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投影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裝于汽車的局部位置,兼具警示與裝飾作用之燈具。
背景技術:
基于提升汽車安全警示或裝飾性的考慮,汽車的若干部位通常會安裝一些小型燈,例如設于后視鏡外殼的方向燈、設于車門飾條的方向燈、設于牌照框的小燈、設于保險桿的照明燈等;目前安裝于汽車上的小型燈都只是提供單純的閃光或持續(xù)照射燈光的功能,并沒有進一步的附加功能。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安裝在汽車的任何局部位置,可以將文字或圖案投影至地面或車體適當位置,以產(chǎn)生輔助警示或感官效果的汽車投影燈。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是現(xiàn)有安裝于汽車上的小型燈都只是提供單純的閃光或持續(xù)照射燈光的功能,并沒有進一步的附加功能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有一本體、一光源、一透光片與至少一組透鏡; 其中,本體系提供于安裝在汽車的局部位置,該本體具有從第一端貫通至第二端的內(nèi)空間; 所述光源最好采用發(fā)光二極管(LED),并將光源設于本體內(nèi)的第一端,使光源可朝本體的第二端投射光線;所述透光片設有文字或圖案;所述透鏡設于本體的第二端;光源電性連接至汽車的電力系統(tǒng),當光源被通電而投射出光線時,光線通過具有文字或圖案的透光片后, 可產(chǎn)生對應該文字或圖案的影像并經(jīng)由該透鏡聚焦而投射至一物體的表面。一種較佳的選擇,本實用新型汽車投影燈的本體包括有一光源座、一聚焦管與一透鏡座,所述聚焦管的第一端連接該光源座,該聚焦管的相對第二端連接該透鏡座,光源設于光源座,透光片設于該聚焦管,所述透鏡設于透鏡座,使得透光片位于光源與透鏡之間。本實用新型的汽車投影燈,可以被安裝于汽車的后視鏡外殼、汽車內(nèi)部的天花板、 汽車保險桿、汽車的內(nèi)裝飾板等位置。本實用新型設于透光片上的文字,可以是停、STOP、小心、注意等具有警示作用的文字。本實用新型設于透光片上的圖案,可以是交通規(guī)則手勢、幾何圖形、照片、卡通圖案等各種可能的圖案,該圖案被投影出來所產(chǎn)生的影像除了可以有警示作用外,還可以產(chǎn)生視覺感官的作用,以提升附加價值。本實用新型電性連接汽車電力系統(tǒng)的光源,可以經(jīng)由電路自動控制其通電發(fā)光的時間,例如,可以設定為當剎車時、停車時、轉向時、開啟車門時等條件下,自動發(fā)光以投影出警示的文字或創(chuàng)意的圖案影像,而停止前述的條件時,則光源被斷電不發(fā)光;或可藉由人為控制,使光源持續(xù)地發(fā)光。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一中空本體相對兩端分別設置一光源與一透鏡,光源與透鏡之間則設置具有文字或圖案的透光片,利用光源將光線投射通過透光片后,將透光片上的文字或圖案影像經(jīng)由透鏡聚焦而投射至一物體的表面,由文字或圖案的影像內(nèi)容提供警示兼視覺感官作用等效果。
圖1為顯示本實用新型結構之平面剖視圖。圖2為顯示本實用新型安裝于汽車后視鏡外殼之實施例前視示意圖。圖3為顯示本實用新型安裝于汽車后視鏡外殼之實施例放大示意圖。圖4為顯示本實用新型將文字投影至地面所產(chǎn)生之效果示意圖。圖5為顯示本實用新型將圖案投影至地面所產(chǎn)生之效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之汽車投影燈1,系用于安裝在汽車的任何一適當位置的燈具,包括有一本體10、一光源2、一透光片3與至少一組透鏡4 ;其中,本體10系提供于安裝在汽車的局部位置,本體10具有從第一端貫通至第二端的內(nèi)空間,藉由內(nèi)空間容納所述光源2、透光片3與透鏡4 ;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體10包含有一光源座11、一聚焦管12與一透鏡座13,所述聚焦管12可為一圓形的管體,其第一端可以螺旋組合或迫合方式連接光源座11,聚焦管12相對的第二端也可以螺旋組合或迫合方式連接透鏡座13。所述光源2的較佳實施例系采用發(fā)光二極管(LED),以達節(jié)能減碳的效果;光源2設于光源座 11后,系使光源2可以朝透鏡的方向射出光線。透光片3的較佳實施例是一種類似幻燈片的塑料材質(zhì)片體,也可以是玻璃板,透光片3被嵌設于聚焦管12內(nèi)的適當位置;透光片3上可依設計者的意愿設置文字或圖案,例如可以設置停、STOP、小心、注意等具有警示作用的文字,或設置諸如交通規(guī)則手勢、幾何圖形、照片、卡通圖案等各種可能的圖案。所述透鏡4 是一種可以聚光的凸透鏡,將透鏡4嵌設于透鏡座13,使得光源2、透光片3與透鏡4的光軸對應在一直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投影燈1,可以被安裝于汽車的后視鏡外殼5 (如圖2與圖3所示),也可以安裝于汽車內(nèi)部的天花板、汽車保險桿、汽車的內(nèi)裝飾板、……等位置。安裝后,將光源2與汽車電力系統(tǒng)與控制系統(tǒng)電性連接,以控制光源2發(fā)光與否;當光源2通電而射出光線時,光線會通過透光片3,以產(chǎn)生透光片3上之文字或圖案的投影,再使投影通過透鏡4聚焦而投射于地面或物體上。例如,圖4顯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投影燈的光軸對應地面,且透光片上設置「STOP」的文字,因而得以在地面投影出「STOP」的文字影像,此功能配合汽車電路控制的應用,可以在車輛剎車或停車的同時讓光源2啟動而投影出該警示性文字影像6A,讓后方來車獲得輔助性的警告,因而提升了行車安全。圖5則顯示顯示本實用新型在透光片上設置手指并攏的手掌圖案,因而得以在地面投影出手掌的影像,配合汽車電路控制的應用,也可以在車輛剎車或停車的同時讓光源2啟動而投影出該警示性圖案的圖案影像6B。除此之外,本實用新型的光源,也可以經(jīng)由電路自動控制其通電發(fā)光的時間,例如,可以設定為當剎車時、停車時、轉向時、開啟車門時等條件下,自動發(fā)光以投影出警示的文字或創(chuàng)意的圖案影像,而停止前述的條件時,則光源被斷電不發(fā)光;或可藉由人為控制,使光源持續(xù)地發(fā)光。[0020] 以上所述僅為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并非據(jù)以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的限制,因此,舉凡任何形式上之改變均仍應包括在本實用新型所保護之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投影燈,包括有一本體、一光源、一透光片和一透鏡,其特征在于本體安裝在汽車的局部位置,該本體具有從第一端貫通至第二端的內(nèi)空間;光源設于該本體內(nèi)的第一端,可朝該第二端投射光線;透光片設有文字或圖案;透鏡設于該本體的第二端;所述光源投射的光線通過該透光片后,將所述透光片上的文字或圖案的影像經(jīng)由該透鏡聚焦而投射至一物體的表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發(fā)光二極管。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包括有一光源座、一聚焦管與一透鏡座,所述聚焦管的一端連接該光源座,該聚焦管的相對另一端連接該透鏡座,所述光源設于該光源座,所述透光片設于該聚焦管,所述透鏡設于該透鏡座。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系被安裝于汽車的后視鏡外殼。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系被安裝于汽車內(nèi)部的天花板。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系被安裝于汽車的保險桿。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投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系被安裝于汽車的內(nèi)裝飾板。
專利摘要一種汽車投影燈,用于安裝在汽車局部的中空本體,第一端設置一光源,相對的第二端設置一透鏡,光源與透鏡之間的本體內(nèi)設置一設有文字或圖案的透光片,光源將光線投射通過該透光片后,將透光片上的文字或圖案的影像經(jīng)由透鏡聚焦而投射至一物體的表面,以提供警示兼裝飾等效果。
文檔編號F21V17/00GK202264698SQ20112029111
公開日2012年6月6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11日
發(fā)明者陳鏗勝 申請人:宜蘭汽車配件制造(平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