體部520的兩側延伸出來且相互對準在同一虛擬直線上(成直線型排列),如圖12所示。
[0042]請一起參閱圖1、圖13所示,使用時,所述固持裝置100利用鎖緊組件50將固定夾53緊固在支架30上,具體地,利用蓋圈10的底板11與固定夾53的支腳531A將燈具固持在固定位置,如天花板200上。具體實施中,所述緊固環(huán)51設置在所述支架30的第一側33,所述連接件52的第二主體部520由該第一側33勾住該緊固環(huán)51的第一主體部510,并穿過該導向孔38以使其兩個卡勾522位于所述支架30的第二側34并卡設在該固定夾53上,進而將該緊固環(huán)51抵壓在該支架30的第一側33上,所述兩個抵持部512與該支架30的第一側33相抵持(圖13中兩個抵持部512處于拉離所述支架30的狀態(tài)),所述卡舌532卡設在與其對應的卡槽39內,以固定住所述連接件52。
[0043]當所述燈具出現(xiàn)故障需要維護時,只需拆卸所述鎖緊組件50即可進行相應的檢測和維修,具體地,將所述兩個抵持部512拉離所述支架30,利用緊固環(huán)51的扭力通過所述連接件52將固定夾53的一端頂起,使得固定夾53的卡舌532松開所述支架30(如圖13所示),從而方便滑動所述緊固環(huán)51,帶動固定夾53由所述退位孔36中滑出,此時燈具脫離天花板,從而方便對燈具進行維護,由此極大地降低了燈具維護工作的繁重性,提升燈具維護的效率。
[0044]以上所述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固持裝置,包括: 蓋圈,所述蓋圈的外圓周壁設置兩個凹槽; 兩個支架,所述支架具有相背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兩個第一端分別固設在所述兩個凹槽內,所述支架開設退位孔及與該退位孔相貫穿的導向孔,且所述支架具有相背的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兩個第一側相對設置,所述兩個第二側沿垂直于所述支架的延伸方向開設分別多個卡槽;以及 兩個鎖緊組件,其分別設置于所述兩個支架上,所述鎖緊組件包括緊固環(huán)、連接件、以及固定夾,所述固定夾包括兩個卡舌,所述緊固環(huán)具有一個第一主體部及由該第一主體部延伸出來的兩個抵持部,所述連接件具有一個第二主體部及該第二主體部延伸出來的兩個卡勾,所述固定夾的一端具有一個支腳,所述緊固環(huán)設置在所述支架的第一側,所述連接件的第二主體部由該第一側勾住該緊固環(huán)的第一主體部,并穿過該導向孔以使其兩個卡勾位于所述支架的第二側并卡設在該固定夾上,進而將該緊固環(huán)抵壓在該支架的第一側上,所述兩個抵持部與該支架的第一側相抵持,所述卡舌卡設在與其對應的卡槽內,以固定住所述連接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退位孔的寬度大于該導向孔的寬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體部的寬度與所述導向孔的寬度相匹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夾包括底板及由該底板的一側傾斜出來的扳手,所述底板上設置用于卡設所述卡勾的通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一個方形孔。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舌與所述扳手分別位于所述底板的兩側。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腳位于所述扳手遠離所述底板的一端。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的第二主體部為半圓弧狀,所述兩個卡勾由該半圓弧狀主體部的兩側延伸出來并成直線型排列。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體部為圓弧狀。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圈包括底板及由該底板的一側延伸出來的固持圈。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4075269SQ201310106705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29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蔡華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