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新型led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照明設備。
背景技術:
LED燈是目前常用的照明設備,LED燈具有如下優(yōu)點1、節(jié)能。2、壽命長。3、適用性好,因單顆LED的體積小,可以做成任何形狀。4、回應時間短,是ns (納秒)級別的回應時間,而普通燈具是ms (毫秒)級別的回應時間。5、環(huán)保,無有害金屬 ,廢棄物容易回收。6、色彩絢麗,發(fā)光色彩純正,光譜范圍窄,并能通過紅綠藍三基色混色成七彩或者白光。LED燈的一種普遍使用的結構是一個鋁合金框,鋁合金框的內側面貼有LED貼片,LED貼片為LED發(fā)光體可以發(fā)光,鋁合金框底部設有后蓋板,鋁合金框之內在后蓋板上依次順序固設有起防震作用的EVA泡沫塑料、起反光作用的反光紙、起導出LED貼片發(fā)出的光線的導光板,起保護作用并且起到擴散LED貼片發(fā)出的光線的擴散板。但是上述結構的LED燈在購買后,其照射的光是固定的,不能滿足更加多樣化的燈光照射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LED燈,其目的是能夠使LED燈發(fā)出的光更加美觀和多樣化。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LED燈,其具有鋁合金框,鋁合金框的內側面貼有LED貼片,鋁合金框底部設有后蓋板,鋁合金框之內在后蓋板上依次順序固設有EVA泡沫塑料、反光紙、導光板、擴散板,其特征在于上述導光板和擴散板之間夾設有透光塑料膜,透光塑料膜上設有圖案。上述技術方案的有益之處在于本實用新型增加了設有圖案的透光塑料膜結構,LED燈光經過透光塑料膜結構后會將透光塑料膜上面所印制的圖案反應到被照射物上,并且,更換透光塑料膜很方便且透光塑料膜成本很低,這樣就能方便地變化LED燈的燈光照射效果。
以下結合附圖
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圖I是本實用新型立體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所示的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具有鋁合金框1,鋁合金框I的兩個內側面貼有LED貼片2,LED貼片2為LED發(fā)光體可以發(fā)光,鋁合金框I底部設有后蓋板3,鋁合金框I之內在后蓋板3上依次順序固設有起防震作用的EVA泡沫塑料4、起反光作用的反光紙5、起導出LED貼片發(fā)出的光線的導光板6,起保護作用并且起到擴散LED貼片發(fā)出的光線的擴散板8。上述導光板6和擴散板8之間夾設有透光塑料膜7,透光塑料膜7上打印設置有各種圖案70。擴散板8可以是嵌設在鋁合金框I所設的凹槽中,而EVA泡沫塑料4、反光紙5、導光板6、透光塑料膜7夾設固定在后蓋板3和擴散板8之間。透光塑料膜7也可以選擇打印有圖案的水性打印膜,可以起到同樣的效果。使用時,LED燈光透過透光塑料膜7后會將其上的圖案70照射出來,形成照明效果。如果需要變換照明效果,只需取出擴散板8,更換打印有不同圖案70的透光塑料膜7,再安裝上擴散板8即可。側LED貼片式LED光源有如下優(yōu)點 I. LED通過高透光率的導光板后形成一種非常均勻的平面發(fā)光效果,光線明亮且柔和、舒適,不刺眼;2.超輕超?。?.超高亮貼片LED光源,比普通日光燈節(jié)能60%以上;4.外置式高PF值恒流電源,瞬間啟動,無眩光,無噪音;5.獨特的電路設計,任何一個LED損壞不會影響其他LED發(fā)光,從而LED貼片可以穩(wěn)定發(fā)光;6.側邊發(fā)光加上良好的散熱結構設計,使熱量迅速導出,外殼溫升〈20度,有效延長整燈的壽命50,000小時;7.安裝方便,嵌入式安裝替代相同規(guī)格的天花格柵燈或天花板,與天花板融為一體;或吸入式安裝在墻上或天花頂上;或吊裝在天花頂上;8.外觀簡潔、精美豪華,既有良好的照明效果,又可作藝術裝飾欣賞;可應用在墻壁當墻燈或作為藝術廣告的背光源等。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LED燈,其具有鋁合金框,鋁合金框的內側面貼有LED貼片,鋁合金框底部設有后蓋板,鋁合金 框之內在后蓋板上依次順序固設有EVA泡沫塑料、反光紙、導光板、擴散板,其特征在于上述導光板和擴散板之間夾設有透光塑料膜,透光塑料膜上設有圖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LED燈,其具有鋁合金框,鋁合金框的內側面貼有LED貼片,鋁合金框底部設有后蓋板,鋁合金框之內在后蓋板上依次順序固設有EVA泡沫塑料、反光紙、導光板、擴散板,其特征在于上述導光板和擴散板之間夾設有透光塑料膜,透光塑料膜上設有圖案。本實用新型增加了設有圖案的透光塑料膜結構,LED燈光經過透光塑料膜結構后會將透光塑料膜上面所印制的圖案反應到被照射物上,并且,更換透光塑料膜很方便且透光塑料膜成本很低,這樣就能方便地變化LED燈的燈光照射效果。
文檔編號F21V13/00GK202791431SQ201220371500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30日
發(fā)明者時奇峰 申請人:時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