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光模塊燈管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尤其涉及一種用于液晶顯示器的背光 模塊燈管支架。
背景技術:
近年來液晶顯示裝置(Liquid Crystal Display)已成為各類顯示裝置的主 流。例如家用的電視、個人計算機及膝上型計算機的監(jiān)視器、行動電話及數(shù)字 相機等,均為大量使用液晶顯示裝置的產品。其中應用于液晶顯示裝置的背光 模塊(Backlight Module)用于供應液晶有著足夠亮度及分布均勻的光源,以使 液晶顯示裝置能正常顯示影像。背光模塊可分為側光式(Edge-lighting)背光 模塊及直下式(Bottom-lighting)背光模塊,各自適用于不同尺寸的液晶面板 (Liquid Crystal Panel)。
圖la及圖lb所示為現(xiàn)有技術的背光模塊中使用的燈管定位裝置10。燈 管定位裝置10包含底板20、挾持力臂30及底座50。其中底座50從底板20 延伸而出;此些挾持力臂30各自從同一底座50延伸而出并彎曲且兩者間形成 一弧形。多數(shù)凸塊31形成于挾持力臂30的內表面,接觸于燈管40。此外一 挾持孔21形成于多數(shù)凸塊31之間,供燈管40在穿過兩個挾持力臂30的末端 之間后接觸于凸塊31并固定于挾持孔21。
在背光模塊中所使用的燈管包含冷陰極熒光燈(CCFL)等燈管,因此易變形 或因震動、碰撞的故而使燈管破裂。燈管須卡合及固定于燈管定位裝置以配合 擴散板、擴散片及棱鏡片的光學運作。其中如上述的現(xiàn)有技術的燈管定位裝置 因制造模具的差異及塑料射出等制造上的差異(Tolerance),可能有著尺寸上
的偏移;此偏移可能造成現(xiàn)有技術燈管定位裝置的力臂之間的挾持孔尺寸上的 偏移。如挾持孔徑與燈管尺寸太相近將引起燈管挾持過緊,進而使得燈管易因 震動、碰撞的故而斷裂。
此外,如挾持孔徑與燈管尺寸相差過大將使得挾持孔徑與燈管之間產生間
隙,因此容易受到背光模塊內部所產生的高頻震動所移動,并與燈管定位裝置 互撞而產生雜音。另一方面,燈管在卡合于燈管定位裝置時需先撐開燈管定位 裝置的力臂,以進入力臂之間的挾持孔徑。因此如果力臂之間的開口遠小于燈 管,組裝施力不當將可能使得燈管卡合時因力臂過緊而產生破裂或引起力臂的 形變。
以上狀況都將造成背光模塊組裝上的不便及組件的損害,進而造成組裝工 時和生產成本的增加,并有可能降低燈管壽命,進而造成產品質量不佳。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可用于支撐 燈管,并在外力施加時有著緩沖效果,可減少燈管所受的慣性沖擊力。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為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具有鏤空間隙,可允許 受支撐的燈管相對背光模塊產生位移。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供支撐一燈管, 包含 一基座,其中該基座上具有一連接區(qū)域以及至少一鏤空間隙;以及一燈 管夾持部,設置于該基座的該連接區(qū)域上,其中該鏤空間隙緊臨于該連接區(qū)域 且于該燈管夾持部的側邊,該燈管夾持部與該基座的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許 該燈管夾持部相對該基座產生位移。
而且,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供支撐一 燈管,包含 一基座,其上具有至少一開口; 一島狀結構,容納于該開口,并 通過至少一通道與該基座連接,該島狀結構與該基座間夾有一鏤空間隙,該島 狀結構與該開口的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許該島狀結構相對該基座產生位移; 以及一燈管夾持部,設置于該島狀結構上。
本發(fā)明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包含基座以及燈管夾持部。燈管夾持部設置于 基座上?;闲纬捎戌U空間隙位于燈管夾持部的側邊。燈管夾持部與基座的 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許燈管夾持部相對基座產生位移。
基座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ABS)、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印hthalate, PET)、聚甲基丙烯酸甲 酯(polymethylmethacrylate, P畫)、聚乳酸(poly lactic acid, PLA)
5
或其混合物。
燈管夾持部為高分子、金屬、金屬合金或金屬化合物。燈管夾持部進一歩 以可旋轉方式設置于基座上。鏤空間隙位于燈管夾持部相對于燈管兩側的相鄰 位置。鏤空間隙為橢圓形、圓形、長條形、矩形或三角形。
鏤空間隙環(huán)繞燈管夾持部,并于基座上圍成島狀結構。島狀結構以通道與 島狀結構外的高分子基座相連接,燈管夾持部設置于島狀結構上。通道具有彈
性,允許島狀結構相對基座產生位移。鏤空間隙的寬度大于0.8mm。燈管夾持 部向基座下方凸伸形成底板連接柱。
圖la及圖lb所示為現(xiàn)有技術背光模塊中的燈管定位裝置; 圖2a及圖2b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示意圖; 圖2c為本發(fā)明不同實施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作用示意圖4a為本發(fā)明具有底板連接柱的較佳實施例示意圖4b為本發(fā)明具有底板連接柱的不同實施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具有橢圓形鏤空間隙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具有圓形鏤空間隙的實施例示意圖7為本發(fā)明具有矩形鏤空間隙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具有三角形鏤空間隙的實施例示意圖9為本發(fā)明具有與基座相連于角隅部分一角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示意
圖10為本發(fā)明具有與基座相連于角隅部分兩相對角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 示意圖11為本發(fā)明具有與基座相連于角隅部分兩相鄰角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 示意圖12為本發(fā)明具有與基座相連于角隅部分四角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示意
圖13為本發(fā)明具有與基座相連于角隅部分一邊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示意
圖14為本發(fā)明具有圓形的島狀結構的實施例示意圖;
其中,附圖標記10:燈管定位裝置
20:底板21:挾持孔
30:挾持力臂31:多數(shù)凸塊
40:燈管50:底座
100:背光模塊燈管支架200:基座
220:鏤空間隙240:開口
300:燈管夾持部310:底板連接柱
380:固定件600:連接區(qū)域
610:通道800:島狀結構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2a所示的實施例,本發(fā)明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100包含基座200以 及燈管夾持部300,其中基座200具有鏤空間隙220以及連接區(qū)域600(如虛線 所示),其中鏤空間隙220鄰近連接區(qū)域600。燈管夾持部300設置于基座200 上并于基座的連接區(qū)域600內。其中,基座200為饒性材料,例如聚碳酸酯
(polycarbonate, PC)、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ABS)、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 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印hthalate , PET)、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olymethylmethacrylate, PMMA)、聚孚L酸(poly lactic acid, PLA)或 其混合物。燈管夾持部300為高分子、金屬、金屬合金或金屬化合物。然而上 述基座200的饒性材料不以此為限。
如圖2a所示的較佳實施例,基座200上的鏤空間隙220位于燈管夾持部 300的側邊,但不限于連接區(qū)域600內或連接區(qū)域600外。鏤空間隙220的寬 度較佳大于0.8mm。具體而言,如圖2b所示的較佳實施例,鏤空間隙220位 于燈管夾持部300相對于燈管40兩側的相鄰位置。因燈管夾持部300與基座 200的連接區(qū)域600 (如虛線所示)具有彈性,允許燈管夾持部300相對基座200 產生位移。其中,背光模塊燈管支架100較佳設置于底板20上。然而在如圖 2c所示的不同實施例中,基座200可單獨設置。
在如圖3所示的實施例中,燈管40為彎曲。由于燈管夾持部300的側邊
設置有鏤空間隙220,而基座200使用上述饒性材料,因此使得連接區(qū)域600 具有彈性,允許燈管夾持部300相對基座200產生位移,借此可減少燈管40 斷裂。換言之,本發(fā)明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IOO,可緩沖吸收因組裝手法不良、 制造公差過大或燈管彎曲所造成的震動、沖擊或外部施力,藉以減少燈管40 斷裂,達到保護燈管40的目的。
在較佳實施例中,燈管夾持部300進一步以可旋轉方式設置于基座200 上,借此可增加緩沖效果。其中,如圖4a所示,燈管夾持部300包含向基座 200下方凸伸形成底板連接柱310。換言之,燈管夾持部300通過底板連接柱 310與基座200連接,且燈管夾持部300可于基座200上自由旋轉。在此較佳 實施例中,底板連接柱310同時穿透基座200及底板20,且可進一步將基座 200固定于底板20上。然而在如圖4b所示的不同實施例中,底板連接柱310 僅穿透基座200,基座200透過包含螺絲、卯釘?shù)裙潭?80固定于底板20 上。
在較佳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為長條形。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鏤空間 隙220可以依需求為如圖5所示的橢圓形、如圖6所示的圓形、如圖7所示的 矩形、如圖8所示的三角形或其它不同形狀。
在不同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環(huán)繞燈管夾持部300,并于基座200上圍 成島狀結構800。如圖9所示島狀結構800以通道610與島狀結構800外的基 座200相連接,燈管夾持部300設置于島狀結構800上。換言之,基座200 上形成有開口 240,島狀結構800容納于開口 240,并與開口 240部分連接。 其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間夾有鏤空間隙220。島狀結構800與開口 240 連接的通道610具有彈性,允許島狀結構800相對基座200產生位移,又燈管 夾持部300設置于島狀結構800上,因此可緩沖吸收震動、沖擊或外部施力。
在如圖9所示的實施例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相連于靠近開口 240 的角隅部分的一角。換言之,在此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在基座200上環(huán)繞 燈管夾持部300以形成矩形的島狀結構800,而矩形的島狀結構800靠近角隅 部分的一角與基座200相連。
在如圖10所示的實施例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相連于靠近開口 240 的角隅部分的二對角。換言之,在此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在基座200上環(huán) 繞燈管夾持部300以形成矩形的島狀結構800,而矩形的島狀結構800靠近角
隅部分的二個對角與基座200相連。
在如圖11所示的實施例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相連于靠近開口 240 的角隅部分的二相鄰角。換言之,在此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在基座200 上環(huán)繞燈管夾持部300以形成矩形的島狀結構800,而矩形的島狀結構800靠 近角隅部分的二個相鄰角與基座200相連。
在如圖12所示的實施例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相連于靠近開口 240 的角隅部分的四角。換言之,在此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在基座200上環(huán)繞 燈管夾持部300以形成矩形的島狀結構800,而矩形的島狀結構800靠近角隅 部分的四個角都與基座200相連。
在如圖13所示的實施例中,島狀結構800與基座200相連于矩形的開口 240的一邊。換言之,在此實施例中,鏤空間隙220以n形環(huán)繞于燈管夾持部 300以構成矩形的島狀結構800,而矩形的島狀結構800的一邊與基座200相 連。
在如圖9至圖13所示的實施例中,開口 240為矩形開口。然而在不同實 施例中,開口 240可以為不同形狀。如圖14所示的實施例,開口 240以為圓 形。換言之,鏤空間隙220在基座200上環(huán)繞燈管夾持部300以形成圓形的島 狀結構800,而圓形的島狀結構800的二個對側則與基座200相連。
雖然前述的描述及附圖已揭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必須了解到各種增 添、許多修改和取代可能使用于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而不會脫離如所附申請專 利范圍所界定的本發(fā)明原理的精神及范圍。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可體會本發(fā)明可 能使用于很多形式、結構、布置、比例、材料、組件和組件的修改。因此,本 文于此所揭示的實施例于所有觀點,應被視為用以說明本發(fā)明,而非用以限制 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范圍應由后附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并涵蓋其合法均等物, 并不限于先前的描述。
權利要求
1.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供支撐一燈管,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基座,其中該基座上具有一連接區(qū)域以及至少一鏤空間隙;以及一燈管夾持部,設置于該基座的該連接區(qū)域上,其中該鏤空間隙緊臨于該連接區(qū)域且于該燈管夾持部的側邊,該燈管夾持部與該基座的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許該燈管夾持部相對該基座產生位移。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為聚碳 酸酯、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聚丙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甲基 丙烯酸甲酯、聚乳酸或其混合物。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持部 為高分子、金屬、金屬合金或金屬化合物。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持部 進一步是以可旋轉方式設置于該基座上。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隙位 于該燈管夾持部相對于該燈管兩側的相鄰位置。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隙為 橢圓形、圓形、長條形、矩形或三角形。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隙位 于該連接區(qū)域外環(huán)繞該燈管夾持部使該連接區(qū)域構成一島狀結構于該基座上, 該島狀結構具有至少一通道與該島狀結構外的該基座相連接,該燈管夾持部設 置于該島狀結構上。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通道具有彈 性,允許該島狀結構相對該基座產生位移。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隙的 寬度大于0. 8mm。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 持部具有一底板連接柱向基座下方凸伸。
11. 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供支撐一燈管,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基座,其上具有至少一開口; 一島狀結構,容納于該開口,并通過至少一通道與該基座連接,該島狀結 構與該基座間夾有一鏤空間隙,該島狀結構與該開口的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 許該島狀結構相對該基座產生位移;以及一燈管夾持部,設置于該島狀結構上。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開口為 一矩形開口 ,連接該島狀結構與該基座的該通道位于靠近該矩形開口的角隅部 分。
13.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島狀結 構與該基座相連于靠近該矩形開口的角隅部分的二對角。
14.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為 聚碳酸酯、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聚丙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 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乳酸或其混合物。
15.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 持部為高分子、金屬、金屬合金或金屬化合物。
16.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 持部進一步是以可旋轉方式設置于該基座上。
17.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 隙為橢圓形、圓形、長條形、矩形或三角形。
18.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鏤空間 隙的寬度大于0. 8mm。
19.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該燈管夾 持部具有一底板連接柱向基座下方凸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背光模塊燈管支架,供支撐燈管。背光模塊燈管支架包含基座以及燈管夾持部。燈管夾持部設置于基座上?;闲纬捎戌U空間隙位于燈管夾持部之側邊。燈管夾持部與基座之連接區(qū)域具有彈性,允許燈管夾持部相對基座產生位移。
文檔編號F21V21/00GK101363593SQ20081016125
公開日2009年2月11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9月24日
發(fā)明者吳有章, 林信吾, 柯雅華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