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插座的燈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用品技術領域,特指一種便于使用的帶插座的燈座。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在座體上設有一插座,插座與燈泡通過導線相連。
所述的座體由底座、固定板、上座構成,在底座與上座上各凸伸一插座的固定架;插座置于該兩固定架圍成的空間內;固定板置于底座與上座之間,并與上座相連而圍成一空間;在上座開設有一個或若干個孔,孔內置有導電柱;導電柱一端與燈泡連接,另一端通過導線與插座相連接;導線置于固定板與上座圍成的空間內。
本實用新型在座體上設有一插座,通過該插座與轉接的電源插座(如整流器,兩頭帶有插頭的導線等)而與電源相接通;在利用的過程中,可以根據使用地點與電源之間的距離調節(jié)轉接電源插座的導線長度,而充分利用導線;既可避免導線長度不夠而無法使用的情況,又可以避免導線過長的卷曲,影響環(huán)境的美觀;而且,可以通過不同接頭的轉接電源插座而適合于不同結構的電源插座。
當使用本實用新型時,通過插座2在連接導線的連接之下與電源相接通,即可使燈泡發(fā)光;實際使用時,根據使用地點與電源的距離,調節(jié)連接導線的長度,亦可以通過現有的某些整流器與電源相連接。
權利要求1.帶插座的燈座,其特征在于在座體(1)上設有一插座(2),插座(2)與燈泡通過導線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燈座,其特征在于座體(1)由底座(11)、固定板(12)、上座(13)構成,在底座(11)與上座(13)上各凸伸一插座(2)的固定架;插座(2)置于該兩固定架圍成的空間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燈座,其特征在于固定板(12)置于底座(11)與上座(13)之間,并與上座(13)相連而圍成一空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燈座,其特征在于在上座(13)開設有一孔或若干孔,孔內置有導電柱(3);導電柱(3)一端與燈泡連接,另一端通過導線與插座(2)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帶插座的燈座,其特征在于導線置于固定板(12)與上座(13)圍成的空間內。
專利摘要帶插座的燈座,涉及照明用品技術領域,特指一種便于使用的帶插座的燈座。技術方案為在座體上設有一插座,插座與燈泡通過導線相連。本實用新型可以充分利用導線長度,可以與不同電源插座相連接。
文檔編號F21V27/00GK2526675SQ0222509
公開日2002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02年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月11日
發(fā)明者陳崇開 申請人:陳崇開