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利用自然光對隧道、礦井或地下停車場等場合進線照明的技術領 域,具體是一種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生活中,隧道、礦井或地下停車場等大型場合存在照明不足的問題,雖然可以 采用燈光照明,但存在布線復雜、成本較高且安全系數(shù)較低等不利因素,也不利于節(jié)能減 排。因此,如何將自然光引入上述場合,是本領域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適于將自然光引入隧道、礦井或地下停 車場等大型場合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包括適于始 終正對太陽的球形凹面鏡,該球形凹面鏡的前端通過支架支撐有一根光纖,該光纖的光線 進入端與所述球形凹面鏡相對設置,且所述光纖的光線進入端設于所述球形凹面鏡的焦點 上;所述光纖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置。為提高光傳輸?shù)男剩乐构饩€丟失,所述光纖上裹有反光膜,且該光纖設于鋼管 中,既起到保護作用,又便于架空鋪設。為提高光傳輸?shù)男剩⒎奖銓⒐饩€傳遞至不同方向或區(qū)域,所述光纖為多股式 光線,各股光線上裹有反光膜并設于鋼管中,各股光線且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
直o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方案相比現(xiàn)有技術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的自然光照 明系統(tǒng)采用光纖作為光線曲線傳送的介質(zhì),光線傳遞效率較高、衰減較?。粸樘岣吖鈧鬏?shù)?效率,防止光線丟失,所述光纖上裹有反光膜。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nèi)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jù)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 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中的球形凹面鏡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所述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中的設于鋼管中的多股光纖的剖面圖。圖3為所述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中的設于多股光纖末端的散光裝置的安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見圖1-3,本實施例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包括球形凹面鏡1,該球形凹面鏡1的前端 通過支架3支撐有一根光纖2,該光纖2的光線進入端與所述球形凹面鏡1相對設置,且所 述光纖2的光線進入端設于所述球形凹面鏡1的焦點上;所述光纖2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置5。球形凹面鏡1由太陽自動跟蹤裝置驅(qū)動,適于使球形凹面鏡1始終正對 太陽。 所述光線進入端為開口朝外的喇叭形,以利于提高進入光纖2的光線量。所述光 纖2上裹有反光膜,且該光纖2設于鋼管4中。所述光纖2為多股式光線,各股光線上裹有反光膜并設于鋼管4中,各股光線且的 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置5。本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可替代電燈照明,利于節(jié)能減排;在礦井等場合使用具有安全 系數(shù)較高的特點。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 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 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 屬于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之中。
權利要求一種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適于始終正對太陽的球形凹面鏡(1),該球形凹面鏡(1)的前端通過支架(3)支撐有一根光纖(2),該光纖(2)的光線進入端與所述球形凹面鏡(1)相對設置,且所述光纖(2)的光線進入端設于所述球形凹面鏡(1)的焦點上;所述光纖(2)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置(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纖(2)上裹有反光膜, 且該光纖(2)設于鋼管(4)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纖(2)為多股式光線, 各股光線上裹有反光膜并設于鋼管(4)中,各股光線且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 置(5)。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線進入端為開口朝外 的喇叭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適于將自然光引入隧道、礦井或地下停車場等大型場合的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其包括適于始終正對太陽的球形凹面鏡,該球形凹面鏡的前端通過支架支撐有一根光纖,該光纖的光線進入端與所述球形凹面鏡相對設置,且所述光纖的光線進入端設于所述球形凹面鏡的焦點上;所述光纖的末端設有由凹透鏡構成的散光裝置。為提高光傳輸?shù)男?,防止光線丟失,所述光纖上裹有反光膜,且該光纖設于鋼管中,既起到保護作用,又便于架空鋪設。本自然光照明系統(tǒng)可替代電燈照明,利于節(jié)能減排;在礦并等場合使用具有安全系數(shù)較高的特點。
文檔編號F21S11/00GK201748330SQ20102029636
公開日2011年2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19日
發(fā)明者林治高 申請人:林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